高校纪律教育十篇-pa视讯

时间:2024-02-24 16:36:28

高校纪律教育

高校纪律教育篇1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教育;高校

党的十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全面从严治党,“应该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1]。党的纪律教育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面临不同的环境,呈现不同的特点。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和责任,在党的纪律教育的对象、受教育群体可能发生的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的环境等方面具有自身特点。全面从严治党下高校深化党的纪律教育需要作出更多的努力。

高校开展党的纪律教育的特殊性

深化党的纪律教育,需要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结合实际深入探索。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知识和科研的产地、思想传播和学术研究的阵地,无论是教育对象、潜在的违纪行为以及党的纪律教育的环境氛围都具有自身特殊性。

1.教育对象特殊

“高校是教育培养青年人才的重要园地,也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青年的重要思想阵地”[2]。大学生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时期,也是接受教育的良好时期,高校学生正处于申请入党的重要时期,他们的大多数都是团员并处于团员的最后阶段。因此,大量的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共青团员成为高校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对象。虽然高校里面学生群体占绝对多数,但高校教职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各院系、各工作部门对学生和身边群众有很大的示范作用,他们的日常行为和纪律意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具有直接影响。此外,高校作为科研重地,很多高校都设立了附属企业;有的高校因自身学科特点和研究优势设立了附属医院,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行业特点比较鲜明。因此,高校党纪教育的对象特殊而广泛,既涉及院系、部门,也涉及企业和医疗机构,客观上要求高校必须区分各类对象,实施有针对性的党纪教育。

2.违纪行为特殊

高校中潜在违纪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两点:一是违纪行为的内容具有特殊性;二是违纪行为的后果影响高校声誉。

高校的教师、学生和领导干部可能存在的违纪行为包括:学术不端和科研经费使用中的化公为私行为;备受社会关注的招生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考试中可能发生的作弊行为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教育行业和行政机关的规制,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高校的党组织应该尤其注意这种具有高校特殊性的违纪行为,积极探索党内教育、预防和规制学术不端现象的方法。另外,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从2013年2月到2016年7月期间,在中管干部和省管干部的党纪处分中,高校的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处分的有26人,这26人全部都涉及违的廉洁纪律的问题,所以高校的党的纪律教育必须高度重视这一现象。

除了违纪内容具有高校特点以外,高校中发生或潜在的违纪的行为容易被新闻媒体多次报道,进而产生较大的社会舆论,对学校的声誉会产生不良影响。另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的言论可能会成为网上关注的热点,无论这些言论是否违纪,网上关注点往往不是言论的学者个人,而是学者所在的高校,所以高校在进行纪律教育时,应该充分考虑这一特点。

3.环境氛围特殊

高校人才荟萃,学科各有所长,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思想活跃。随着高校国际交流的频繁,西方文化对中国高校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在高校课堂里观点碰撞、思想交融,对学生和教师也产生了影响。这样的思想和学术氛围是高校开展党的纪律教育面临的特殊环境。

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是高校开展党的纪律教育的优势。高校各个学科的繁荣,为创新党的纪律教育形式和内容提供了新的动力。高校进行党的纪律教育研究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公信力,在科学方法指导下具有专业知识和国际交流的优势。党纪教育课题以高校相关院系为依托,使得研究内容更为丰富、具体。不同的学科领域对党纪教育的方法、形式有独到的创新,对于受教育者的学习方法有指导意义。

高校党的纪律教育的开展也促进了优良学风的形成。党的纪律教育是对人的价值观的正确影响,是德育的内容。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对学生的教育不仅在于能力的培养和知识的传授,更要体现在价值的塑造方面,而品德教育是价值塑造的重要内涵。高校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对师生养成优良的学术研究品德具有促进作用。高校优良的学风对党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具有强大的辐射作用。

高校深化党的纪律教育的发展方向

党的十以来,中央在全党开展了多项深化纪律教育的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调正风肃纪,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不廉上取得实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强调要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调对全体党员深化党规党纪教育,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审视高校党的纪律教育,其现状依然存在不足。例如:现行纪律教育形式多样,但实际效果却跟预期反差较大,这固然与教育的“延迟作用现象”有关,但也反映出我们对纪律教育内容理解不深刻、教育内容区分度不高的现状;虽然重视对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教育引导,但对于普通党员的行为关注不够,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存在不小的差距;高校的纪律教育活动与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衔接不够紧,与党课的内容融合不够深;高校多部门配合协调开展纪律教育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笔者认为,高校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把握深化党的纪律教育的发展方向。

1.凝练党的纪律教育内容

一要抓住关键。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因此,政治纪律是高校党的纪律教育首要强调的内容,需要教育师生坚定政治立场,将政治立场体现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上,融入到课堂讲授和学术研究中,贯穿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全过程。

二要抓住核心。有学者认为,“教育内容为革命纪律教育、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党的群众纪律教育、反腐倡廉教育”[3];也有学者认为,“党纪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宣传党规党法,批评、查处违纪行为,表彰守纪模范,增强纪律观念”[4]。笔者认为,党的纪律教育的内容是多样的,既可以是纪律规则的文本内容、先进人物事迹,也可以是纪律观念,还可以是批判示范和惩处警示等。但是,党的纪律教育内容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是基本确定的。体现了党的纪律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其他党内法规是对关于党的纪律的具体化,和其他党内法规是党的纪律教育的核心内容。

2.开展区分对象、全覆盖的党的纪律教育

高校党的纪律教育的对象,既要全面覆盖又要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既要面向教师,又要面向学生;既要针对校园氛围,又要针对校办产业和附属医院。有学者认为,确定党纪教育的重点对象应该“依据党员在党内和社会上的影响力、党员在党的自身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党员在党的事业的地位和作用来确定”,因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正面影响力会在党内和人民群众中产生巨大的号召力、凝聚力,而反面的影响力会在党内和人民群众中产生巨大的离心力”[5],所以,既应该抓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但也不能忽视对普通党员的教育。

虽然高校在党纪教育时应该有全方位的视角,但也应该依照高校纪律教育对象的特殊性,面向不同对象进行针对性的纪律教育;对于不同的教育对象,则应采取分层次教育。例如:对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应该注重基础纪律知识的传播和纪律意识的培养,对教职工则应将教育重点落在防范职务上的违纪行为方面,对于领导干部应该根据党内专门针对领导干部的规定,提出更高的要求。

3.将党的纪律教育与支部建设紧密结合、与党课课堂深度融合

党支部是每个党员接触最密切、最直接的党组织,也是入党积极分子与党最直接联系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党支部开展党的纪律教育最为简单易行。因此,开展党的纪律教育最为有效的手段就是将纪律教育融入到支部生活中。一方面,党组织生活要求每月召开,只要真正抓紧了党组织生活,每位党员都按要求参加了党组织生活,并在组织生活上多开展关于党纪的学习和讨论,则党的纪律教育将对每位党员产生深刻影响。党组织生活也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使他们也受到同正式党员一样的纪律教育。另一方面,党支部学习中可以安排党课,请纪检干部或从事廉政建设研究、纪律教育的专家到党支部讲专题党课,有理论指导和讨论互动,教育效果将会显著改善。除了支部内部的党课以外,学校安排的党课课程也应强化党的纪律内容,安排以党的纪律教育为内容的专门学时,并在党课考试中加入党的纪律知识。

4.依托高校学术氛围和学科优势,创新党的纪律教育方法

高校的特点是学术思想丰富和学术研究能力强,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对于党的纪律教育有促进作用,党建学术研究成果使党纪教育有了很好的平台和更高的起点。“高校要在对各种思潮的反思批判中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6],高校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建问题的研究,使得党的纪律教育的学习更加深入。此外,党的纪律教育应该依托相关学科优势丰富内容和创新方法,如数据化的教学方法可以使党纪教育课堂生动有趣,统计学的问卷调研方法可以帮助了解高校党纪教育的具体问题。

教育的形式过多,可能会影响内容的深层开展,但固定不变的形式会使学习者的精力分散。高校党的纪律教育需要保持内容丰富的同时,不断更新教育形式和方法,从而提高受教育者的兴趣,如可以探索采用微信课堂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受教育者在零散时间里就可以接受快捷高效的纪律教育。总之,高校要善于利用自身学科和技术优势,积极探索党的纪律教育方法和形式,使学习者轻松接受纪律教育,潜移默化地影响受教育者的纪律意识,养成遵守党纪的习惯。

5.健全党的纪律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功能

学校党委对党员有教育的责任,学校纪委对教育党员的工作起组织协调的作用,并应该在党委的领导下自觉开展纪律教育的具体工作。

在党的纪律教育工作中,既要处理好党委和纪委的关系,也要把握好纪委与党委各部门、二级单位党委、分纪委之间的关系。要进一步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党委各部门、二级单位党委、分纪委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其体现在学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之中,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任务分工中。党委的年度工作计划中要列明当年的纪律教育工作安排,落实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纪委要主动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委各部门及二级单位党委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例如:纪委要主动把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中关于党的纪律教育的工作具体化;宣传部门要主动、广泛地宣传党的纪律教育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营造党的纪律教育的浓厚氛围;学生工作部门要主动面向学生党员群体、结合学生学习思想实际,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党的纪律教育工作目标和任务;各院系、各部门、校办企业和附属医院等二级单位党委要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党的纪律教育等,形成齐抓共管党的纪律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推动形成“不想腐”的校园文化,为高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参考文献:

[1].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5-03.

[2][6]韩喜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高校的责任[j].中国高等教育,2014(7):4-7.

[3]丁洁,李鑫.中国共产党关于“纪律教育”的探索[j].理论建设,2015(5):14-16.

[4]刘谋.高校纪委如何开展党纪教育[j].盐城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3):115-118.

高校纪律教育篇2

一、加强高校教学纪律管理的意义分析

保障高校教学的课堂纪律管理是实现高效教学质量的重要操作手段。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是高等教学院校实现生存与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保障高校教学纪律的提升需要教学内容的优化管理,教学评价手段的创新建设,对学生个性特点的把握,教学管理的制度建设等多维度因素的协调,在课堂教学纪律的管理中实现高校教学任务的达成与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高校课堂教学纪律的管理是保障教学质量的额核心环节之一,对高校课堂教学纪律的管理不仅仅能够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障教学质量的实现,还能够在教学客观要素的协调发展中实现高校的生存与发展。有效的教学管理能够帮助老师明确个人的教学优势,在教学实践的检验中寻求独具自我个性的教学方式,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案的优化设计中提升老师的教学质量,采用更为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方案,在新型教学理念的指导下为高校领导层的教学方案提供参考意见。

为实现高效课堂纪律管理水准的提升,高等院校需要依据现实情况采用积极的教学措施,改善教学条件,在教学课堂纪律规范的提升中实现教学质量的提升。教职员工依据长期的一线教学实践经验,帮助教学管理人员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课堂纪律管理制度,在教学质量的教学评价体系的建设中优化教学管理,为教学的行政管理提供更具科学性的数据支撑,在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中实现高等院校培养综合性高素质人才的教学目标。

二、高校课堂教学纪律现状分析

(一)教学理念不符合学生的心理现状

在单一价值取向的传统教学理念中,高等院校的纪律教学表现出明显的重规定轻人文价值理念的范式,但依旧被学生,家长长期的遵循其价值理念。在多元化价值取向的今天,学生的价值观念表现出更多的个性化色彩。在数据调查中,学生普遍性的认为目前的教学纪律管理对学生的个性自由有一定的制约影响。目前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有着强烈的自我意识,追求标新立异与自我个性的表达,对于这一种类型的教学主体来说,最为理想的高校教学纪律管理模式是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表达,新型的教学特征与教学诉求为高等院校的课堂教学纪律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与挑战。

(二)教学需求与内容表达不均衡

在单一化,封闭化的传统纪律教育内容实践操作中,由于其操作的简便性得到了广大师生的高度认可。但是随着学生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传统的单一性纪律教育难以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经过详细的实践调查表示,大部分学生认为目前高校的纪律教学内容仅限于校级校规的传达,只有部分高校的纪律教学渗透在学科教学中,纪律教学内容的创新性缺乏,缺乏时代性与实用性。所以,传统高校纪律教学内容的僵化与落后,导致学生产生逆反甚至是抗拒心理,不愿意配合学校的纪律学习,失去纪律学习的兴趣与内在动力。

(三)管理队伍素质欠缺

高校的纪律教学管理队伍不仅仅包括教职员工,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实际上,只要是出现在高校生活范围内的任何一名工作人员都属于纪律管理队伍的一份子。所以,只要是参与高校管理的工作人员都有权利与责任参与高校的纪律管理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高校教职员工的职业素养,道德规范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由于高校的工作人员需要深入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个人的行为规范对学生的言行举止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对学生的素养道德产生直接影响。但是在实际的高校纪律管理内容中,大多数教职员工的纪律意识淡薄,在日常的课程教学中过分重视学生学习成绩,导致学生对于课程的学习表现出明显的功利色彩。所以,开展多元化的高校课堂教学纪律内容需要提升教职员工的专业素养,在高校纪律管理队伍的质量提升中促进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提升。

三、加强高校纪律的操作方式

(一)树立多样化的高校纪律管理理念

高校的纪律管理理念需要采用多样化的价值体系,高校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不能仅关注学生的文化课程教学,需要加强学生的意识文化教育,鼓励学生广泛的接触与学习来自世界不同地域的价值观念,在多元化的价值观念中寻找到适合自己的人生价值取向。在具体的高校课程纪律教学中,积极吸收多样化的价值观念,寻求学生思想上的自由,眼界的开阔,在了解世界各地的文化观念中落实高校的纪律教学。

(二)践行纪律教学的基本理念

积极有效的推动高校课堂纪律教学需要践行纪律教学的基本操作理念,在强化学生对高校纪律教学的认同感中培养良好的纪律精神。明确的高校基本教学理念主要包括树立高校纪律教学的权威性,让学生愿意参与高校的纪律教学,自觉约束自身的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纪律理念,对学生进行不定期的纪律教学培训与考核,让学生的在高校纪律操作规范的遵守中自觉内化为自身的行为指导。

(三)完善高等教育纪律制度建设

完善的高等教育纪律制度建设是推进高校纪律管理的前提条件,纪律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高校纪律制度调整的内容与方式。坚持以人文本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生活状况出发,详细了解学生的心理特征,减少不必要的形式主义与教条主义,在高校课堂纪律教学的实际操作中进行及时的调整与规范。其次,高校纪律制度的调整规范中进行适度的制度创新。目前,高校的课堂纪律教育面临严峻的挑战,所以,创新高校的纪律制度创新能够符合当前的纪律发展。完善的高校课堂纪律制度的建立还需要奖惩制度的配合实施,在奖惩措施的实施中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在奖惩措施的创新实施中,

需要注重奖惩的操作灵活性,在物质奖励的基础上也可以采用一定的精神措施。与此同时,奖惩措施需要符合学生的心理接受程度,依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心理素质进行具体的操作实施,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一样的奖惩方式,充分调动学生配合纪律工作的操作积极性。

高校纪律教育篇3

敬爱的党组织:

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部署,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纪律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筑牢广大师生员工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为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保证。

抓好大学生特别是学生党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廉洁修身教育。按照大学生廉洁修身教育要求,深化课程的教学改革,把廉洁修身教育与实施素质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学生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纪律是党政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为了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促进社会进步而制定的要求每个成员遵守的规章、条例和制度。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注重大学生自我与纪律约束之间的必然联系。在大学生教育中首要重视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做到大学教育德育先行,培养出真正优秀合格的当代大学生。 严明的组织纪律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也正是当代大学生所必须加强的。一个学校,校规校纪可能多达几十条,上百条,可以说是限制极多。如果大家都严格遵守,学校就很容易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这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如果很多人或者大多数人都随意违反,则整个学校的秩序、学风必将大受影响,这就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办学和个人的学习。 有些大学生片面强调“自我价值”、“自我实现”、“自我选择”等,只要个人自由而不要组织纪律。在学习活动中,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学习纪律散漫,经常迟到、旷课,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老师管教。个人主义思想对当代大学生的成长是相当不利的。把纪律当做束缚人的咒语。纪律观念薄弱,组织形式涣散,行为习惯随意使当代大学生的理想志向失去了支撑和保证。在考场上不遵守考场纪律,怀着侥幸心理作弊,违背个人诚信和道德,被发现处罚了后,后悔莫及,自食其果。着力抓好广大师生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以及生活作风的养成教育,有针对性地抓好不同层面的纪律教育活动,保障学校各项工作地落实和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树立良好校风教风学风,营造风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建设优质学校。 当今社会糖衣炮弹众多,许多人过不了权力关,美色关,金钱关,人情关,在权力交易中越陷越深,最终堕落到罪恶的深渊。高管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如贪官崔大同,成杰克,等。要想更好地阻止此现象的发生,可通过学习正面典型和剖析反面教材,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参加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自觉性。告诫人们要引以为戒,要自觉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是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于扎实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和促进我校地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这次对党纪的学习,我深刻体会到增强纪律观念的必要性,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应该不断地要求自己,并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存在的不足之处,更加明确地了解自己,不断地完善自我、提高自我。

高校纪律教育篇4

关键词: 处分;申诉;复议;诉讼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6)23-0225-02

doi:10.16657/ki.issn1673-9132.2016.23.143

一、高校学生处分权的概念及性质

《教育法》规定,学校有权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有权对受教育者进行处分。《高等教育法》规定,高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赋予高校校长对学生进行处分的权利。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高校对于学生违纪处分制度的制定正是源于国家有关教育法律规范对高校的授权,为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利,对有违纪(也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学生进行处罚(包括五种形式: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

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高校学生违纪处分权是高校基于维护正常的管理需要,对违反学校纪律性管理规定的学生处以相应惩罚的管理权力。

高校学生违纪处分权性质上属于行政权力。原因有三:(1)高校作为公共教育机构,是在《教育法》等法律规范的明确授权下行使对学生的处分权的;(2)高校在行使学生处分权时是代表国家履行教育管理的职能,处分目的是希望最终实现国家的教育目标;(3)在处分学生时,高校与学生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对等的法律地位,处分具有单方意志性和强制性。以上均符合行政权力的特点,因此此权力应属于行政权力。

二、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现状

目前,各高校现有的违纪处分制度问题可以用十六个字概括:越权制定、以下犯上、责惩失当、救济不畅。

(一)越权制定

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规定,惟有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才有权对基本权利加以限制。违纪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其中,开除学籍显而易见是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属于基本权利范畴。对于开除学籍的处分应由立法机关立法,各高校违纪处分制度应严格按照法律内容和精神,进行详细规定。目前,对于开除学籍这类处分的依据从立法层面来说是缺失的。

(二)以下犯上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低位阶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不得与高位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抵触。作为高校内部规则,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明显属于低位阶的规范性文件。但是我国大部分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与《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相比,明显加重了处分程度,甚至有少数高校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内容以外,巧立名目处分学生。

(三)责惩失当

《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与学生违纪行为的程度相适应。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应按照上位法合理行使其在受权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学生因违纪行为承担的责任与处分应该相适应。但现存的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仅以《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第17条中规定为例,“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根据此规定,对于同样的旷课学时数,各高校的规定却是五花八门,最为轻微的是不处分,只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最严重的则是开除学籍。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四)救济不畅

关于权利救济,《教育法》提及了申诉和诉讼,《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了申诉。尽管申诉和诉讼是出现在明文里面的,但诉讼属于何种诉讼,则不得知。实践中,因为高校法律主体地位的不明确,在受案范围方面还存在着争议,各司法机关或者不予受理,或者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间来回踢皮球。这就意味着,目前明确的对于高校学生违纪处分救济的仅仅只有一种形式,即申诉,包括校内申诉和校外申诉。前者是向高校提出,后者是向高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行政法的传统理论是,对于行政行为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学生对学校的违纪处分行政行为不服,也可以寻求以上三个途径进行权利救济。显然,目前的救济渠道是单一的、不畅通的。

三、完善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内容

完善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内容,应该遵循法律保留原则、位阶原则、比例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凡属宪法、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①“凡属于国家的重要事项,特别是涉及人民基本利的实现与行使的事项,必须由法律规定”。②对于高校来说,开除学籍影响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以后的生存和发展有重大影响,只能由法律做出规定。我们应在《高等教育法》中对开除学籍的法定情形、实施程序、监督机制、救济渠道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根据其内容和精神进行细化,但绝对不可创设。

位阶原则是指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应遵循层级效力,低位阶的不得与高位阶的内容和精神相矛盾或抵触。应努力逐步完善教育立法,依据《立法法》对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予以整理,将违反上位法内容和精神的下位法修改或废除,尽可能地避免冲突,进一步形成一个层级分明、逻辑严谨、科学完整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在此基础上,高校所制定的学生违纪处分制度不应该与比它位阶高的法律规范相冲突,更不能损害大学生的合法权利。高校在制定学生违纪处分制度时应严格依据宪法、各部门法、教育法、教育部门规章制度以及高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的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使目标与手段之间处于适度的比例之中”。③行政主体在所有能够实现合法的行政目的的方式中应该选择对行政相对人权利影响最小、损害最轻的方法。高校对学生行使违纪处分权时,应该坚定地牢记育人的初衷,充分考虑育人目的与处分方式之间的合适比例,不能因小过而重罚,应实事求是,责惩相称。另外,对于一些可量化的处分,比如旷课时数等,应该由《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比例原则作出统一规定,各高校违纪处分制度严格落实,避免出现以前不同的高校之间学生错误相同而处分结果却大不同的现象。

四、扩展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的救济渠道

学者林莉红认为:“对行政行为实施的救济,应形成一个系统。对不同的行为应相应设置不同的救济途径、方式和方法。反之,救济途径、方式和方法亦应与被救济的行为相适应,应根据被救济行为的不同特性设置具有与被救济行为相适应的程序和制度。”④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的救济渠道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目前,《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校内申诉就是行政申诉,是学生认为高校在违纪处分过程中的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利,依法向高校提出重新处理的制度。

“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⑤学生认为高校在违纪处分过程中的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利,依法向高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起审查请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该违纪处分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处理,这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却被称为向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诉。对照行政复议的定义,此申诉很明显实质上就是行政复议。可见目前《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虽然没有名文规定行政复议制度,却实际实施了行政复议制度。为了让该行政行为名副其实,再加上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九款早已明确将保护受教育权和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一样纳入到了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于理于法都应该将《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这类申诉修改为“行政复议”。

司法是救济的最后环节。在高校学生违纪处分救济的程序问题上,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四种处分因对学生影响较小,考虑到诉讼经济成本、精力成本和社会影响,不必进入司法程序,可以按照行政申诉、行政复议顺序逐级进行。凡是因开除学籍而引起的纠纷,因剥夺学生受教育权这一基本权利,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即学生认为高校开除其学籍严重侵犯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高校的处分行为进行审理和裁决。开除学籍可以按照“穷尽行政救济原则”最后进入司法程序,即按照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顺序逐级进行。

注释:

① 应松年.行政法学新论[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47.

② 马怀德.行政法学(第二版)[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49.

③ 尹晓敏.高校处分权的行使与比例原则的适用[j].高教探索,2005(3):45-47.

高校纪律教育篇5

在全校振奋精神、加快步伐,确保大学城校园如期开学,各项工作如火如荼进入冲刺阶段的紧张情况下,结合我校“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抓好固本强基工程,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如期完成了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各项学习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校党委高度重视,各单位精心组织,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创新方法,活动深入,圆满地完成了纪律教育学习任务

㈠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安排周密,工作扎实

为加强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指导和落实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保证纪律教育扎实有效开展,校党委常委会议专门通过并印发了《关于2004年我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成立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5月17日校党委召开了动员大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代表党委,就如何开展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今年学习的主题是“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邀请了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在动员会上作了专题辅导报告,从理论和实践的高度,从我国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任务的特点及要求出发,以大量实例从正反两方面论述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特别是学习教育活动进校园的意义等问题作了深入的、详细的阐述。对今年我校开展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具有很好地指导意义。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根据校党委的要求精心组织,成立了领导小组,合理安排工作,保证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各单位的书记带头作动员辅导报告,认真组织师生员工观看教育片,组织开展讨论。继续教育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分别组织教师前往**监狱参观,听取服刑人员剖析自己走向犯罪的过程和忏悔,使大家接受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许多人的心灵受到很大震撼。经济管理学院结合固本强基工程,采取院内学习与走出去接受教育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全体教师党员和学校“固本强基”试点学生党支部的学生党员到钢琴厂,听取他们对加强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介绍。

㈡确实落实“党风廉政教育进校园”,树“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楷模

为使我校纪律教育学习活动针对性更强,成效更好,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我校开展了“廉洁从政、廉洁从教”警句格言征集活动,通过这一活动,广大师生在查阅、挑选、思考的同时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同时,将部分优秀警句格言在学校的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张贴,并通过校园网、校报、宣传栏等校园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促进了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进一步学习、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提升了思想道德修养,提高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推进了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

㈢各二级单位认真准备,广纳良言,开好民主生活会

各二级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对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作为活动的一项重要的内容。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十分重视征求群众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注意改进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保证征求意见的广泛性。除了书记、行政负责人找人个别谈话外,不少单位采取召开党支部、教研室专门会议的形式征求意见,使意见更有广泛性和针对性。各单位把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分类,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反馈给个人,在会上对照检查,对班子的意见,书记、院长(行政负责人)在会上作了对照检查。同时纪委办、组织部组织人员参加了各单位的班子民主生活会,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能认真作书面发言准备,总结和查摆个人在遵守党的纪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各自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进行剖析,从如何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如何强化党纪观念和法制观念,如何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等方面谈了各自的认识,并联系工作实际,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等单位的领导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中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书记和院长对班子成员工作的不足提出了批评和建议,同时也虚心接受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对学院今后党建工作,学科建设,科研工作,尤其是对进一步加强本科生的教学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㈣拓宽教育覆盖面,纪律教育学习对象首次延伸至学生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教育进校园,今年首次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各学院通过组织学生党员观看两个《条例》的学习的辅导报告,认识学习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基本依据、指导思想和方针,加深了对条例中列举的10种违纪行为的理解。同时,结合学生党员中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引导学生党员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使学生党员真正成为广大学生的先锋模范,在促进校风、学风、考风和学生生活作风中起表率作用。学生们通过观看两个条例学习的辅导报告录像片,还从一个侧面了解我党反腐败斗争的历程,增强对党的本质和党风廉政建设意义的认识。

为了使教育活动与两课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课结合起来,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专门到社科部召集有关人员,对如何把纪律教育学习的内容贯穿到两课教学工作中的做法进行了座谈。各教研室进行了集体备课,研究了在现有的课程体系中,如何把党风教育学习的相关内容结合进去,在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有关党的自身建设的内容中,如何把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措施讲深讲透。

本着创建良好的校园文明环境,培育积极向上的校园诚信文化,进一步深化校风建设的总体目标,学生处首次组织策划了全校范围内开展的大学生“法制与道德教育大讨论”活动。活动围绕“自律修身,诚信守法”这一主题,在学校、学院和班级三级组织的交叉配合下深入开展,让每一位同学都经历和参与到讨论中来,在全校学生中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法制道德大讨论热潮。结合学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月的要求和部署,由机电学院主办了题为“诚信与我的”讲演比赛,在学生党员中组织开展了两个《条例》的多种形式、各种类型的学习与讨论活动。自动化学院师生以dv的形式,自编、自导、自演了校园警示短剧《现实》,把校园生活中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模拟再现,使观众在笑声中反思什么是道德与不道德,什么是粗俗与文明,什么是虚伪与诚信;计算机学院党委专门组织了全院党员参与的有关反腐倡廉知识的竞赛,以上做法,充实了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内容,对今后在学生中开展此项进行了探索。

㈤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制度保廉政

为有效地实施党对现代大学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学校各项工作引入法制轨道,提高党领导现代大学能力,去年9月,学校制定和实施了《大学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和《大学对外签署经济合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校对外的经济活动行为。这次校党委通过了《大学党政联系会议制度》,是我校二级学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民主、科学决策的重要保证。颁布了《大学学院、部、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全校各级单位的财务,进一步提高我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学习月活动中,我们提出了二级单位的制度建设问题,特别是要求建立和健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的制度等。继续教育学院认真对照检查,边学边整改,强化制度建设,突出财务管理的规范性。经济管理学院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听取教师职工意见,完善了《经管学院关于院务公开与民主监督制度》,把院情通报,定期向全院职工通报财务状况,由院党总支、工会对学院财务实行监督审查等事项列入了制度化管理。自动化学院修订并完善学院教学科研补贴和岗位津贴分配方案,还制定了《关于党务公开的规定》、《学生党员形象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对新进教师进行培训教育的办法》。机电学院制定了《党政工作制度》、《班导师工作条例》、《教职工会议管理制度》、《班主任工作细则》。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实施的会议制度也很有成效,他们深深体会到,学院的工作、管理要规范、民主、透明,重大事项要集体讨论决定。

㈥发挥宣传媒体作用,营造浓厚教育氛围

为了使学习有内容,有重点,有指导,学校纪委为全校党员(包括学生党员)发放《为民、务实、清廉教育读本》共3700多册;向各单位发放了《不朽英魂》、《忏悔与警示》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辅导报告》等教育片。

各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学生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的同时,积极撰写学习体会和心得,结合本职工作从不同的角度谈到了如何加强学习、加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服务意识,到目前为止,共收到各单位学习心得300多篇。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在校园网上专门开设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专题”宣传网页,并出版了2期“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简讯”和宣传板报,将党员干部和学生党员的学习心得体会精选报道。纪委办组织了“廉洁从政、廉洁从教”警句格言的征集活动,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响应,踊跃投稿,共征集到警句格言346条。通过学习宣传活动,在全校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着力健全“教育、制度、监督”的反腐败工作体系,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效果明显

㈠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取得纪律教育学习全面成果

对各级领导干部着重进行树立正确权力观、自觉接受监督的教育。各级领导班子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集中学习了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讲话,学习两个《条例》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规定,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对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基建处、研究生处、教务处、招生办、设备处、总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产业集团等掌握人、财、物调配权和处置权的单位,进行了艰苦奋斗、反腐倡廉教育。坚持了以师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严格工作纪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其他党员干部和教师,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严谨治学教育。对学生党员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两个《条例》的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党内监督的基本依据、指导思想和方针,理解和把握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监督职责、监督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使学生党员真正成为广大学生的榜样和模范,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促进校风、学风、考风和学生生活作风的明显进步。

㈡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校

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党领导人民更好地治国理政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关键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要环节”、“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这是当前我校坚持依法治校,加强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现代大学是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之上的,坚持依法治校,是有效地实施党对现代大学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学校引入法制轨道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党领导现代大学能力的重要方面。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总结以往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提出了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加大治本力度的指导原则,并且提出了“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的20字要求。“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的要求就是着力构筑“教育、制度、监督”反腐防腐的体系。

靠教育打牢心里防线做到“不想贪”。主动接受教育,自觉提高思想道德觉悟,甘于淡泊,乐于清贫。继续加强对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自律教育,大力加强从政从教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之成为全体党员的操守信念,使之“尚名节”而不思腐败,不为腐败。

靠制度完善制度防线做到“不敢贪”。有了完备的制度,我们的行动就有了规范,就会“见理明”,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靠强化监督防线做到“不能贪”。建立强化“畏法度”的权力监督机制,具体要做到:党政监督和自我监督结合起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结合起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和“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

强化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用这三道防线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高校纪律教育篇6

一、健全班子,狠抓制度,明晰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支部纪检小组

2.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根据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完善《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并细化工作,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晰责任,做到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学校将通过周工作安排和集中检查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落实。

二、加强学习,强化教育,扎实活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1.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宣教总体安排,使学习有序推进。将党风廉政教育及时安排进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学习和教职工政治学习,开展确定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负责人的教育活动,使教育落到实处。

2.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作风教育,通过书记上党课,校长从教从政报告,组织党纪条规知识测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心组专题学习、举办学习交流会、办好宣教平台,扎实开展依法依规从政从教教育活动。

3.继续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在教师队伍中开展“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专题教育活动。在学生中开展班级黑板报评比、“廉洁文化”道德讲堂,积极培育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品牌。

4.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条规宣传学习活动,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党纪条规意识。把遵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与学校正思想、正能量保持统一。强化党员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努力解决思想上、作风上、管理上、效率上的问题。

5.完善师德师风评价体系,细化师德行为规范,加强师德师风监督和考核,树立师德楷模,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学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公开,加强监督,治理源头,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1.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规范、有序地开展校务党务公开工作,借助学校教职工企业微信群、校园网、校宣传栏、校广播站等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传递廉政教育正能量,

2.完善纪检小组、工会经审小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项目公开进行招投标、基建维修项目、大宗物品和设备仪器实行政府采购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强化工作研判,继续排摸学校廉政防控风险点,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廉政防控长效机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校党、政、工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遇事通气、多商量、要体现集体领导的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学校的重大事项向教代会报告,重大决策交教代会审议,并且做好备案报告工作。

4.做好信访工作,设立信访信箱,每周收集整理一次信访意见,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

四、强化自律,端正行风,加强治理,推进队伍建设

1.加强党风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局党组规定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述职述廉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

2.加强行风建设。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力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学观念。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学校“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将学校的资金切实落实到学校发展上。围绕办学行为、招生工作、学校收费、校务公开、师德师风、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开展行风建设民主测评。

高校纪律教育篇7

关键词: pa视讯的文化 高职院校 纪律观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多元价值导向已经取代了单一的价值观体系。在这个热衷于消解“经典”、鄙弃“正统”的时代,标榜“另类”和强调“自我”的风气甚嚣尘上。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中长大的90后,纪律意识尤其淡薄。他们对学校认同感差,曲解自由、漠视纪律、反感约束,到了工作单位,也不能很好地要求自己,心情好就干,心情不好就甩手走人,将跳槽作儿戏,对就职单位缺乏起码的责任感和忠诚度。同理,对90后一代新生代员工,单位对他们的信任和评价也很不高。这样,就造成了大学生大面积失业,企业“用工荒”以及企业员工年流失率居高不下的矛盾现状。

分析起来,90后纪律意识淡薄有着多方面的、深刻的成因。

1.个人原因。

“90后”大学生具有个性鲜明张扬,自信自主而依赖;乐于表现自我,自我中心意识较强;思想开放独立,早熟老练又叛逆的特点,是典型的自主性与依赖性的矛盾结合体。绝大多数“90后”大学生都是独生子女,他们的生活方式比较自我、自私。有学者说,他们大多数只会为自己想,几乎不会主动地为他人着想,牺牲和奉献之类的词语极少在他们词典里找到。大部分“90后”大学生习惯于把自己当成中心,其他人一定要围着自己转而且要按着自己的想法来满足自己。

2.家庭原因。

一方面,伴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不断增加,父母对孩子的过度溺爱是不少孩子以自我为中心、无视学校纪律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现代社会竞争压力巨大,家长对孩子的过度管理和过高要求,加剧了孩子的逆反心理,最终导致孩子在进入大学校园后变本加厉地叛逆、抗争。

3.学校原因。

(1)学校管理思想僵化。

对应试教育的“恋恋不舍”和对就业率的极大关注使得当前高职院校校园内常常忽视纪律教育的存在。应试教育可以起统一规范的作用,但是长期对学生进行这样的教育压抑了学生的个性,忽视优良品德的形成,忽视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长年累月积累下来,学生负面情绪无处释放,容易滋生逆反心理,产生对规范的反感,从而进入大学后无视学校的纪律。[1]

(2)学校管理方式单一。

高职院校在纪律教育中采取了“以制代育,以罚代管”的方式来强化校园纪律意识。所谓“以制代育”即用一系列或严或宽松的校纪校规来约束学生,并以此替代本应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工作。所以“以罚代管”,即在管理过程中学校单一地采取一旦犯错便“大刑伺候”、严惩不贷的方针来逼迫学生不做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或者是不被发现做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事实上这样做并非学生的本心,因此这样的纪律教育显而易见是异常失败的,甚至可以说是根本无效的。

那么,高校教育应该怎样改变学生纪律观,培养学生的纪律意识呢?笔者认为,借鉴企业的纪律文化,引入企业的纪律管理是一条可行的途径。在具体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应该首先弄清纪律文化的概念。

组织的效率来自组织的执行能力。[2]纪律即现代国有企业管理过程中确保其正常经营运转的基本保障,是企业人的执行力。纪律管理在整个现代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至关重要。进一步说,要确保现代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能够有效地、按部就班地开展,严格的纪律管理是明确各项经营决策执行的原则和必要手段。通常而言,规范化的纪律管理主要包括现代国有企业的廉洁制度管理、员工纪律管理团队建设、纪律文化环境的建设、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3]因此,广义上的企业纪律文化是指现代国有企业在有效开展内部廉洁制度管理、员工纪律管理团队建设、纪律文化环境建设、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企业独特标签意义的有形和无形的部分,有形的部分主要是指现代国有企业用于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无形的部分指企业员工对企业制度的理解并内化成自觉的行动。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企业的纪律文化到底应该如何应用,才能既保持纪律规则的有效性,同时又不违背教学的规律性呢?

1.实现校园文化与校园制度管理的有机结合,确保学校制度在校园中“落地生根”。

(1)细化管理单位,树立纪律模范。

系部是高职学院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在一个小范围里,寻找一些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作纪律模范,即使是在大学校园中也是必要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些正面的形象对于纠正不良学风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一些不良习惯也会起到警示的作用。在学校管理中,还可以将单位更加细化,比如系部下面设班级、班级里面含小组等,在课余,则可以以寝室为单位,进行小范围管理,这正如企业的班组管理,操作起来更加可行,管理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

高校纪律教育篇8

2020年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开展以来,我校紧密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主题,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关于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部署,通过采用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具有人防特色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有效地增强了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了五大方面内容,分别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加强全体党员思想政治和廉洁诚信教育。

一、开展动员大会。5月18日下午,我校在二楼多媒体室召开了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黄炜主持。会上,副书记对会议做了动员及辅导讲话,结合学校实际,他要求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好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教育活动见真成效。他强调: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三、驰而不息抓作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强化监督执纪不放松。

校长在会上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保障。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必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做到清清白白做事、老老实实做人,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对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学习内容、教育形式和时间节点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把学习党规党纪作为纪律教育重要内容

在加强党性宗旨教育基础上,今年将继续把学习党规党纪作为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突出政治纪律教育,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保密法纪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和保密素养。

三、开展警示教育

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将创新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用好用活个人忏悔等材料,发挥其反面教材作用,能公开的都要公开,不断增强警示教育效果。要强化以案说法纪律教育,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开设警示教育、家风教育课程。强化正面示范教育,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引导党员、干部廉政勤政,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

同时,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大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弘扬广州好家风,发掘家规家训、官德箴言精华等,强化以价值、操守、伦理等文化的力量涵养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纯洁性。

四、组织督促党员干部学习每周微课堂

我校认真组织廉政档案填报工作,严肃填报纪律。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通过专题剖析典型违纪案件、编印忏悔录、看警示片、通报一批作风问题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我校利用“党员随身微教育”管理平台,组织督促党员干部学习每周微课堂,特别是纪律教育学习月有关专题课程,及时在平台上完成在线教育、在线测试等各项学习任务,推动党员干部形成随时随地进行学习的良好习惯。

高校纪律教育篇9

p键词:高校;廉政文化教育;教育路径

一、高校加强廉政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与作用

党的十召开以来,中央持续深入重拳反腐,陆续出台一系列严惩党内腐败,加强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工作作风的制度规定。随着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以来,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廉政文化教育应以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政治氛围、打造廉洁修身育人环境为重点,在新的时代背景中书写党艰苦奋斗、吃苦在前、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将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树立青年学生纪律意识、廉洁意识、规矩意识,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打造思想过硬、素质突出的社会建设者和接班人。

作为高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青年干部,在新任务新形势下,应更加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青年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教育工作。青年是最可贵、可信、可为的,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的重要职能,要坚持不懈做到加强纪律教育与廉政文化教育,在青年价值观念形成和塑造的关键时期,主动引导学生深化“四个意识”,系好学生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培养学生成为能担重任、可堪大任的时代青年,创建风清气正、廉洁奉公的廉政文化校园环境。

当前,高校廉政文化教育存在内容、形式不够丰富、教育对象以学校党政干部、学生党员、学生骨干等群体为主,回应广大青年学生精神困惑,提供精神动力,补足精神之“钙”功能尚未完全发挥出来。高校廉政文化教育常以反面事例鉴戒、监督防控、警示宣传为主,正面典型宣传引导较少,未真正深入到全体学生的精神世界,实现对他们进行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引导,进而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校园环境的目标,鉴于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工作实践,特提出以下几点高校加强廉洁文化教育建设路径。

二、新形势下高校加强廉政文化教育路径

随着新形势下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高校廉政文化教育需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发展规律、学生成长规律,适应时代和实践新变化,创新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

(1)创新廉政文化教育思路。在发展理念上,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思路,将廉政文化教育宣传融入贯穿到学生教育成长的各个环节,开展以修身律己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主题宣讲,以“崇廉尚洁伴成长、争做天商好校友”为主题的毕业生离校教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邀请市纪委监察室干部、相关领域专家为学校领导干部,党委、纪委委员,中层干部,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纪委办公室专职干部作专题报告,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形成与专业教育、思想教育、品德教育等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同向同行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2)创建廉政文化教育环境。开展高校廉洁文化优秀作品征集活动,在学校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教室进行展示,打造集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三位一体的校园廉政文化环境,拍摄廉政文化校园话剧,生产出崇廉、尚廉、清廉的廉政文化教育产品。将廉政文化教育与“两学一做”、“一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活学活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重要法规,讲细讲透“四种形态”运用,组织报告宣讲会、研讨座谈会、读书分享会等多种形式,明确廉政教育内容,要求学深悟透读懂、深学真信笃行,增强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廉政意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自动自觉规范自身举止言行,带领广大学生自觉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觉践行。

(3)拓展廉政文化教育载体。深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在教育形式上,打破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大水漫灌”的灌输方式,转为以学生需要诉求为依据的“精确滴灌”的分类指导、精准指导,完善个性化指导服务,以“互联网 ”思维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制作“廉政文化”宣传视频、党的执政路线方针政策网络微课堂、微电影、微视频,推动传统廉政主题文化教育活动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频共振、融合发展,创作学生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产品,将思想引领、教育宣传的阵地从教室延伸至网络,突破了传统教育形式的时间、空间制约,激发学生主动参与和表达意愿。深刻分析反腐廉政建设的时代特征,研究学生认知思维特点、网络使用习惯,丰富优秀网络文化产品的供给和服务,不断提高优秀廉政文化产品生产供给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思想性、教育性、服务性、互动性。

高校纪律教育篇10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行政法;定位

一、教育与高校

(一)教育

广义的教育泛指一切有目的地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即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和受教育者的发展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期望受教育者发生预期变化的活动。高校是大学、专门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的统称。

(二)高校

高校是复杂的事业单位,其组织内部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多样,既有教师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也有教师与学生间的法律关系;既有民事法律关系,也有行政法律关系。这就必然地导致了高校管理的复杂性。总体而言,高校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高校管理应为高校对国有财产、师生员工的全面管理;而狭义的高校管理是指高校对学生管理,即学生管理。所谓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等学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本文将从狭义角度探讨高校学生管理在行政法上的定位。

二、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中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学校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地方,高等教育更是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为己任。为了引导学生实现此目的,高校必然要强化对学生的管理。当然,这之中也存在着管理方式简单,甚至不依法管理的情形:如学生学风不正,平时懈怠学习,夹带作弊;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违反校规校纪等;部分学生抵制学校的管理,对学校管理人员侮辱谩骂甚而暴力相向等情况,这些都说明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是势所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逐渐成为人们关心和研究的热门话题。但是,对高校的角色定位,职能性质,法律责任的承担等问题却很少有人论及。从近期讲已经损害了高等教育各方的利益和权益,影响了高等教育资源的有配置;从长远来看,则有可能影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因此,只有完善和加强对高校学生管理的研究,明确高校在学生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和职能,清晰地把握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等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高校被诉之类问题,将高校教育资源很好地发挥作用。

三、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某些问题在行政法上的定位

(一)高校在学生管理中的职能及法律地位

一般来说,高校的性质是事业法人,属于民事主体。但它又与普通的事业单位有所不同,在性质上具有其特殊性。它的特殊性表现在主要职能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原本是一种国家职责,因为各种原因,国家将其交由高校来实施。为达此目的,高校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独立采取相应的方式方法,对受教育者即学生予以管理。按照我国《教育法》的规定,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有: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等。可见,高校对学生的管理,尤其是学籍管理,学业证书的颁发,是以法律授权为依据,以管理者的身份,单方行使国家职能,对学生进行成才教育,以期实现国家人才培养目标。因为这类活动理所当然地带有明显的行政管理色彩,所以高校在行使这些管理职权的行为也就顺理成章地是行政行为。

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相对人实施管理的行为。高校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或开除学生学籍,完全具备行政行为的性质和特点。按照行政法理论,行政行为的实施者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包括职权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而授权组织,是指根据特定的规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殊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组织。如上所述,由于高校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但根据教育法的授权又在行使高等教育方面的相关行政职能,因此高校应是被授权组织。只有高校行使相关法律授予的行政职权时,才能认定该行为是行政行为。

(二)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高校在对学生实施教育行政管理的时候,是授权组织。顾名思义,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权时,是行政主体,因此此时它与学生是一种当然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但是,亦不能因此认定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完全的行政法律关系。在有的情况下,它们之间却是民事法律关系。依照《教育法》的规定,高校享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可见,法律赋予了高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权。按原国家教委于1990年1月20日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有下列六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勒令退学;(6)开除学籍。”1998年3月6日,原国家教委又了《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实施教育处罚的主体一般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可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19条规定的组织实施处罚。由此可见,高校在学生管理中,对违法乱纪学生的处理一般是纪律处分,在得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后也可实施行政处罚。

(三)高校学生管理中教育行政纠纷的救济

所谓教育行政纠纷,指高校在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管理职权时,与学生发生的行政争议,即学生对高校对已作出的纪律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而在高校与学生间发生的纠纷。按照这类纠纷涉及的内容之不同,高校教育行政纠纷可分为三类:一是学生认为高校侵犯其受教育的权利,如学生对于学校开除学籍、不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处分或处理不服;二是学生认为学校给予的处分违法或不当;三是学生认为学校侵犯自己人身权、财产权;如学生认为学校乱收费等。

《教育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因此,学生对学校己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等不服,可以而且也应该享有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但问题的关键,是学生到底享有哪些方式的法律救济。《教育法》对此作了详细的说明。“(学生有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讼。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学生对学校的纪律处分不服,一般只有申诉的权利,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对学校的老师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既可以提起申诉,也可提讼。”

从上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现今教育方面的法律规范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不具体、不全面的。学校在对学生管理时,是行使法律授予的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按照行政法理论,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既可申请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但这与《教育法》的规定是相背的。

四、解决的根本是完善高校教育行政立法

从总体上说,我国在教育方面的立法已基本形成体系,既有《宪法》统率之下的法律,也有行政法规和各类规章。但是,由于这些法律规范性文件多是上个世纪及以前的产物,仍带有较明显的计划经济时代特点,随着时代的发展,其滞后性日趋明显。从上述问题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人们之所以对高校学生管理认识不清,对学生状告高校,法院是否应以行政案件受理产生困惑,主要是因为高等教育方面的立法,尤其是高校学生管理方面的法律完善程度不尽人意。所以,修订和完善教育的行政立法已刻不容缓,应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入手:1、明确高校对学生的行政管理职权;2、明确高校在学生管理中,对违法乱纪的学生所作处理的形式,明确规定处分与处罚的标准,并明确规定学生相应的救济途径;3、明确对高校行使行政职权的法律约束高校的行政管理,除应明确高校的行政诉讼被告资格外,同时还要强调其行政行为的必经法定程序的义务性要求,以及当学校错误,滥用行政权时如何追究其责任、追究何种责任的规定。只有这样,才可真正实现高校依法管理学生的目标。

五、综述

我们应该相信,只要对高校学生管理中主要问题完成行政法上的定位,就能明晰当前高校中学校与学生法律纠纷的根源,为进一步完善二者的关系打下基础,从而开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良性发展的新篇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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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叶必丰.行政法的理论基础问题[j].法学评论,1997(05).

[3]崔浩.论我国高校与学生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及其规范管理[j].高教探索,2006(04).

[4]邓姗姗,李文.高校学生管理的行政法分析[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