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总结报告十篇-pa视讯
时间:2024-02-24 16:36:22
化工安全总结报告篇1
2019年是xxx公司的改革突破年,同时也是xxx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年,公司全面深入推进军工系统标准化工作,为此xxx项目部紧紧围绕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生产经营工作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积极落实集团公司、建设公司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及会议精神,结合的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管共抓、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由项目总经理亲自部署达标推进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成立标准化推进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制定年度标准化推进方案,开展系列标准化培训工作,认真开展标准化自评工作,全面梳理管理标准化及现场标准化缺陷问题,标准化工作每日提醒,及时跟进标准化整改工作,立足项目特点,切实做好xx标准化与xx环标准化融合工作,以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为导向,以“目视化”“5s管理”“精益化”等管理手段,落实固化“xx”、“尊重自然、绿色发展”的安全环保理念,将安全环保文化融入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环保文化素质,最终实现xx标准化自评符合一级标准,xx双八级的标准化成绩。
一、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实施情况。
(一) 各层级领导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推动情况。
为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项目部全员在总经理xx的领导下,积极响应,全面梳理安全管理“孔洞”,从上到下众志成城,坚决杜绝“为达标而达标”的错误思想,制定标准化推进工作计划,成立标准化推进小组,由总经理每周组织召开标准化推进会,各部门、队负责人汇报每周推进进展,按照责任田推进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在推进会议中讨论解决,并制定会后行动跟踪项,安全标准化每日工作提醒,对超期工作纳入到责任书考核,通过专项培训,参与预评审等方式提升相关人员能力,坚决组织到位、认识到位、计划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共计召开标准化推进会议23次,标准化培训5次,组织全员标准化动员意识提升3次,自查梳理项管理标准化行动项126项。全部按期完成。
(二) 各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推动情况。
各职能部门立足各自工作管辖范围,紧跟项目部的标准化推进整体部署,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指派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标准化推进工作,执行能够有效落实,各级人员能够主动参与到提升中,标准化整改项及推进提升工作按期完成率100%,各部门、队无推诿,落实缓慢现象。其中xx部门在年度标准化推进过程中响应迅速,推动效果良好。
(三)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1.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工作落实情况。
安全管理标准化方面,项目部对照《xx细则》,逐条梳理安全管理标准化及现场标准化资料部分,共计梳理专项自查行动项126项,安全标准化每日工作提醒,定要素、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期限。对照上游文件逐项建立要素文件夹,完善制度,对岗位操作规程、工机具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三方面规程进行梳理完善。以“一个都不能少”的严格要求,全面梳理项目部员工责任书签订、责任考核、培训记录、岗位应知应会,班组管理等管理记录,采用四级验证,即班组长验证、施工队长主任验证、队级安全员验证,项目部安全人员验证,层层把关,坚决杜绝管理疏漏。2019年管理标准化方面安全管理制度8份,修订完善35次。并在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发散思维,通过魔学院学习app软件开展“知风险、懂防范、保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学习活动,且策划后续可供公司各项目使用的安全培训软件,为下个周期达标工作做好服务,同时通过推进监火监控交互平台、监火机器人等管理创新手段在契合要素要求达到更好安全管理效果。
2.现场标准化达标工作落实情况。
安全管理标准化方面,对照《xx评分细则》与《xx评价手册》,通过定要素、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期限四定原则全面推进。按照施工现场作业面,对标杆层逐层排查,同时结合专项排查巩固推进,2019年10月完成现场全部标高层排查工作,7个料场的全部整体刷漆布置工作,2019年10月24日-11月06日共计检查脚手架1147个,梯子70个,个人劳保876人,电动工机具1014个(磨光机362,直磨机42,手枪电钻31,磁力台钻15,),焊机195台,车辆10台,快装架21,起重机械1923(其中桥式、门式起重机7台,汽车吊4台,吊篮3个,卷扬机2台,千斤顶102台,吊索具1269个),孔洞、临边347处,应急物资281项,车辆检查8台,危险化学品20处。
二、 本单位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存在的差异
对照项目部目前管理情况,与《中核建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对照自查,查找项目部目前管理上主要与安全标准化存在的差异,主要存在以下几点:
1、整体上xxx项目部一直使用《xx》进行集团内部对标,全年共计三次。每年共计开展现场标准化对标三次,管理标准化对标一次,绩效标准化对标一次。此标准管理方面主要注重效果推进的评价以及技术方案实施有效性、应急演练实际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即认定为问题已关闭,日常管理痕迹期限主要保留一年之内。与《xx评分细则》在达标要求上存在一定差异。
2、安全管理标准化方面:要素1主要差异在安全文化部分,要素2主要差异在程序文件上,要素5主要差异在危险源辨识方法上,业主公司要求用矩阵式辨识方法,军工系统标准化要求三个时态,故用lec法辨识,目前项目部为了达到标准要求使用两个方法辨识,工作重复,要素6主要差异在中广核要求应急队伍按照事故类型建立,而军工系统标准化要求按照工作性质分类。
3、现场管理标准化方面:c3.9.4特种作业、危险作业和有毒有害作业防护用品,使用单位应有领取卡和领用签字。仅有领用记录,未制作领用卡,其他无差异。
三、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存在的差距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 本单位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存在的差距
对照项目部目前的管理情况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目前项目部主要存在以下差距:
1、标准化严细度不够
通过对各正式评审报告进行举一反三对照自查,反映出项目部在标准化推进的深度不够,工作没有形成规范化,程序的与上游文件的衔接有待加强,
2、主要管理人员对标准掌握度不够。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对标准的掌握度不够,在双标的执行背景下,原有的管理思路需要打破融合,对标准的条款理解不够,导致在执行推进过程中存在差距。
3、标准化融合不到位
目前项目部因执行“双标”问题,对双标的标准融合不到位,程序编制,现场执行中未多方面考虑要求,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
(二) 通过对标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管理标准化方面:
目标考核方面:各部门、队对目标指标分解工作理解不够,通过对评审项目达标情况的举一反三,学习提升,项目部目标分解工作尚有不宜之处,另外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中未区分个人履职及主管业务方面,考核没有根据实际细化分解制定适宜的考核方案,考核量化指标适宜性不够。
改进措施:
1、年初对hse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考核办法进行统一策划,开展专项培训,进行专项帮扶,各施工队统一工作进度,统一工作方案。
2、根据个人履职及主管pa视讯的业务范围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考核方案,定期开展考核,健全责任制。
法规制度方面:对法律法规的辨识力度不够充分,一些适用于项目部的地方性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辨识力度不够,另外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与公司及核能事业部的管理制度衔接不够,执行记录上需要进一步规范。
改进措施:
1、根据各项目部正式评审报告,举一反三梳理项目部目前法规辨识疏漏,并根据项目部实际施工特点,对行业内的标准进行梳理,建立条款数据库。
2、对照公司及核能事业部安全管理制度,梳理项目部目前管理制度,及时修订。
培训方面:培训教育制度执行不到位,记录不规范,例如股份公司要求特种人员每个月2学时复训,但实际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执行年度24学时。培训记录不规范,人力资源部的培训档案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1、梳理上级文件要求,查找培训管理制度不符合,修订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培训,并开展专项培训监督,持续改进。
应急管理方面:主要是应急演练的实际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多方面考虑,例如火灾演练中对于火势较大情况下的逃生实际应急情况,受限空间应急中的实际人员救援情况的考虑。都需要进一步改进。
改进措施:
1、应急演练开展前方案进行评审,制定考虑全面多种情况的应急方案。
(三) 通过对标现场管理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现场标准化方面:
要素1:现场环境
物料存放阻塞通道,厂房照明部分区域存在盲区;
1、开展物料存放专项整治,重新全面梳理现场照明区域,及时补充照明。
要素2:施工机具
旧设备相关资料不健全缺少维护记录。
1、对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库处理。
要素3:安全及防护设施
脚手架定期检查有遗漏情况。
1、要求各施工队建立脚手架检查台账,hse管理部汇总脚手架检查台账,定期抽查验证。
要素4:现场作业安全
动火作业防护措施不足,易燃物未及时清理;受限空间作业记录不规范;存在电源线随意拉设情况,存在试压吹扫耐压管无防护情况。
1、开展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专项培训,推进成品电源线挂钩使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要素5:职业卫生管理
个别场所缺少警示表示警示标识和潜在风险不匹配。
1、重新识别现场各警示标识的匹配性,制定采购计划。重新张贴
四、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后整改落实情况。
xxx项目部未参加正式评审,自评发现问题共计82项,其中81项已完成整改,1项未整改完成,为a1.2.8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的15%。针对此项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各要素扣分所占比例统计如下:
序号
管理标准化要素
扣分值
占比
a1
目标职责
51
13.82%
a2
制度化管理
15
5.66%
a3
教育培训
17
7.98%
a4
作业层管理
12
10.62%
a5
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52
12.15%
a6
应急管理
49
27.84%
a7
事故管理
2
1.45%
a8
持续改进
0.00%
序号
现场标准化要素
扣分值
占比
c1
现场环境
41
14.49%
c2
施工机具
15
5.38%
c3
安全与防护设施
48
9.62%
c4
现场作业安全
50
7.75%
c5
职业健康管理
8
8.70%
合计:
198
100%
整改计划:借鉴阿里巴巴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对项目部的安全队伍进行人才盘点,通过九宫格的理论模型,对项目的安全管理队伍进行绩效与潜力多维度评价,开展了现有人才技能测评,利用问卷星调查软件,对人员进行人才盘点,通过自评、上级、同级、下级四个维度进行评价,挖掘冰山理论隐形技能,通过轮岗、上级帮助以及课堂培训等方式进行培育,对能力缺失部分规划培训矩阵,对不满足岗位要求的方面通过针对性培训、个性化处理、动态互动等培训模式有效提升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并制定专项学习考核方案,针对薄弱环节开展专项学习,每双月进行考核评比,2019年开展专职安全员专项能力提升培训考核22次,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20人。
五、 对事业部今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建议或意见。
1、建议从源头梳理,参照安全标准化外部评审意见,制定改进计划,逐步整改后对各项目进行分发,宣贯,执行,检查,改进,通过循环管理,持续改进。
2、推进切实有效的管理标准化手段,杜绝形式主义萌芽,推进标准化系列工作,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充分发挥平台作用,调动各项目资源,对照标准化手册,对痛点难点开展专项推动工作。
六、 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计划
2020年项目部将一如既往秉承“xx”的宗旨,积极响应各方要求,不断开拓进取,持续改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标准化年度工作计划及推进方案,按照责任网格化管理,切实做到周密部署,有步骤,有重点,有成效的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经2019年年度管理评审,xxx项目部2020主要按照以下重点工作计划及方向进行推进标准化:
(一)全面深入推进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项目部一直以来沿用的《xx手册》进行常态化保持,2019年公司全面推进军工系统标准化工作,对《xx评分细则》中的要求推进不够精细,对照各项目正式评审问题,举一反三,梳理项目部标准化疏漏,查缺补漏,将标准化的推进工作做得精细化,常态化。
(二)切实做好“双标”融合工作,优势互补完善体制
项目部一直以来沿用的《xx评价手册》进行常态化保持,公司深入推进xx系统标准化工作后,与《xx评分细则》双标手册的融合工作亟待解决,2020年项目部将以双标手册融合为重点,梳理双标中存在的相同及差异,建立与双标要求相契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双标优势互补,将标准化要求严密的融入到日常管理中,做到标准化常态化管理,
(三) 培养安全管理骨干,开展扩大化标准化培训;
在2019年标准化推进过程中,反映出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在标准化上的理解存在偏差,专业知识能力不足,2020年此项工作作为标准化推进工作的重点,采用定期培训,专项培训,实操培训等多维度培训方式,提高管理人员对标准化手册的理解,促进标准化工作的有效落实,另外在全员意识提升上仍需要加强,定期开展全员标准化意识提升宣贯,让员工知悉项目部在坚定推进标准化的决心,形成潜移默化的良好行为习惯。
(四)编制标准系列指导手册,开展内部标准化评优工作;
根据各部门、各施工队工作职责范围,结合军工系统标准化要求以及xx标杆手册,组织编制标准化系列指导手册,指导各部门、队标准化推进工作,定期内部组织标准化评优工作,对优秀单位进行公示表彰,激励各部门、队标准化推进动力,对内部评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纳入考核范围,对问题进行定期统计分析,挖掘深层次管理问题,解决痛点难点,循环管理,持续改进,为标准化常态化打下坚实基础。
化工安全总结报告篇2
《规定》在严格恪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基础上,对煤矿事故调查工作的规定进行了细化、深化,体现可操作性,特点比较明显。可概括总结为:一个明确、二个界定、三个增加、四个提高。
一个明确:
即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明确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方面的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
二个界定:
一是界定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适用范围。《规定》第二条界定了煤矿事故适用范围:是指各类煤矿(包括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场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界定了重伤、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规定》在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对死亡人员、重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做了补充规定和进一步界定。事故中的死亡人员依据公安机关或者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重伤人员依据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一)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含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二)善后处理费用。含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赔偿费用;(三)财产损失价值,含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三个增加:
一是针对当前瞒报事故多发而《条例》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对瞒报事故调查进行了补充增加。在《规定》第二十六条增加了“隐瞒事故的,应当查明隐瞒过程和事故真相”以及第二十九条“瞒报事故的调查时限从查实之日起计算”等内容。
二是增加了事故调查组组长的职责。对事故调查组组长必须履行的职责从五个方面做了规定。(一)主持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二)明确事故调查组各小组的职责,确定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分工;(三)协调决定事故调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四)批准事故有关信息;(五)审核事故涉嫌犯罪事实证据材料,批准将有关材料或者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增加了事故报告的细化内容、有关事故续报以及事故等级变化等具体规定。《规定》第十三条较之《条例》第十二条,新增了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全称、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能力、证照情况等)、事故类别(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他)等内容,使报告更加完整和规范。《规定》第十四条增加了续报内容,强调了事故发生后,不但出现重大新情况要及时补报,而且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续报。《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增加了由于伤亡人员以及直接经济损失变化而引起事故等级变化的内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更具有针对性。
四个提高:
一是提高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层级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煤矿生产现有事故报告模式,煤矿事故逐级上报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标准更高一些。即一般事故要报至省局、较大事故以上等级事故均要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要上报至国务院。
二是提高了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要求。《规定》第二十四条强调:事故调查组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是事故调查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事故定性、事故类别、事故原因、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都要事实求是、客观真实;依法依规是事故调查工作的工作准则和根本方法,做到调查程序规范、证据充分确凿、责任处理恰当、按期结案;注重效果是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基本目标,事故处理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要发挥事故处理的警示教育作用。事故防范措施要有针对性,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构成了事故调查更高层次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是提高了事故调查组的权威性和统一性。《规定》第二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坚持统一领导、协作办案、公平公正、精简高效的原则。强调了事故调查组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保证调查组高效地搞好事故调查。
化工安全总结报告篇3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___供电局20__年工作会暨_届_次职代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下面,我作会议总结。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在贯彻南网公司和省公司20__年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我们召开了这次会议,这是一次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今年目标、部署任务的重要会议,对我局在十一五期开好局、起好步,打牢基础,增强实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会议的召开,得到了省公司,___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___市委书记陈海峰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慕德贵同志分别做出批示和指示,批示指出___供电局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改革意识强,全局职工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在电网建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重大保电任务中取得较好成绩,为___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希望我们抢抓___十一五发展机遇,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开拓市场、加强管理、加快发展,通过更优质的服务,为建设繁荣、富强、秀美、文明的新___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昨天上午,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梦龙同志,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颜学丽同志,省电网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晁剑同志,市经贸委主任李建平同志等出席了我们的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几位领导的批示和讲话,对我们的工作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我局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
会上徐铭副局长(主持工作)作了题为“以强本创新为指导、提高建设经营管理电网水平、促进___供电局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报告以南方电网公司大政方针和贵州电网公司工作要求为指导,全面总结了我局20__年工作,深入分析了我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查找了存在的不足,以“五个抓好”为工作的指导方针,对20__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报告全面客观,内容丰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工会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对今年工作作了部署和安排,也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职工,认真听取了三个报告,职工代表对报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三个报告对去年工作的总结客观、公正,对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实事求是,对今年工作的安排内容详实、具体,并审议通过了三个报告。讨论中代表们对我局的安全生产、市场开拓、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县公司工作等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对下一步开展好我局各项工作,完成各项目标,有很强的借鉴作用,局将认真研究落实。
会议还安排观看了南网公司《20__又树里程碑》宣传片和贵州实施“西电东送”成就纪实片,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获得省公司劳模、省公司先进集体和个人、局“十佳员工”、“专业技术带头人”、“首席技能员工”及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进行了表彰,职工代表还对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局主要领导和各县公司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__年目标责任书,会议内容十分丰富。会议安排十分紧凑,各环节工作准备充分,比较规范,全体代表和职工精神饱满,在市各级领导面前展示了我局的风貌。
二、会议的主要收获
(一)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这次大会,自始至终贯穿了南网大政方针和“强本、创新、领先”的战略发展思路,贯穿了省公司20__年工作会暨职代会精神,通过这次会议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坚持以南网公司大政方针统揽全局,是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思想保证,南网发展战略纲要是大政方针的细化和量化,丰富了大政方针的内涵,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公司潘福总经理对今年工作提出的要把握好四个重要问题,抓好六个方面工作是我们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是大政方针在贵州电网公司的具体体现。通过观看南网和省公司两个成就纪实片,使大家作为南网一员倍受鼓舞、深感自豪,总结回顾我局20__年取得的成绩使大家感到大政方针强大的凝聚力和深刻的内涵,大家一致认为要进一步深化对大政方针的认识、理解和实践,结合我们自身实际,把广大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强本、创新上来,想尽办法、扎扎实实完成每一项工作。
(二)全面总结了20__年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20__年,是我局较为艰难的一年,也是成绩较为突出的一年。局长工作报告对此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首先是受缺煤少水的影响,电力供应紧张;其次是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影响,高耗能企业大量关停,电量一直处于低弥状态;三是西电东送任务加重,我局承担的安全责任加大;四是对照南网公司和省公司工作要求和
审计意见,我们内部管理需要完善和整改的工作量大;五是高耗能企业经营不景气,电费回收难度大等等。面对严峻的形势,我局全体员工,在局班子的领导下,坚持以南网大政方针和省公司工作要求为指导,认真履行“对贵州电网公司负责,为___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上下同欲,顽强拚搏,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任务和目标。主要体现在积极主动协调电煤供应,缓解了电力供应紧张形势;狠抓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了电网安全运行;加强财务和营销管理,降低成本和线损,合理提高电价,收回旧欠电费,确保了经营效益;电网建设、大修技改提高了完成率;人才队伍建设、工会、党建和精神文明上了新水平。报告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了我们六条成功的经验。这六条经验是对我们工作的概括,也是对大家工作的肯定,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光大。
(三)深入分析了我局20__年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工作报告结合国家宏观政策、十一五西电东送规划及贵州电网发展前景、___市十一五“工业强市”指导思想,结合区域电网、负荷结构、内部环境与管理等状况,立足现实,着远长远,从挑战和机遇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分折,指出了我局当前面临着经营形势严峻、安全责任重大、企业管理需要完善、干部员工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四个方面的严峻考验。面临的挑战分析透彻,存在的问题找得准,有依有据、客观深入,大家一定要认真思考和高度重视。同时报告从战略的高度、以发展的眼光,分析了我们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指出只要抓住机遇,努力工作,我局必将有新的、更大的发展。通过分析,使我们对面临的形势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肩负的责任更加明确,对今后工作的着力点更加清楚,对未来更加充满信心。从战略和长远发展的角度讲,我们重点要抓好电网建设、基础管理和人力资源利用这三大工程。
(四)理清了20__年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
在认真分折机遇与挑战的基础上,工作报告以南网公司大政方针和南网公司、省网公司20__年工作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抓电网、促发展;抓市场、促效益;抓安全、强基础;抓管理、强实力;抓队伍,强素质”这条主线,提出了我局20__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七项重点工作。整个工作部署思路清晰、定位准确、重点突出。七项工作中抓好电网建设、安全生产和电力供应是我局的核心业务,是我们实践“对贵州电网公司负责,为___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宗旨的根本任务,强化和创新企业管理、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是把企业引向科学发展轨道,更好更快地做强做优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坚持南网大政方针和加强党建、“四好”班子建设是完成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保障和动力。
报告帮助大家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找准了定位、明晰了工作思路。大家认为全年工作安排,突出了科学发展观,突出了南网大政方针和省公司工作要求,符合我局实际,紧扣报告“建设经营管理电网”这一主题,对完成20__年各项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要求
今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十一五”发展意义重大。今年我局形势严峻、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要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取得实效,必须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为此,提几点要求:
(一)迅速传达和学习会议精神
各部门、各县电力公司要把传达学习这次会议精神,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迅速用会议精神统一全局职工的思想和行动。首先各县公司、各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宣传学习计划,各级干部和班子要通过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带头学习,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其次要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职工的学习,使广大职工深入了解会议精神,对工作报告的重点及局20__年的工作目标任务要做到心中有数、明明白白;第三对各层次的学习和讨论要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有上报;第四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对会议主要精神、全年目标、重点工作以及各基层学习贯彻情况进行宣传。各管理所和县公司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的情况及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的工作措施和打算,请于2月底前报局办公室。
(二)把握精髓,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我们这次会议是在南网公司和贵州电网公司06年工作会精神的指导下召开的,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要充分结合两个会议的精神,把两个报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袁董事长的工作报告内容丰富、内涵深刻,报告提出的公司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一五”电网发展规划,对公司今后十年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是指导我们做好工作的指南。省公司潘福总经理的工作报告,站在全局和发展的高度,系统地阐述了公司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报告中提出的四个需要把握的重要问题,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很强的前瞻性,六项重点工作,内容丰富、详实,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整个报告是一个帮助我们分析形势、理清思路、把握重点、指明工作方向的很好的报告。掌握两个报告的精神实质,用两个报告来理清我们的思路,我们才能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去找准定位、谋划未来。
学习徐局长的工作报告,要从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角度,从履行建设好、经营好、管理好电网这个根本职责,去领会报告的内容,重点要贯彻落实好20__年工作指导方针的“五个抓好”和七项重点工作。各部门、各县公司在学习、贯彻落实的过程中要吃透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和查找存在的不足,充分把握好发展机遇,理清思路,抓住重点,针对我局今年突出的电量增长点、效益增长点、管理突破点在哪里等重大问题,以及电网安全、煤矿供电安全、农电安全生产和基础管理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实实在在的工作措施,付诸行动,见到实效。
化工安全总结报告篇4
图 1 大会主会场图 2 出席年会的各位嘉宾年会围绕“后危机时代工业的创新利器”主题展开7月28日上午的大会开幕式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数学软件分会秘书长张云泉博士主持,中国力学学会促进工程应用与产业结合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教授,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信息化协会理事长王泽玉研究员分别致欢迎辞和开幕词参加开幕式的还有中国科学院院士、《计辅》主编钟万勰教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杜善义教授,上汽集团新能源汽车事业部凌天钧总工程师,长安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nvh总工程师庞剑博士,长安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碰撞安全总工程师赵会博士,同济大学上海地面交通工具风洞中心主任、《计辅》编委杨志刚教授,大连理工大学航空航天学院院长吴锤结教授,陕西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公室信息中心张林鹏处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工业自动化分会副总干事崔素荣女士,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信息化协会秘书长沙峰副处长,西门子plm公司生命周期仿真市场总监bush richard先生等
开幕式之后的主旨报告由王泽玉研究员主持钟万勰院士作题为“力学与控制的cae”的报告;庞剑博士作题为“汽车nvh-cae的问题与挑战”的报告;吴锤结教授作题为“中国高性能计算流体力学研究进展”的报告;bush richard先生作题为“仿真分析市场的发展方向”报告;英特尔公司工作站服务器产品市场经理罗一峰先生作题为“借助英特尔应对cae领域设计分析和仿真带来的挑战”报告专家们的精彩报告不但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而且具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博得与会代表的阵阵掌声
图 3 中国科学院院士、《计辅》主编钟万勰教授图 4 长安汽车工程研究总院副院长庞剑博士图 5 《计辅》编委、同济大学杨志刚教授图 6 西门子plm公司bush richard先生每届年会的“cae技术趋势论坛”都是重头戏,今年的报告更是精彩纷呈,组委会精心选择各个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和知名专家为大会演讲同济大学上海地面交通工具风洞中心主任杨志刚教授作题为“汽车空气动力研发――试验与仿真”的报告;大连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院长教授作题为“等几何分析方法及工程应用”的报告;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岳中第研究员作题为“探讨两化融合,cae瓶颈与破解之道” 的报告;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李春亭主任作题为“打造cae平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报告;lms公司技术总监石银明博士作题为“设计验证阶段仿真pa视讯的解决方案”的报告;安世亚太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徐掠虏┦孔魈馕“让cae 仿真成为产品设计的驱动力”的报告……专家们的报告内容前瞻性很强,理论与实践并重,赢得与会代表的高度赞赏
图 7 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图 8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李春亭主任本届年会还设国防科技工业、汽车交通、先进制造科技与应用专题分会场,为航空、航天、兵器工业、汽车、船舶、通用机械、电子等行业的代表提供专业研讨和交流的机会
化工安全总结报告篇5
1.1编制目的
规范本市渡口渡船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水上搜救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渡口渡船发生的各类紧急情况,健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省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水域内渡口渡船发生下列安全事故或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参与应急联动的单位、船舶、车辆和人员:
(1)特大事故或险情(特别严重ⅰ级),包括死亡(失踪)30人以上,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人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2)重大事故或险情(严重ⅱ级):包括死亡(失踪)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危及30-50人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较大事故或险情(较重ⅲ级):包括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危及10-30人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4)一般事故或险情(一般ⅳ级):包括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本市客渡船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1)市人民政府成立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徐新士兼任,副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处处长陈宏兼任,成员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办公室内分5个应急救援处置小组。
(2)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①研究、审批、组织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的救援、排险方案,协助做好ⅰ级事故或险情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②检查督促本市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的工作。
③建立事故的信息制度,保持与上级机关的通讯联系,并及时、准确、全面地信息。
④召开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现场会,协助做好ⅰ级事故或险情现场会。
(3)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①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具体组织协调实施ⅰ、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的救援、排险方案。
②检查督促本市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③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④向上级机关或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⑤经授权,为新闻媒体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⑥组织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现场会,协助做好ⅰ级事故或险情现场会。
⑦完成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①市公安局加强事故险情现场警戒、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②市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以及事故处置情况实施监督;查处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
③市地方海事处负责客渡船事故现场水上交通管制及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指导参与水上搜救工作。
④市卫生局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部门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
⑤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
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⑦其他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5)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水上施救组:组长由市地方海事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有关乡、镇、街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ⅰ、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的救援、抢救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救援、排险行动;及时向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市财政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及有关乡、镇、街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ⅰ、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的抢救车辆、药品等物资;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问题。
3.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市卫生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乡、镇、街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紧急调用用于ⅰ、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的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4.善后处理组:组长由市民政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及有关乡、镇、街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或遇险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等问题;做好其它善后事宜。
5.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海事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纪检委、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初步查明ⅰ、ⅱ、ⅲ级事故或险情的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应急准备
3.1各有关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本辖区、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3.2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当根据本预案中的各项原则,编制相应的应急保障方案,保证应急资金和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3.3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当定期组织本辖区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4事故报告
4.1发生(发现)单位(个人)报告
当发生本预案1.3定等级事故或险情后,发生(发现)单位(个人)应当立即拨打海事救援电话,同时向辖区乡、镇、街道报告。
4.2下级向上级报告
各有关单位接报后,应立即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如果接到重特大事故或险情报告后,应同时向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①乡、镇、街道及其设置的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相关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②渡口渡船所有人或经营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渡口渡船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4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①初次报告的信息应当包括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事故船舶或设施名称;事故类别或等级;事故发生地点及水文气象、日期及具体时间;人员伤亡及船舶危险程度;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②阶段报告的信息应当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③总结报告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④报告时间要求,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报告;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报告。
5应急处置程序
5.1应急等级
本预案按事故或险情危害程度由高至低,将应急等级分为:
一级应急状态,即发生本预案定的ⅰ、ⅱ级事故或险情。
二级应急状态,即发生本预案定的ⅲ级事故或险情。
三级应急状态,即发生本预案定的ⅳ级事故或险情。
5.1.1当接到本预案1.3定的ⅰ、ⅱ级事故或险情后,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向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根据指示精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5.1.2当接到本预案1.3定的ⅲ级事故或险情报告时,本预案的启动为二级应急状态,市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报市政府决定启动本预案,提出应急处理措施、方案,赶赴现场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3发生本预案1.3定的ⅳ级事故或险情报告时,为三级应急状态,即有关乡、镇、街道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应急反应阶段,由乡、镇、街道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负责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必要支持。
当事故或险情随时间推移进一步加重,达到更高级别时,本预案安全事故或险情的级别自动升级,按升级后的程序处理。
5.2一旦本市发生ⅳ级事故或险情报告时,各级渡口渡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所有成员以及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按本预案规定程序指挥救援、排险等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一、二级应急状态的事故或险情时,现场指挥部的总指挥由到达现场的市政府最高领导担任,副总指挥依次由市政办、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事处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消除后,经启动应急预案的部门确认后批准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渡口渡船安全事故或险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须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安全事故发生后,社会、个人和有关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市民政部门接受,并加强管理和监督。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须按规定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化工安全总结报告篇6
一、精心规划商务战略。
迅速着手明年和未来几年商务工作的全面规划,根据机构改革后我局职能。确立了商务局代表政府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和应该完成的任务,同时也给新成立的商务局应该扮演的政府角色进行了定位。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分别制定了市“十二五”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规划》市“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市“十二五”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三大中长期战略规划,详细论证和规划了商务各方面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具体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此外,还制定了冷链物流、长江经济带对接等单方面内容的规划。
二、调查研究。
还开展了专题调查,为配合专项规划。主要是对全市商贸流通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客观科学分析,找出目前制约我市商贸流通大发展的问题及原因,建议政府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出台优惠政策,采取一切措施,加快大商务发展步伐,推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并参与了全市物流业发展调查,以及开展了社会治安、滨江宜居城市、休闲旅游与农业、促进现代服务业等市委政府布置的调研课题,配合省、宜昌市开展了几次专题调查。
三、上传下达。外树形象
以及商务网站、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各类专项材料等多种形式,通过创办的商务工作信息》情况综合》商务简报》等内部刊物。介绍新成立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政务动态、主要成绩、经济运行分析、政策解读、商务执法、项目建设、农村市场、对外开放等情况,起到内督工作、外树形象的重要作用。其中,5月份运作以来共发信息18期,简报8期,情况综合6期,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传各类信息206条,居全市第七位,本局网站也上传了不少信息。所编简报所含信息量大,覆盖范围广,共有不同信息100多条,对上发送单位30多个,既及时上报了情况,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四、总结汇报找规律。
查找问题,通过各类汇报、总结报告和典型经验介绍我局工作情况和突出成绩。研究对策。先后撰写了百日攻坚汇报、落实市委、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汇报、对商务厅的情况汇报,商务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小进限”工程情况汇报、半年总结和半年安排,全年总结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处理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等,以及优化环境、行评方面的综合性总结报告,均从不同角度和重点总结工作经验、推出先进典型、反映突出问题、像政府拟定意见和建议,找出商务工作的规律和应对措施。
五、法律法规宣传。
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网站宣传、局内宣传专栏、调查报告等形式。通过制定12.4宣传日活动方案和“五五”普法工作计划,部署本系统法制教育,通过制定《行政过错追究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处罚调查制》自由裁量说明制》等10几项依法行政制度,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奠定了基础。此外,还向上提供了局今年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报告、执法、效能与履责工作总结、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等全局性全年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以引起上级的关注。
六、认真开展全市阶段重点基础工作。
具体负责了全市两大阶段性重点活动的日常工作,今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一是优化环境奖的测评工作。从方案的制定,制度的建立,与上级部门的反馈以及自查报告等,都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每月要书面上报一次当月工作纪实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还要上报自评分数表格;每季度要报书面总结,整个活动资料的整理,共形成了100多件本次活动的材料,并装订成册。全局优化环境工作也得到上级肯定,每月综合测评分数均在95分以上,奖金已经全额发放到局。二是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具体负责了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方案、安排日程、参加会议、上报信息、阶段总结、自查报告、征求意见、整理记录、撰写材料等,整个活动过程里共写了100多份材料,并精装成册。行风热线答复三起咨询与投诉,上报信息被宜昌市商务局行评办采用5期,行风热线采用1期;测评中,基础工作获满分,综合测评排名前12强。此外,还积极参与和配合了机关制度的制定、联系手册的编辑,党务纪检等方面阶段性工作的材料撰写等工作,以及业务科室专项工作汇报等的撰写工作。
七、存在问题
有些工作还处于应付状态;二是积极性还不高,一是主动性还不够强。有时存在患得患失的不平衡心理;三是学习还不够,对新事物和知识钻研不及时,倚老卖老。
化工安全总结报告篇7
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动司法改革中发挥作用的必要性
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相结合,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重大改革全程纳入法治轨道,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也反映了中共中央核心领导层的热切期盼。
2014年2月2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我们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结合,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这表明我们不能仅仅把法治当作工具,还需要把法治作为目标,用法治精神塑造改革的决策和行为过程,引领改革事业,树立法治优先、改革附随的法治改革观,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3],这也是十以来法治思维方式的重大变化[4]。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国家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对于法治改革观的塑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必要在关涉中央事权的司法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对重大司法改革措施作出法律上的授权,使司法改革于法有据,引领和推动司法改革的进行,并对司法改革过程加强监督,对司法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及时加以巩固,将司法改革全程纳入法治轨道。
二、司法改革前的引领作用
在司法改革前,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权,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在局部地区或特定领域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并规定了试点工作的主体、地点、内容、期限、目的等,另外“两高”制定的试点具体办法也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之所以采用授权决定这种形式,是因为一些需要先行先试的司法改革措施与现行法律规定并不一致,而修改法律的时机又不成熟,这就需要以授权决定的形式支持相关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为司法改革措施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确保“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使司法改革获得法律上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改革的引领作用。
2012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行使决定权而对司法改革起引领作用的情况有以下五种。
其一,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两高”在北京等十八个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并规定“两高”制定的试点具体办法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试点进行中“两高”应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中期报告。
其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对相关知识产权案件实施跨区域管辖,并规定最高法在决定实施满三年后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情况。
其三,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法在北京等十个地区各选择五个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规定最高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试点具体办法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在试点进行中最高法应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中期报告。
其四,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检在北京等十三个地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并规定“两高”制定的实施办法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试点进行中最高检应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中期报告。
其五,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两高”在北京等十八个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并规定“两高”制定的试点办法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试点进行中“两高”应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中期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授权决定的形式引领司法改革的进行,确保“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三、司法改革中的监督作用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两高”司法改革的监督,既是宪法法律所赋予的重要职权,有着坚实的法律依据,也是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现实需要。一方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改革的监督有着坚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为:“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监督法第五条进一步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5]另一方面,加强人大监督也是司法改革的内在需求。司法改革必然触及司法体制和相关法律制度,涉及司法权力调整和司法资源优化配置,需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高度对司法改革进行监督协调。
2012年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以来,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行使监督权而对“两高”的司法改革进行监督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全国人大听取、审议和批准通过“两高”年度工作报告;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两高”专项工作报告[6]。
(一)全国人大听取、审议和批准通过“两高”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宪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最高法和最高检都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但宪法并未规定具体的监督方式,在宪法惯例中,全国人大是通过听取、审议和批准通过“两高”年度工作报告的形式对“两高”的司法改革进行监督的[7]。十以来,全国人大一共听取、审议和批准通过了“两高”5个年度的工作报告。
其一,2013年3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1)院长王胜俊向大会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切实推进司法改革……”,并提出了2013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安排:“……第四,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2)检察长向大会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司法改革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司法改革任务……”,并提出了2013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安排:“……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3)全国人大听取和审议了“两高”年度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两高”过去五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度司法改革工作安排,并决定批准这两个工作报告,要求“两高”“……深化司法改革……”。
其二,2014年3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1)院长向大会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司法改革工作:“……改革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并提出了2014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安排:“……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2)检察长向大会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司法改革工作:“……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检察……”,并提出了2014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安排:“……第五,全面深化检察改革……”。(3)全国人大听取和审议了“两高”年度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两高”过去一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度司法改革工作安排,并决定批准这两个工作报告,要求“两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其三,2015年3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1)院长向大会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六、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并提出了2015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安排:“……四是深化司法改革,扎实推进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2)检察长向大会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司法改革工作:“……五、深化司法改革,为维护司法公正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并提出了2015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安排:“……第五,扎实推进司法改革……”。(3)全国人大听取和审议了“两高”年度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两高”过去一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同意蟾嫣岢龅2015年度司法改革工作安排,并决定批准这两个工作报告,要求“两高”“……深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
其四,2016年3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1)院长向大会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司法改革工作:“……2015年深化司法改革情况……”,并提出了2016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安排:“……三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2)检察长向大会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司法改革工作:“……五、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并提出了2016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安排:“……第五,深入推进司法改革……”。(3)全国人大听取和审议了“两高”年度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两高”过去一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度司法改革工作安排,并决定批准这两个工作报告,要求“两高”“……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其五,2017年3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1)院长向大会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司法改革工作:“……2016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攻坚之年……”,并提出了2017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安排:“……三是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2)检察长向大会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六、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并提出了2017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安排:“……第五,锲而不舍推进司法改革,促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3)全国人大听取和审议了“两高”年度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两高”过去一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度司法改革工作安排,并决定批准这两个工作报告,要求“两高”“……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全国人大通过听取、审议以及批准通过“两高”年度工作报告的形式,从总体上加强对司法改革过程中的监督,确保其总体上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两高”专项工作报告
监督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这一条款的规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两高”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司法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两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司法改革专项工作的中期报告,也是当初授权决定的明确规定,对此可以参阅前文“司法改革前的引领作用”。十以恚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共听取和审议了“两高”3个司法改革专项工作的中期报告。
其一,2015年11月3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院长、检察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中期报告包括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初步成效、下一步的工作措施等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该报告,并对该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出席人员普遍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授权决定的要求,及时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中期报告,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改进工作,应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此外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其二, 2016年6月30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院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中期报告包括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初步成效、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该报告,并对该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出席人员普遍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授权决定的要求,及时就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中期报告,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改进工作,应予以充分肯定。”此外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其三,2016年11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检察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中期报告包括试点工作的进展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该报告,并对该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要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全面评估试点成效,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确保试点任务圆满完成,依法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检察职能特点的公益诉讼制度。”此外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两高”专项工作报告的形式,强化对司法改革专项工作的监督,保障专项工作严格依法有序开展,确保专项工作沿着法治的轨道推进。
四、司法改革后的巩固作用
在司法改革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通过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相关法律的形式,及时将司法改革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下来。根据《宪法》第五十八条[8]、第六十二条[9]、第六十七条[10]以及《立法法》第七条[11]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国家立法权,可以制定、修改、废止、解释自身权限内的法律,这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行使立法权将司法改革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下来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2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行使立法权而对司法改革起巩固作用的情况有以下四种。
其一,制定法律。(1)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将近年来我国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成果以制定法律的形式巩固下来。(2)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将近年来我国打击家庭暴力犯罪的成果以制定法律的形式巩固下来。(3)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与紧急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将近年来我国打击网络犯罪、保障网络安全的成果以制定法律的形式巩固下来。
其二,修改法律。(1)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将近年来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下来,完善了诉讼程序,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标志着我国诉讼制度有了重大变化。(2)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决定,将近年来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改革成果以修改法律的形式巩固下来,进一步完善了人权司法保障制度。(3)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零四条[12],对于规范和监督“两高”的司法解释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两高”司法改革的合宪性合法性控制。(4)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减少了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严惩恐怖主义犯罪,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人身权利保护,维护网络安全,加大惩戒腐败力度,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等等,将刑事司法改革的成果以修改法律的形式巩固下来。
其三,废止法律。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废止1957年8月1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废止1979年11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此番废止有关劳动教养的法律规定,顺应了社会形势的重大变化,终于将法律界推动多年的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劳教制度从此不再是刑事法治领域的最后一块人治自留地[13],巩固了刑事司法改革的成果。
其四,解释法律。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以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这些条款的解释大多涉及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将人权司法保障改革中的成果以法律解释的形式巩固下来。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法律的形式,将司法改革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及时巩固下来。
五、结语
长久以来,人们认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橡皮图章”,忽视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动司法改革中的作用,甚至认为在司法改革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并未起到任何法定的监督作用”[14],萌生出“全国人大之构造在宪法文本与社会现实之间出现了背离,其最高地位在现实中越来越难以体现”[15]的悲观情绪。但是通过本文对2012年以来司法改革的实证分析,我们发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动司法改革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司法改革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行使决定权而对司法改革起着引领作用;在司法改革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行使监督权而对司法改革起着监督作用;在司法改革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行使立法权而对司法改革起着巩固作用。
注释:
[1]本文的创作灵感来源于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的《国家总统在推动刑事司法改革中的作用》一文,奥巴马认为:“国家总统可以对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方向施加重大影响,总统也有职责行使这种权力来促进刑事司法更加公正、更加高效。”see obama b. the president's role in advancing criminal justice reform [j]. harvard law review,2017,130(3),p.812.
[2]参见姜青富:《司法改革与人大制度的关系研究》,载《人大研究》2015年第6期。
[3]参见张文显:《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载《中国法学》2014年第4期。
[4]参见陈金钊:《“法治改革观”及其意义――十以来法治思维的重大变化》,载《法学评论》2014年第6期。
[5]有学者论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可以共存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与司法权依法独立行使之间可以兼容。参见陈卫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研究》,载《中国法学》2014年第2期;左卫民、冯军:《以监督权为视角:最高法院与全国人大关系的若干思考》,载《社会科学研究》2005年第4期。
[6]陈光中、龙宗智教授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方式,主要是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等,而不包括监督具体案件的审判工作。” 参见陈光中、龙宗智:《关于深化司法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4期。
[7]有学者认为:“法院向人大汇报工作虽然符合《宪法》以及相关组织法的规定,但是却与十以来中央对法院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权责统一’和‘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不相一致,会导致审判责任主体归属不明,使得审判权的行政化和地方化痼疾难以根治,从而影响法院的独立审判权。随着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推进,应该对法院向人大汇报工作的传统做法进行改革:法院的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是针对年度经费支出、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以及辖区法官队伍的总体情况。”参见张泽涛:《法院向人大汇报工作的法理分析及其改革》,载《法律科学》2015年第1期。
[8]《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9]《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10]《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11]《立法法》第七l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12]《立法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13]参见刘仁文:《劳教制度的改革方向应为保安处分》,载《法学》2013年第2期。
[14]秦前红:《论最高法院院长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系――以司法改革为视角》,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
化工安全总结报告篇8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系统粮食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粮食安全事故和区域性、行业性粮食安全问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粮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和谐发展。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粮食应急预案》,结合我市粮食系统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粮食系统范围内建立粮食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以不断促进粮食系统粮食储存、加工发展为主线,对粮食安全实施有效监控,及时、快速、有效地处置粮食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和遏制粮食安全问题的蔓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粮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粮食安全预警,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流通领域粮食安全隐患,防止粮食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行业性粮食安全隐患的发生,形成生产、加工、流通领域粮食安全长效预警机制,增强生产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对粮食安全的信心,提高社会满意度,保障全市粮食安全。
四、组织体系
设立全市粮食系统粮食安全应急处置领导指挥机构,成立市粮食系统粮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市粮食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市地方粮食储备库、面业有限公司、市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等6处市直企业及市粮食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14处原改制粮所法人代表组成,负责系统内粮食安全应急预警及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市粮食局办公室为粮食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办公室。
各单位也要按照要求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的粮食安全应急处理工作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负责本单位的粮食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五、警告与预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告知、警告和严重警告
1、告知:发现企业存在有不安全行为或诱发不安全的倾向,及时告知所属企业,做好预防和防范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2、警告:发现企业存在不安全行为、倾向对粮食企业有警示作用或影响较大的,及时给予警告,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严重警告:出现有可能造成粮食安全事故、社会影响或危害的行为,对有关企业给予严重警告,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预警
1、发生粮食安全事故隐患的。
2、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
对发生以上情况的,按照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分析预测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进行预警,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的发展。
六、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加强监测
市局在粮食系统内建立统一的粮食安全应急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及时研究分析粮食安全形势,对粮食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二)加强预警
1、加强日常监督
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粮食收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日常监管;及时分析粮食市场的价格走向,及时作出预警。
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局举报粮食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粮食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市局接到举报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视情节给予告知、警告或严重警告,情况严重时,启动预警预案并及时采取措施。
3、应急准备和预防
对可能导致粮食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接到可能导致粮食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各单位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各单位预案做好应急准备、预防、处置及上报工作。
(三)报告制度
1、报告时限
粮食安全事故发生后,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向市粮食局进行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的要求随时做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
2、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进程、粮食供应量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pa视讯的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3、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总结报告
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粮食安全事故鉴定结论,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
5、责任报告人
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粮食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七、粮食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应急救援
1、粮食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视事故发生的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果情况特别严重,应在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市局粮食应急管理办公室,经市局粮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预案启动的同时,市局粮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指挥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响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指挥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粮食安全事故发生现场工作人员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发生情况果断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封存造成事故发生的粮油或食品,保护好现场。
3、市粮食局组织事发单位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指挥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根据相应情况,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救援终结
粮食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粮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人员撤离现场。#p#分页标题#e#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有关单位要在市局的指导下,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粮食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
2、总结报告
粮食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市局粮食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局粮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八、粮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粮食安全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做好粮食安全的监测、预测及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切实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单位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熟悉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救援任务。事故发生后,视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救援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运转协调、救援有利。凡因救援工作不利,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系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局粮食应急管理办公室反应、举报粮食安全事故和隐患,有权反应、举报相关责任单位、人员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粮食安全事故监管责任的行为。
化工安全总结报告篇9
报
告内容分三部分,首先,全面回归了公司2008年的工作,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市场成绩喜人,安全目标实现、履约能力增强、培训成效突出,管理水平提高、文明创建摘冠,群团工作扎实、多产发展稳定,客观总结了取得的各项成绩的经验和体会。
其次,确立了2009年为“以安全和谐为基础,以精细管理为保证,一品牌文化为支撑、以科学发展履约为平台、以又好又快为目标的科学发展年。”
最后,确定了公司2009年的总体要求、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部署了全年的工作重点。
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思路更加清晰、责任更加明确,体现了公司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公司大跨越的决心。
2009年定为公司科学发展年,公司科学发展的本质就是:提高质量,优化结构,降低消耗,珍惜资源,增加效益,营造快乐,构建和谐。公司科学发展的基本愿景为:安全基础牢固,管理精细有序,品牌响亮有力,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进步。
科学发展是更好、更快、更稳的发展,更好发展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提高生活水平是员工最大的要求,提供舞台和机会是满足员工成长与自我发展的迫切需要,更快发展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所以我们需要科学发展。
**总经理的报告中提到,要致力于将公司传统的施工强项转化为管理的优势,把“拼体力”转化为“比智力”,提升公司科学发展的技术含量和知识含量。公司向管理型企业发展,想要成为真正的管理者,除自身的素质过硬。制定严明的劳动制度,还要更深入了解对方,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他自己的聪明才智,展现自身的特点,才能创造出更多的有用价值。计数方面要不断的加强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逐步完善自我,只有掌握了技术方面的要领和重点,才能更好的进行下一步工作。
面对国内电建企业激烈的竞争,唯有自己真正的实力才能与其它企业相抗衡。科学发展是适应形势变化,公司再上台阶的需要。我们只有坚持用科学的思维分析问题,用科学的方法攻克困难,用科学的武器寻求措施,在工作中学习,寻求更好的办法解决问题,才能在这种复杂,形式多变的环境下脱颖而出。
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树立“安全高于一切”“安全管理无小事”的理念,切实筑牢安全基础。
化工安全总结报告篇10
目的通过对本院医学检验科危急值报告开展分析,并探讨其持续改进方向。方法选择本院近2年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中的6481例危急值报告,依次在其科室分布、检测项目、发生时间与处理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总结危急值报告评估的临床作用,并阐述其持续改进内容。结果本研究危急值报告最常见于icu科、血液科与肝肾内科,最常见检验项目为血钾、血小板计数与白细胞计数,每周一、周四以及每日9:00—13:00危急值报告发生率最高,各科室处理效果基本相当,而icu与肿瘤内科处理率最高。结论危急值报告高发科室、项目以及发生时间存在一定规律性,需定期进行数据分析,给予针对性持续改进措施,以完善临床工作质量。
[关键词]
临床化学实验;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危重病人医疗/组织和管理;病人安全;参考值;临床决策
临床检验危急值主要是指检验结果较明显偏离正常标准范围且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情况[1],对临床医学水平有决定性作用,从而获得危急值报告后需及时给予相关急救措施,以避免发生严重后果[2]。上世纪70年代初,国外学者首次提出危急值概念,我国医疗协会所发表的《2007年患者安全指标》中也表示医疗机构需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完善医疗安全准则,并建立危急值报告相关制度[3]。本次研究为深入明确危急值报告实施现状,对本院近2年危急值报告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告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
本院自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共接收实验室检验标本367289例,根据危急值登记可见共6481例危急值报告,其发生率为1.8%,其中男性患者3427例,女性患者3054例,共涉及危急值项目21项,科室15个。
1.2方法
1.2.1危急值项目与范围
整合6481例次危急值报告科室、项目、发生时间以及处理效果,具体时间统筹以我院lims报告中审核时间为准。危急值项目界定均依据我国卫计委的安全标准,其中必须项目包括血糖、血钾、血钙、血气、血小板计数、白细胞计数、活化凝血活酶时间与凝血酶原时间,根据权威报道与同级医院评估分析拟定常用项目为血钠、氯、肌酐、尿糖、尿素氮、血红蛋白、降钙素原、d-二聚体、淀粉酶、超敏肌钙蛋白t、二氧化碳结合力、c反应蛋白及血浆纤维蛋白原,合计共21项危急值项目。危急值项目范围与临界值规范均以《检验质量现场考核指标》、《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范》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5189医学实验危急值相关规定[4]等内容为基础,由本院检验科、医务科、临床科室与伦理委员会专家探讨后拟定具体内容。
1.2.2危急值报告流程与处理方法
临床检验发生危急值时先行仪器、操作审核工作,确认无质控影响因素后危急值报告[4],迅速联络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并行记录。科室医生复查患者病情,如认为危急值报告结果不当,再行复查工作。本院日常危急值工作内容主要纳含患者基本资料、申报科室、检验时间、报告时间、危急值项目、处理结果及处理效果等,在整合为报告表后每周定期进行回访,每月定时开展监督。
2结果
2.1危急值报告科室分布情况
本研究危急值报告最常见于icu科、血液科与肝肾内科,并且3个科室中危急值报告占其检验总数比例最高。
2.2危急值报告项目分布情况
本研究危急值报告项目总占比前3项分别为血钾、血小板计数与白细胞计数,而危急值项目占其检验总数比例前3项为血小板计数、超敏肌钙蛋白t与白细胞计数。
2.3危急值报告时间分布情况
根据日期分布可见危急值报告高发于周一与周四,而周二与周日发生率最低;根据每日时间分布可见危急值报告高发于9:00—10:00、10:00—11:00、11:00—12:00与12:00—13:00共4个时间段。
2.4危急值报告处理效果
根据危急值报告处理结果效果可见,icu科与肿瘤内科的处理率最高,而神经内科、肿瘤外科、肝胆外科、泌尿外科与骨科的处理率相对偏低。
3讨论
3.1本院近2年医学检验危急值报告评估分析
本次研究针对本院近2年危急值报告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在367289例次患者的临床检验中共存在危急值报告6481例,其发生率约为1.8%,王伟等[5]报道表示其肿瘤医院危急值报告发生率为0.43%,而陈光意等[6]研究表示其医院危急值发生率为12.9%,均与本院情况存在一定差距。根据危急值报告科室分布状况评估发现,icu科、血液科与肝肾内科在危急值报告总数与本科室检验总数中占比最高,其中,icu科室患者病情通常较为严重,进而更易出现危急值情况,而血液科与肝肾内科患者的危急值项目主要分布于血小板计数、白细胞计数、肌酐及尿素氮等检验中。研究中危急值报告项目发生率前5项分别为血钾、血小板计数、白细胞计数、肌酐与血糖,但目前医院对血小板计数危急值范围已做修正,且尿毒症患者的肌酐与尿素氮水平已排除在危急值报告外,以此提升报告指导性作用,避免了临床医疗资源的浪费。总结危急值报告时间分布可见周一是危急值高发时期,笔者认为与周一急诊量较多存在密切关系,而每日9:00—13:00为危急值报告最密集阶段,提示检验医师与临床医师在此阶段需提高危急值关注程度。综合评估各科室危急值报告处理结果发现,icu与肿瘤内科处理率略高,同其科室患者严重病情程度相关,而大部分外科处理率偏低,多为外科手术围术期的进行性观察措施所致。
3.2医学检验危急值报告持续改进分析
虽然危急值报告的实施能够良好改善临床医疗质量,减少危重患者临床风险,但纵观危急值理论,其重要性不仅局限于报告的阶段,还需在各操作环节给予深入认识[7,8]。本院在危急值监督过程中全面纳入检验科、医务科、临床科及护理科等众多科室,定期针对阶段性危急值报告情况进行整理与分析,协调各科室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危急值处理方案中,以便确保危急值应用的及时性与可靠性。检验科承担危急值报告任务,提出报告时需准确指出检验时间、项目及科室,临床科室接收报告后及时同检验人员进行沟通,迅速开展相关急救处理,而医务科工作员需持续鉴定危急值报告的合理程度及处理方式[9],给予最恰当标准规范,以确保危急值报告获得最为恰当的应用。
综上所述,危急值报告高发科室、项目以及发生时间存在一定规律性,各科室在处理效果上基本相当,仍需定期进行数据分析,给予针对性持续改进措施,以完善临床工作质量。
作者:张继东 马媛 张厚毅 单位: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参考文献]
[1]张鸿伟,李海勤,熊林怡.个性化检验危急值实施后漏报情况的调查研究[j].国际检验医学杂志,2015,36(18):2722-2724.
[2]刘颖,朱琦莲,陈永铭,等.检验危急值对icu重症患者病情评估的意义[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15,24(9):1045-1048.
[3]葛金莲,姜艳,罗德梅,等.检验“危急值”的临床现状分析[j].新疆医科大学学报,2015,38(10):1287-1289.
[4]张桂凌.普通外科检验危急值分析及护理管理对策[j].国际检验医学杂志,2015,36(15):2271.
[5]王伟,周湘红,邵春燕,等.贵州省肿瘤医院2013年度检验科危急值项目分析[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15,25(6):77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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