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治观念十篇-pa视讯
时间:2024-02-24 16:35:58
青少年法治观念篇1
【关键词】 学习法律知识 提高法律意识 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预防犯罪
技校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教育类型。技校生群体的思想道德和法律意识如何,对能否培养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蓝领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有很大的影响。技工院校德育课,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意识教育的主要渠道,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但是,由于我国职业教育起步较晚,法律教育体制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技校生自身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素,形成了目前我国技校生法律意识方面的缺陷。
技校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急剧变化。一方面精力充沛、充满活力、处处焕发出勃勃生机、思想活跃;另一方面又往往自以为是、易冲动、遇事不冷静、容易做出莽撞的事情。比如说旷课、夜不归宿、吸烟酗酒、打架斗殴、强行索要财物、小偷小摸等行为,如果不加强纪律法制教育,放任自流,就会由量变导致质变,发展成为违法犯罪分子。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教育和自身习惯的养成,对步入社会以后影响很大。
“道德与法律”是本学期我校德育课教学的主要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培养和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遵守纪律的行为习惯、实现培养目标的需要,是德育老师义不容辞的职责。必须针对学生的身心特点,多管齐下,注重实效,在校园内营造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青少年时期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初步形成的重要阶段,同时,又具有青春期的叛逆心理,因此,我院每学期都会请派出所法制副校长到校进行一次法制教育。主要针对目前青少年犯罪案例的讲解,旨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提高自我约束的内控能力。
在第二版教科书《道德法律与人生》中,第四章节“增强法治观念”就讲到了如何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和预防犯罪。目前技校生法律意识、法律认知水平不高、法律基础知识薄弱。可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1 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统称,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制度的态度,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以及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在课本p112页,有这么一个案例:浙江湖州的三个农民工某天在一商场购物,其中颜某发现自己的自行车被盗,赶紧追赶。三人将小偷追至一码头,抓住小偷并用棍子暴打,码头工人见状劝解,小偷趁机逃脱。三人又拼命追赶,小偷慌不择路跳入河中。由于伤势严重,小偷在水中挣扎呼救,而三人无动于衷,不久,小偷溺水身亡。湖州南浔区检察院依法对三人提起公诉,三人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不等。听到判决,三人一直不明白,自己维护自身财产权去教训一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小偷,怎么就把自己送进监狱了呢?我们大家可以深思一下为什么了?
第一,过激行为导致极端后果。小偷是比较可恶,我们虽然有维护自身财产权,但是我们是没有执法的权利,当他们抓住小偷的时候,应该拿起手机打110,让警察把他带走,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小偷严惩。而不能为了解一时之快将他暴打一顿,后果将不堪设想。
第二,罔顾生命,错在“见死不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是罪犯也有他的权利。小偷跳河是三人追逃导致的。虽然小偷的淹死直接原因是因为自己选择跳河,自己水性不佳,同时,如果是作为过路人没有救助,是没有任何法律责任的,但是由于小偷跳河是三人先前追赶行为和暴打之后伤势严重所导致,三人对此负有救助义务,但是眼睁睁看着小偷被淹死而不救助,故需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这个案例,让我们知道学习法律知识,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增强法律意识首先要积极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了解法律要求,知道某种行为是否合法,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遇到任何问题,绝不可意气用事。
2 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范围将越来越广泛,人们面临的法律事务也会越来越多,社会法律权威的树立尤为重要。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的共同努力。希望同学们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努力树立法律信仰。同学们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
第二: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在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我爸不是李刚,“要人治不要法治”等错误思想。
第三:敢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有护法精神,敢于同犯罪作斗争。这里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的制止、检举和揭发犯罪行为等。
3 预防违法犯罪
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如何面对日益攀升的技校生犯罪现象,采取什么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就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大连市18岁的中专生朱某,为搞到200元钱还债,竟残忍地杀死了职高生周某的奶奶,并盗走人民币5000元;浙江省某技校的三名学生和社会青年勾结,共同实施抢劫行为……技校生日益攀升的犯罪率,严重损害了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声誉和良好形象,也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不幸。
社会是纷繁复杂的大染缸,对青少年阶段的技校生有着很大的吸引力,同时,也存在许多隐患。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思想往往诱导青少年走向极端和歧途,法律意识淡薄,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抵抗能力较弱,更是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学校要抓住青少年的特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学习,在源头预防违法犯罪。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日益注重学生的技能教学,却忽视了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的教育,忽视了纪律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致使学生产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思想,法制观念淡薄,因而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抵抗能力较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青少年法治观念篇2
关键词: 现代法律观念 法律信仰 法律意识
一
我国经过社会革命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开创了有中国特色的法制现代化模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目标的提出,奏响了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时代强音,当代中国正在朝着现代型法治社会迈进。在历史新刷出的这条雪白的起跑线上,现实强烈呼唤法治社会,期待理性自由的公民意识,迫切要求提升公民现代法的观念。归根结底,法的现代化首先是人的法律观念、意识的现代化,是作为现代社会主体的广大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建构、塑造和完善。基于中国的国情,中国的法制建设走的主要是一条政府推进型的道路,社会演进的成分所占比重不是太大,现代法治传统的形成缺少西方式那种漫长的、渐变的、从容的自然演变过程。因而,以政府为主要推动力的法制宣传教育与公民法律观念的塑成关系密切。我国从1985年开始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当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新一轮的全民普法业已启动,国家对这一环节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重视。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普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拉近了法律与百姓之间的距离,它使法律从“制度文本”变成一种具体的行为方式,是我国由人治走向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全民普法工作把培养公民的现代法律观念列入目标计划,对于塑造和提升公民的现代法律观念意义重大,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从普法的目的来讲,尽管我国全民普法教育提出了以培养公民的现代法律观念为目标,但在这一目标的落实上却客观地存在着后现代化国家所特有的困难。西方历史法学派的巨子萨维尼认为:法律如同一个民族特有的语言、生活方式和素质一样,具有一定的固定的性质,它与一个民族特有的机能和习性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1]它融于一个民族的共同信念和民族意识之中。从某种意义而论,这一判断是正确的。但现代法律意识作为一种精神价值的体现,一种在久远的历史中逐渐形成的传统,却不是我们本民族固有的传统,“这里不但没有融入我们的历史,我们的经验,反倒常常与我们‘固有的’文化价值相悖”。[2]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法律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虽然不限于儒家思想,诸如人治传统、家族本位、法律伦理化、义务为核心、“无讼是求”,等等,但至今仍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法律观念和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有些严重地阻碍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健全发展,这些消极面因素的例证不胜枚举。当代中国社会日常生活中所提及的一些法律上的弊端,例如“权大于法”、“依言不依法”、“依人不依法”等,就其历史、思想渊源而论,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以“三纲”为核心的封建教义的影响。儒家的“德主刑辅”之类的法律思想具有轻视法律作用的消极因素,长期以来形成的“法即是刑”、轻视诉讼以至畏惧或鄙视诉讼的思想、权利观念淡薄、法学长期不受重视等对我们健全和发展“法治”建设都极为不利。(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毫无价值,相反,在我们看来,尽管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为整体系统是与现代法律文化相对立的[3],在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进程中已经或正在解体,但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精华,将作为优秀法律传统而具有现代价值。)
(二)从普法的教育内容上来看(当然也包括其他形式的法制宣传),都侧重于具体的专业法律知识的灌输和对法律条文本身的解释,而且普法面面俱到,形式主义严重。在我国传统社会意识中法制成分较少的前提下,这种宣传教育成了无土栽培的“科研活动”,其局限性较大。因为实体法是国家现阶段对现代法律精神的法律表现,而这种表现是优越还是落后,是好还是坏,还必须由全体公民用现念来加以评判,而“本本”上面面俱到的实体法的框框有时则恰恰遮盖住了体现在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使其很难系统地为人们所把握。仅仅进行实体法教育容易造成公民消极守法意识,难以形成公民对法的深切体验和发自内心的信仰,容易使人们产生法是政治国家强加于他们的外在赘物的思想。再者,社会环境也会影响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所引起的剧烈的社会秩序变化,日常生活中大家见怪不怪的诸多“法治实践”存有不公等现象都会给法律的公信力造成负面的影响,对哪怕一件违法违规行为的放纵,有时都会动摇人们的法律信仰,从而消解普法教育的作用。
二
从塑成和提升公民的现代法观念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上述存在的问题是我国普法工作的一个“瓶颈”,值得我们深思。作为一名教师,具体到“青少年学生”这一特定人群的普法教育,我认为着眼“青少年”,从“娃娃”抓起,“瓶颈”可以在这里突破。
首先,在普法的目的上,我认为重在“法律信仰”的生成。法学界有句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法律的信仰和社会领域其他各种信仰一样需要人们有意识培养。我们必须承认现代法观念的基本价值与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传统是两种性质殊异的法律文化系统。我们不能停留在消极的守法教育这一层面,必须转变导向,把公民现代法观念之塑造作为重中之重,力图使现代法律精神与民族传统在冲突中相融合。当前全民普法教育最重要的改革任务是:“转变法制教育导向,变单纯的守法教育为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特别是普法教育,宣传媒介等更应把引导和强化公民对国家制度、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的认同,作为重中之重,进而塑造公民积极的守法精神。”[4]不仅如此,现代法律观念教育的根本目标还在于使现代法精神要素成为当代中国公民法律文化意识的有机部分,从而实现对久远的历史文化传统的融合与创造性转换,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民法律意识体系。青少年正处在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时期,璞玉浑金,可塑性极强,我认为在此过程中,突出重点,把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律信仰作为法治教育的核心,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就如同西赛罗在《论法律》中所说的一样:“罗马人自孩提时便受到如此教育:一个人要求助于正义,就去诉诸法律。”必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在普法的内容上,我认为重在“法律意识”的提升。要从“本本”上面面俱到的实体法的框框中走出来,侧重于公民现代法律观念教育,而在现代法律观念的教育中,尤其应强调现代法律价值观的教育,由知道概念,从而形成理念,进而润化为全体国民的素质,真正做到“把法律刻在人们的心中”。当然,现代法律价值观的教育是一项全民的基础性的工程,它涉及法哲学的深度,体现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般理论、社会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社会基本价值、各部门法的主要精神要素和价值取向等诸多方面。具体到在我国社会法治条件还未充分发育的条件下,我们在普法过程中主要应对公民进行观念的启蒙,培养他们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以意识为先导促进法治的建设。在另外一个层面上,我们需要更多地把普法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融入到法治实践中去。把普法工作放在社会实践的大背景下来看待,“一次成功的司法实践,胜过无数次空洞的宣讲和说教!”正如吴邦国同志所说,社会实践是最好的普法学校。法律意识的提升既包括系统的教育训练,又包括持之以恒的坚守,甚至需要一代人或是几代人的努力,这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青少年正处在受教育打基础的年龄阶段,思想敏锐,接受能力极强,抓法律意识的塑成和提升就要抓在人生的起跑线上。抓住“青少年”现代法律观念的培养,才是抓住了基础中的关键。
另外,我国当前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势严峻,这是又一现实原因。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探究,各家观点不一,在对我市在校青少年学生的犯罪调查分析中,我发现在其犯罪目的上,居第一位的是“为了钱财”,占68%,而这些青少年自己认为家庭经济条件在中等和中等以上的占80%,属于特别困难的只占1.9%,可见当前“为了钱财”的犯罪大都不是属于“饥寒起盗心”;第二位是“为了朋友”,占9.4%,第三位是“性满足”,占8.9%,以下依次是“为了报复”、“恶作剧”等。究其原因,家庭、学校、社会等外在环境的因素固然很重要,但我认为关键还在于人自身的因素。“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青少年正处在生理成熟速度高于心理成熟速度的“心理断乳期”,生理、心理发育尚未成熟,自控能力差,个性意识强,有逆反心理,同时法制观念淡漠,极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蚀。另外,涉嫌犯罪的青少年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既无安身立业之技能,又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他们无业无求,精神空虚,游手好闲。当前社会经济正处于转型期,片面地看有时“金钱万能”,物欲横流;不经意间发觉有时文化市场沉渣泛起;社会风气有时也真能让人混淆真假、唐突美丑、不辨善恶,似是而非,凡此种种都是客观存在的。讲到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的学者提出要构筑“四道防线”,包括家庭防线、学校防线、社会防线和青少年自身防线。然而,我觉得在这四道“防线”之中最后一道“防线”才是至关重要的,而且自始至终都应该贯穿现代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因为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青少年”的自身因素。我们讲理想观念教育,我们谈伦理道德教育,但从“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个层面来看,我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必须也只有通过塑造和提升公民的现代法律观念这一步骤来实现。普法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要法治,要普法,意识之塑成,观念之提升,不在一朝一夕之功,着眼“青少年”,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切中肯綮,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公民的现代法律观念。
参考文献:
[1]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526.
[2]梁治平.死亡与再生:新世纪的曙光.见伯尔曼.法律与宗教(代译序):15.
[3]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1版:117.
青少年法治观念篇3
为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青少年在社会实践中正确使用法律,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由区委法治办(区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区于每年9月定期开展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全面开展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每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期间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区形成了部门、学校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开展多形式的宣传
每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周期间,活动紧紧围绕当年的活动主题为中心突出重点,形式创新,通过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治、法规。
一是各校利用国旗下讲话,紧紧围绕中心“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争做守法公民”进行,学校领导对全校师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普法教育氛围。如2017年9月15日下午,我区在xx小学举行了“争做守法小公民”集体宣誓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广大师生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
二是坚持将法治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治意识的培养,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充分发挥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法治副校长分别进行了法治讲座,认真为学生辅导了《宪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三是积极营造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氛围。充分利用了网站、黑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浓郁的法治教育氛围,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使“法治宣传活动周”的法治宣传深入人心。
四是组织各校利用班会开展了主题班会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青少年法治观念篇4
关键词:青少年; 思想道德; 年龄特征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1)01-0012-06
年龄因素是衡量青少年发展的基本指标,一般来说,进入青少年时期以后,个体随着知识增长、视野的拓展、认知能力的提升、社会活动质量的变化,其思想道德观念都会在不同程度上有所提升和提高。个体在青少年时期思想道德观念变化发展的总体情况究竟呈现出什么样的发展情况?如何看待青少年时期个体思想道德发展特点?以及如何评价青少年时期个体思想道德发展情况?等等,都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研究工作者关心的问题。
为此,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青少年思想道德现状及健全措施研究”课题组在湖北省和全国范围内开展实证研究。我们将青少年界定为进入到青春期发展阶段,但又没有达到成熟的人生发展阶段。由于成熟这个概念的多重内涵,我们把青少年年龄上限作了弹性处理,采取“守一望多”的策略,即以11~18岁青少年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以青少年的多元理解作为补充,对青少年这个概念进行操作定义。在全国范围进行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发展研究时,我们主要侧重分析11~18岁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发展状况。[1]为了从更大年龄范围探讨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发展的特征,我们在湖北省范围调查中将青少年年龄范围拓展到35岁,探讨11~35岁期间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发展特点。[2]同时,在本研究中我们把思想道德这个概念按照作用的领域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思想道德是包含心理、思想、道德、政治等诸多层面,与科学文化相对应的思想道德概念。狭义的思想道德概念特指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即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对应的社会价值观念,我们认为,如果不从广义角度理解思想道德就不能揭示青少年思想道德发展的多样性和内在的关联性,另一方面,如果不从狭义的角度对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进行探索,难以把握青少年思想道德发展的核心内容。因此,在本课题研究中,我们采取了“多元整合”的策略对思想道德进行操作性界定,从心理、思想、道德、政治等多个层面对思想道德这个概念进行理解,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作为重点领域进行整合,来从总体上把握思想道德的本质内涵。把思想道德观念具体化为心理健康、生活满意度、生活态度、道德观念、现实政治观念、国家观念等具体指标,以此来探讨11~35岁年龄区间内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发展变化的基本特征。
一、11~18岁青少年思想道德发展的年龄特征
为了考察青少年年龄变化与其思想道德发展的相互关系,我们对全国青少年调查中青少年年龄进行了分组,以12岁以下青少年为第1组;13~14岁为第2组,15~16岁为第3组;17~18岁为第4组,19岁以上为第5组。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发展随年龄变化发展特征如下:
1.心理健康问题的年龄特征
调查显示,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与年龄变化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关系(x2(8)=45.0906,p
为了更为直观分析心理健康问题的年龄特征,我们以心理健康问题总分为纵轴,以年龄组为横轴,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随年龄变化的趋势如图1。
由表1和图1可以看出,15~16岁是青少年一个有特殊意义的转折点,在这个年龄之前,青少年随着年龄的增加,其心理问题呈上升趋势,此转折点之后,青少年的心理问题逐渐趋于平和。可以看出,15~16岁青少年的心理问题是比较突出的一个时期,应该给予一定的特殊关照。
进一步进行方差分析发现(f(4)=10.015,p
2.青少年生活满意度的年龄特征
调查显示,青少年生活满意度与年龄变化之间存在显著关系(x2(8)=84.7596,p
为了更为直观分析生活满意度的年龄特征,我们以生活满意度总分为纵轴,以年龄组为横轴,青少年生活满意度随年龄变化的趋势如图2。
由表2和图2可以看出,青少年生活满意度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下降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方差分析发现(f(4)=17.454,p
3.青少年生活态度年龄特征
调查显示,青少年生活态度与年龄变化之间存在着显著关系(x2(16)=31.3216,p
为了更为直观分析生活态度的年龄特征,我们对生活态度选项按1~5分进行量化处理,得到不同年龄组在该项目上的平均分,以平均分为纵轴,以年龄组为横轴,青少年生活态度随年龄变化的趋势如图3。
由表3和图3,不同年龄组的青少年生活态度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可以看出,从图3的形态上来看,15~16岁组是一个转折点。在此以前年龄阶段,随着年龄的增加其生活态度积极性降低,而转折点后,随着年龄的增加生活态度变的趋于积极方向,但在17~18岁左右又有下降的趋势。进一步对不同年龄组的青少年其生活态度积极性状况进行方差分析发现(f(4)=3.857,p
4.青少年道德水平的年龄特征
调查显示,青少年道德自我评价状况与其年龄之间存在着显著关系(x2(16)=219.0287,p
为了更为直观分析青少年道德状况的年龄特征,我们对青少年道德自我评价选项按1~5分进行量化处理,得到不同年龄组在该项目上的平均分,以平均分为纵轴,以年龄组为横轴,青少年道德状况随年龄变化的趋势如图4。
由图4可以看出,青少年道德自我评价状况有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下降的发展趋势。进一步进行方差分析发现,表明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其道德状况存在显著性差异(f(4)=29.448,p
5.青少年现实政治观的年龄特征
调查显示,青少年对现实政治问题的看法与其年龄之间存在着显著关系(x2(8)=44.1782,p
为了更为直观分析现实政治观的年龄特征,我们以现实政治观总分为纵轴,以年龄组为横轴,青少年现实政治观随年龄变化发展趋势如图5。
由表5和图5可以看出,15~16岁是青少年现实政治观念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在此前青少年对现实政治观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消极,经过15~16岁转折点之后,青少年现实政治观念向着积极方向转化,但依然没有达到15~16岁以前的水平。进一步进行方差分析发现(f(4)=12.805,p
6.青少年国家观念的年龄特征
调查显示,青少年对国家的看法与其年龄之间存在着显著关系(x2(8)=33.1168,p
为了更为直观分析青少年国家观的年龄特征,我们以国家观的总分为纵轴,以年龄组为横轴,青少年国家观随年龄变化的趋势如图6。
由表6和图6可以看出,青少年对国家的观念有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下降的发展趋势,其中,13~16岁年龄段下降趋势较平缓。进一步进行方差分析发现(f(4)=11.426,p
二、11~35岁青少年思想道德发展的年龄特征
为了从更开阔的年龄阶段进行对比,我们以湖北省调查作为参照,进一步在更开阔年龄范围内探讨青少年思想道德发展随年龄变化的特征。湖北省青少年调查样本中青少年年龄范围含盖11~35岁,我们将样本在年龄上进行分组:第1组18岁以下(26.1%),第2组19~24岁(45.7%),第3组25~28岁(15.2%),第4组29岁以上(13.0%)。
1.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年龄特征
根据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长程年龄分析,青少年在更开阔范围年龄段心理健康问题的发展变化如图7。
由图7可以看出,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在19~24岁组是一个心理健康问题的多发年龄阶段,经过这个年龄阶段以后,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呈逐渐下降趋势。
2.青少年生活满意度的年龄特征
根据青少年生活满意度的长程年龄分析,青少年在更开阔范围年龄段生活满意度的发展变化如图8。
由图8可以看出,青少年25~28岁是生活满意度最低的阶段,经过这个年龄阶段以后,青少年生活满意度呈上升趋势。在青少年时期,生活满意度呈持续下降趋势,25~28岁以后,生活满意度开始提升。
3.青少年生活态度的年龄特征
由图9可以看出,青少年生活态度随年龄增长呈现出曲折发展的轨迹,在25~28岁以前,青少年在生活态度上的得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下降,经过这个年龄阶段以后,生活态度呈现出积极增长的趋势。25~28岁是青少年生活态度发展变化的拐点。进一步对不同年龄组的青少年生活态度状况进行方差分析,结果发现,f(4)=0.402,p=0.807>0.05。表明其在上图曲线中所显示的差异并未达到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
4.青少年道德水平的年龄特征
由图10可以看出,青少年对自我道德水平评价呈现出曲折发展的状态,其中25~28岁是青少年道德水平自我评价的最低谷,经过这个年龄阶段以后,青少年道德自我评价迅速提升。从青少年思想道德自我评价总体状况来看,18~24岁的道德自我评价要高于18岁以下青少年和25~28岁青少年。进一步对不同年龄组的青少年道德现状方差分析,发现上图曲线中所显示的差异并未达到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f(3)=1.301,p=0.272>0.05)。
5.青少年现实政治观的年龄特征
由图11可以看出,青少年对现实政治的看法呈现出u型发展曲线变化,对现实政治观得分最低点为25~28岁年龄组,经过这个低谷以后,青少年对现实政治看法呈上升趋势。进一步方差分析发现(f(3)=27.81,p
6.青少年对国家观的年龄特征
由图12要以看出,青少年国家观呈现v型发展曲线,19~24岁是青少年国家观念最低谷阶段。经过这个阶段以后,青少年对国家观念会迅速提升,表现出比其他年龄青少年更高的国家观念。进一步进行方差分析,发现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爱国主义观念存在显著性差异(f(3)=20.261,p
三、青少年思想道德发展的年龄特征
综合青少年在两个不同年龄范围内思想道德基本指标的变化情况,从总体上看,青少年思想道德基本观念在整个青年和少年时期呈现出v型发展的轨迹。其中,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的大多数指标在11~18岁期间处于下降的发展趋势,而经过一定时间的低谷以后,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的各方面指标均有提升。说明青少年时期是思想道德观念变化较为明显的时期,也是思想道德形成和发展的敏感时期。具体来说,呈现出以下特点:
1.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的年龄特征
从调查可以看出,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随着年龄增长呈现出波动的发展轨迹,其中15~16岁和19~24岁是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的两个高峰期,从青少年在这个年龄段的重要生活事件来看,在这两个年龄段正是青少年从初中进入高中,以及从高中进入大学期间这两个年龄阶段,从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发展变化的年龄特征上看,青少年在初中阶段和大学阶段是心理问题出现的高发年龄阶段,容易出现心理问题。
2.青少年生活满意度的年龄特征
进入到青少年时期以后,青少年生活满意度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持续下降,直到25~28岁跌入生活满意度的最低点,而经过这个最低点后,生活满意度会逐渐稳步提升。从青少年生活满意度的性质来看,青少年对生活不满意主要源自对目前生活状态的不满足,而不是对目前生活状态的不满意,这种对目前生活状态的不满足是一种可以转化为积极生活动力的因素。青少年对目前生活不满足,正是激发青少年积极进取动力的积极因素。从青少年25~28岁以后的社会生活事件来看,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正是离开学校生活,初步奠定了职业发展和生活基础的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说,青少年在求学期间会对自己生活状态出现诸多不满足,而一旦进入到社会,奠定一定生活、事业基础后,生活满意度会逐渐提升。
3.青少年生活态度的年龄特征
调查表明,进入到青少年时期以后,青少年对生活的态度越来越不如童年期那样积极,选择“消极”和“比较消极”的比例日益提升,在15~16岁出现低点。在17~19岁虽有所提升,但总体依然处于下降的趋势,25~28岁下降到生活态度得分的最低点。而到29岁以后,青年生活态度日益积极。从生活态度的年龄变化特点来看,青少年在生活态度方面呈现出曲折发展过程,一般情况下,在童年期间生活态度较为积极明朗,而进入青少年时期后消极成份逐渐增长,在青少年发展期间是个体不断体会“理想”与“现实”矛盾并逐渐实现融合的期间,而这个融合,只有在进入到社会,从事一定具体职业以后,生活态度才积极成份日益增多。表明青少年时期是个体生活态度形成和发展的敏感时期。
4.青少年道德观发展的年龄特征
进入到青少年时期以后,青少年对个人道德水平的自我评价日益下降,到25~28岁进入到自我评价的自低点,而29岁以后,青少年道德水平的自我评价随之上升。调查表明,青少年期间是个体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其中25~28岁期间是道德发展的又一个转折时期。这个研究结果似乎与美国学者柯尔伯格对道德判断水平的研究结果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柯尔伯格认为个体道德发展水平是按照和年龄相关的一定顺序发生的,个体在9岁以前,大部分孩子道德水平处于第一个水平;进入到青春期以后,个体道德水平达到第二水平,大多数青少年处于第二水平阶段3,同时具有阶段2和4的特点,而进入成年后,开始达到第三水平。[3]个体道德发展与年龄之间是呈线性上升关系,还是呈现曲折变化发展趋势,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5.青少年现实政治观的年龄特征
从青少年对现实政治评价情况来看,在青少年以前,个体对现实政治评价呈现出高度评价状态,而进入到青少年时期以后,青少年对现实政治问题的评价得分逐年下降,从11~18岁年龄区间来看,青少年对政治的评价15~16岁为第一个低谷,17~18岁略有提升;而从长程的年龄特征来看,在整个青少年期间,个体对现实政治的评价均呈逐渐下降的趋势,到25~28岁进入到对现实政治问题评价的最低谷,29岁以后,青少年对现实政治问题的评价得分随之上升。
6.青少年国家观的年龄特征
从青少年国家观的得分情况来看,进入到青少年时期以后,青少年对国家的观念得分日益下降,到19~24岁进入到国家观念的低谷,25岁以后,青少年在国家观念上的得分呈现出增长的趋势,国家观念日益增强。而19~24岁正是处于大学期间。而25岁以后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以后,青少年国家观念呈现出逐步上升的发展趋势。
从上述青少年心理健康、生活满意度、生活态度、道德水平、现实政治观念和国家观念等指标随年龄变化发展的特征来看,青少年时期是个体思想道德发展观念发展重大变化的一个关键时期和转折时期。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的年龄发展特征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形成发展的一种客观、自然的发展趋势?还是由于我们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存在着某种局限和问题,使得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呈现出曲折发展轨迹?以及家庭、学校、社会应如何帮助青少年思想道德发展?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认真思考,而青少年发展的年龄特征的客观呈现给我们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参考和启示。
参考文献
[1]佘双好.青少年思想道德现状及健全措施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36.
青少年法治观念篇5
关键词: 中学生法制教育存在问题对策
一、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直接决定着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影响着现代化建设大业。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度里,青少年法制观念、法律素养,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法制建设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有利于树立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律观念,增强其辨析对错的能力,增强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关系到国家的整体法制水平和法治程度,从而影响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影响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不仅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使其树立正确而高尚的人生观,预防和降低青少年犯罪率起到关键作用,而且对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有着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人才素质培养的新要求。
(四)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使公民从小树立法治精神,彻底摒弃传统的“人治”思想的基本途径,为国家今后培养合格的法律操作者和守法公民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优势,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少年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这是现代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
二、当前中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中学法制教育工作普遍存在“走过场、搞形式”的不良倾向。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以高考为指挥棒的应试教育,在现有的应试教育体制下,由于教育思想上的偏差,过于重视升学率,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乃至家长都未真正重视法制教育,学校和家长很多情况下根本不考虑青少年的价值观的培养和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别是法律素质的提高。
(二)法制教育仅仅局限于校园和课堂内。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现在的法制教育仅仅局限在校园之中和课堂之内,很少有学校能把学生带出去学习,或邀请其他单位参加,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只把教育局限在了课堂内,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三)法制课教师专业素质差和业务水平偏低。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积极性不高。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大多是由政治教师兼任,法律专科及以上水平的教师很少,绝大多数法制课教师法律专业知识太少或者干脆没有。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存在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
(四)中学生对法制教育存在错误认识。中学开设的课程多,家长给孩子施加的压力大,面对如此多的法律精神和条文,不少中学生产生了望而生畏的心理,甚至认为把宝贵的时间用在学法上,简直是荒废青春,更是一种无谓的牺牲。所以,干脆不学法,少一门学科也就少一门负担。
三、中学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对策
针对以上中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中学生犯罪,把中学法制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呢?笔者建议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形成全方位的规模教育,发挥法制教育的整体功能。坚持“校内外教育并举”,实现学校、家庭、社会的有机结合,全方位优化法制育人环境,是现代教育的必然趋势。[1]青少年法律素质固然主要取决于青少年自身的素质,但家庭和社会的素质也至关重要,为此,应该着力构建以普法主管部门指导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实施及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教育网络,即建立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管理,才能全面强化法制教育效果。
(二)加大学校法制教育力度,从根本上改变中学法制教育落后的状况。我国的学校教育正处于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过渡时期,学校必须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由于受中考高考升学率的影响,学校教育中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倾向,而社会、家长把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因此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律知识的传授及法治意识的培养,导致一些中学生严重刑事犯罪,却不知道自己是违法犯罪,有的甚至将严重刑事犯罪视同儿戏。因此,学校要真正树立以育人为目标的素质教育观念,在注重文化教育的同时,还要切实加强法制教育,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中小学生,用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约束他们,促使他们养成遵守纪律、遵守秩序的行为习惯,树立遵章守纪、知法守法的自觉意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中小学生通过学校认识社会,学会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形成健全的人格。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起相应的教育制度,把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作为增强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培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事情来抓,使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总体工作之中,使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2]
在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全社会逐步形成法治环境的形势下,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应再停留在单纯的知识学习及考核上,应放在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培养上。使学生了解法律并不遥远,法就在身边,在我们的生活中。在学校教育中,除搞好课堂教学外,还要紧密结合社会实践,进行开放教育,开展多种多样的学法、守法、护法的课外活动,开辟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使中小学生时时记住学法是为了学以致用,树立遇到事情找法,解决问题依靠法的法治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条文在不断变化,守法、护法的法律意识是持久性的。只有中小学生形成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观念,在日后的工作中,时刻铭记以法律为准绳,才达到了法制教育的真正目的。
参考文献:
青少年法治观念篇6
青少年社会性发展是个人与社会两方面诸多因素交互作用的过程,就个体而言,其生理素质、个人需要、知识结构、自我意识和个性特征都会影响青少年社会性发展的进程和程度。同时,青少年又处于复杂的社会关系中,他所面对的社会环境,如家庭、社区、学校、同辈群体、大众传播媒介等都从不同方面影响着青少年社会性发展的过程。青少年社会性发展决定了青少年未来融入社会的轨迹和方向,更是青少年塑造完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基础上,立足于当代中国的社会生活,经过激烈的价值冲突而逐渐凸显出来的重要社会精神支柱。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刻内核中提炼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个体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塑造个体社会化的重要内容。作为祖国建设的后备力量和未来希望的年轻一代,在青少年时期正是社会性发展的关键时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青少年社会性发展十分重要的途径。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特征
1.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那些在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系中居统治地位、起决定性指导作用的价值理念,是反映社会主义基本的、稳定的社会关系及价值追求的价值观,它是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系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是从更深层次影响着全体国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的思想方法与行为方式。
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会对青少年的社会化产生巨大的影响:一方面,它在青年社会性发展中具有很重要的积极作用。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引导青少年培养正确的社会意识,树立高尚的社会情操。另一方面,处于人生转折阶段的青少年在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方面都没有完全成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有效地应对西方错误价值观对青少年思想的冲击,为我们指导青少年改造主观世界、完善人生旅程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南。
1.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特征
(1)立体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凝练社会主义各种价值观念的基础上形成的,既有高度概括性,又体现立体性的价值综合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分成3个层面:即包括国家层面上的价值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包括社会层面上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以及包括公民层面上的价值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指导着我们进行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宏观建设的理论指南,还为我们每一个人践行社会以及人生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提供科学指引,高度概括,而又立体完整。
(2)现实导向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鲜明地反映出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时代的呼唤,它不是抽象的理论思辨,而是鲜活的实践经验的提炼,是来自实践、贴近实践,更加指导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的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价值理念,是一个由大到小、由近及远的辩证发展过程,科学的遵循对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是具体的,由易到难、由近及远的,让人民群众意识到这样的价值追求不是虚幻的,遥不可及的,而是具有现实可达性,进而动员人们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把“三个倡导”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
(3)民族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体现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兼容并包和时代的创新发展,它是在充分吸收了世界文明的共同成果,是中国历史文化积淀基础上的升华,每个中国人都能在这24个字的表述里找到属于自己的语言表达习惯、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等,独特的民族性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入人心的穿透力和众望所归的凝聚力,自然对在思想和价值观上具有趋同性的青少年有着更大的吸引力和改造力。
(4)开放互动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僵硬的规章条款,亦对针对的对象的身份等也没有严格的要求和限定,这种开放性会形成一种和谐的团体氛围,每一个认同它的人都可能成为被改造的对象,从而被吸纳到这整个具有共识性和相同价值追求的群体中。群体通过成员之间的互动、依赖、制约等关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传递给群体成员,使他们理解社会的要求,时代的发展,通过积极地促进个人的社会性发展,最终成为合格的“社会的人”。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青年社会性发展的影响
基于以上所阐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特征,以及青少年自身的身心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青少年的社会性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2.1对青少年社会性角色发展的影响
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在社会中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社会角色是个人主观期待与客观规定的统一体,它与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身份密切相关。青少年即将迈入社会,他会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习得与自己未来社会角色相关的知识和能力,并用它顺利地处理各类复杂的社会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青少年的社会角色发展,尤其是职业角色、家庭角色等具有很大的影响。
青少年时期的生理和心理急剧发展变化,对于自身的认识处于相对混淆阶段,对于自己即将步入的社会充满期待而又有很多迷茫和不适,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可以帮助他们解决这些困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让青少年认识到国家的发展目标和个人在整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征程中的地位和责任,体会国家和个人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和民族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让即将步入社会的青少年深刻理解“每个人都是社会人”的概念,即每个人都是处在社会这个大的群体丛中,担当一定的角色,需要处理各种关系,每个人都需要在社会中找好自己的定位,承担一定的责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每一个青少年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人”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评价青少年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更深刻影响着青少年在职场、家庭关系中的角色定位。
2.2对青少年政治社会化的影响
政治社会化是青少年社会化的核心。青年是社会的未来,青年一代的政治认同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认同,关系到社会政治的稳定。青少年的政治社会化是指青少年接受被现存的政治制度所肯定和实行的政治信念、规范,形成特定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以及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对各种政治观点、政治关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特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展示出的鲜明政治态度、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会深刻影响青少年的政治观。如不管是基于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是基于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都表达出执政党鲜明的政治态度和政治情感,会使青少年心中产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远大的政治抱负,而这种信念和理想又会贯穿于他未来走入社会的整个过程。
2.3对青少年伦理道德社会化的影响
青少年伦理道德社会化,就是青少年将特定社会所肯定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加以内化,形成自身合乎一定社会要求的道德行为的过程。道德社会化对于青年成为真正社会意义上的独立的人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影响青少年的个体道德情感、道德认知以及道德行为的社会化。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诚信”,“友善”都是对公民的道德要求,诚信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青少年培养了“诚信”、“友善”的道德品质,就会明白“诚之者,人之道也”的道理,在与人交往过程中就会重诺守信、言行一致,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就懂得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
2.4对青少年日常生活规范社会化的影响
日常生活规范是指围绕人们日常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规矩、守则、规范等。日常生活的顺利维持依赖于我们对自身所接触的人和事的各种规范的理解和遵循。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他要求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这种使社会价值观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深处,落脚在公民的日常行为规范中理念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每个青少年“贴心”又“贴行”,更不是豪言壮语的不可企及,所以通过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活动、校园日等丰富多彩,青少年又喜闻乐见等方式体现的日常生活的规范更易被青少年认同和模仿。
以上我们论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青少年社会性发展的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必须看到今天在社会上还充斥着一些错误的、消极的价值观,它们会对为青少年正常社会性发展制造障碍。青少年正常社会化是指“青少年按照社会确认的文化价值规范改造自己的自然性,发展社会性,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而不正常社会化则是违背社会确认的文化价值规范,按照偏离社会规范要求的方向,强化人的原始行为或鼓励人的越轨行为。” 错误的、消极的价值观提供给青少年的往往是偏离社会公认价值规范的信息,如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价值观。受到这些错误的、消极的价值观影响的青少年就会与社会要求背道而驰,甚至危害社会,大量社会调查和青少年集体犯罪的案例都说明了这一点。由上述分析可知,不同性质的价值观对青少年社会化会产生完全不同质的影响。
因此,必须特别重视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促成其对青少年社会性发展的良性影响。但是,要注意这种教育不是说教的或者居高临下的家长式的,而是设身处地为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出发的,在取得青少年信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性,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青少年法治观念篇7
红色文化,一般来说,是指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领导中国人民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创造的先进文化。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系统研究、总结红色文化融入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实现路径,对于新时期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红色文化融入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意义
1.引导青少年正确树立“三观”。青少年时期是形成和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阶段。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进程加快,在思想文化多元化的当代,各种价值观念和文化思潮泛起蔓延,道德素质降低、政治信仰迷茫、价值取向扭曲、社会责任感缺乏、心理素质欠佳等青少年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应有之义。依托红色文化的丰富内容和多样形式,加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团结一心的红色教育,有助于培养青少年勇于奉献、开拓创新、团结奋斗的精神,摈弃个人主义、个人英雄主义的崇拜,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以人为本的红色教育,有助于青少年正确认识个人、集体和国家的关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加强实事求是的红色教育,有助于端正青少年的生活态度,树立青少年严以律己、诚信待人的良好风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此,充分发挥红色文化的政治教育功能,深化青少年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帮助青少年提升道德观念,坚定政治信仰,塑造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扩展了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滞后,课程教学体系与社会现实脱节严重,教学内容缺乏生动性和可读性,中学和大学的思想政治教育“重复教学”等问题一直存在。红色文化资源作为优质独特的教育资源,为当前推动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提供了新思维,应是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经济转型、体制转轨和价值观念重构的特殊历史时期,红色文化融入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深化了对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认识,赋予了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内容,增加了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形式,适应了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要求。红色文化融入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其意义在于改善现有的政治课教学。革命遗迹、纪念馆等物质载体,同长征精神、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等精神财富,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素材。红色文化中蕴含的坚定信念和民族精神,通过革命遗物、故事讲述等方式传播,更好地激发青少年奋发图强的学习热情,培养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亲身感受、体验和认知的教学方式,是对现有教育的重要补充。创新此类教学模式,扩展了新时期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了教学内容的感召力和说服力,增强了教学效果。
3.体现了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理论和实践指导。在教育目标上,注重青少年社会责任感的培育;在教育内容上,强调加强以“中国梦”为核心的理想信念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在教育的实现途径上,强调实践育人的形式和榜样模范人物的示范作用。红色文化融入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同当前党中央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具有内在一致性,顺应了新时期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要求。一方面,红色文化传承了伟大的民族精神、民为邦本的民本思想和革故鼎新的思变精神,它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继承和发展创新。另一方面,红色文化及其优质资源,是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展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与此同时,不计其数的革命烈士和时代楷模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鲜活的人物素材和强大的精神动力,榜样模范的力量激励着青少年奋发图强。
二、红色文化融入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实现路径
1.注重学校教育的主体作用,加强红色文化融入学校。学校教育是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将红色文化融入学校,应当从教学内容和校园文化着手:红色文化融人政治课教育教学体系。在应试教育占主导的教育体系中,在“智育”和“德育”脱节的学校教育下,红色文化传播不到位、红色教育不重视等情况普遍存在。建立系统完备的政治课教学体系,将红色文化融人其中,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方式,更是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补充。这就对学校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在思想上,破除陈旧的教学思维,坚持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重视红色文化融入学校教育的必要性,提高红色文化融入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可行性;在课堂教学上,整合资源、联系实际,结合不同的政治课内容,切实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打造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红色经典课程,同时将红色教育融人非政治课教育教学中,实现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的结合,实现系统教学与红色专题教学的结合;在实践教学上,强调实践育人的作用,广泛开展社会实践,通过社会实践,使青少年接触社会、认识国情,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理解,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进而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实际行动,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在师资队伍上,加强政治理论课老师的文化培训,打造一支具备丰富历史知识、熟谙红色传统的专业师资队伍;在机制体制上,建立完善红色教学的管理机制,制定合理的评价体系,推进红色教育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红色文化融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多彩的校园红色文化,势必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起潜移默化的作用。首先,推广校园红色文化活动。以“五四”“七一”等重要节日和“七七事变…‘九一八事变”、抗战胜利等重要事件为契机,开展主题日活动。在诵经典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举办革命先辈、劳动模范的报告会,开展红色讲堂、红色影像展览,等等。通过组织一系列新颖、感人的文化活动,深化青少年对红色文化的感悟和体悟。其次,注重校园的人文环境建设,增添校园红色景观,彰显红色文化同现代艺术的融合。最后,注重红色文化的校园宣传,特别是红色文化的网络宣传。扩展红色文化的宣传渠道,在发行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出版物的同时,特别注重红色文化的网络宣传工作。
2.重视家庭教育的辅助功能,推动红色文化融人家庭。家庭教育是青少年人生教育的起点。但就我国现实来看,由于家庭教育缺乏教育观念和科学教育方法,使得红色文化无法真正融人家庭。将红色文化融人家庭,强化家庭教育的价值,应当注重两个方面。首先,纠正家庭教育“重智轻德”的观念。当前我国家庭结构和经济状况发生很大变化,反映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更重视孩子的智力教育,而忽视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从而为青少年成长埋下了隐患。而红色文化为家庭教育提供了重要给养,将红色经典故事、优秀的革命影视剧引人家庭,不仅丰富了青少年的课余生活,更加强了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的主动性,促进其全面发展。其次,构建红色的学习型家庭。这就要求在对待红色文化上,家庭要坚持“教学相长”的原则,一方面,由“学”到“教”的转变,增强青少年学习红色文化的自主性,另一方面,通过红色文化的家庭学习,父母纠正自身的不当行为,能更好地起到表率作用。这不仅营造了家庭的学习氛围,更能在红色教育中相互学习、加强沟通、增进交流,从而增加家庭的凝聚力。
青少年法治观念篇8
中美两国是文化背景迥然不同的国家,两国社会性质不同,意识形态各异,教育制度相差甚远。关于青少年政治的教育有各自的特点,但在多元化的背景下,即使国家性质不同,意识形态各异,教育制度相差甚远,在教育这个全世界都时刻关注的问题下,青少年的政治教育并不是毫无关联可言的,甚至可以相互借鉴。
一、中美青少年政治教育培养目标概述
美国对于青少年的政治教育培养目标是:
首先,道德成熟的人。美国十分关注公民的道德教育,青少年正处在性格、信仰等各方面发展成熟的时期,美国高校对青少年的政治教育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认为民主制度的基础就是成为道德上成熟的公民。美国的政治教育是和美国的基本思想和基本价值观相联系的。高校的道德教育不但要继承美国的传统,同时还要富有新意,目的就是培养在道德方面成熟的公民服务于国家和人民。美国教育培养道德上成熟的公民,和其他国家在最基本方面都是相似的,要具备诚实、守信、勤劳、勇敢等这些一般的品质,但是他们特别强调要形成美国式的价值观。也就是说,要和美国资本主义制度和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更深层次发掘,不难发现,美国将道德教育和政治教育无形中联系在了一起,两者紧密结合,并且将道德教育作为政治教育的基础,强调形成美国社会价值观,成为为美国资本主义制度服务的合格公民。
其次,具有民主理念的人。美国教育部门强调,公民应该具有资产阶级民主理念。美国一向认为自己国家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其他国家的民主都是形同虚设,认为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制度。为了使青少年接受并认同这一观念,美国统治阶级采取各种手段和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政治教育。要求身为美国公民应该具备民主理念,理解民主的实质,能从全球的角度看待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理解象征着民主的制度和思想观念,例如政教分离、出版自由、言论自由等。
再次,具有民主行为的人。积极有效的政治参与行为是政治教育的最终目标之一。只有让青少年真实地参与政治生活,他们才能真正地享受到自己的民主权利,认识到自己所应承担的义务,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并以政治角色承担者的责任来改造社会、改造自身,从而实现政治上的知、情、信、意、行的有机统一。美国统治阶级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在培养青少年具备民主理念的基础上,还利用各种机会如演讲、选举、就职仪式等来培养青少年践行民主行为的技巧。
相比之下,我国青少年政治教育目标就很抽象,甚至有些理想化: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一)有理想的人。200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所谓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不单单是国家培养人才的质量标准、规格要求,而且还是现代化建设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还更加是我国政治教育的运行目标。“有理想”是党和国家对青少年的基本政治要求。“青少年一定要有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在这里,理想是指共产主义理想和共同理想。共产主义理想是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最高理想,就是要实现共产主义,共同理想作为最高理想的一部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二)有道德的人。道德作为意识形态的一个方面,其作用就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在道德方面,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对不同的人有不同层次的要求。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是对中国公民提出的殷切希望。那么对于青少年来说,就是应具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
(三)有文化的人。就是要求青少年应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新时期对青少年在政治教育要达到的结果方面就是这样的要求。对于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体来说,就是,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知识水平从当时社会的科学文化发展水平出发,当然也包含政治文化的学习。力求在掌握一般常识的基础上,在某一领域有所专精,达到更高层次。
(四)有纪律的人。纪律是人们应当共同遵守的制度、条例和履行自己职责的一种约束,是调节人们行为的重要准则和规范。“有纪律”就是要求青少年,不论何时何地都要养成自觉遵守纪律观念和习惯,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纪律,同一切破坏纪律的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
这四个方面就成了青少年政治教育目标的完整体系,有理想是前提,有道德是关键,有文化是基础,有纪律是保障。
政治教育无论在任何国家都是突出了政治的特点,中美两国的政治教育也不例外。两国的政治教育的最大共同点就是具有政治的阶级性,为政治服务,两者在培养目标上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为自己的国家培养合格的政治人。所不同的是,美国培养的是资产阶级国家的公民,以资产阶级的价值标准要求青少年,提倡要充分倡导个人主义、个人自由,凡事以个人利益为前提。而我国,教育学生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进行的是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以集体利益为前提。
那么两国在青少年政治教育培养目标方面有哪些异同呢?
首先,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国家目标、教育目标是一致的。从其本质意义上说,政治教育是政治目的的实现而服务的,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教育手段。因此,政治教育的目标,一定要和国家政治目标保持一致。我国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体现了的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国家的要求;美国把培养资产阶级国家的合格公民作为政治教育的目标,体现了美国的全球战略:“上帝托付给我们的任务不仅是要为这个伟大的民族造福,而且还要为全人类造福。”可见,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教育目标,都体现了并为了本国的国家任务、国家目的服务。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政治教育又是学校教育的一部分,在学校教育中,传授知识与技能、发展智力和体力是相互联系的教育实践活动。因此,政治教育目标的设立,有应该与学校教育目标保持一致,它反映学校教育目标内涵的要求,而且更多的是把学校教育目标,与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联系起来,为国家培养合格的“正直人”。
其次,任何一个目标的设立,都是现实和理想的统一。政治教育的目标的设立也是如此,是将现实性和理想性具体为层次性和统一性。政治教育是思想教育,思想教育一政治教育为目的。一方面,人的思想的形成受制于生理机能的发展,因此,政治教育目标的设立要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符合青少年的认知水平发展。另一方面,人的思想形成受于其所身处的环境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制度是稳定的,就有利于个体身心的发展,相反,在经济落后、社会动乱的环境下,青少年的身心必然会受到消极影响。因此,政治目标的设定,要有层次性,但要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最终都要统一到总目标之下。
二、美国青少年政治教育培养目标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政治教育的成效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不断发展和成熟的背景下和特定的国情条件下取得的。通过对其政治教育培养目标的对比研究,对于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教育培养目标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第一,角色塑造要进行重大调整,把立足点放在青少年身上。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政治教育的主要场所,教育者是了解青少年身心现状的人,如何制定合理的政治教育目标,教育者本身最有发言权,也是教育者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就要求教育者注重青少年的角色塑造,将目标设定的重点放在青少年发展规律上,制定符合其身心发展规律的政治教育目标。
第二,社会积极配合,应在民主法治环境。美国是一个崇尚自由的社会,同时又是一个有着诸多制约的社会,其政治教育是在一个法制化的环境下展开的。
青少年作为公民,有权享受和要求国家、社会营造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氛围。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已经颁布,我们也决心把以德治国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如果在进行道德教育、政治教育的同时,把要求纳入法制的轨道加以规范,则其效果将会明显增加,而政治教育的目的之一,无疑也是要将我们国家建设成为一个法制化的国家,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也是未来建设法制化国家任务的承担者,现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既有利于建设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又有利于青少年未来担当这一建设重任。
青少年法治观念篇9
关键词:普及法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国家的治理也离不开法律。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性质暴力化,违法犯罪低龄化、团伙化。并且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也屡见不鲜。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祖国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因此在青少年中普及法律常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刻不容缓。
现在,我就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谈一谈我的肤浅认识,以期抛砖引玉,引起全社会对此事的关注。
一、家庭教育相当重要
家庭教育对每个孩子的成长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一些家长由于自身文化素质不高,教育方法不当,对孩子娇生惯养。一些孩子形成了任性、放纵、自私、我行我素、唯我独尊等性格。因此,普及家长教育,转变家长教育观念,对一些家长进行法制培训,让他们听一些专家讲座,让他们明白如何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家长,如何才能教育好子女,最终让他们改变家庭教育的方法,借鉴一些优秀家长的育儿经,转变他们的一些落后的育儿观念,教育孩子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教育孩子要有进取心、责任感,要有法制观念,知道遵纪守法、尊老爱幼。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公安、文化、工商的有关部门应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清理,对一些不法网吧进行关闭,对一些书店、音响店进行整顿,没收一些涉黄书籍以及音像制品,对一些卖给学生散烟的小商店予以重罚,严厉打击黄赌毒对青少年的诱惑和侵害。有关部门应抽空对学生进行法制讲座,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让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三、发挥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
学校要全面重视素质教育,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不能重智轻德,片面追求升学率,不能急功近利,特别是思想品德课应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多进行一些普法教育,让法制进校园,举办法制讲座,让学生自办法制小报。同时,建议国家教材编写部门也应当多设计一些有关法律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更多地了解法律知识,才能让学生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四、全面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
打铁还需自身硬,青少年思想不成熟,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能力差;色情、凶杀、暴力书刊和音像制品对青少年存在巨大的负面影响;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拒绝不良诱惑,不要以身试法。加强自我保护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责任感,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养。
针对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上升趋势,家庭、学校、社会应该互相配合、齐心协力,尽量让孩子学法、知法、懂法,共同创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但是,目前我国青少年所接受的法制教育很少很少,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很多学生是一个法盲,他们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还怎么要求他们遵纪守法呢?因此,我强烈呼吁在青少年中普及法律常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刻不容缓了。
参考文献:
青少年法治观念篇10
关键词:思想品德课;法治观念;培养
一、研究意义
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等四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明确提出:“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成败,决定了社会的稳定。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初中生作为青少年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青少年相比他们有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因此研究初中生法治观念的培养意义重大。
二、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研究思路
本文以初中生法治观念培养为主要的研究对象,首先对法治观念的相关概念进行了解读,分析了《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关于培养法治观念的内容要求以及思想品德教材关于法治观念的主要内容,阐述了思想品课对培养初中生法治观念意识的重要意义。其次,实际调查并分析其现状,具体阐述了其表现的出积极方面以及初中生法治观念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针对初中生法治观念存在的问题,从主、客观两方面具体分析了原因。最后,论述思想品德课培养初中生的法治观念的措施和对策。
(二)、研究方法
(1)、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是研究培养初中生法治观念的根本方法,唯物辩证法认为,研究客观事物必须从实际出发,注重事物的普遍联系,看到事物的变化发展,我们要从农村初中生法制观念实际现状出发,找出问题并提出对策。
(2)、文献法。通过文献检索,找出并整理出相关内容的资料。包括马列经典著作、国家领导人的有关重要讲话、国内外学者的相关专著和文章、优秀硕博论文和与论文相关的文件等等,增强对本课题的研究依据。
(3)、问卷调查法。通过对广灵县七所初中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搜集并研究了调查结果,对初中生法治观念的现状有了初步了解,为论文的研究提供依据。
三、初中生法治观念的现状
(一)、积极方面:1、对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从问卷的情况分析来看,对“认为受教育是权利还是义务”的回答,有59.28%的学生回答“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说明当前我国初中学生对法律常识具有一定程度的了解。2、对法律有一定程度的敬畏;问卷调查中可以看出,在“你学习法律知识的目的”这个问题上,有25.44%的学生回答“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31.87%的学生选择了“更好的遵纪守法,不做法盲”。3、对法律的作用有一定的认识;社会上初中生犯罪的现象十分严重,形式十分严峻,有些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暴力,这些都是初中生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后果。这就要求初中生不仅要学法、懂法,最重要的是学会知法、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能冷静面对、认真分析每一件事,谨慎处理身边发生的每一件小事。
(二)、初中生法治观念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多,认识不足;2、法治观念淡薄,违法违纪时有发生;3、缺乏维权意识,自身权益常遇不法侵害 。
四、初中生法治观念存在问题的原因
客观原因:1、法制宣传教育不到位;2、法律没有植根于人们的头脑中。3、法制宣传缺乏持续性。4、法制宣传的内容、选题存在问题。5、社会道德规范缺失;6、家庭教育缺失;7、学校管理体系缺陷;7、社会风气不良。
主观原因:1、对法的认识不够深刻和全面;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3、法治传统对初中生的影响;
五、初中生法治观念存在问题的策略
1、强化培养法治观念的教学理念;2、拓展思想品德课关于培养法治观念的教学内容;3、充分利用教材中关于法治观念的课程资源;4、合理建设校本课程,促进初中生法治观念的培养;5、改善学生培养法治观念的学习方法;6、充分利用多方资源,共同促初中生法律素质的发展。
结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法治观念的培养越来越得到社会各领域的重视。法治观念培养是进行现代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是国家的公民对于自身权利和义务的意识和认同的总称。我国青少年作为祖国的接班人,其法治观念整体上较为薄弱,特别是初中生的法治观念亟待改善和提升。思想品德课程是对初中生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对培养初中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其运用法律的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思想品德课的主渠道来加强对初中生的法治观念培养,将思想品德课与法制教育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提升其教育实效,这不仅仅需要广大的学者对其理论研究,更不能缺少一线的思想品德教师在实践中的丰富和创新。协调各个方面的资源,共同探讨思想品德课对初中生法治观念的培养,提高其实效性。
本文试图在思想品德课中对初中生的法治观念培养进行实践探究,希望能对关注进行法制教育的学者和教师起到一些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更多的学者投身关注到培养初中生法治观念的队伍中,促进初中生法律素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任东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 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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