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预案十篇-pa视讯

时间:2024-02-24 16:36:19

物业消防预案

物业消防预案篇1

目击报警

(一)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二)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告。

(三)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四)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五)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六)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七)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八)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消防监控室报警

(一)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当班领班。

(二)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安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三)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维修组主管。

(四)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 ,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五)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六)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安全员或客服专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

起火层上面2层

起火层下面1层

(七)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报警要求

(一)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1、起火地点;

2、起火部位;

3、燃烧物品;

4、燃烧范围;

5、报警人姓名;

6、报警人电话。

(二)向“119”报警应讲清:

1、小区名称;

2、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3、火灾发生部位;

4、燃烧物品;

5、火势状况;

6、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7、报警人姓名;

8、报警人电话。

成立临时指挥部

(一)物业中心经理或安全负责人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二)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安全组负责人、工程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中心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中心没经理尚未到场时,由安全负责人或值班队长代任总指挥。

(三)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 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臵等措施。

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组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一)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二)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三)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四)接待安臵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五)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六)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警戒

(一)安全组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臵好小区内部及警戒。

(二)清除小区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三)控制起火楼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四)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五)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六)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善后工作

(一)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二)安全组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物业消防预案篇2

长庆兴隆园小区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是属于模拟独立法人运行模式的创新。物业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高层办公楼宇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长庆兴隆园小区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长庆兴隆园小区在物业管理模式下的高层楼宇。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管理,长庆兴隆园小区物业服务处制订了《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内容主要包括:高层办公楼宇消防系统隐患排查与整改长庆兴隆园小区物业公司根据大楼消防系统的设备图、管网图、施工图及有关设备设施基础台帐,组织专业人员对消防系统的组成、性能进行检查,尤其是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增压系统、消防设备逐一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根据“五定”原则及时加以整改,确保消防长期有效。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物业公司明确每一栋办公大楼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管理的组织领导,做到职责到位、监督到位、考核到位,确保大楼消防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救。1)高层办公楼宇消防管理责任制度。根据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物业管理、大楼用户单位各级领导负责的逐级消防工作岗位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大楼消防值班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和保养制度等。2)高层办公楼宇防火规定。从预防的角度出发,对容易引起火灾的各种行为做出规定,以杜绝火灾隐患。比如,对公共通道、楼梯、出入口、消防通道等部位的规定;建筑修缮、装修过程中动火、动电等必须办理许可证的规定;电气设备使用的安全规定;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危险物品存放、使用规定等。3)高层办公楼宇消防监督检查制度。为了强化大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规定的落实,加强监督,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责令整改。一是全面检查,利用巡视、日检、数字化管理平台对物业的电气设备、开关线路、照明灯具、应急标识等进行检查。二是专项检查,对消防栓玻璃、阀门、水枪、水带的完好性进行检查。报警系统要求准确无误,达到应急要求。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资格是否符合消防法规规定。各楼层、办公室按要求配齐灭火器材。确保备用发电机、消防水泵、消防电梯能满足应急需要。三是定期检查、抽查、临时检查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人为隐患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应急管理

根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规规范,物业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编制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应急预案,配备消防应急物资和器材,建立消防应急队伍,加强消防应急演练,增强火灾扑救能力。1)消防应急预案。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编制了《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综合应急预案》《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应急专项预案》及《各种火灾现场处置方案》,并且明确了消防应急指挥、消防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消防应急响应机制,应急保障条件等。2)消防应急队伍。物业公司根据社区内民用建筑及高层建筑分布特点,建立了义务消防队伍,除此之外物业公司全体安保人员和管理人员全部是义务消防队员。加强日常消防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的培训和教育;每年开展一次高层建筑消防知识宣传;物业公司每一位员工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火灾时期,义务消防队员及每一位员工,无论当班与否,都能够投入救灾,组织人员按应急预案疏散和逃生。3)消防应急演练。物业服务处根据应急预案规定,每年定期或是利用“消防日”开展高层办公楼宇义务消防队和大楼办公人员消防技能、应急疏散演练,使每大楼每个部门和高层建筑内的办公人员掌握火灾知识、消防报警、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高层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管理1)消防监控系统管理。一方面管理好消防监控中心的各种设备、设施,保障监控中心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另一方面,安排好值班人员,不能带病和疲劳作业,严禁工作期间擅离职守。2)消防设备设施定期检查与维修。加强设备定期检查,物业公司对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试验、大修和更新,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3)消防设备设施更改及维护。加强装修过程管理,严禁更改消防设施及更改、破坏供电线路的行为,特别规定二次装修时,必须严格审查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高层办公楼宇消防安全管理持续改进的部分1)建立高层办公楼安全消防系统管理和维护机制。做到全面检测、重点检测、定期检测“三结合”,人防、物防、技防“软硬兼施”,消防队伍、制度、器材“三落实”。出入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保证完好。2)建立高层办公楼物业管理人员和保安“人人都是消防员”工作机制。加强物业公司及物业保安的消防安全职责的落实,切实提高物业保安的消防安全责任心和消防技能、常识等素质。3)建立高层办公楼办公人员“人人能防火、人人能灭火、人人懂逃生”的消防工作机制。火灾初起阶段扑救成功率占94%。根据这一特点,加强高层办公楼使用人员火灾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技能培训与教育。4)建立高层办公楼装修、功能改变等许可机制。对于高层建筑办公用房二次装修、功能改变等可能影响防灭火系统功能正常发挥的作业,实行消防许可制度,必须在物业公司监督下进行。5)建立高层办公楼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机制。根据小区内高层楼宇数量、种类和危险因素等条件,对高层办公楼宇消防隐患实行分类分级,建立“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的模式。依据消防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细化消防隐患排查标准,明确每项消防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使隐患排查人员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知道“管什么、怎么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利用小区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隐患排查与整改的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重大隐患实际“挂牌督办制度”。为了确保消防隐患整改到位,建立以小区安委会为领导机构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小组,组织、协调和指导小区物业管理各职能部门、业主等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结语

物业消防预案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摸清全市危险化学品单位、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基本情况,使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和责任体系健全,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普遍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单位防火灭火基础信息调查登记准确率、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火灾隐患整改率、消防违法行为查处率、单位相关消防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工种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单位灭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落实率“六个百分之百”,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㈠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包括: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

㈡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医疗保健机构,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㈢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高层公共建筑。

三、整治内容

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情况,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全面、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及持证情况,消防力量建设、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及持证情况,消防设施是否全面、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安全疏散及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消防力量建设、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㈢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高层公共建筑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是否全面、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安全疏散及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力量建设、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在建工程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在建工程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起分开设置等。

四、实施步骤

㈠排查整改阶段(2012年月8日至月31日)。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本地本部门火灾隐患逐一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迅速加以整治,做到排查不留盲区、整治不留死角。同时要做好排查、整改记录,撰写火灾隐患自查报告,建立电子档案,登记造册,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是本地本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检查、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火灾排查整治工作逐级负责制,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火灾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制定完善消防重点单位灭火应急预案,突出重点,狠抓难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火灾危害性、典型火灾案例和专项治理先进经验,跟踪报道专项治理动态,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物业消防预案篇4

1.1 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的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物业消防预案篇5

1.1目的

为更好预防和控制兴国县水生动物疫病发生,切实有效地控制水生动物疫病突发事件的危害,防止疫病的扩散和蔓延,将疫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小,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渔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报服务职务,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2.2预防为主,分类监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机构应加强监测、检测、预警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按有关法规,由省农业厅负责疫情公告。

1.2.3属地负责,依法管理

水生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实行属地化、依法管理的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水生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主要责任,经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权,可以指挥、调度水生动物疫病控制物质储备资源,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疫病预防、疫情报告和控制等工作实施监管。

1.2.4分组控制,快速反应

依据水生动物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危害程度,将疫情分为三个等级,并启动相应预案;建立监测预警、控制、扑灭、防疫等快速反应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控制”要求,保证各环节紧密衔接,快速、准确反应。

1.2.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理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素质。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3.3农业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1.3.4《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1.3.5《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

1.3.6《国际水生动物法典(oie)》、oie动物疾病名录

1.3.7农业部公告的水生动物疫病名录

1.3.8农业部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的通知(*

1.3.9《*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10《*省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农业部公布的水生动物疫病(即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病、鲤春病毒血症、对虾杆状病毒、鱼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鱼鳃霉病)及其他暴发流行、突发性和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水生动物病(对虾白斑病等)。

2组织体系

2.1指挥

兴国县农业局成立水生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并根据疫情等级开展相应工作,指挥部由总指挥部、副总指挥部和成员组成,分为指挥和应急执行两个方面。

兴国县农业局水生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指挥工作主要任务是,启动本级应急疫病预案,制定应急控制工作行动方案,负责预案的组织协调,保障各项措施的实施。指挥部总指挥由兴国县农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兴国县农业局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应急执行机构、兴国县农业局水产站、兴国县农业局渔政站、兴国县农业局财务股主管领导担任。

2.2应急执行

在兴国县农业局水产站设立兴国县水生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应急执行机构,负责人为站长,具体负责兴国县水生动物疫情应急执行工作。应急执行机构由执行机构、技术咨询机构、地方管理机构组成。

2.2.1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协调紧急疫情的控制工作,组织制定水生动物疫病控制技术路线和操作规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以及与地方管理部门、技术咨询机构的组织协调。执行机构负责人由应急执行机构负责人兼任。

2.2.2技术咨询机构:咨询机构由从事水生动物病害研究、教学、检验检疫的单位组成,咨询机构的资格须由*省水产技术推广站设立的*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认证。

2.2.3地方管理机构:参照国家组织体系确定,并报省农业厅备案。

3预测与预警机制

3.1预测与预警信息

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或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及时逐级上报(县级、地市级、省级直至全国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对上报疫病的确认和信息处理,提出疫情预警公告建议。

3.2预测与预警

省农业厅水生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根据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的疫情预警公告建议,疫情预警公告,并上报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农业部水生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确保疫情预警信息准确、迅速、有效。

3.3预警支持系统

本系统由在全省渔业病害测报的基础上,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各级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由此形成的信息传输系统、疫情地理信息系统、pa视讯的技术支持平台组成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疫情分组

以oie公布的b类动物疾病中的水生动物疾病及农业部公告中的二类水生动物疫病为应急监控对象,并以出现首例疫病临床诊断为标志,根据水生动物特点及发病、死亡的情况和国家有关《分组标准》划分疫情等级。水生动物疫情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三级。

i级(特别重大)疫情标准:

疫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区县暴发流行,对同类养殖品种特别是同一水系的养殖和野生水生动物造成传染,1天之内引起50%以上死亡。

ii级(重大)疫情标准:

疫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区县呈暴发流行,10日内造成疫发地70%以上的养殖或野生水生动物种类大面积发病并造成死亡的;对邻区同一养殖品种特别是同一水系动物可能造成传染,并引起严重死亡。

iii级(较大)疫情标准:

疫病在外省(地区)暴发流行,并与*省境内外水生动物交互感染,在两个区县以上暴发流行,且疫情可能进一步扩大,在全国范围内呈流行趋势;10日内造成疫发地80%以上养殖或野生种类大面积发病死亡。

4.1.2预案等级

省级水生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以确诊的病例确诊后,应立即报告省农业厅水生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省农业厅水生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上报农业部水生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需要报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病例,由省级水生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病料送检,确诊后,应立即通知疫情发生地的市级水生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重大水生动物疫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预警分级分别启动相应预案。

(1)一级预案

确认为i级疫情时,由省农业厅水生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本级预案,市、县(区)应急预案相应启动。

(2)二级预案

确认为ii级疫情时,由本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市级人民政府并得到批准后,启动市级重大突发水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市级水生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按照“水生动物疫病控制技术路线图”制定ii级疫情控制工作方案。责任单位为本市水生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

(3)三级预案

确认为iii级疫情时,疫发地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市级人民政府并得到批准后,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县级水生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按照“水生动物疫病控制技术路线图”制定iii级疫情控制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责任单位为疫发地各县(市、区)水生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

4.1.3基本应急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4.2部门通报与协作

发生可能造成人间传播的水生动物疫病直接威胁到人群健康

时,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就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开展预防控制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4.3疫病管理

根据“水生动物疫病控制技术路线图”,水生动物疫区近水源状况划分,对封闭性水域,以疫情发生地划分为原则;对开放性水域以水系划分为原则。疫发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疫点、疫区的划分;根据工作需要,流行病学研究中心可以对疫点、疫区的划分给予技术指导;水生动物疫区的封锁和解除,由疫发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水生动物疫病在封闭型小水体呈暴发性流行时,均采取扑灭处理;对无法进行消毒、扑杀的大水体和开放型水域,应实行严格监管,并每年由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2-4次采样,加强疫源监测,密切注意疫病传播情况,对水体消毒、染疫水生动物扑杀、有关物品出入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由疫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4.4重点疫病

4.4.1鲤春病毒病(svc)、白斑病(ws)

4.4.2其它突发性高致病性、暴发性、流行性水生动物疫病,以及不明病因的传染性、危害较大的疫病。

4.5国家质检总局深圳水生动物控制重点实验室、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作为疫病预防控制鲤春病毒病(svc)、白斑病(ws)诊断实验室;其它突发性疫病诊断实验室资格由全国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认定。

4.6非疫病发生地防控

非疫病发生地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密切关注疫发地疫情控制情况,对本地发生活体移动区域的同类物种加强监测。本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设发地同类物种流入本地。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启动预防和预警机制。一经确认,非疫发地转为疫发地,按照疫发地情况处理。

5后期处理

5.1携带人鱼共患病原的水生生物不能用于加工、食用、渔用饲料,并就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养殖用水经无害处理、消毒后方可排出;携带人鱼共患病原的水生生物,如体表完整、外观正常,可用于加工,但其内脏、鳞片等废弃物,以及加工用水须经无害化处理,

养殖场应按要求对场内养殖设施(养殖池与蓄水池)、养殖用水和场周围进行严格消毒,养殖场进排水系统要分开。

5.2善后处理

疫病控制后,各级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并按政策规定,帮助养殖场恢复生产。

5.3责任追究

建立水生动物疫病责任追究制。对瞒报、误报、渎职、失职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保障措施

6.1资金保障

水生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按省财政厅《*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物业消防预案篇6

【关键词】油库;安全;防火工作

油品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在油品接卸、储存、转输和设备检维修作业过程中,须严格按规范化、标准化作业流程操作,作业中的“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和“三违”等现象,极易引发油品火灾事故。故在安全管理上,必遵循hse管理体系,牢固树立设备的本质安全和消防的长效机制;在防范措施上,必须落实安全防火工作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行;在事故抢险上,必遵循“抢救生命优先、应急救援人员行动优先、防止事故扩散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影响罐区作业的安全因素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罐区输转、计量、司阀、检维修作业,未采取安全的防范措施,不按标准化、规范化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极大。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罐区工艺设计、设备、保护措施、安全装置的缺陷,未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极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森林火灾

处于山区和森林环抱之中的油库效多,周边一旦出现森林火险,对油库将形成极大的安全威胁,易引发罐区火灾和爆炸事故。

(四)雷击

雷电流发生的电动机械效应力,在雷击点的高热量下,可导致金属熔化或气化,使油罐和附件发生严重扭曲、解体、撕裂和爆炸现象。

二、罐区防火工作的管理措施

为有效的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油库防火工作应从基础工作开始、从设备设施维护着手、狠抓日常管理,采取多方面的防火应对措施,打造油库安全生产的坚强后盾。

(一)注重长远

加大对油罐设备、罐区设施的检查,定期进行风险评价和危害分析,从员工安全教育入手,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标准化作业流程。

(二)严抓细管

切实做好油罐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从精细化管理做起,落实设备“四定”,确保设备的完好率、隐患控制率达到100%。

(三)重点防范

从季节上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构筑有效的防火隔离带和消防设施的配备,加强重点时段的巡检、巡查,防止山火袭击。

(四)落实责任

做好防雷电、防静电设备的强制性检测和雷雨多发期的自检工作,确保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起到对油罐的安全保护作用。

三、罐区防火安全的管理体系

油库的防火工作和应急管理体系,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多措并举中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体系,减少事故的发生和财产的损失。

(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油库应根据所处地理位置、季节变化、周边情况等,制定和完善消防灭火、应急救援、抢修抢险等预案。体系建设中,一是协调各方力量、上下联动、部门间的配合;二是健全隐患整改责任、应急信息传递、应急物资保障等制度;三是构筑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体系;四是不断加强预案的演练和修订工作,确保预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二)罐区的防火与救援

罐区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抢险,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在目前油库人员编制有限的情况下,加强义务消防组织与人防、安防和技防并举的措施,在一旦出现突发性事故时,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油库自身义务消防组织力量,启动上下联动机制,依托当地政府和消防单位的力量,共同处置和抢险救援。

1、从“人的不安全行为”上分析

在罐区抢维修过程中,有统计显示,人的因素造成事故的发生率占67.8%,较常见的有设备抢修、跑冒漏、油罐清洗、油料回收等引发火灾事故。故在罐区的防火工作中,一是要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发挥培训库的功能,以消防安全、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等教育,将安全防火工作渗透到员工的脑海之中;二是强化应急管理措施,在罐区的防火工作中,制订切合实际的、符合实情的、实战实用的应急抢险预案;三是加强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结合季节性的变化,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的实施预案演练,尤其要加强企业上下联动的救援机制,加强联防单位间的应急管理措施,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进行抢险和救援。

如:抢维修过程中出现火灾事故,员工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火灾初起的那一刻,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就近取用移动式消防器材或石棉毯,控制火势的蔓延,有序的进行初期火灾的扑救;如险情恶化,火势范围和危害程度进一步扩大,现场救援人员,则应撤出救援现场,到指定的安全施救点,开启着火罐及相邻罐的消防灭火系统、开启罐区固定消防炮、泡沫消防栓等设备,控制火势向周边蔓延,等待地方政府、消防单位和外援力量到达现场后共同剿灭。

2、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上分析

储油罐的安全保护装置有泡沫、清水消防系统,有防雷、防静电保护系统、罐顶设有波纹式阻火器。在罐区的日常防火工作中,一是要加强设备专项检查制度的落实,查找设备的薄弱环节,加强罐区安全工作的巡检,消除设备隐患,使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二是要认真吸取事故案例中的经验教训,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上,加大技防设备在罐区上的应用;三是从设备的本质安全入手,注重员工在操作失误时、在设备出现故障时,技防措施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如罐区固定式消防炮、罐体喷淋冷却保护等系统的投入。

如未认真履行岗位防火工作职责和设备“四定”的责任,设备疏以检查、存在缺陷,在突发事故中,设备在本质安全上,发挥不了正常的作用,那么,事故势必升级,酿成更大的灾害性事故。若罐区安全防火工作严谨有序,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有效,遇储油罐意外着火,在第一时间,启动油罐灭火预案,配与罐体清水喷淋和罐区固定消防系统进行抢险,处置得当,油罐火灾能在短时间内灰飞烟灭;若出现意外,同样可以对火势进行控制,等待地方政府、消防单位和外援力量到达后共同处置。 3、从“森林火灾”上分析

南方油库的建设,大多坐落于边远山区,依山而建,处于森林覆盖之中,与山形成环抱之势,其枯枝、落叶、枯草、丛林遍布整个油库周边,加之附近村民火烧田埂、稻草、清明祭祀等用火,季节的不同,火灾的风险和危害程度则不同。故油库在森林防火工作上,一是要加强与周边单位、村民小组的防火联防,制订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措施;二是要加强周边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大 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三是要加强与联防单位和村民小组的联系,开展森林火险的应急预案演练;四是要加强自身防范和救援能力的建设,充分利用应急物资在森林火险中运用。

如罐区周边一旦出现森林火险,若防范措施空白,联防机制瘫痪,安全间距不足,山火借助可燃物、风之势,将给救援工作带来不可预知的阻力,直接威胁着罐区的安全。故构筑油库有效的防火隔离带已势在必行,以消防通道而定,距防火堤应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间距,以油库围墙划分,内外必形成5﹕3米的防火壕沟,在发生山火时,能借助其人工屏障,一是阻隔火势对油罐的直接威胁;二是出现山火气旋、飞火时,有足够的防火空间。所以,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防火隔离带的设置十分必要,同时还应发挥油库联防组织作用,加强相互间的协调和配合,设置了望台和监控系统,确立发现优于灭火的原则,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防范机制。

4、从“雷击”的自然灾害上分析

雷电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建(构)筑物等设施和设备遭受雷击时,会产生相当高的过电压和过电流,造成设备和设施的破坏,导致火灾和爆炸,甚至人员伤亡。而有效的防雷装置,通过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把雷电泄入大地,使人员、设备和设施免遭雷击,起到安全保护作用。所以,在罐区雷电的防火工作中,一是油罐防雷装置同其他设备一样,应定期检查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和锈蚀情况;二是每年春秋两季,气象检测部门应对油罐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进行强制性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三是季节变更时,要加强油罐区季节性的防雷、防静电自检工作;四是加强防雷电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强化员工抢险救援能力。如油罐遭遇雷击起火,未造成油罐撕裂爆炸,应立即停止作业,启动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用泡沫消防系统,控制罐内液面火势,同时施以着火罐、相邻罐的罐体冷却,配与地方政府、消防单位和外援力量的救援,从而达到对火势的剿灭。

(三)强化应急预案演练

加强油库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抢险能力,应在提高员工救援处置能力上下功夫:一是制定符合实战、切合实际的应急抢险和救援预案,运用hse管理体系中pdca管理模式,在演练中不断地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二是罐区防火工作,应依靠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消防警力的配合,从罐区火灾的危害性和施救难度上着手,形成油库义务消防组织与外部力量的救援整体;三是培养一支训练有素、技术过硬的救援力量,从个体出发,以班为组,形成班组与班组间的配合,在应急抢险中发挥团队力量;四是强化应急预案的演练,克服“练为看”的错误观念,根据季节性的灾害变化,制定相应的演练科目,使其具有实战、实用、实际的效果;五是在救援能力上,加强对预案抢维修能力方面的训练,在演练中把预案的抢维修与应急救援相结合,促进油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提高。

四、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在我国油库管理中,标准制度不健全以及落实不到位是制约油库安全管理的最主要的隐患。目前,各油库以及中转站的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先进的测试仪器以及计量设备使用使得人为影响逐步减少。因此,建立和落实合理的、适合本油库的规范作业流程和安全制度,对于油库的安全作业和效益的最大化有着积极的意义。

安全工作的行为准则是油库企业安全的生命线。只有抓住贯彻规章制度这根主线,油库安全工作才能落到实处,才能有力度、有效果。首先,要从学知识、强素质,学规章、守制度抓起,准确理解各项法规制度的内在含义,增强遵守法规制度的自觉性;其次,要“严”字当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管理制度办事,按操作规程做,按技术规范管,坚决处理有章不循、执章不严、违章不究和违章介定不清的问题;再次,要狠抓安全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制度全覆盖,管理无漏洞,这样才能保证油库的安全最大化。

物业消防预案篇7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印发县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旅游企业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我县旅游行业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力争“两节”、“两会”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我县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清剿火患”战役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委,具体负责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以及全面实施。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结合我县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强化辖区内旅游饭店和景区(点)旅游消防安全意识,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重点排查以下几点工作内容:

1.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应急疏散标识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是否定期组织检验、更换、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2.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疏散指示标识是否明显。

3.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是否拆除。

4.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5.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消控室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落实。

6.营业期间严禁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处于装修阶段的旅游饭店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实施,对设施设备进行严查,确保不发生事故。

7.其他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

(二)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消防宣传。通过网络、企业报刊、宣传板报等媒介宣传作用,全面报道战役要求、部署情况和整治动态,营造推进我县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氛围,公布提示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重要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措施,播放报道重特大火灾案例,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提高消防宣传效果;二是加强培训演练。各企业应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和强制性上岗前消防培训,对于消防中控室值班员、电气焊作业人员以及其它重点防火岗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依法持证上岗。同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火灾自防自救以及引导疏散能力。三是提高游客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利用户外视频、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

(三)强化灭火应急救援准备

认真研究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组织修订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和类型预案,强化灭火救援实战演练,配齐配足灭火救援装备器材、灭火药剂和保障物资,制定完善本单位灭火救援战勤保障方案,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旅游企业要将今冬明春清剿火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启动这项工作。

(二)认真排查,务求实效。各旅游企业认真排查安全生产各个方面,对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对隐患整改坚持“严细实”的标准。

物业消防预案篇8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除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缺席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信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防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消防车信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它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分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它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完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一)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

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信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信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它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信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它消防安全情况。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它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信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信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说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信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pa视讯的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它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它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它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奖惩

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物业消防预案篇9

、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企业复工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提前购置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到:

(一)报健康状况。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返回前14天居住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 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 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二)测体温。在入口处使用体温枪、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等测温设施,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给其戴上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戴口罩。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口罩使用量不低于2周。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参加会议,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 佩戴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 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四)勤通风。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 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 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必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五)间隔用餐。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就餐和面对面就餐。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收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七)设隔离留观室。有条件企业需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 自我隔离或在企业隔离场所观察14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到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 力等症状,请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八)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遇见卫生防病相关问题,可致电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咨询。

(九)强化人文关怀。要加强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好企业的良好形象,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和依据

指导企业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企业复工导致的疫情扩散,确保辖区各企业安全顺利复工和整体疫情稳定可控。编制依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及会议要求。

2、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要点和工作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责任落实到人。成立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xxx, 负责本预案的执行与日常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拟定修改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疫情事件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设置专门集中隔离观察点

根据企业规模和排查的人员情况,设置专门的集中观察隔离点,保证一人一间,数量足够,观察隔离点应符合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要求。

5、应急物资准备

根据企业规模、员工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6、对企业人员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

对企业所有返蓉员工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现居湖北等地区、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建立详细的排查人员登记表(见附表1),要细化到人。

分类建立人员排查清单,并动态更新,对于正在湖北疫情发地区的人员,在疫情解除前暂不安排返岗;对于14天内从湖北返蓉必须进行14医学隔离观察,并做好记录(见附表2),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有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返蓉人员,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

7、汇总信息及上报

对人员摸排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汇总***。加强信息互通,建立企业联络员工作群,畅通企业、街道、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企业第一时间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行指导,对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8、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健康筛查,上下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医务室。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员工要佩戴口罩,严格杜绝各类群体性聚餐、聚集活动,严防群体性疫情发生。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健康宣教,重点针对如何正确佩戴口罩、如何规范处置废弃口罩、如何规范洗手等加强培训。加强疫情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知识培训,使各级人员能熟练掌握预案内容。

9、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当发现疫情时,发现人或疑似病员本人应立即将疫情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应急处置日常管理办公室,企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将疫情信息第一时间报所在***,按照工作流程将疑似人员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立即封锁相关区域,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彻底排查,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杀。

10、后续工作

突发疫情处置结束,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在学校师生中的发生和流行,尤其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阶段,使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二、目标管理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师生中的发生和蔓延。

三、组织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组 员:各班主任、xxx

四、监控预防措施

1.假期学校建立学生每日上报制度,由班主任对缺勤上报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上报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11点30分前报常务副组长,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社管办。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4.学校师生员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都应立即向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报告。

5.假期结束后,在学校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制度,由班主任对学生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报给常务副组长。

五、应急处理

1.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新型冠状病毒,6小时内;

乙类新型冠状病毒12小时内;

丙类新型冠状病毒24小时内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班主任及时报告常务副校长,通知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传染性肺炎病人,对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4.对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6.在校期间,各班主任每天向常务校长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7.学校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防疫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责任。

8.如新型冠状病毒为烈性感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全校停课,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

六、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地要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七、善后与恢复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疾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 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疾病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物业消防预案篇10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商场及购物群众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 危险性分析

商场超市是大型的综合性商业零售企业,其内部结构比较复杂,营业面积大,经营的商品范围广,收银台及贵重商品柜台多,并且设置有大量的照明、用电设备,防火安全是商场工作重中之重。

另外,商场也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一旦发生各种突发事件,人员的疏散工作十分重要,建立快速人员应急疏散程序非常必要。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成立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由商场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

副总指挥:由商场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和安保担任。

组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保部工作人员组成。

总指挥部:设在监控室。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确保灭火、应急疏散行动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3.2 设立通讯联络组

人员组成:由商场办公室和消防中控室人员组成。

职责: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地传达。

3.3 设立楼层指挥组

人员组成:由商场各楼层主要负责人及其办公室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本楼层组织、指挥、协调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掌握情况,准确分析局势,果断作出正确判断;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并认真贯彻执行指挥部命令。

3.4 设立灭火行动组

人员组成:由各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职责: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及时扑救初起火源,控制并消灭火灾;配合专业消防人员进行灭火抢险工作。

3.5 设立疏散引导组

人员组成:由安保部门人员和各楼层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在楼层指挥组指挥下,坚守岗位,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有秩序地疏散引导本楼层顾客,疏散完毕后有秩序撤离。

3.6 设立防护救护组

人员组成:由安保部门人员、商场医务室人员和各楼层经过医务培训的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配合专职消防人员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火场被困伤员及物资;负责火场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保证灭火工作顺利进行。

3.7 设立后勤保障组

人员组成:由安保部门人员、后勤部门人员、设备部门人员及指挥部指定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保障灭火用水供应和其它灭火物资设施供应;负责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报警和接警

值班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大声呼救,并按下手动报警按钮,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消防中控室接到声响报警后,通过对讲机立即通知义务消-队员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品、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行走路线,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同时向单位领导和安保部报告。

4.2 应急疏散

消防中控室接到声响报警后,立即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疏散组成员立即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威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

4.3 扑救初起火灾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现场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不能扑灭,应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并积极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灭火任务。

4.4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及救护

通讯联络组应立即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防护救护组应立即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辆的畅通无阻,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好专业消防员及医务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

后勤保障组应立即按照预案或指挥部的指令,迅速调集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5 应急结束

灭火工作结束后,总指挥部应派人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抢修、恢复工作。

6 工作要求

(1)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各部门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掌握情况,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