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的好处十篇-pa视讯
时间:2023-12-29 17:54:27
法治社会的好处篇1
【关键词】治安管理;治安处罚;权利本位;治安法
【正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名称、指导思想和一些具体内容不能很好体现“服务政府”、“人性化管理”的理念,应作修改。
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以下简称《治安秩序维护法》)。
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顾名思义,可从三个层次上予以解读:一是治安法;二是治安管理法;三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本文的逻辑结构,我们先议管理法和处罚法,后议治安法,最后提出修改意见。
一、关于治安管理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管理法。所谓管理就是社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优化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配置,实现组织目标的活动。管理活动与人类社会同时出现,存在于一切社会组织中。有关管理的学说、理论随着人们对管理实践、管理规律的探索而不断深化。早期的管理模式是经验型,完全凭借管理者个人的智慧、才能、好恶和情感因素来实现的,随意性非常大。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科学管理”论曾风靡一时。它主张把人所从事的活动分解量化、制定标准动作、标准工作量和标准工资。这一理论把人当作机器,忽视了人的思想和情绪,激化了社会矛盾,很快就退出了历史舞台。当代盛行“人性化”管理,构建利益共同体,尽力缓解管理活动中实际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领导与被领导、被服从与服从的矛盾和可能出现的冲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社会治安管理属于公共行政管理,又称为国家行政管理,即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决策、组织和管理的活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有一种理论认为政府应充当“守夜人”的角色,管事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主张政府不干涉公民的自由。这样的政府自然很少侵害公民的权利,但也不便利用公共资源有效组织、协调社会各种力量,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进步,在造福于民众方面无所作为,使民众大失所望。在实践中,还有一种利用国家强制力,严格控制、剥夺公民思想、言论、结社、出版、迁徙等等自由权利的专制型管理模式,国家权力运用到极致,公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自然要激起民众强烈反抗,注定是短命的公共管理模式。现代国家行政管理普遍奉行“法治化”管理或依法管理模式。所谓法治化管理就是行政管理主体必须经法律授权,同时,行政主体必须依法定程序、依法行使职权,“无法律则无行政”。依法行政是现代文明国家行政管理最基本的规则。《治安管理处罚法》正是为了授予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行使治安管理职权和依据本法来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正如本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鉴此,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就获得了治安管理的法定职权。有人说“行政法是授权法”,其支撑点就在此。对于各级公安机关来说,行使治安管理职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其权利在公安机关有资格以国家、政府的名义行使治安管理的权力;其义务在公安机关必须行使治安管理权力,不得放弃,不得处分,否则就是对国家、对民众的失职,将受到法律追究。但是,公安机关的权利是行使权力,义务也是行使权力,这就向“权力本位”、权力中心的管理模式靠近了一大步。而且这种法定的国家行政管理权具有确定力、公定力、执行力、拘束力等效力。它的行使以国家意志为出发点,相对人乐意接受的要行使,相对人反对的也要行使;正确的自然要执行,违法的、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在有关法定机关未撤销前,同样要执行,否则将以干扰执法论处。无形中滋生、助长了行政主体以管理者、掌权者、执法者自居,形成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恶习,进而腐蚀其机体,使权力异化、变质,正如博登海默所言:“不受制约的政治权力乃是世界上最具动力的,最肆无忌惮的力量之一,而且滥用这种权力的危险也是始终存在的。……一个被授予权力的人,总是面临着滥用权力的诱惑,面临着逾越正义和道德界线的诱惑”[②],权力具有的这种侵略性、扩张性,对广大民众来说,其权利随时有可能受到侵害。有人说公民权利受到侵害的最大威胁来自行政权力,其根据就在此。因此,我们说依法授予公安机关治安职权,是公安机关依法行使治安管理职权的前提,是非常必要的。但这仅仅是取得资格而已,更重要、更关键的是严格规范公权力,控制公权力,有效遏制公权力寻租变质、被滥用的可能性;有效遏制公权力的侵略性、扩张性、危害性;有效遏制公权力侵害公民权利的威胁性;有效遏制公权力对行政机关本身的腐蚀性。只有完善对公权力约束的法律机制、监管机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才有保障,政府倡导的“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服务型政府与和谐社会才能得以实现。现在看来,《治安管理处罚法》授权很明确,但制权却不够,而且缺乏可操作性。
二、关于治安处罚法
从逻辑学角度讲,管理与处罚是两个属种包含关系的概念。管理的外延宽,包含有处罚;处罚的外延窄,包含在管理中,有管理就会有处罚。处罚具有威慑、惩戒、警示、教育作用,是管理的重要手段。
所谓治安处罚,就是经法律授权的各级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那些公然违法,公然“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 的行为,经法定程序,依法给予惩处、制裁的行为。治安处罚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处罚的对象按现行法律规定是违法或轻微犯罪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为。治安处罚是为了警示人们:若违法破坏了社会秩序,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必然遭遇法律制裁。这是对受处罚者和他人的一种教育。从反面教育人们遵守法律,遵守治安管理秩序。从而达到治安管理的目的——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治安管理处罚是治安管理的具体内容、手段和措施,治安管理本身就包涵有治安管理处罚。因此,没有必要将管理与处罚并提。
按常理,在制定、公布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时候,同时应该制定、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奖励法》。因为现代管理没有放弃惩处,但更注重激励。没有只要激励而不要处罚的管理,也没有只要惩处而不要激励的管理。激励和惩处都属于管理,都是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处罚警示人们不要违法,奖励则鼓励引导人们守法。处罚和奖励同等重要,不得偏废,只注重处罚而不注重奖励,从指导思想上分析,是过分坚信人性“恶”的理念,不相信有“善”、人性可以“从善”的现实;过分迷信权力在治“恶”、以“恶”治“恶”的作用,而低估了我们的政府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和扎实的社会基础;低估了宣传、教育、引导的社会作用,低估了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低估了“善”在治“恶”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就应有《治安管理奖励法》与之相配套。没有《治安管理奖励法》,只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表明其意在突出处罚、强化处罚。把管理建立在处罚之上,妄图通过处罚来实现管理,以罚代管、寓管理于处罚之中。这样的管理已不是一般意义的管理,而是典型的管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影响对公安机关的定位。根据政府《组织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我们行使治安管理职权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公安机关处在阶级斗争最前沿,肩负着打击敌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使命,是专政机关。在努力建设“法治国”、“法治政府”的今天,当然不能再把公安机关看作是“抓坏人”、打击阶级敌人的机关。但是因为公安机关是行使治安管理处罚职权的机关,自然经常行使处罚权,可能还有不当甚至违法行使了处罚权,被人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印象深刻,而对公安机关维护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民服务方面所做大量工作却觉理所当然,未予足够关注,从而把公安机关看作是治安管理处罚机关或治安处罚机关或处罚机关,破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破坏了警民鱼水关系,从而也影响了整个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
《治安管理处罚法》不利于法律规范自身的规范、统一。在我国作为行政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规范已有很多,诸如:《海关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森林法》、《环保法》、《铁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有这些法律中都没有加“处罚”两字,所有这些法律都授予执法机关相应的处罚权,事实上也在行使其处罚权,难道《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处罚”两字执法机关就丧失了处罚权、就难以履行职责吗?显然不是。问题很清楚,《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完全摆脱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权力本位和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保留、继承了一些不该保留、不该继承的内容和提法。为了维护法律规范自身的规范,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就不应命名为《治安管理处罚法》。
行政处罚已经有法可依,不需要第二个《行政处罚法》。我国于1996年制定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它对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的原则、种类、管辖、程序、实施机关、法律责任都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它是所有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应遵循的基本法,毫无例外,也是治安管理处罚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只要处理好《治安法》与《处罚法》的衔接,完全可以解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依据问题。没有必要在《行政处罚法》之外,再制定第二个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就治安处罚而论,本是很正常的行政行为,因为法治社会是责任社会,任何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既然违法,就应接受处罚。但在我们的治安管理处罚中,有一种称为“行政拘留”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三,行政拘留”。第三章有关条目就行政拘留的适用作出详尽具体规定,第十六条又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对于“行政拘留”处罚,涉及四个问题:1、行政拘留就是限制、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对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害”的直接侵害,作为政府应慎重对待。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也有相同的规定。这是为了给当事人更充分的申辩、陈述的机会,也给公安机关留下重新审查处罚决定的机会,以保证执法的严肃性、准确性,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但受行政拘留处罚的当事人却没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在程序上少一次申辩和陈述的机会。3、当事人对其他处罚不服要求听证和申请行政复议的不缴纳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执法机关支付,然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保证金岂不成了启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开关吗?又是明显的不公平。4、行政复议机关对不服行政拘留的复议申请审理后,如认为原行政拘留处罚主体适格、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该如何执行!复议之日起开始拘留吗?事隔两月有余,事态已经平息,再拘留有何实际意义?如果原行政拘留处罚确实不当,但因当事人无力交保证金而未予复议纠正,其行政拘留处罚不是很冤枉吗?如果当事人逃跑了,保证金自然被没收,只是这每日200.00元的标准有何依据?所有这些都凸显出不公平的对待,有损于法律本身正义的价值、有损于“良法”的法律价值。
三、关于治安法
“治安”的“治”是治理、整治;“安”是安全,即治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亦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治安法就是调整治安关系的法律规范。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两种性质不同的治安法律关系,一种是治安刑事法律关系,一种是治安行政法律关系。治安刑事法律关系当然应由刑法调整,治安行政法律关系才应由行政法来调整。我们这里所说的治安法,仅指治安行政法。规定治安法律关系主体——公安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维护治安秩序活动中权利与义务的法。公安机关有权行使治安管理职权,但必须履行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义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请求公安机关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护其合法权益、监督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权利,同时必须遵守治安秩序,配合、接受公安机关就治安问题所作的处理。因为“治安”概念本身内涵、外延的宽泛决定了治安领域非常宽泛,而且在治安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与权力的矛盾、博弈表现得非常突出、尖锐和集中,因此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法治理念,不同的角度出发制定出的治安行政法也会千差万别。在重私权、奉行“权利本位”、权利为中心的国度里,治安行政法侧重保护私权,严格控制公权,如象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社会秩序维护法》之类。在军政府或专制国家,治安行政法保证权力的有效行使,甚至根本不需要什么法,一切听命于权力。公民权利不但没有基本保障而且受到严重践踏。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清楚表明两点:1、治安行政法是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为已任、为目的的;2、治安行政法是以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为出发点、为已任、为目的的。是尊重权利、规范权力模式。但不可否认,治安行政法命名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又清楚地表明它非常注重处罚,非常注重强化权力,再加上国家对人身自由权保护的力度不够,对政府约束的法律机制、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客观上增强了权力的扩张性、侵略性、侵害性,从而使行政权力侵犯其神圣的授予其权力的法律,侵犯其国家的主权者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为了摆脱管制型政府形象,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③]在国家行政管理,包括治安管理活动中特别需要强化“以人为本”“权利本位”的理念。营造维护良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秩序不是依仗处罚,而是通过关心、解决民生实际问题,通过服务来实现。不可否认,有人就是要违法,就是要破坏民众所盼望的良好秩序,对于他们的行为给予制裁处罚也是必要的。但这不是为处罚而处罚,而是为了维护良好秩序。
不是简单地强化管理而更重要的是强化服务,不在处罚中实现有序,而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现管理。这是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仅由政府变化某些形式和方法,是很不够的。除了转变观念外,还必须从行使管理权力的源头入手,只有从立法上不授予行政机关管制型管理权,行政机关才有可能从管制型权力模式中解脱出来,否则将仍是换汤不换药,穿新鞋走老路。
鉴此,我建议将强化管理、强化处罚、强化权力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秩序维护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秩序维护法》。
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是调整治安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首先必须明确、准确界定其调整范围。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清楚表明,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不是根据行政职权和行政法的性质、特点来界定和确定的,而是依刑法为标准,依够不够刑法处罚为标准确定的。把轻微犯罪尚不够现行刑法规定的管制、拘役、徒刑处罚的统统列入行政法调整范围,授权行政机关依据行政程序予以处罚,这是很不科学、很不妥当的,不符合国家机关职能分工的总原则,有行政参与司法之嫌,应作修改。凡治安犯罪,即使轻微犯罪也应列入刑法调整范围,通过司法程序予以处罚。至于轻微犯罪尚不够现行刑法处罚,应修订刑法。绝不能把现行刑法未调整的空白领域简单地分配给行政法来调整。根据行政职权和行政法的性质、特点,治安行政法只能调整治安行政法律关系,只能就作为行政主体的公安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治安行政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作出规范,就维护治安行政秩序的法律行为作出规范。准确科学界定治安维护法的调整范围,避免以罚代判,避免行政权的滥用,是非常必要的。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授权公安机关行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权,包括对违反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予以处罚的权力,不削弱公安机关的权力。公安机关行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权有充分保障。不过我国的公安机关既是行政执法机关,又具有司法侦查权,既是《治安秩序维护法》的的执法主体,又是刑事犯罪侦查的司法主体。因此,作为行政主体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违反《治安秩序维护法》的行为行使处罚权时,应遵循行政程序;对治安犯罪包括轻微犯罪行为行使处罚时,应以司法机关的资格遵循司法程序。分清不同的资格身份、遵循不同程序是非常必要、非常重要的。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十分注重对公安机关行使权力的规范与监控,明确其营造、维护良好治安秩序的义务,明确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义务。同时,应赋予当事人以更多的抗争权利。使公安机关在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权时,不再是盛气凌人的治安处罚权的主宰,而是社会治安秩序维护者,是为人民、为国家而营造良好秩序,是为人民、为国家履行义务。形成公安机关行使权力是义务,履行职责还是义务的氛围,突出了公安机关的责任、义务和服务。从而从以权力为中心、权力为本位的管制型管理模式,转化成以责任为中心、义务为本位的服务式管理模式。有效抑制行政权力的侵略性、扩张性和侵害性,有效抑制权力本身对执法机关的腐蚀作用,有利于建塑服务机关、服务政府的光辉形象。
第三,文明执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定性因素,反之则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影响、冲击和谐社会的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维护法》不再是处罚法,也不是管制法,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维护社会秩序服务法,能更好体现人性化管理与服务政府,更容易被广大民众所接受,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促进人与人之间、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和谐。是一部遏制公权力、保护私权利、建设和谐社会的良法。
第四,慎用行拘留权。人身自由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不经司法程序由政府行使20日(一年之5%、一月之2/3)拘留,对于一个公民的伤害太大了,渴望自由是人之本性,政府应努力营造尊重公民人身自由权的社会氛围。只有在不拘留就无法控制混乱局面,不拘留就无法保护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以及其他处罚不足以使当事人受到深刻教育的情况下,才予以拘留,而且应尽量通过司法程序实施治安刑事拘留,慎用行政拘留。以显示政府对宪法的尊重,更好体现政府保护公民基本人权的良好形象。
【注释】
法治社会的好处篇2
一、 领导重视,合理组织
镇党委、政府领导特别重视综治工作,大会小会必提到综治工作,并要求全体干部增强对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自身做起认真做好社会综合管理的各项工作。在年初三月,按照工作安排,我社区就召开了综治工作成员会议,在会上总结了辖区xx年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析了xx年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找出了出现问题的原因。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研究、部署了xx年辖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 集中开展了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近阶段我社区集中开展了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干部实行包案制,责任到人,把化解调处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有专人处理。
三、 开展了综治宣传活动和反邪教工作
今年我社区展来了综治宣传走进群众的活动,在集贸市场设立的法制宣传台和法律咨询台,在宣传中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及解答群众的各类问题,同事发放了关于反邪教的宣传材料。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建设“文明、幸福、魅力”新东港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项措施,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新华社区根据大东街道办事处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精神要求,以深入开展“平安东港”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了一系列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1、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新一轮“争创”活动
综治工作纳入到社区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治方针,进一步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新华社区两委班子高度重视综治工作,成立了以社区党委书记孙吉芬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能够定期认真研究和分析当前社区综治工作形势,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对具体综治工作进行安排落实,确保新华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工作中社区还不断充实和完善了综治治理工作志愿者队伍,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
2、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实现排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xx年是各类社会矛盾交织叠加,社会治安压力增大的一年。新华社区要认真实施矛盾排查调处方案,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以及敏感节日,社区对辖区内的重点人施行24小时监控,做到你动我知,对于重点人的行踪了如指掌。今年十一月份以来,由于冬季的取暖给居民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很多居民对此意见很大,社区经常接访这部分居民,做其劝说工作,希望居民克服暂时的困难,尽量把由于供暖引起的矛盾化解在基层。社区今年共化解矛盾纠纷案件14起,及早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特别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要切实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和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3、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要继续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认真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要按照坚持标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分类创建、稳步推进的基本思路,完善各种组织、机制,规范各类档案,提高创建能力;要认真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按照“xx”普法规划,抓好学法、守法、用法、执法、维法各个环节,在xx普法当中,组织辖区老年秧歌队以秧歌等形式在沿街和小区进行宣传,利用图版、橱窗出版报和标语,做到辖区居民人人知晓。要大力加强对敌斗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对于外籍人员的出入情况了如指掌,做好国家的保密工作,宣传好国家安全法的教育工作。打击各种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和插手人民内部矛盾;社区针对反宣品清理工作实行社区干部包保制并组织一支由36名社区志愿者组成的清剿反宣品队伍。经常组织这支队伍对辖区出现的反宣品及时进行清除,年初至今共清除反宣品300余张,用涂料涂抹广告共40余袋。在辖区内形成了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氛围。社区并定期组织群防群治队伍对辖区的治安开展巡逻活动,负责向辖区的门市网点宣传防火知识,并向广大居民宣传防火防盗注意安全的一些常识。在渔船管控问题上,大力向船主宣传不要非法越境捕捞,维护好边境的安宁。辖区居民对可疑情况及时向社区反映,社区认真分析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形势,对重点地区、治安复杂场所的突出问题、治安乱点经常排查,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因地制宜地开展重点整治和专项治理。
4、强化服务机制建设,加大社会管理力度共同做好综治专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教育、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规定,摸清本地、本辖区的流动人口底数,对于外来的非法传销人员及时发现,认真进行劝说和劝返。加大打击流窜犯、在逃犯、现行犯;进一步探讨流动人口户籍管理,减少脱管、漏管、不管现象,使暂住人口管理经常化;认真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突出抓好清查验证工作。
(二)要继续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会保障工作。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做到登记在册,掌握好他们释放后在家的动向,积极鼓励他们融入到社会,做到自食其力,做一个为社会有贡献的人。建好帮教安置基地,减少脱管、漏管现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继续规范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法治社会的好处篇3
为加快我院改革、发展步伐,我院党政班子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内医院工作重点,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党政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和各职能科室协调配合,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初职代会院部与各科室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实行双百分考核,一并检查,一并奖惩。院领导定期带队检查防火、防盗及重点部位的管理和防范工作,逢会必讲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强调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形成了遇事报告、研讨、协调、解决的良好机制。
二、以增强先进性为具体要求,强化学习教育工作。
2005年,我院结合自年初开始的增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共青团员先进性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抓好治院育人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市民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工作,相继开展新《条例》、新《婚烟法》、新《工会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利用宣传栏向职工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知识。保卫部门加强了对临时卫技人员及临时务工人员的管理,强化对毒、麻药品及锅炉管特容器使用中的各项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通过学习与教育,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加强,没有修炼人员。
三、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基础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我院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预警制,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避免一切不稳定因素和行为的发生。一是建立完善例会制度,每季召开一次综治例会,通报信息,分析形势,落实工作重点。二是对保卫科的人员进行了调整,挂牌上岗,实行24小时巡视制pa视讯的版权所有度,发现可疑之人严密盯防,如3月24日抓获一扒窃嫌疑人交刑警一中队处理。尤其是加强了节假日及夜间的防范力度,使薄弱时间段的治安防范工作不薄弱。三是加大了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年初投入4000余元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换充装。院保卫科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现场指导职工遇有火情应怎样疏散病员等处置办法,以及如何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四是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按装了“防盗报警器”。、品实行专人、专帐、保险柜管理;锅炉房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操作规程,持证上岗;食堂食品卫生严格执行“五.四”制,建立交接班制度;升降梯落实专人管理;网点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职责纳入租赁合同书中,签订了“治安合同书”;“四工”人员登记造册,签订治安合同书;贵重医疗仪器设备登记造册,落实专人管理维护;一次性医疗用品的购进、使用及用后处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认真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院部调整了相关组织成员,对发生的医患矛盾及时调查了解,协调处理,妥善处置,没有发生矛盾激化现象。六是认真做好创“平安单位”、“双拥单位”工作,与街道综治委紧密联系,努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八是加大对安全防范的投入,于9月份投入近8000元认真落实技防延伸工作、11月份投资近4000元新购红外报警设备一台。pa视讯的版权所有
2006年医院综治工作主要任务:
2006年,我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贯彻“十一五”规划为契机,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以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医院基础建设为重点,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预防职工违法犯罪,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治安秩序和医院持续稳定。
2006年医院综治工作要点:
1、充分发挥医院综治组织的作用,及早准备,将两节的安全稳定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全年继续努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法治社会的好处篇4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了给全镇的综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升平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综治委主任,镇长、分管领导任综治委副主任,班子成员及综治、公安、司法、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综治委成员,镇综治办由分管领导任主任,确定了一名中层正职干部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共有工作人员4人,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了组织领导、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四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综治委牵头组织,各部门联动配合的综治工作格局。镇党委政府多次研究综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将综治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并制定了《升平镇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彭升委发〔2013〕28号),明确了综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步骤、重点措施、保障机制,下发到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求严格遵照执行,同各村(社区)签订了“升平镇2013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综治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使全镇的综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开展好宣传教育,是搞好综治工作的前提,今年我镇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形式多样,宣传内容丰富,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为全镇综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镇党委政府明确要求镇综治、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在全年的工作中,要大力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法律进单位(企业)”,“法律三进家”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镇司法所要贯彻实施好升平镇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在搞好日常宣传的同时,要利用“综治宣传月”、“禁毒宣传日”、“法制宣传日”、“三下乡”、“反邪教警示教育”等各类活动、扎实开展好集中宣传,在全镇构建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今年我镇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宣传平安创建为主,大力宣传了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省委、省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省综治委《关于转发中央综治委<关于开展农村平安创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精神。深入宣传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着重宣传了平安创建活动的成绩、经验,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和各种防范知识。在3月综治宣传月、“6·26”禁毒宣传日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镇共举办村(社区)基层干部法制培训班,中小学法制专题讲座等各类培训班(会)4次,参训人员(包括中小学生)达到1700余人。在3月综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镇大力开展了各类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共设立宣传站(点)6个,宣传展板6次,散发“警示公民十条”、“社区安全知识”、“送法下乡宣传资料”、“普法知识”、“农民工维权知识”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日常宣传教育活动中,我镇共出动平安创建宣传车30余台次,送发升平镇党委、政府印制的“加强治安防范增强群众安全感”宣传资料和“平安创建”防范小知识共计10000余份,全镇设平安创建宣传牌30个,大型宣传展板3个,平安创建宣传公示栏12个,镇、村(社区)两级和综治委成员单位书写张贴、制作悬挂标语、横幅360余幅,全镇的宣传教育面达96%以上。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职工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他们见义勇为精神,提高了他们的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群众对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的知晓率达95%以上,为升平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我镇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均达97%以上。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综治基础
在综治工作中,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综治委、中央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构建了以镇党委为核心,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为支撑,警务室、调解室为骨干、巡逻队为基础的“1221” 综治工作体系,狠抓了镇、村(社区)的综治队伍建设,巩固了各级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保证了综治工作的正常进行。今年我镇一是成立了升平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调整充实了升平镇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升平镇国家安全工作小组、升平镇行政边际地区治安协作联防领导小组等领导小组;二是整合了镇治安巡逻队和城管执法中队两支队伍,实行了一个分管领导,一支治安城管巡逻队伍,一个牌子,双重职责的工作模式,壮大了综治工作力量,保证了工作的统一指挥、相互协作、整体联动;三是在巩固完善村级“131n”新型治理机制工作中,将村(社区)治保会、调委会、治保会巡逻队等基层综治工作组织纳入新型村级治理机制;
四是在实施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中,将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服务站、矛盾纠纷调解室、人民群众信访接待室等基层综治机构建设纳入其中,做到同安排、同管理、同服务,为基层综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适应工作需要的工作条件。升平镇专职治安城管巡逻队(16人),升平镇综治维稳信息员队伍(52人)等基层队伍在综治工作中都发挥了积极的主导作用。各村(社区)也加强了综治队伍的建设管理,现全镇有调解委员会13个,调解小组180个,共有调解人员520人,治保会12个共41人,治保会巡逻队12个共72人,他们在综治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基层骨干作用,确保了综治工作在基层有组织领导、有办事机构、有专人抓,有较好的工作保障条件。
四、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我镇以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中心为平台,大力开展了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维护了升平镇的社会稳定。按照《xx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xx市“大调解”工作要点〉的通知》(彭综治办〔2013〕7号)要求,我们首先调整充实了镇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并制定了调处中心的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巩固健全了镇、村(社区)、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建立了“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参与,联合调处”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工作中,每月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随时了解掌握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和部门包案制度,落实人员,制定措施,限期调处。在具体的调处工作中,注重规范化调解,从调解程序,制作文书,引用法律法规,调解协议执行等方面入手,严把调解质量关,注重调解效果。今年,我镇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中心共开展民间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4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防止群众性事件3次,全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7件,调解成功156件,调解成功率达99%,全镇无群众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维护了升平镇的社会稳定。
五、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认真开展“无刑事案件”活动
法治社会的好处篇5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依法行政奠定组织基础
年初,我们根据办事处人员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街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落实了一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行政办、综治办、司法所、劳保所、民政办、计生办、派出所等部门干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司法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责任制的落实,承担日常的督促检查、协调工作,并落实了工作经费。同时,街道办事处还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对各社区、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在100分制的目标管理考核中,依法行政占6分。纳入了对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激发了干部主动学法、约束并规范自己行为、依法行政的工作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原创:
二、结合街道实际,认真做好五年规划
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指导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于建设法制政府和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纲要》,根据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年初,我们结合街道办事处的实际,制定了《大安区马冲口街办事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进一步明确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工作目标,确定了不同阶段的重点和责任部门,使之既有五年的规划,又有年度计划,做到了工作任务、责任部门、责任人“三落实”。
三、广泛宣传,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街道办事处把执法宣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通过上街设点、学习辅导、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想适应的社会氛围。
(一)、召开全街“四五”普法学法动员大会。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年初,我们召开了全街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社会治安巡逻队长及社区干部、街机关干部共计120余人的普法学法再动员大会。会上,对普法学法活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为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学法,干部依法行政,圆满完成“四五”普法工作任务划上圆满的句号奠定了基础。(二)、分层次组织学法活动,提高广大干部和居民群众法律素质。
首先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们坚持组织二级中心组学法,党政办公会前学法,一年学法时间达40学时以上。在领导干部中专门组织法制讲座3次。系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宪法》及修正案、《婚姻法》、《合同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行政许可法》、《领导干部法律读本》以及《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领导干部培训参学率达100%;其次,组织职工和社区干部学法。我们坚持利用每周二政治学习时间,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坚持不定期地组织社区干部学习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组织全街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学法活动12次,参学率100%。第三,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群众学法。我们各社区结合自身实际,召开了党小组长、居民组长、低保义务巡逻人员工作会,居民群众院坝会,组织辖区居民群众、个体经营者、外出务工人员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市场管理、税收等法律法规。一年来共组织居民群众学习培训会28场次,参加学习培训人数万余人次,普及率达90%以上。
(三)、坚持每年度举办法制骨干培训班。
坚持组织全街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集中参加培训,系统学习每年度新出台的与工作、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规。今年来,共举办法制专题培训班2期,主要领导和现任副职领导进行现身讲法,培训人数达120人次。另外,根据区上安排,输送骨干到区上接受培训。
(四)、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的常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我们坚持利用3月综治宣传月、4月税法宣传月、5月计划生育宣传月、6月禁毒宣传月、12月4日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辖区单位、社区干部集中在马冲口街市中医院门口和高硐车站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今年来,共上街设立宣传点3个,出动宣传干部达58人次,宣传车2辆次,播放录音、悬挂了有关挂图12幅,另外书写大幅标语15幅、小标语320幅,举办专栏墙报10期,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同时,我们还把法律宣传贯穿于文艺活动始终。坚持利用春节或“七.一”节,组织社区文艺宣传队开展演出3次,观看群众达5千人次以上。有小品、独唱、舞蹈等,文艺调演既宣传了法律,又使文艺活动富有教育性和娱乐性。同时还拓展了法律工作者业务。如:今年年初xx社区宣传队提供的小品《打官司》,宣传法律工作者、xx社区主任xx废寝忘食的帮群众打官司,搏得观众一阵阵掌声。使在场观众都知道了马冲口有一个法律工作者xx。另外,市、区文体局通过共驻共建活动分别与xxx社区联合举办了法制文艺演出活动2场,观看群众达2000余人,深受群众欢迎。
四、依法治理、民主管理,有效促进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依法治理是依法行政的最终目标。首先,我们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司法所负直接责任,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构,实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各社区分别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为依法治街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其次,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调动社区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健全社区党组织自治机制,规范社区事物管理,有效促进社区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我们从社区自身建设入手,促进依法治理。为此,在社区中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三产业发展较好的xx社区和三产业发展较差的xx社区进行了试点。以办事处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从社区组织建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法制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重申了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九条标准,广泛宣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试点后逐步在全街推开。通过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健全和完善了社区各项制度,推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提高了自治水平。
第三,把创建法制文明建设小区,作为依法治街工作的重点工程,做到常抓不懈。开展法制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是维护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实现依法治街工作的重点工程,是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机结合,是狠抓社区面上的建设,促进依法治理的又一侧重点。在创建活动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规划,完善制度,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我们成立了法制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制定了创建工作意见,印发了法制文明小区标准。坚持机关干部分别联系社区、企业的制度和办公室检查督促的制度,把全街各小区工作责任分别落实到人头;同时各社区制定和完善了司法工作室职责,安置帮教工作职责,法制工作职责,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衔接制度、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职责、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职责、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等九项制度、职责。
二是狠抓创建工作的基础工作,使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发展。创建法制文明小区活动,安全、文明是根本,是基础。因此,我们全街是成栋楼房的,都分别落实了守楼护院人员,对于不是成栋楼房的院坝,也分别建立了看门望户点,落实了守护人员,同时还建立了联防治安室、治保会、调解委员会、义务巡逻队,每个社区建立了司法工作室。另外,我们还与派出所一道,坚持对各小区治安状况进行定期分析,对出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排查、治理。如上半年,我们针对抢劫、盗窃案时有发生的状况,一方面加强了夜间巡逻的管理,要求各社区巡逻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一方面组织派出所、社区干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进行专项治理,使各社区治安状况得到了根本好转。三是开展各种活动,赋予创建活动新内容。结合我街实际,坚持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广泛开展了“一帮一”活动。在“一帮一”活动中,根据不同要求,赋予“一帮一”活动不同内容。近年来,在群众中开展了扶贫助学活动,有一技之长的家庭对有下岗人员的家庭的帮助活动,帮教小组对失足青年的帮助活动,党员、热心群众对参与联系人员的帮助活动,以及为受灾地区、为失学儿童、为下岗职工捐款捐物的献爱心活动,把创建活动引向安全、文明、健康轨道,赋予了创建活动新内容。
四是坚持评比、表彰制度。我们坚持每半年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初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年底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到2004年,我街3个社区达到法制文明小区标准。今年初,我们又针对情况制定了创建巩固法制文明小区的工作意见。对于如何做好巩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原创:
通过以上创建活动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依法治街工作的深入发展,使辖区责任范围没有出现一起集体上访案,没有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辖区政治稳定、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第四,开展分线治理,全面推进,促进依法治街工作向纵深发展。
依法治街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宽、政策性强。我们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各尽其职,广泛开展了分线治理,形成了齐抓依法治街合力。精神文明办、妇联结合长期开展地卓有成效地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把家庭成员间和睦相处、遵纪守法、民主管理家庭等家庭细胞建设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促进平安家庭、和谐家庭地有序发展;文化站、派出所开展了依法治店活动,对商业网点、茶楼等娱乐场所进行了整治,净化了文化市场环境;党委办、民政办、行政办针对社区情况和街道各部门的情况,提出了依法行政要求,实行了公务公开和居务公开,密切了干群关系;司法所、财政所开展了依法治所活动。司法所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上墙,在社区建立了司法工作室和安置帮教工作站并挂牌,并在两个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试点,推进了依法行政。财政所严肃财经纪律,实行了财务公开;综治办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和群防群治工作,和“打造平安x街,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平安创建活动,同时综治办还牵头组织了工商所、派出所、财政所等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特别是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以及放学后校园周边的耍流氓行为的情况为重点进行整治,制定了群防群治公约和致广大居民群众的公开信10000份印发到居民户中,要求居民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促进居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依法治街工作,调动了全街各部门、各社区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部门主动参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形成了全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化依法治街工作格局,实现了治理保稳定,治理求发展的目标。
五、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我们为了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广泛开展了“打造平安x街、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了矛盾调解机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针对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特别多,而且我街处于城乡结合部各种问题矛盾比较复杂的实际,我们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建立了由街党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以街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为依托,各社区、责任单位协同参与的调解机构。街道和各社区均建立了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在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处理范围的矛盾纠纷,及时告之当事人申请解决的途径,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同时,街道建立了室及时处理事项,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举报反映的问题。坚持半月排查、半月治理、半月上报工作制度,按照“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对重点矛盾和纠纷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把调处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社区干部在遇到纠纷时,第一个接到报案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必须马上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能够解决的就地解决,力求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化解。建立纠纷调处回访制,即街道综治办对社区调处结案的矛盾纠纷,在半月一次的例会上汇总登记,对突出的案例或可能反复的纠纷,街综治办、法制办同社区干部一起上门回访,进一步消除双方怨气,沟通思想。今年以来,解决矛盾纠纷86件,处理案件29件,充分发挥了调解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我们建立健全了治安防控机制、预警工作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督促检查考评机制、综治领导责任机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财政管理,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没有设立“小金库”。实行了政务、居务公开,各部门各社区各项工作制度、职责全部上墙,对外公布,在便民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了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的制度,规范了行政机关决策会议制度。对街道领导和社区“一把手”实行了“三卡”监督制度,即行政活动监督卡、重大事项报告记录卡、重大事项决策登记卡。对机关干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了“勤学习、严纪律、树形象”的工作要求,倡导机关干部勤奋学习理论,尊重法律,维护法制权威,积极规范自己的行为,原创:树立国家公务员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从而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七、存在问题
(一)法制建设干部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八、今后打算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年度安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法治社会的好处篇6
2007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以平安建设统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局,继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遏制和减少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整体工作绩效上实现“四个领先”、“六个不发生”,继续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县,建设平安桐柏,努力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大局的稳定。
一、深化争创综治先进县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把平安建设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建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县、乡二级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平安建设要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要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责任。领导小组在县综治办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平安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完善平安建设的责任机制,在创建平安桐柏的大前提下,广泛开展创建平安乡镇、平安系统、平安行业、平安单位、平安家庭活动,县、乡综治办要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制订平安单位、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的创建标准。各部门也要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要求,根据部门、行业的特点,制定参与平安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创建平安系统、平安行业、平安单位的标准。重点做好乡镇、村(社区)的平安建设工作。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要完善平安建设的保障机制,按照“吃皇粮、不吃杂粮”的要求,足额保障政法综治部门必要的办公、办案经费,不断加大对平安建设的投入,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要完善平安建设的动员机制,在年初利用三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平安建设中去,形成全民参与、共创平安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大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力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状况的调查研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的意见。健全完善校园内外安全管理机制。要进一步明确校园及周边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加大领导责任落实力度,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放在重要位置。要继续完善和推广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并建立对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的指导机制,规范工作方式和法制教育内容,提高质量,增强效果。共青团、妇联和中小学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中心小学、初中、高中都要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正确开展家庭教育。要进一步加强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由共青团组织牵头,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以社区和村(居)为单位,通过摸底排查、建档立卡等措施,掌握闲散青少年的底数,逐步建立区域性的闲散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真正把其纳入教育、管理和服务范围。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要确定专人联系帮教;对需要加强监护的,民政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教育、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对失业、无业的,劳动保障、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等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救助。要切实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严厉打击幕后控制、操纵流浪儿童乞讨和教唆流浪儿童犯罪的团伙及黑恶势力。要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组织实施少儿文化建设工程。持续开展打击制售“口袋本”图书、有害卡通画册及不良游戏软件行动,查处“黑网吧”和违法违规经营的网站,大力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要加强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建设。研究制定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教育,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建设。要继续完善和不断深化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定期排查、信息报告、受理、分流、处理、督办、答复、考核、奖惩以及归口调处、领导包案等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努力实现调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并以在村(社区)成立综治服务站的形式逐步向基层延伸。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重点抓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矛盾纠纷调处的能力。强化社会联动调处,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贯彻《条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理性、有序、合法的秩序,维护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分析研究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对大规模、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努力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极少数人采取极端手段报复社会,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化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完善命案侦破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杀人和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实现社区可防性案件大幅度下降。重点治理机动车违法违章上牌照问题,从源头上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排查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开展治理整顿,限期改变面貌。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斗争,扫除社会丑恶现象。预防和打击组织的破坏活动和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严防恐怖势力的破坏活动。严密防范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pa视讯的版权所有
五、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治安防范工作社会化。建立和完善治安防控网络,重点做好城乡结合部、公共场所等治安问题复杂地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包括非公制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内部防范措施,有效提升技术防范水平。在主要街道、商业繁华区、重点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和重点单位广泛实行技术防范,把技术防范措施逐步推广落实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家庭。通过三年努力,在中心城区建成系统的数字闭路监控系统。在广大农村,要通过示范引导,大力推广适合本地实际、简易有效的技术防范手段,不断探索和发展农村治安技防网络建设。加强对各种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积极发展保安服务业,进一步加强保安服务市场规范化建设。完善社区警务工作,加强社区治保、调解组织建设,推动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司法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工作,树立典型,宣传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继续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搞好宏观调控和信息交流,引导流动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重点抓好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认真解决流动人口的困难,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快暂住人口信息系统和出租房屋信息系统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格管理,加大对流窜作案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活动,大力整治铁路治安重点区段,维护经济大动脉的畅通。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和企事业单位共建活动,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工作。继续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
法治社会的好处篇7
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今天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工作。待会,王书记和黄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工作成绩,切实增强工作信心
去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始终把维稳作为第一责任来落实,始终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大胆创新,扎实工作,在社会矛盾相对集中,维稳任务十分艰巨的形势下,有力地保持了全县社会稳定,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县还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具体说来,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及时有效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社会大局基本稳定
继续对突出信访问题实行会议交办制,并建立了“处理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事件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七个专项工作小组,形成了处置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长效机制,成功处置了失地少地农民群体阻工、烟厂职工堵塞铁路和赴省集体上访、晏家事件、三拱桥村民堵路、贵州塘合村村民闹事等一大批重大群体性事件,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深入持久开展各项专项打击行动,社会治安井然有序
结合我县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严厉打击地方邪恶势力”、“禁毒、打抢、除恶”、“命案侦破会战”等专项斗争,侦破刑事案件318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44名;摧毁涉恶团伙3个,瓦解成员43人;侦破涉毒案件153起,抓获涉毒违法人员98名。
(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创造性地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竞赛和矛盾纠纷调解竞赛。通过深入开展这两项活动,全县所有村、居委会都建立了治保会、调委会,村民小组成立了护村队、护寨队、护路队、禁赌队、义务消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县城各个社区都创建了警务室,与外县接边的乡镇都建立了联防、联调组织,全县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18起,成功调处1737,调处成功率达96%;预防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5起,预防民转刑案件14起,化解群众性械斗7起。基本实现了“小矛盾不出组,一般矛盾不出村,较大矛盾不出乡镇”的工作目标。
(四)从严防范和打击邪教活动,教育转化工作成效显著
根据邪教活动的特点,构筑了以公安民警和610工作人员为骨干,以群众为基础,点面结合、党群结合的开放型立体化防范网络,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监控,有效的遏制了法轮功等邪教活动。举办了两期法轮工人员法制学习班,19名教育转化对象有17名完全转化,工作经验在省里会议上作了推介,受到省里表扬,并被评为全市教育转化工作先进单位。
(五)广泛开展普法活动,依法治县工作进展较大
通过举办首届湘黔边界普法山歌赛、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社会主义法制特别是宪法宣传深入人心。针对我县群体性事件不断上升的实际,印发了3万余册维稳普法宣传手册,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依法治省四项工作,对先行实施的单位制定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方案及办法。
总的来说,在当前各种矛盾交错复杂、维稳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我们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这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是广大政法干警团结拼搏、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准确判断当前维稳形势,努力提高政法维稳能力
去年政法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值得我们肯定,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维护形势的严峻性和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事件隐患依然存在。高速公路失地少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原烟厂职工对烟厂关闭政策有意见的问题、改制企业下岗职工生活困难问题、农村山林土地权属纠纷问题、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问题,如此等等,这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在短期内无法彻底解决,给全县维稳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二是法轮功等邪教活动有所反弹。特别是法轮功反宣活动还很猖獗,门徒会等邪教组织也死灰复燃,反邪教斗争任重而道远。三是各种侵财型犯罪特别是杀人犯罪时有发生。去年发生的刑事案件比上年有所增加,特别是命案比上年增加了75%,而且还有欠帐,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四是政法各家领导班子建设亟待加强,干警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加快发展步伐的关键一年。在当前发展任务和维稳任务都非常艰巨的形势下,各级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维稳是第一责任的观念,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提高维稳能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提高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维稳能力
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检验我们执政能力很重要的一条标准,就是能否应对复杂局面、能否确保社会稳定、能否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不可能有能力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可能得到人民群众信赖和支持,不可能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人均生产总值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这一段时期,是社会利益矛盾、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相对集中和突出的时期。而我国当前正处在这样一个非常时期。尤其是我们县面临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几件大事都集中在这几年出现,集中在这几年处理。因而维稳较之历史上任何时期,较之于其他兄弟县市都更为艰巨。能否在严峻的形势下确保社会稳定,对我们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是一场严峻考验。去年,我们面对史无前例的几起群体性事件,全县上下一心,紧密配合,有效地化解和处置了这些群体性事件,这说明我们是有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我们的执政能力是经受了严峻考验的。今年,面对依然严峻的维稳形势,各级各部门要一如既往继续发扬不畏艰难、不辞辛劳、不惧邪恶、敢于斗争的精神,善于用政治的眼光、世界的眼光、全局的眼光看问题,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尺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审慎出台各项改革发展举措,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及时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坚持不懈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果断稳妥地处置可能发生的群体事件,不断增强维稳能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实现县域经济社会稳步、协调发展。
(二)加快发展的前提是维护社会稳定
发展是我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江泽民同志指出: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什么这么说?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当前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国际社会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为我国加快发展步伐提供了先决条件。纵观历史,任何一个发展较快的时期,经济繁荣的时期,无不以社会稳定为前提,而任何一个社会动荡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都会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这就是因为社会稳定是加快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也是政绩”、“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观点,始终将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中,始终走稳定和发展同步、治安与致富并进的路子,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是落实第一责任
要落实好工作就必须落实好工作责任。要落实好第一责任就必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管,个个有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我们现行的《某某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图》,涵盖了执法司法、经济管理、意识形态、社会管理、组织人事等几乎所有部门,以及矛盾纠纷、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各个方面,通过这几年的实践来看,运行效果很好,为促进“全员参与、全面排查、全过程控制”工作格局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将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使其职能与责任相对应,责任与具体的人相对应。要进一步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另外,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对因工作不力出现下列八种情况之一的,也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这八种情况是:领导不重视,造成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对不稳定因素或内部矛盾化解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因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不负责任,发生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管理防范不善,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事故,又不认真查处、不认真整治的;被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警告、司法建议,限期整改而无有效措施或无明显效果的;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职工中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的;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有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综治委认为需要予以否决的其他情况。也许有的同志报怨当前各项工作任务压头,各项工作动不动就搞一票否决,感到厌烦,希望大家对此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维稳责任重于泰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没有谁能取替得了,没有工作压力就没有工作动力,没有严格的责任机制就没有良好的工作效果。我相信大家能够把压力变成动力,更相信大家一定会把工作做得更好。
三、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全力打造平安某某
今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继做出了“创建平安某某”、“平安某某”的战略决策。根据省市精神,县委、县政府相应地做出了创建“平安某某”的决定。因此, “打造平安某某,构建和谐社会” 是今年全县稳定工作的核心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调处两个竞赛活动为载体,以推行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为重点,大力开展“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社区”、“平安国道”、“平安村寨”的创建活动,着力建立和完善保持社会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
(一)明确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创建活动
总体目标是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建立维护社会稳定长效机制、社会治安防控机制、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和综合治理责任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能力,不断提高执法机关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益,争取在2005年有50%以上的乡镇、单位达到“平安乡镇”、“平安单位”的标准,2006年全部达标。
1、健全领导机制。将“平安某某”创建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三个文明”建设目标,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完善保障机制,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信息预警机制和紧急处置机制、社会治安防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估机制。
2、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全面落实维稳工作例会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台帐管理制度,全县不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无影响严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无“法轮功”等邪教分子进京滋事、集体弘法等事件,无主要领导干部严重违纪和犯罪案件。到2006年底对照平安创建标准,确保暴力恐怖犯罪、严重刑事犯罪在全市处于较低水平;冲击党政机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群体性事件在全市处于较低水平;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在全市处于较低水平;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在全市处于较低水平;交通、火灾及危爆物品引发的重大治安灾害事件发生量在全市处于较低水平。
3、打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努力实现全县境内无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80%的乡镇达到安全文明标准,90%的社区、行政村、内部单位不发生可防性案件;刑事破案稳中有升,现行案件侦破率70%以上,命案侦破率在90%以上;重点复杂公共场所的治安环境整治到位,无影响恶劣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无影响恶劣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和黑恶势力操控的区域和行业;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城区安置率90%以上,农村安置率100%,重新犯罪率在3%以内;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新建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设有率达100%,宾馆酒店、车站码头、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完好率100%,不发生特大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死亡率在15%人/万台以下;无重特大交通、生产、集体中毒和环境污染等安全责任事故,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对社会治安的认可率在90%以上。
4、落实普法依法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有规划、有考核,干部参学率100%,职工参学率95%以上,居民和农民参学率90%以上;中小学校都配齐法制副校长;司法机关完善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制;乡镇设人民调解委员会;执法单位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案件改判、变更、发回、撤销率不超过3%,涉法上访老户、集体上访、重复上访案件数不超过案件总数的1%,无执法人员严重违纪和职务犯罪案件。
(二)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创建措施
为了确保创建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县委、县政府对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按照省里的规定,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就可以顺利成为全省第一批“平安县(市、区)”。目前,我县已连续两个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只要今年再努一把力,就可以顺利实现目标。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切实采取过硬措施,争取早日达标。
1、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平安某某”作为执政为民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纳入本乡镇、本部门“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县里已成立了“平安某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王书记、黄县长任顾问,我任组长,杨清林、吴飙、姚茂堂、唐仁龙、杨军、黄晴轩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人事局、监察局、县综治办、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县委610办公室、安监局、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创建工作的落实。
2、要建立健全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治安防控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发挥各自的职能,层层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参与“平安某某”创建活动,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要继续在全县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竞赛活动”、“矛盾纠纷调解竞赛活动”,全面推行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实现治安防控市场化。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破案机制,运用集中行动、专项治理、日常打击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侵财型、多发性刑事犯罪。各省市驻晃县单位、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自觉服从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责任。
3、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持创建活动,特别是要将平安创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设立专帐,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相应增加。要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工作经费,解决经费保障等问题,推动群防群治工作正常开展。
4、要严格考核验收和奖惩。要把创建工作与综合治理检查考核结合起来,将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结合起来,采取明查暗访、统计分析、领导述职等方法,科学准确地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县综治委将对各乡镇、各单位逐年实行考核计分和评估排名,对达到创建标准的授予平安荣誉称号;对不落实创建工作责任,考核不合格的,视其问题的严重程度,将分别作出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处理。
四、强化综治维稳措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部门务必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及时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
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们要坚持四项制度雷打不动:一是坚持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雷打不动。即按照“四个关口前移”的工作方针,县里每个月排查一次,乡镇半月排查一次,村及单位每星期排查一次,排查的重点是信访突出问题。二是坚持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雷打不动。要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要坚持把矛盾解决在乡镇、村一级,解决在县直单位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制度雷打不动。不但县里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各乡镇各单位也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敏感期要集中处理矛盾纠纷,比如春耕大忙前着重处理水利、田土权属纠纷,清明节前着重处理坟山纠纷。四是坚持边界纠纷联防联调制度雷打不动。各级各部门在坚持这四项制度时,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竞赛”,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化解群体性问题上,放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上。
(二)有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实践表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遏制犯罪多发势头的有效措施。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滋生和诱发犯罪的因素将大量增加,严打整治的方针坚决不能动摇。
1.要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今年“严打”工作重点要继续放在“禁毒、打抢、除恶”上,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尤其要加大命案侦破力度,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要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做到什么突出就打击什么,哪里混乱就整治哪里。政法各机关要把“严打”的方针贯彻到当前开展的“禁毒、打抢、除恶”专项斗争中去,贯彻到侦查破案、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和执法司法的日常工作中去,不断巩固和扩大“严打”斗争的成果,有效遏制各种犯罪的多发势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要整治突出治安问题。要坚持严打、严管、严治有机互动,治乱、治穷、治瘫同步推进,毫不放松地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治安集中整治,不间断地搞好拉网式排查和滚动式治理。特别是对治安失控地方,要出重拳、下猛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扭转局面。要进一步加大查禁黄、赌、毒的工作力度,严防犯罪分子做大成势。
(p19页一是开始到p20上面一段完)
3.要建立严打整治的经常性工作机制。
(p20页下面一段,不要标题,不要见义勇为部分)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严打工作,需要配合时不讲条件,不设门槛,同时,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提供情报线索,打响严打人民战争。
(三)推行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全面加强市场化治安防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如何按照市场经济理念建立一套责、权、利相统一的治安防控体系,已成为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去年,郴州市汝城县大胆引入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实行市场化运作,取得了极好的效果,我们要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逐步推行治安防控承包责任制。具体做法是:在县直机关单位,每个有独立院落的单位都要成立治安防范队,承包本单位治安防范任务。在社区,将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纳入物业管理范畴,由社区所辖机关单位及居民筹集治安防范经费,承包给物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治安防范组织。在县城街面,将街面分成若干个责任区,分别承包给公安局片警或其他社会治安防控力量,承包主体负责管控所承包路段的治安。同时,调整公安巡逻的时段和地段,把重点放在午夜至清晨时段上,放在小街深巷及社区居民集中、人群集聚的地方,变过去的事后处置为事前防范。在农村集镇,以集镇为单位,以市场运作的方式成立治安巡逻队,承包集镇夜间巡逻任务和治安问题多的重点路段、重点项目的保卫任务。在农村村寨,也鼓励以民兵为主组建护寨队,维护村寨治安。每一种治安防控承包都要实行市场化运作,都要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与权利,报酬与工作绩效挂钩。
(四)继续加大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力度
对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必须坚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有效处置”的基本方针,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基本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深挖打击、防范控制和教育转化工作,不断夺取反邪教斗争的新胜利。
1.要继续巩固和扩大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成果。今年是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攻坚年”,目前,我县仍有三十余名法轮功顽固分子没有转化,转化任务相当艰巨。因此,要继续分期分批举办好法轮功人员法制学习班,创新帮教方式方法,强化接茬帮教措施,落实好“给出路”的政策,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转化成果,争取按期完成转化任务。
2.要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将反邪教警示教育作为治本之策,以农村为重点,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好警示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受到一次识邪、拒邪、反邪的教育。在中小学校,要结合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让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教材、进课堂,增强中小学生识邪、拒邪和反邪能力。
3.要开展好集中整治“门徒会”等邪教组织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迅速对本地“门徒会”邪教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将其成员及时造册登记上报,根据有关政策,区别情况处理,有效打击邪教活动,坚决取缔“门徒会”邪教组织。
(五)抓好普法依法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离不开健康的法治环境。
1.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重点是打击诈骗、非法集资、抽逃出资等事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经济犯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贪污、职务侵占等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
2.认真开展普法活动。要继续组织好普法考试,建立健全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情况通报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继续创新形式,形式多样地组织好各种群众普法活动。今年是“四五”普法工作的最后一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四五”普法规划做好查漏补缺工作,迎接检查验收。
3.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p22第二段,不要标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试点工作,使基层民主政治实现党的领导、群众自治、依法办事相统一。
4.大力弘扬见义勇为。要在社会上大力弘扬正气,倡导人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打击歪风邪气。要做好见义勇为有功人员的推介、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在弘扬他们的浩然正气、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他们的崇高精神的同时,也让见义勇为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六)加强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点是要落实“三项机制”,确保“四大安全”。
“三项机制”一是经常性检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二是经常性教育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特别是生产和交通领域,更要将安全警示教育作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到警钟长鸣。三是责任追究机制。凡是涉及安全生产的各个单位、各个部门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按照责任制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大安全”一是生产安全。重点是抓好矿山、烟花爆竹产销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安全准入标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二是交通安全。要严把交通营运资质关、道路安全关和行车安全关,重点查处和取缔乡村车辆非法营运和违章营运行为。三是消防安全。重点加大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口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提高防御火灾能力。加大农村防火安全教育力度,从根本上预防农村火灾和森林火灾。四是食品安全。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点的检查力度,从严查办产、销假冒伪劣食品案件,让人民群众买到放心食品。
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稳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保证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领导、方针政策领导和组织人事领导。
(一)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
要加强对维稳工作的领导,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县属机关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把维稳能力考核纳入干部德才考评范围。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与维护司法权威的关系,坚决禁止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干预司法等错误行为。另一方面,要高度注意司法意识形态的新动向,警惕别有用心的人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警惕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警惕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形象。
(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要坚持政治建警,加强政法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和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疾恶如仇,刚正不阿,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效率意识、责任意识和艰苦奋斗意识,增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和“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个人)”活动,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要把党委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加强政法各家之间的相互监督和机关内部监督,把执法司法活动置于严密的多层面的监督之下,确保执法司法公平公正,确保执法办案的政治方向,使之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对循私枉法者,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维稳经费投入
今年,省、市再三强调,要按照县级人均不少于1元、乡镇不少于0.5元的标准,将综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将这一条作为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硬性指标进行考核。虽然我县经济不发达,财政压力很大,但为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经济发展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要舍得花钱买平安,千方百计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大政法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的投入,大力推进科技强警。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领导,要对政法干警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切实解决好他们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同志们,做好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振奋精神、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社会持续稳定、经济快速发展而奋斗!
法治社会的好处篇8
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今天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工作。待会,王书记和黄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工作成绩,切实增强工作信心
去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始终把维稳作为第一责任来落实,始终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大胆创新,扎实工作,在社会矛盾相对集中,维稳任务十分艰巨的形势下,有力地保持了全县社会稳定,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县还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具体说来,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及时有效处置突出问题及,社会大局基本稳定
继续对突出问题实行会议交办制,并建立了“处理突出问题和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七个专项工作小组,形成了处置突出问题和的长效机制,成功处置了失地少地农民群体阻工、烟厂职工堵塞铁路和赴省集体上访、晏家事件、三拱桥村民堵路、贵州塘合村村民闹事等一大批重大,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深入持久开展各项专项打击行动,社会治安井然有序
结合我县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严厉打击地方邪恶势力”、“禁毒、打抢、除恶”、“命案侦破会战”等专项斗争,侦破刑事案件318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44名;摧毁涉恶团伙3个,瓦解成员43人;侦破涉毒案件153起,抓获涉毒违法人员98名。
(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创造性地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竞赛和矛盾纠纷调解竞赛。通过深入开展这两项活动,全县所有村、居委会都建立了治保会、调委会,村民小组成立了护村队、护寨队、护路队、禁赌队、义务消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县城各个社区都创建了警务室,与外县接边的乡镇都建立了联防、联调组织,全县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18起,成功调处1737,调处成功率达96%;预防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5起,预防民转刑案件14起,化解群众性械斗7起。基本实现了“小矛盾不出组,一般矛盾不出村,较大矛盾不出乡镇”的工作目标。
(四)从严防范和打击活动,教育转化工作成效显著
根据活动的特点,构筑了以公安民警和610工作人员为骨干,以群众为基础,点面结合、党群结合的开放型立体化防范网络,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监控,有效的遏制了等活动。举办了两期工人员法制学习班,19名教育转化对象有17名完全转化,工作经验在省里会议上作了推介,受到省里表扬,并被评为全市教育转化工作先进单位。
(五)广泛开展普法活动,依法治县工作进展较大
通过举办首届湘黔边界普法山歌赛、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社会主义法制特别是宪法宣传深入人心。针对我县不断上升的实际,印发了3万余册维稳普法宣传手册,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依法治省四项工作,对先行实施的单位制定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方案及办法。
总的来说,在当前各种矛盾交错复杂、维稳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我们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这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是广大政法干警团结拼搏、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准确判断当前维稳形势,努力提高政法维稳能力
去年政法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值得我们肯定,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维护形势的严峻性和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依然存在。高速公路失地少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原烟厂职工对烟厂关闭政策有意见的问题、改制企业下岗职工生活困难问题、农村山林土地权属纠纷问题、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问题,如此等等,这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在短期内无法彻底解决,给全县维稳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二是等活动有所反弹。特别是反宣活动还很猖獗,门徒会等组织也死灰复燃,反斗争任重而道远。三是各种侵财型犯罪特别是杀人犯罪时有发生。去年发生的刑事案件比上年有所增加,特别是命案比上年增加了75%,而且还有欠帐,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四是政法各家领导班子建设亟待加强,干警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加快发展步伐的关键一年。在当前发展任务和维稳任务都非常艰巨的形势下,各级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维稳是第一责任的观念,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提高维稳能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提高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维稳能力
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检验我们执政能力很重要的一条标准,就是能否应对复杂局面、能否确保社会稳定、能否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不可能有能力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可能得到人民群众信赖和支持,不可能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人均生产总值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这一段时期,是社会利益矛盾、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相对集中和突出的时期。而我国当前正处在这样一个非常时期。尤其是我们县面临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几件大事都集中在这几年出现,集中在这几年处理。因而维稳较之历史上任何时期,较之于其他兄弟县市都更为艰巨。能否在严峻的形势下确保社会稳定,对我们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是一场严峻考验。去年,我们面对史无前例的几起,全县上下一心,紧密配合,有效地化解和处置了这些,这说明我们是有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我们的执政能力是经受了严峻考验的。今年,面对依然严峻的维稳形势,各级各部门要一如既往继续发扬不畏艰难、不辞辛劳、不惧邪恶、敢于斗争的精神,善于用政治的眼光、世界的眼光、全局的眼光看问题,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尺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审慎出台各项改革发展举措,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及时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坚持不懈处理突出问题,果断稳妥地处置可能发生的,不断增强维稳能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实现县域经济社会稳步、协调发展。
(二)加快发展的前提是维护社会稳定
发展是我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同志指出: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什么这么说?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当前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国际社会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为我国加快发展步伐提供了先决条件。纵观历史,任何一个发展较快的时期,经济繁荣的时期,无不以社会稳定为前提,而任何一个社会动荡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都会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这就是因为社会稳定是加快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也是政绩”、“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观点,始终将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中,始终走稳定和发展同步、治安与致富并进的路子,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是落实第一责任
要落实好工作就必须落实好工作责任。要落实好第一责任就必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管,个个有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我们现行的《某某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图》,涵盖了执法司法、经济管理、意识形态、社会管理、组织人事等几乎所有部门,以及矛盾纠纷、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各个方面,通过这几年的实践来看,运行效果很好,为促进“全员参与、全面排查、全过程控制”工作格局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将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使其职能与责任相对应,责任与具体的人相对应。要进一步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另外,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对因工作不力出现下列八种情况之一的,也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这八种情况是:领导不重视,造成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对不稳定因素或内部矛盾化解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因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不负责任,发生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管理防范不善,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事故,又不认真查处、不认真整治的;被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警告、司法建议,限期整改而无有效措施或无明显效果的;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职工中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的;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有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综治委认为需要予以否决的其他情况。也许有的同志报怨当前各项工作任务压头,各项工作动不动就搞一票否决,感到厌烦,希望大家对此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维稳责任重于泰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没有谁能取替得了,没有工作压力就没有工作动力,没有严格的责任机制就没有良好的工作效果。我相信大家能够把压力变成动力,更相信大家一定会把工作做得更好。
三、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全力打造平安某某
今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继做出了“创建平安某某”、“平安某某”的战略决策。根据省市精神,县委、县政府相应地做出了创建“平安某某”的决定。因此, “打造平安某某,构建和谐社会” 是今年全县稳定工作的核心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调处两个竞赛活动为载体,以推行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为重点,大力开展“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社区”、“平安国道”、“平安村寨”的创建活动,着力建立和完善保持社会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
(一)明确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创建活动
总体目标是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建立维护社会稳定长效机制、社会治安防控机制、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和综合治理责任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预防处置和突发性事件能力,不断提高执法机关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益,争取在2005年有50%以上的乡镇、单位达到“平安乡镇”、“平安单位”的标准,2006年全部达标。
1、健全领导机制。将“平安某某”创建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三个文明”建设目标,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完善保障机制,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信息预警机制和紧急处置机制、社会治安防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估机制。
2、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全面落实维稳工作例会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台帐管理制度,全县不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无影响严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无“”等分子进京滋事、集体弘法等事件,无主要领导干部严重违纪和犯罪案件。到2006年底对照平安创建标准,确保暴力恐怖犯罪、严重刑事犯罪在全市处于较低水平;冲击党政机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在全市处于较低水平;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在全市处于较低水平;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在全市处于较低水平;交通、火灾及危爆物品引发的重大治安灾害事件发生量在全市处于较低水平。
3、打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努力实现全县境内无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80%的乡镇达到安全文明标准,90%的社区、行政村、内部单位不发生可防性案件;刑事破案稳中有升,现行案件侦破率70%以上,命案侦破率在90%以上;重点复杂公共场所的治安环境整治到位,无影响恶劣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无影响恶劣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和黑恶势力操控的区域和行业;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城区安置率90%以上,农村安置率100%,重新犯罪率在3%以内;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新建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设有率达100%,宾馆酒店、车站码头、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完好率100%,不发生特大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死亡率在15%人/万台以下;无重特大交通、生产、集体中毒和环境污染等安全责任事故,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对社会治安的认可率在90%以上。
4、落实普法依法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有规划、有考核,干部参学率100%,职工参学率95%以上,居民和农民参学率90%以上;中小学校都配齐法制副校长;司法机关完善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制;乡镇设人民调解委员会;执法单位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案件改判、变更、发回、撤销率不超过3%,涉法上访老户、集体上访、重复上访案件数不超过案件总数的1%,无执法人员严重违纪和职务犯罪案件。
(二)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创建措施
为了确保创建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县委、县政府对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按照省里的规定,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就可以顺利成为全省第一批“平安县(市、区)”。目前,我县已连续两个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只要今年再努一把力,就可以顺利实现目标。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切实采取过硬措施,争取早日达标。
1、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平安某某”作为执政为民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纳入本乡镇、本部门“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县里已成立了“平安某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王书记、黄县长任顾问,我任组长,杨清林、吴飙、姚茂堂、唐仁龙、杨军、黄晴轩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人事局、监察局、县综治办、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县委610办公室、安监局、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创建工作的落实。
2、要建立健全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治安防控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发挥各自的职能,层层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参与“平安某某”创建活动,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要继续在全县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竞赛活动”、“矛盾纠纷调解竞赛活动”,全面推行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实现治安防控市场化。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破案机制,运用集中行动、专项治理、日常打击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侵财型、多发性刑事犯罪。各省市驻晃县单位、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自觉服从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责任。
3、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持创建活动,特别是要将平安创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设立专帐,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相应增加。要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工作经费,解决经费保障等问题,推动群防群治工作正常开展。
4、要严格考核验收和奖惩。要把创建工作与综合治理检查考核结合起来,将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结合起来,采取明查暗访、统计分析、领导述职等方法,科学准确地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县综治委将对各乡镇、各单位逐年实行考核计分和评估排名,对达到创建标准的授予平安荣誉称号;对不落实创建工作责任,考核不合格的,视其问题的严重程度,将分别作出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处理。
四、强化综治维稳措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部门务必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及时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
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们要坚持四项制度雷打不动:一是坚持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雷打不动。即按照“四个关口前移”的工作方针,县里每个月排查一次,乡镇半月排查一次,村及单位每星期排查一次,排查的重点是突出问题。二是坚持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雷打不动。要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要坚持把矛盾解决在乡镇、村一级,解决在县直单位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会议交办案件制度雷打不动。不但县里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交办案件,各乡镇各单位也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敏感期要集中处理矛盾纠纷,比如春耕大忙前着重处理水利、田土权属纠纷,清明节前着重处理坟山纠纷。四是坚持边界纠纷联防联调制度雷打不动。各级各部门在坚持这四项制度时,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竞赛”,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化解群体性问题上,放在解决突出问题上。
(二)有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实践表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遏制犯罪多发势头的有效措施。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滋生和诱发犯罪的因素将大量增加,严打整治的方针坚决不能动摇。
1.要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今年“严打”工作重点要继续放在“禁毒、打抢、除恶”上,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组织犯罪。尤其要加大命案侦破力度,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要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做到什么突出就打击什么,哪里混乱就整治哪里。政法各机关要把“严打”的方针贯彻到当前开展的“禁毒、打抢、除恶”专项斗争中去,贯彻到侦查破案、批捕、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和执法司法的日常工作中去,不断巩固和扩大“严打”斗争的成果,有效遏制各种犯罪的多发势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要整治突出治安问题。要坚持严打、严管、严治有机互动,治乱、治穷、治瘫同步推进,毫不放松地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治安集中整治,不间断地搞好拉网式排查和滚动式治理。特别是对治安失控地方,要出重拳、下猛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扭转局面。要进一步加大查禁黄、赌、毒的工作力度,严防犯罪分子做大成势。
(p19页一是开始到p20上面一段完)
3.要建立严打整治的经常性工作机制。
(p20页下面一段,不要标题,不要见义勇为部分)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严打工作,需要配合时不讲条件,不设门槛,同时,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提供情报线索,打响严打人民战争。
(三)推行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全面加强市场化治安防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如何按照市场经济理念建立一套责、权、利相统一的治安防控体系,已成为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去年,郴州市汝城县大胆引入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实行市场化运作,取得了极好的效果,我们要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逐步推行治安防控承包责任制。具体做法是:在县直机关单位,每个有独立院落的单位都要成立治安防范队,承包本单位治安防范任务。在社区,将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纳入物业管理范畴,由社区所辖机关单位及居民筹集治安防范经费,承包给物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治安防范组织。在县城街面,将街面分成若干个责任区,分别承包给公安局片警或其他社会治安防控力量,承包主体负责管控所承包路段的治安。同时,调整公安巡逻的时段和地段,把重点放在午夜至清晨时段上,放在小街深巷及社区居民集中、人群集聚的地方,变过去的事后处置为事前防范。在农村集镇,以集镇为单位,以市场运作的方式成立治安巡逻队,承包集镇夜间巡逻任务和治安问题多的重点路段、重点项目的保卫任务。在农村村寨,也鼓励以民兵为主组建护寨队,维护村寨治安。每一种治安防控承包都要实行市场化运作,都要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与权利,报酬与工作绩效挂钩。
(四)继续加大防范和处理问题的工作力度
对防范和处理问题,必须坚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有效处置”的基本方针,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基本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对等组织的深挖打击、防范控制和教育转化工作,不断夺取反斗争的新胜利。
1.要继续巩固和扩大人员教育转化成果。今年是人员教育转化“攻坚年”,目前,我县仍有三十余名顽固分子没有转化,转化任务相当艰巨。因此,要继续分期分批举办好人员法制学习班,创新帮教方式方法,强化接茬帮教措施,落实好“给出路”的政策,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转化成果,争取按期完成转化任务。
2.要深入开展反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将反警示教育作为治本之策,以农村为重点,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好警示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受到一次识邪、拒邪、反邪的教育。在中小学校,要结合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让反警示教育进教材、进课堂,增强中小学生识邪、拒邪和反邪能力。
3.要开展好集中整治“门徒会”等组织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迅速对本地“门徒会”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将其成员及时造册登记上报,根据有关政策,区别情况处理,有效打击活动,坚决取缔“门徒会”组织。
(五)抓好普法依法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离不开健康的法治环境。
1.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重点是打击诈骗、非法集资、抽逃出资等事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经济犯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贪污、职务侵占等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
2.认真开展普法活动。要继续组织好普法考试,建立健全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情况通报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继续创新形式,形式多样地组织好各种群众普法活动。今年是“四五”普法工作的最后一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四五”普法规划做好查漏补缺工作,迎接检查验收。
3.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p22第二段,不要标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试点工作,使基层民主政治实现党的领导、群众自治、依法办事相统一。
4.大力弘扬见义勇为。要在社会上大力弘扬正气,倡导人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打击歪风邪气。要做好见义勇为有功人员的推介、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在弘扬他们的浩然正气、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他们的崇高精神的同时,也让见义勇为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六)加强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点是要落实“三项机制”,确保“四大安全”。
“三项机制”一是经常性检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二是经常性教育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特别是生产和交通领域,更要将安全警示教育作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到警钟长鸣。三是责任追究机制。凡是涉及安全生产的各个单位、各个部门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按照责任制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大安全”一是生产安全。重点是抓好矿山、烟花爆竹产销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安全准入标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二是交通安全。要严把交通营运资质关、道路安全关和行车安全关,重点查处和取缔乡村车辆非法营运和违章营运行为。三是消防安全。重点加大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口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提高防御火灾能力。加大农村防火安全教育力度,从根本上预防农村火灾和森林火灾。四是食品安全。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点的检查力度,从严查办产、销假冒伪劣食品案件,让人民群众买到放心食品。
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稳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保证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领导、方针政策领导和组织人事领导。
(一)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
要加强对维稳工作的领导,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县属机关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把维稳能力考核纳入干部德才考评范围。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与维护司法权威的关系,坚决禁止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干预司法等错误行为。另一方面,要高度注意司法意识形态的新动向,警惕别有用心的人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警惕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警惕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形象。
(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要坚持政治建警,加强政法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和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疾恶如仇,刚正不阿,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效率意识、责任意识和艰苦奋斗意识,增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和“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个人)”活动,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要把党委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加强政法各家之间的相互监督和机关内部监督,把执法司法活动置于严密的多层面的监督之下,确保执法司法公平公正,确保执法办案的政治方向,使之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对循私枉法者,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维稳经费投入
法治社会的好处篇9
“强化以人为本的方针,是综治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注重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统揽全局,加化以人为本的方针,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通过强化领导责任制,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新秩序,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为了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摆上位置,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取得成效。根据人事调整需要,我们及时调整充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成员,配齐配强办公室成员,由街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名正科级干部为工作人员,落实专门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职责。
二、强化构建和谐社会为载体,切实维护全街社会、政治稳定。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街作为区四大家的所在地,全区政治、文化、商贸、科技的中心,新洲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也是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地区。针对盗窃发案较多,流氓斗殴,寻衅滋事时有发生,极少数学校周边骚扰师生,洗钱擂肥案件偶有发生以及阻挠重点工程施工等问题,街综治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街党政办下发专门文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整治对策,组织多次行动专项实施。通过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召开各种形式和不同层面的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争创优良法制环境,深入企业,学校居民群众座谈了解治安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公安机关实行治安承诺,挂牌保护,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加强治安巡逻和社会面控制,构建防范网络,使重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我们密切注视、监视“”组织的动向,克服麻痹松劲和畏难厌战情绪,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同“”组织斗争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更是加大防范和处置“”的工作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发动全体社区居委会、村干部的力量,确保对重点人员进行24小时临控,严防死守。在城区、我们发挥享受低保人员的作用,现有270人享受低保的人员参加监控行动;在农村发挥党员的作用,现有120名党员参加监控行为。二是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我街对参加集体练功、张贴反动标语的习练人员实行严厉打击,决不手软。我们对张贴反动标语的孙春艳、李小秋,覆盖标语的王水香、张秋莲、刘淑华、缪和平、喻菊平等,该劳教的劳教,该进法教班的进法教班,不心慈手软,不袒护。根据区委610办公室的处分建议,已取消“”人员张秋莲城镇居民低保待遇。三是加大清除力度,做到“”反动标语清除不过夜。我街把清除“”反动标语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各居委会、村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对所管辖区进行全面巡查,发现一条,清除一条,并把此项工作与工资、评先等结合起来进行考核,严格实行奖惩兑现,一票否决。确保反动宣传品清除覆盖率达100。根据市区综治委的工作安排,我们在全街开展反警示教育宣传“进村、入户、面对面”工作,发放宣传资料4.2万份,做到街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反知识,党的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入脑入心,自觉抵制,铲除滋生组织土壤。同时,举办了一期“”习练者学习培训班,进行“崇尚科学,崇尚文明、反对”的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将“”组织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全街90名曾经沾染上恶习的习练人员,未发现赴省、市、区上访,帮教转化率达90以上,确保了全年“”习练人员滋事为零,公开聚集练功为零,反动节目插播为零。
三、强化“严打”整治,确保破案打击的落实
政法公安机关在充分认识社会治安的复杂性、反复性的前提下,在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告一段落后,仍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巩固和发展“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一是突出重点,露头就打,及时分析研究刑事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牢牢把住“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
哪里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适时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治理等多种形式,坚持露头就打,绝不让其坐大成势,形成气候。重点打击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暴力犯罪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做到了命案必破,黑恶必除,逃犯必抓,车匪必打等工作,因地制宜开展破大案,挖团伙,追逃犯等专项活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了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力度。半年来,通过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1人,打掉团伙2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余件,其中现案65多件,刑事拘留30人,其中逮捕15人,劳教5人,查处治安案件187件,行政裁决多人,邾城法庭审结案件312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10多万元,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促进了我街治安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刑事发案控制在1.25‰以内,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管理任务。派出所打击破案率在全区位次明显前移,真正做到了命案必破,大要案必破,黑恶必除的目标;二是把打击和重点整治有机地结合起来,经常分析检查车站、市场、公共复杂场所等重点地区的治安情况和治安问题,及时开展综合整治,对“窗口”地区、学校周边、企业周边、重点工程、建筑工地和网吧整治,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三是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了防范打击盗窃耕牛、入室盗窃的专项斗争。一是开展巡逻打更,在村或自然湾组织由村组干部带队,治安志愿者和耕牛养殖户参与的夜间巡逻打更队伍,开展夜间巡逻打更,守好各自的耕牛。二是实行集中圈养,集中建设牛圈和加大技防设施的投入力度,切实筑牢防盗屏障,最大限度地遏制盗窃耕牛案件的发生。三是构建防控网络,着力构建以公安民警街面巡逻,以治安服务队员自行车治安巡逻等力量为主力的街面治安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有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我街入室盗窃及其它多发性案件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着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
半年来,我们高度重视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坚持完善党政领导挂帅,综治机构协调、各负其责,依托基层干部参与以及定期排查通报,部门归口调处,领导包案调处,加强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可能引发的,我们早发现、早排查、早预防、早着力,对群众的合法要求和实际问题认真研究,给予解决,对已发生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临现场,面对面做好疏导工作,控制局面,防止矛盾升级。半年共调处民事纠纷248起,防止民转刑事5起,处理非正常死亡10例11人。调整基层民调治保组织51个,新成立民营经济治保组织10个,做到了凡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民调组织,确保了有小事在基层解决,大事由街道组织力量到现场调处解决。半年来没有一例因调处不及时而出格上访,健全完善了民事纠纷调处排查工作机制,提高了对的防控能力,确保了邾城没有发生影响全区大局稳定的事件。
五、强化“标本兼治、以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治本之策。“标本兼治、以防为主”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村入户进社区,落实群防群治,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治保会建设,落实派出所对治保会“三权”管理和警治联勤,是工作的关键。在街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组织协调,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内保单位的防范工作为基础,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专群结合上下联动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正在我街逐步形成。借全市883行动计划,按照区委45行动布置,在农村深入开展安全村,在社区居委会开展安全小区,在内保单位开展安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学校开展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拓展了基层创安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了创安实效。半年我街安全创建面达100,达标率85以上,在普遍开花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易于防范,便予管理,方便生活”的原则,不搞一刀切。把封闭管理与敞开管理结合起来,教师村、华帝花园、邾城花园、烟草小区、红旗小区等为封闭型管理,文化社区、蔡濠社区、凤凰台社区、章南社区和5个农村创安达标村为敞开型管理,以后逐步扩大创建星级安全小区覆盖面。红旗小区已得到市综治委四星级授牌。水务局小区、红金龙小区、计生小区等已得到区综治委三星级授牌,章南社区、常阳小区创建星级安全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聘请4名安保队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治安服务。达标小区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盗窃案件明显下降,居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六、强化“改软创优”为邾城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按照街党工委提出的“四个优先”的工作方针,深入推进改善发展经济软环境和创建优良法治环境的活动,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一是针对学校周边环境不优化问题。我们迅速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公安、工商、文化、城管等执法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巡回整治。半年来,共查处学校周边发生的治安案件5起,破获刑事案件1起,治安刑拘1人,查处违规网吧8户,取缔无证经营1户,杜绝了学校周边200米内网吧和电子游戏机的经营活动。对市、区指出我街学校周边存在的11个问题,均已得到了解决。二是调处企业周边,重点工程周边各类纠纷30余起;三是在整治和打击规范烟草社区化管理方面,成效显著。成立机构,组成专班制订方案,我们组织工商、公安、烟草、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托村(居)委会群干力量,堵源头,办大案,端窝点,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整治。半年来,销售卷烟10000件,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的可持续发展,规范了经营,杜绝了假冒伪劣产品的滋生和蔓延。四是按照区委统一部署,依法依规解决邾城地区客运秩序,在巩固取缔“麻木”的基础上,依法取缔“摩的”、“黑面的”中巴车等。我们积极宣传政策,召开业主座谈会,全力做好组织,说服宣传、疏导、劝解等项工作,全力维护了稳定。五是积极宣传新的《道路安全法》,做好公路上打场晒粮的禁止工作。我们固定一辆宣传车,沿主次干道巡回宣传法律法规,劝道村民自觉学法、知法、守法。规范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体现了爱民、亲民、务真求实的工作作风。六是强化建筑市场管理,确保我街建筑市场井然有序。街成立了整治专班,由分管政法的领导同志任组长,街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工作方案并与单位签订治安责任书。加强内部安全保卫,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实行全面摸排,强化责任。工作专班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分析治安情况,确定优劣,有6家建筑工地不同程度存在治安问题。如重点建筑场地有邾城宾馆、区殡仪馆,问题较严重的实行集中整治,抓重点处理,实现建筑工地治安环境的好转。狠抓重点突破,严厉打击,半年来在建筑场地查处涉案线索7条,查破案件4起,治安拘留2人。目前为止,建筑施工秩序井然,得到了投资者的好评。通过以上专项整治,打击了犯罪,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依法保护了企业、学校、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七、强化领导责任制落实,切实为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法治社会的好处篇10
一、落实目标管理责任机制,筑牢“大责任”
在实施目标管理责任机制上,我镇突出四个“进一步强化”,筑牢“大责任”防线。一是进一步强化党政的责任。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各项措施的重要保证。主要体现在“三保”上:一是保队伍稳定。我镇把综治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并选派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负责这项工作,并保持综治队伍的相对稳定。二是保经费投入。投资29万元建成司法所单面二层办公楼14间277个平方面,并设立了三位一体调解中心,给综治办配置了摩托车、司法专用宣传车和电脑设备。三是保工作调度。综治成员单位按时召开综治工作月例会、季度治安形势分析会等,保证综治工作月月有调度,季季有安排。二是进一步强化成员和单位的责任。完善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制度,促进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多方协力的工作局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强调“三个参与”,即参与矛盾调处,参与回访复查,参与维护稳定。各单位在工作上都要自觉服从社会稳定大局,自觉服从工作调度,切实做好“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责,归口调处”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服从统一领导,接受综治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三是进一步强化村的责任。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发挥村、组及广大群众的力量,保证全社会都参与这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充分发挥好村治保会、调委会的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证了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就会落空。我镇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工作,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考核评估与抽查验收,对因领导不得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村、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严肃查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筑牢“大调解”防线
我镇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一方面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各项改革和工作决策时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和承受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是认真开展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集中活动,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机制,将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调处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夯实社会稳定与安全的基础。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机制。我镇建立健全了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的“三位一体”调解体系,采用“预警、排查、联调、处置、考核”的新机制,整合调解资源,规范调解程序,严格调解纪律,强化调解职能,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一改往日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的被动局面,形成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和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突破口,以群众满意为目标,采取“一个纠纷,一名领导,一个调处班子,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新办法。对于长期遗留的疑难复杂纠纷和重信重访案件,实行定领导、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和包调查、包调处、包解决的“四定三包”责任制,调处销号,限期解决的新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控制群众上访和的发生。二是提高镇村组干部的调处纠纷矛盾的能力。
我镇大力加强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和村调解室的硬件建设,给镇、村调解室组织制度统一上墙,资料统一归档,使人民调解工作达到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转变观念,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变闭门办案为公开恳谈,满腔热情,笑脸服务地做好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使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村组调解。三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活动。3月20日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启动会后,镇党委、政府及时提早重新部署,制定方案,调整充实人员,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确定了专人负责具体业务。认真摸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特别突出“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及重点涉农案件的调处这个重点,注重实效,努力实现“四下降、三不出、二减少、二提高”的工作目标。按照“一件纠纷、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调到底”的要求,实现被动调处向主动调处、无序调处向有序调处的转变。采用滚动式、拉网式、卷“地毯”等灵活有效的方法措施,进一步完善规范“预警、排查、联调、处置”的四项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定期通报、台帐管理、重大问题督办、责任排查等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深入开展。截止目前,共排查出22起矛盾纠纷,调处22起,调解成功率达100%,其中村上调处16起。重大矛盾纠纷共排查出7起,调处7起,调解成功率达100%,其中村上调处1起。初步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逐步形成了矛盾纠纷调解以村为主的良好格局。
三、强化社会治安防范机制,构筑“大防控”体系
要实现“大防控”网络,必须建立和完善“三项机制”,即以情报信息为主导的预警机制,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治安防范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以情报信息为主导的预警机制。及时登记反馈情报信息,开展农村不安定因素和治安热点问题排查,稳妥做好处置工作。认真开展反警示教育活动,早发现,早处理,绝不能让其形成气候,为此,镇上成立了防范和处理问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日常业务,加强了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和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我镇把经常性打击与集中行动、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采取不同的斗争方式、保持“严打”斗争的强度和力度。同时,不间断地搞好治安混乱地区、单位和部位的排查整治,建立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保持治安大局的持续平稳。严厉打击犯罪,建立完善各部门、各警种缉毒侦查协作机制,彻底杜绝新型流入我镇,加强禁种铲毒工作,确保原植物为“零种植”,集中开展扫毒统一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对现有的18名吸毒人员普遍进行尿检,建立禁毒档案18份,其中男17人,女1人。戒断巩固三年以上的5人,戒断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5人,正在劳教的2人,判刑3人,强戒1人,刑拘2人。重新调整了帮教小组成员,与11名科级干部和7名一般干部签订了帮教责任书,认真贯彻“团结、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方针,在城镇实行民警、单位领导、家庭帮教的“三包一”责任制,在农村落实民警、镇、村、组、户帮教的“五包一”责任制,每月帮教回访一次,做到记录、档案、签字“三落实”。定期不定期的尿检和抽检。目前帮教回访工作进行到4月初,没有出现复吸和新增吸毒人员,切实做到了“四个标准”的要求,不断巩固、强化“无毒镇”成果,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机制。健全镇、村、组综治网络建设,在镇、村设立综治领导小组、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和治安巡逻队等组织网络,村建立了五员六网。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治安防范网络。不断壮大群防技防群治队伍,积极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努力实现警力下沉和警务前移。截止目前,全镇共发生治安案件16起,查结16起,其中打架致伤案5起,盗窃案2起,案2起,意外死。刑事案2起,侦破2起,意外死亡案件1起,其它案件6起。
四、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共建“安置帮教网”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认真落实“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对刑释解散人员进行“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采取“两定一包”(定对象、定责任、包转化)和四有(有帮教人员、有帮教措施、有组织领导、有检查落实)的方法,把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保障责任落实。镇上成立了刑释解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刑释解散安置帮教工作,落实了工作责任。同时,协调各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各社会团体的关系,疏通安置帮教工作渠道,保障安置帮教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帮教工作。(一)是衔接登记管理制度,对每名回归的刑释解散人员在衔接时必须进行登记,记录其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关系,家庭生活情况和婚姻状况等内容,并建立个人档案。(二)是家访制度,对每名刑释解散人员坚持上门家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和思想状况,及时解决其。(三)是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刑释解散人员的表现情况,划分为重点帮教和一般帮教两类。(四)是联合帮教制度。为每名刑释解散人员建立帮教小组,建立由管理民警,司法所长,村治保主任村民小组长,刑释解散人员组成的“五帮一”的帮教模式,签定《帮教协议书》。(五)是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坚持每月对帮教对象进行一次谈心,要求刑释解散人员的思想状况。(六)是考评制度。在刑释解散人员为期三年的帮教期内,坚持每年考核,(七)是工作到会制度。坚持每月定期各村、社区安置帮教小组例会,听取汇报,指导工作。三是拓宽安置渠道,解决安置难题。(一)是争取有关单位支持,推荐刑释解人员到用工单位就业。(二)是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散人员落实救济金或量低生活保障金。(三)是帮助刑释解散人员落实责任等,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鼓励和支持有经商头脑的刑释人员进行个体经营,协调有关单位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引导他们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自主创业,走勤劳致富的道路。四是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好刑释解散人员的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切实提高刑释解散人员的安置率,帮教率,降低重新犯罪率,把刑释解散安置帮教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全镇目前共有12名安置帮教对象,全部案到妥善安置,共为他们举办法制讲座36人次,举办职业技术培训一期。其中4人在家务农,3人经商,5有在企业打工。帮教措施到位,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稳定,生活稳定。
五、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筑牢“平安”防线
一是不断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企业、校园”等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我救助的“四自”特征的群众性治安自治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形成公共安全公共管、社会治安社会治的新局面。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管理与维权并重,推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新生导航”教育,做到不漏管、不失控,严格落实帮教管理措施,继续开展关爱青少年和闲散青年的“三立”教育,积极探索学校、村、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管理模式。二是不断深化平安创建的工作力度。我镇把建设“平安甜水”作为构建和谐甜水的重要任务,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等一系列原则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抓基层、打基础,抓热点、攻难点,练内功、强素质,做到“四个提高”,实现“四种能力”。即不断提高打击预防犯罪、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的能力,不断提格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三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年活动。
法治社会的好处
2023-12-29 17: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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