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实施方案十篇-pa视讯

时间:2024-02-23 17:52:38

普法教育实施方案

普法教育实施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县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遵从法律崇尚法治”“五好”基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教育执法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进程,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根据教育局2016年度普法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11月)。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按照各自制定的普法方案,广泛开展活动,贯彻落实好工作计划,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县教育局。

1.全面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的领导机构建设,不断深化依法治校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全面实现法制副校长全覆盖。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安全文明的和谐校园。

2.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法制教育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经费“五落实”。

3.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授课技能,提高法制课教学质量。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法制教育,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教师专业知识综合水平继续教育的范畴,提高教师法律素质。

4.积极组织在校学生到各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多种媒体共进的普法格局,增强法治宣传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生动性。

5.加强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栏、校报校刊、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进行法律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6.结合已有的文化建设基础,充实丰富法律方面书籍,升级建设一个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要免费开放,为广大师生提供学法普法的固定场所。

7.动员社会力量,综合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多种法制教育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中旬报教育局政策法规股,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

普法教育实施方案篇2

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法治办201005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制定市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检查验收市直各学校、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市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区域性中

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撑,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结验收主要内容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三)《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情况;

(四)单位领导班子、教职员工和学生学法用法情况;

(五)“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六)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制度、措施、档案、硬件(包括办公条件、人员配备、教材发行、经费保障等)建设情况;

(八)普法依法治理主要成效和创新经验。

三、总结验收的方法与步骤

(一)主要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教育局组织检查验收工作专班分组到市直各学校、单位检查验收。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组织评估和综合测评、意见反馈等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二)基本步骤

总结验收的实施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学校单位自查阶段(4月上旬)。

各学校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标准进行自查,认真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各学校各单位要在4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报送自查报告和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成立迎检工作小组,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试点单位(**中学)于4月8前完成自查,并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4月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试点单位(**中学)进行先期检查验收。试点单位验收合格后直接进入迎接省抽查和总结评比阶段。

第二阶段为市教育局检查验收阶段(4月10日至30日)。市教育局将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市直各学校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为迎检阶段(5月份)。在总结市直教育系统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迎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为省检查组抽查阶段(6月),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各单位做好迎接省检查组的抽查工作。

第五阶段为总结评比表彰阶段(10月至11月)。各学校单位在总结验收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要进行总结评比,对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并推荐上级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先进事迹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把总结验收工作列入学校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二)严格标准,事实求是。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对照检查验收标准,各学校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项自查,抓好落实。同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要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保质保量完成总结验收的各项任务。

普法教育实施方案篇3

一、总体思路

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推进全街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围绕绿色转型发展,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切实加大以及其它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在全街党员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街道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大力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提高宪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渗透力,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劳动就业、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食品安全、脱贫攻坚等与社会稳定和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日、纪念日及重要的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教育、引导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全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4、开展服务“1 9”重点工作攻坚任务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在全街范围内组织开展服务“1 9”重点工作攻坚任务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维护边境地区的和谐稳定,整合资源,在边镇开展边境普法行活动。

(二)、围绕民主法制建设,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5、全面构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格局。按照省、市、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推动相关制度举措全面落实,完成街道“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体系构建,形成上下联动,集聚工作合力。集中抓好每月一次的法治宣传日主题活动。适时组织召开全区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推进会。

6、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按照区委关于在全区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案释法的主体责任,积极创新以案释法的宣讲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典型案例编辑和、以案释法宣讲等活动,全面实行办案过程法律告知制度,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围绕社会发展进步,深入推进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

7、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项制度。制定《街道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考核考评。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规章制度,确定和完善双休日干部学校、网上学习园、普法讲师团讲课等形式,不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和平。

8、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课程体系、教材体系、考试考评体系和师资力量的建设,优化学校法治教育成效,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作为依法治教工作的重要方面,纳入学校年度考核或阶段性考核的内容。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法治演讲、法律服务、警示教育等形式,在生动的法治实践中增强法治教育实效。

9、积极开展“菜单式”、“案例式”普法。强化各部门各行业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明确各自的重点对象,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发挥好各自的优势,发挥普法超市、普法书籍、普法台历的作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加大所涉及、所执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按照按需普法的原则,积极推动菜单式、案例式普法,切实满足不同普法对象人群最迫切的法律需要,不断创新拓展宣传教育基层群众普法形式,在服务群众中教育引导群众。

(四)围绕思想文化引领,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设的进程。

10、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法治与德治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把法治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过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推进建立和完善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11、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完善公共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广泛覆盖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等,每个社区和大型小区要设立至少1个法治宣传专栏、橱窗。与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结合起来,完善“法律六进”牵头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长效机制。要积极培育“法律六进”示范点,年内争取培育每进都有示范点品牌,并充分发挥示范点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加大力度推进法治文化基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一条街、小区、长廊等)建设。法治文化一条街、小区、长廊等的覆盖率每年提升5%。

12、全面推进“互联网 法治宣传”行动。发挥新闻媒体的主导作用,加大普法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加大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的法治专栏建设力度。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在媒体建立普法专栏,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推动“互联网 法治宣传”技术应用,充分调动下属社区利用新媒体普法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百姓讲坛、普法志愿者、社区“法律明白人”的专业优势,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宣传。

13、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各社区要运用法治文艺汇演、书法、绘画以及法治作品等形式,广泛开展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愿意参与其中的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

(五)围绕基层依法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的提高

14、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法律明白人”普法服务小分队和基层社区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达标率分别达到40%。

普法教育实施方案篇4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促进*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和加快重建营造良好的档案法制环境。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大力增强全体公民依法处理有关档案事务的自觉性。

2、广泛深入学习宣传2006年省人大审议修订并重新公布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了解和掌握修订的主要内容、时代背景及重大意义,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要通过对《实施办法》(修订)的广泛深入宣传,不断增加全社会档案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3、加强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档案事务的法律规范。档案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保证档案行政行为规范合法。

4、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纳要》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档案执法力度,继续落实《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把全县档案事业发展水平推向新高度。

5、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普及面,增强普法效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传媒,采取领导讲话、开办专栏、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反映普法动态,交流普法经验,及时披露档案违法典型案件,切实提高学习宣传的普及面,增强普法效果。

6、积极开展档案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档案法律和档案工作进乡镇、社区、村、学校等基层的活动;积极组织“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档案法制宣传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要有计划地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大力宣传“五五”普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面临的良好机遇,大力宣传“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机制,要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十一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加快重建的高度,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局里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普法工作的全面实施。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是调整领导和办事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要不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协作,主动争取全社会的参与,帮助档案部门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解决档案馆重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抢救、档案安全保护方面的经费问题,推进档案事业的发展。

普法教育实施方案篇5

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市商务系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实施我市“十二五”商务规划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为此,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巩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进一步提高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治实践,为全市商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和法治环境。

二、普法对象与主要任务

普法对象:市商务局机关、各县(市、区)商务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全体在职人员。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加强对《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的理解和掌握,要及时学习和宣传“六五”普法期间新出台的与人民群众生活权益相关的法律,不断增强守法意识,为维护法律和自身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努力。

2、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是从事、管理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直接法律依据。进一步学习宣传流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全市商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商务法律的了解。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学习宣传公司法、合同法等民商事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深入学习宣传国际经贸规则。深入了解和运用国际经贸规则,是实施互利共赢对外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保障。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一步增强履行入世承诺、应对贸易摩擦和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要继续学习宣传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条约、规则、惯例等,进一步增强对国际经贸规则的了解、把握和运用。

、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目的是推进法治实践。要着力推进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法制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济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积极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商务系统依法行政。

三、组织领导

市商务局成立“六五”普法领导组,负责制定并领导实施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的工作方案,决定“六五”普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省略)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实施方案,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商务局和直属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和普法督导检查等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六五”普法工作,成立“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本县(市、区)商务局“六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部署安排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活动。

四、工作步骤

全市商务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1年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前,市商务局制定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商务局制定本县(市、区)“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将“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和“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组成情况报市商务局“六五”普法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并提供一名以上普法工作人员pa视讯的联系方式。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依据本方案和各县(市、区)商务局“六五”普法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本方案和各县(市、区)商务局“六五”普法方案的贯彻落实。市商务局将不定期对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市商务局组织全市商务系统“六五”普法实施情况的

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同时组织迎接市“六五”普法全面考核,推动“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在实施“六五”普法过程中,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1、加强依法行政法制制度建设。要大力推进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立法,为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提供法制保障。要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完善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支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3、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要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将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县(区)、市二级商务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纵向工作联络网,形成健全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在商务法律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最大程度地实现全省普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全市商务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水平。

5、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辟商务法制宣传栏、专题、专版,固定时段、版面、栏目,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积极开展商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建立和完善普法网站或网页,加强商务法制宣传,发挥现代网络传媒优势,扩大商务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6、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纪念日和法律生效日等时机,通过网站、期刊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商务法律知识。要在日常工作积极宣传商务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7、加强沟通交流。市商务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商务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各县(市、区)商务局依法行政、法律培训、法律调研等方面的支持。各县(市、区)要加强与市商务局和其他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向市商务局上报本单位“六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六五”普法中存在的问题。

普法教育实施方案篇6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深化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平清廉法律”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增强全局法制宣布道育,提高依法行政程度,为我区房产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明优越的法治情况。

二、学习内容及活动安排

(一)学习内容

1、综合类

(1)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2)党的十五中全会和上级反腐倡廉工作大会精神

(3)区委、区县政府《法治建设施行意见》

(4)《区委、区县政府关于在全区掀起“责任风暴”、施行“治庸方案”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情况施行意见》

2、专业法律类

(1)武汉市房屋注销施行细则

(2)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

(3)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

(4)行政诉讼法、行政处分法及相关案例

(二)学习方法

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方法进行。其中集中培训由局法律科统一安排。局全年开展集中培训、教育、讲课以及评论交流、主题演讲、以案说法等活动不少于4次;全局干部职工应用双休日自学时间不少于120小时,其自学内容以日常工作营业必备常识为主,统筹相关法律常识的学习。

(三)活动安排

1、深化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依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确定的严重实践观念、战略思想、工作部署,具体系统学习、深入体会掌握,重点学习十七大五中全会和上级反腐倡廉工作大会精神,指导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不懈地坚持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来构成的实践、道路和方针政策,坚持不懈地走中国特设社会主义道路。还把学习贯穿于“改善情况年”活动中去,为进一步优化我局服务情况,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服务认识,提高服务程度、提高工作效率,改变工作作风保驾护航。

2、贯实“治庸问责”施行方案。依照《区委区县政府关于在全区掀起“责任风暴”施行“治庸方案”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情况施行意见》的部署要求,制订《局贯实“责任风暴”施行“治庸方案”进一步优化服务情况施行方案》。依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及目的,充分发扬局机关党组织的主导效果,分阶段、按步调,一步一个足迹地组织落实好活动内容。切实让干部职工体会方案的精神本质和基本要求,努力让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工作创新上有新打破,整治“庸、懒、散”,推进广大干部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保证我局“治庸问责”主题活动获得本质性结果。

3、深化开展中国特征社会主义实践系统学习教育活动。依照全区普法工作要求,本年将依照《法治建设施行意见》和区“六五”普法律划总体要求,贯串全年学习评论一直,并着力在深化学习、深化研讨、普遍普及上下功夫。努力把实践学习的效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科学思想和政策办法,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实践才能,更好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教育和指导全体干部职工,做中国特征社会主义一起幻想的坚决崇奉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厚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4、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和营业钻研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房产业务常识钻研、行政法律案例分析和房产管理司法法律培训,制订钻研培训方案,明确相关主题,保证全局干部职工实时调查行政法律进程中呈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分析和探究不断提高营业技艺宽和决实践问题的办法及行动,到达和促进全局干军队伍全体行政法律本质的提高、削减和防止行政法律差错的目标。

5、进一步深化职业品德教育。一依照“情系民生、从政以德”的要求,针对房产管理分歧岗位的工作特点,把思想教育、规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品德与法制教育相结合,运用专题讲课、主题演讲、常识竞赛等方式,积极促进普法活动的深化开展。二结合服务型机关建设,切记“六民”要旨,即民评民说是规范、民意民力是保证、民意民声是根据、民愿民盼是方向、民惠民富是目的、民苦民痛是渎职,积极开展“改善情况年”各项工作,大兴喜欢岗敬业、勤于研究之风,大兴喜欢岗敬业、遵章守纪之风,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坚持房管为民的优越形象。

三、学习要求

2012年普法学习活动,关于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凝集精神、激起聪明、促进工作、创新绩效具有主要效果,本年将采取以下办法加以保证。

(一)指导干部带头,要充分认识增强普法教育及培训工作的主要性,切实增强对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工作的指导,带头落实学习内容,恪守学习规律,推进普法培训工作的准则化。

普法教育实施方案篇7

认真落实依法治理稳步推进依法行政

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我党要依法执政,这是党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识的深化和发展,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改革和完善。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负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作为党领导的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具体落实依法治理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多年来,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局按照“依法治市(区)”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全面建设“服务型工商”为主线,以创建新时期有特色的工商文化为载体,以作风整训为突破口,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改善服务态度、认真履行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

一、领导重视,常抓不懈,将依法治理工作立于全局统揽地位

任何一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思想重视,提供组织保证是前提。依法治理、“四五”普法伊始,分局领导就将这项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一把手领导为组长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法制科,所属单位也明确依法治理的主要负责人,每个科所设立了法制员。四年来,领导班子调整三次,我们都能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做到人换线不断,时刻有人抓,从组织上保证了依法治理和“四五”普法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几年来,分局党组为了顺应工商体制改革的需要,在全局范围内实行科所长竞争上岗和全体干部双项选择,对科所班子调整的同时,也非常注重法制员队伍建设,及时调整了法制员,在基层执法力量得到加强的同时,法制监督和普法教育也得到保障,有力地推动了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普法措施,坚持学考结合,在普法中注重形式与效果相统一。

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四年来,分局严格落实普法措施,坚持学考相结合,注重深度与广度相结合,自学与组织培训相结合,形式与效果相统一,在全局范围内广泛的开展了普法教育活动。

1、加强培训,提高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分局首先将提高内部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水平列为“四五”普法的重头戏。对此,我们做到了“四有”:一是普法教育有计划,每年年初即由法制部门制定本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保证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二是普法教育有资料,及时将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材料发到干部手中,做到人手一册;三是普法教育有检查,采取各种方式对干部集中进行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四是普法教育有总结,好的予以表扬,不好的予以补课。四年来全局共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公司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规章共36次,4600人(次)参加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学习,参学率达98,我们先后8次邀请有关院校教授、专家、学者前来授课,强化干部法律素养,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同时,我们还根据每年度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一季一法一考”、“普通话”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初级英语”考试、“岗前培训”考试、“执法资格”考试、“案件主办人资格”考试、“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考试等共32次约2860人(次)参加的学法、培训考试活动,人均分87.5分。四年来我们还先后三次组织42人次参加省、市局“红盾杯”法律知识竞赛;对基层法制员、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业务培训40次;积极开展“规范执法·百日竞赛活动”,组织法制员核审技能竞赛、办案人员执法技能练兵。通过学法、普法考试,执法技能竞赛,分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水平有显著提高,对工商主要法律、法规能较好掌握的人数由原来的40提高到现在的90。全局工作法制化和法制工作全局化的理念已成为全局干部的共识。实践证明,这种学考结合、以考促学、以学促治的方法行之有效,对提高干部的法律素养,确保依法行政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2、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多年来我局以“作风整训”为契机,以提高执法水平为导向,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手段,以确保执法质量为根本要求,以树立文明执法形象为内在动力,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活动,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文明执法观念,克服简单执法、粗暴执法现象;树立公正执法观念,克服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现象;树立廉洁执法观念,克服随意执法、现象。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几年来,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案件核审制度》、《行政处罚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工商所案件核审制度》、《工商所案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案件督办制度》、《案件跟踪卡制度》等,从制度上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

3、强化法制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促进职能到位,确保依法行政,多年来我局强化法制监督力度,拓宽法制监督领域,将行政许可、行政收 费行为、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全部纳入法制监督范围,对行政处罚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对立(销)案、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全部由法制机构实行六个扎口管理。在全局树立了大法制理念、法制统揽全局的理念,全局工作法制化、法制工作全局化得到肯定。

一是对重大、疑难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对挂牌督办的案件由办案部门申报,法制机构核审,报局长批准后,由分管局长亲自参加,法制机构实施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依法行政。四年来,由分局挂牌督办的案件共36件,件件有落实,在历年省、市局行政执法检查中得到了肯定和表扬。

二是实施案件跟踪监督卡制度。我局为了确保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对行政处罚的案件实施案件跟踪监督卡制度。由法制部门会同监察部门联合向当事人发放跟踪监督卡,由当事人对办案人员案件事实的认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执法程序及有无徇私枉法、不廉洁执法等情况进行反馈。几年来,我们已先后发放案件跟踪监督卡288份,这项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人员办案的随意性,为转变工作作风,维护工商形象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建议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几年来,我们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级执法岗位的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提高了分局执法的整体效能,改善了执法的社会效果。通过开展一季一评的“行政执法质量评比”活动和日常的行政执法检查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予以通报或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到目前止共发放行政执法建议书16份,对有过错的责任人实施过错责任追究5起,扣发奖金500元。

由于我局采取了上述措施,推进了我局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四年来共发生行政诉讼16件,行政复议5件,至今没有一起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执法检查有错案。

三、加强法律宣传,强化服务意识,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普法宣传,为经营者提供法律服务是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在抓好系统内部的法制教育同时,还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工商部门的实际情况,以建设“服务型工商”为主线,以发展为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发展环境,对辖区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构筑了一个“亲商、安商、富商”的发展环境;开展打假维权活动,增强维权意识,营造了一个“放心、舒心、称心”的消费环境。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维权意识。“四五”普法以来,我局始终以中消协年主题为主线,以开展各种专项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维权活动,每年“3·15”都举办大型的咨询宣传服务活动,并利用“红盾”进社区、“红盾”进商场等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至今为止,已举办了“讲诚信、反欺诈”、“安全健康消费”、“明明白白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等16次各项宣传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3500份,制作普法教育展板110余、宣传条幅40余条,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492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8.8万元,维护了消费者的的合法权益。

2、履行服务职能,促进守法经营。我局根据普法教育计划,围绕普法教育内容和各时期举报、投诉的特点、热点、和难点,大力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帮助经营者强化法律意识,履行法律义务。四年来,先后举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工商联络员学法培训、考试三次,参考人员235人次;举办市场负责人培训3期,参培人员210人次;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各类学习班17期,参培人员1100人次;举办个体、私营企业岗前培训、法制教育共26期,参培人员共2850人次,共发放宣传书籍、资料6410余份。倡导企业把握好企业的生存之本,铺好企业的生存之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法律素质,规范经营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转变机关作风,打造服务型工商。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富民强市、富民强区、加快发展”目标的指引下,在市工商局要求打造“服务型工商、学习型工商”理念的带动下,我局干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思想更加明确、服务辖区企业的措施更加实在。在日常监管中,我们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树立日常监管与普法教育相结合,行政处罚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寓教育于日常监管之中,使普法教育更加深入。近年来,我们先后三次大规模地开展百名干部送法进千家企业活动,自购、自编《经营者必读》、《反假维权有关政策法律汇编》、《服务型工商理论与实践》、《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政策汇编》等4500册,在日常监管中我局要求各相关科所坚持送法进企业,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在执法过程中,端正了少数同志为办案而办案、为罚款而罚款错误观念,树立了行政处罚与普法教育相结合、与帮助企业整改相结合的理念,对一些大、要案件在处理前主动向政府汇报,力争做到政府满意、社会满意、企业满意。在处理后,坚持实行大、要案回访制度,几年来,我局先后回访相关企业42家,帮助企业增强法制观念,促进企业守法经营。积极帮助企业整改,深受企业的好评。如:上海吉泰交通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因销售侵犯“依维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受到我局行政处罚后,分管局长亲自带领相关科所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树立了自己的品牌,促进了企业发展,企业负责人非常感动。

普法教育实施方案篇8

 

2021年是“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一年。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继续在全市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活动目的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全面启动“八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实施“八五”普法,建设法治亳州

三、宣传重点

(一)法治思想;

(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

(三)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

(四)《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立法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安徽省创新性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七)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八)国家及省、市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

(九)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监察、司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

(十)各地各部门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活动步骤

(一)6月下旬至9月,各地各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务实安全的方式启动“普及行”和“宣传行”活动;

(二)9月下旬至12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若干督查组赴部分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开展“督查行”活动;

(三)12月,结合“12 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四)12月下旬,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分别对“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进行总结。

五、活动方式

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分别组织开展“三行”即“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活动。“三行”活动方案分别制定,连同本方案一并印发。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全民普法和守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江淮普法行”特色品牌活动作为推动实施“八五”普法的重要载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举措抓好推进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明确普法重点内容,把贯彻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结合建党100周年纪念活动,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要紧扣“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全市工作大局,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等重点方面,大力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明确普法重点对象,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让他们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特别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三)注重普法实效。要拓宽普法渠道,完善“报、网、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发挥普法新媒体矩阵优势,运用好融媒体技术,开展移动式、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要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丰富活动形式,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力戒形式主义。要增强针对性,结合各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分众式、差异化普法,提高普法实效。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挖掘我市红色文化和地域文化资源,培育法治文化精品,讲好百姓身边的法治故事,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四)加强督促指导。要紧密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指导各有关方面制定普法宣传责任清单,强化各单位、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要探索实行第三方评估,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要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工作调研与“三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宣传与督查活动三位一体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1.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方案

2.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方案

3.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动方案

 

附件1

 

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推动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按照《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普及行”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围绕“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重点,通过开展系列普法教育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持续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实施“八五”普法,建设法治亳州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

(二)组织开展“12 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四)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五)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禁毒宣传教育基地等普法阵地开展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

(六)各单位组织参加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活动,要确保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七)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法治实践活动;

(八)结合全市第四届法治文艺调演暨精品创作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并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活动。

(九)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各单位组织普法志愿者进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或其他法治宣传活动;

(十)落实普法责任制,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普及行”活动的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指导,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二)各地各部门要将“普及行”活动与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组织实施好各项活动。同时,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有本地区本部门特色的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三)各地各部门将“普及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加强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各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普及行”活动总结报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606766,电子邮件:bzpfb@126.com。

附件2

 

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工作,按照《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施“八五”普法,建设法治亳州

二、时间安排

    2021年6月下旬至12月下旬

三、宣传重点

    (一)法治思想;

(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立法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安徽省创新性省份建设促进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七)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八)国家及省、市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

(九)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监察、司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

(十)各地各部门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委宣传部要高度重视“宣传行”活动,主动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导新闻单位积极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把“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工作列入重点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时间节点,抽调专门力量,精心组织策划,精准有序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宣传任务。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江淮普法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成效。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特色和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报道方式,力争取得最好的宣传效果。

(三)市直主要新闻单位要开设“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专题专栏,各新闻网站开设专题网页;积极报道“江淮普法行”系列活动。宣传报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好时度效,深入一线、走入基层、融入群众,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不断提高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附件3

 

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督查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按照《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督查行”活动方案。

一、督查目的

了解各地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普及行”活动情况,督促各地落实“普、宣、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推进“八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实施“八五”普法,建设法治亳州

三、督查重点

(一)“江淮普法行”活动部署安排情况以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情况;

(三)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四)《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立法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六)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安徽省创新性省份建设促进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七)落实普法责任制,各相关单位开展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情况;

(八)国家及省、市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贯彻实施情况;

(九)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监察、司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学习宣传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21年10月至12月。

五、督查安排

(一)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于12月1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报送“督查行”活动总结。

(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若干督查组,由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同志带队,对各县(区)和部分市直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普法教育实施方案篇9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为检验普法效果,巩固普法成果,确保总结验收阶段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宁法治办(2010)年5号《关于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各部门“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主要原则

在考核验收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五个重点对象五年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知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知识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考察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三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要严格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把过程考核与效果评估相结合。

2、坚持学用结合、保证质量的原则。学法的目的是为了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因此,在总结验收中,要本着学用结合的原则,考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是否提高,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是否转变;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及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素质是否提高,是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是否养成,各类学校是否开设法制教育课,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及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联动的法制教育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及掌握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经营、依法生产、依法管理的水平和依法治企的能力是否提高;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措施及服务措施是否落实,依法办事的意识是否增强。

3、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下管一级、分级考核、层层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本区域内村、组、社区干部学法用法,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及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组织验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组织验收;县商务局负责对全县所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及依法治企工作组织验收;县直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验收;县法治办负责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区)直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验收。

三、主要内容

区、市、县“五五”普法规划及相关配套实施意见;县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安排(要点)落实情况;区、市、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安排部署的其它专题或专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着重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领导

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和机制建设、带头作用发挥情况。主要检查:

1、党委(党组、支部)、政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组织检查视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制定了本乡镇(街道)、本部门“五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的措施、形式、阵地、效果、队伍等情况。主要检查: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2、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领导干部有专门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1-2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3、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年度组织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知识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核的)要有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3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4、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得到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中小学校建立法制辅导员,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明确,每年学校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5、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学时。

6、对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城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四个一”落实到位;乡村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每年在流动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7、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参加和搞好“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积极向县广播《法制园地》栏目、《固原日报》、《法治新报》、《宁夏普法网》等媒体投送稿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全县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

8、加强法制宣传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依法治理

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规划、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示范单位创建、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效果等。主要检查:

1、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业行为,强化行业监督,把各行各业的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3、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四民主、两公开”等制度落实,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培训;村三级治保网络和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稳定,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4、积极探索城镇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

5、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6、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四)保障措施落实

“一把手”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员、经费、教材、制度、法治监督等是否落实。主要检查:

1、全县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主管部门做到专款专用;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或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建章立制,以制度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对“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人大对“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五)基础工作

主要检查普法对象普及率、依法治理开展面、公共法、专业法普及面。全县重大活动的组织、调研信息报送、图片、文件等普法资料的归档情况,普法对象、普法机构的底数是否清楚等。

(六)工作成效

主要检查创造性的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没有提高;能否及时发现和培养各类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或单项工作成绩是否明显,有没有得到上级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执法、用法、守法环境的满意程度。

四、方法步骤

(一)方法

1、总结验收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听汇报、审查阅看相关档案材料、重点抽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抽样调查、问卷检查、考试、组织评估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2、验收实行100分制。70分至80分为合格,81分至90分为良好,91分至100分为优秀,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凡不合格者,要认真组织补课,直到复验合格为止。各乡镇、各部门的验收考核分值将作为评选“五五”普法先进的主要参考依据。

(二)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3月6日至3月10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方案,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制定考核验收方案、细化标准、层层进行动员,建立验收组织.

2、乡镇(街道)、县(区)直部门自查阶段(2010年3月10日至3月25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写出自查报告,务必于3月25日提交县法治办

3、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3月25日至4月1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县法治办于4月5日前向区、市法治办提出自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重要环节。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要按照本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总结验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卫生局、教育体育局的医疗服务机构、学校的考核验收分别由卫生局、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法治办参与督导。

(三)要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舆论宣传工作。县新闻媒体要配合“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报道方案,深入报道我县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报道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典型事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宣传依法治县的各项工作。

(四)设置“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展厅”,展厅内容实行分工责任承办。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分别负责承办关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县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负责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展板;县司法局、法治办负责承办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情况的展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承办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县招商局、商务局负责承办县属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依法治企情况的展板;县教体局负责承办学校法制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方面的展板;县工商局、国税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建设环保与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各自负责承办关于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县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局、文广局等部门负责承办关于农业、林业、卫生、文化市场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实施及本系统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财政局、交通局、民政局、统计局、审计局、计生局分别负责承办关于《交通道路安全法》、《统计法》、《审计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贯彻执行情况和本单位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县法院、检察院负责承办司法人员学法用法及公正司法方面的展板;县妇联、团委联合承办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青少年维权”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展板;县工会负责承办企业职工权利保障、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依法维权等方面的展板,街道办事处负责承办社区、居委会干部、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及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四个一”建设情况的展板。各乡镇分别负责承办本辖区内乡、村、组干部学法用法,农民学法用法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展板。县宗教局负责承办“法律进宗教场所”、宗教界人士学法用法、“民族团结季”开展情况的展板。上述部门、单位应至少制作一块(不锈钢框架,高1.2米、宽2米)展板。展板要图文并茂、新颖,形式多样,体现出普法宣传、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公正司法等内容。

(五)编排录制“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专题片”。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司法局、文广局参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密切配合录制。

(六)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牵头举办“五五”普法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竞赛。

(七)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局、司法局、法治办联合组织举办以“展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果及‘法治’建设”为主题的文艺晚会。拟定以下单位参加节目的编排和演出: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卫生局、建设环保与国土资源局、发改局、工商局、国税局、计生局、教体局、文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等部门和单位。

(八)由县司法局拟定法治宣传标语,印发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制作横幅、标语及有线电视滚动宣传标语。

(九)在《固原日报》刊登“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版”,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配合提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建设方面的素材。

(十)在县文化城举办法制书画、摄影展。由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司法局、法治办组织实施,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必须向县法治办上报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各一份

(十一)举办县委理论中心组法律知识讲座。由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组织实施。

(十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市、县法治办的要求,及时补订普法教材。

(十三)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司法局、法治办要做好试题的印制、考试的具体安排、阅卷工作。

(十四)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总结验收,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要把总结验收作为一个推动工作、不断促进的过程,一个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一个宣传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就和法治建设成就的过程

普法教育实施方案篇10

省教育厅印发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中考改革)的背景、特点是什么?如何理解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办法与以往有何不同?带着这些问题,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去听听,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负责人是如何解答的。

1、我省此次《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2014年9月,国务院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2016年3月,省政府制定了《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进度安排等。2016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制订实施意见并报教育部备案。

为贯彻落实上述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底省教育厅即成立了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改革方案研制组,先后多次深入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等进行广泛调研,全方位听取关于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对其他省市的改革方案进行比较分析,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初稿后,又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最终经厅务会研究批准并上报教育部备案通过后正式印发。

2、《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实施意见》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普职招生比例更合理。通过系统科学的制度设计,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将适合不同教育的学生合理分流到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畅通学生成长成才的多种途径,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为多样化人才培养创造条件。二是入学机会更公平。进一步完善了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则程序,探索高中自主招生,形成指标到校生分配、统一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推荐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平等升学机会,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三是招生录取更科学。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不再“唯分是从”,更加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等。

3、本次中考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此次中考改革是在基本延续我省现行中考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公平。

4、改革后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和考试方式怎么确定?

(1)关于考试科目。《海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美术、音乐12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早过度偏科,确保达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等为考查科目,积极创造条件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查科目。

(2)关于考试范围。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

(3)关于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地理7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闭卷笔试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2门科目实行开卷笔试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现场测试,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自选项目供学生选择;音乐、美术及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方案,各市县(含洋浦,下同)具体组织实施。

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怎样呈现?

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呈现,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的成绩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级40-50分,b等级35-39分,c等级30-34分,d等级25-29分,e等级20-24分,f等级0-19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考试或考查成绩直接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其结果与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一并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6、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怎样组织和安排?

(1)关于考试组织。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由各市县负责组织实施。

全省统一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实施方案,由各市县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评定成绩。

(2)关于时间安排。全省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7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5-26日)进行,生物和地理2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八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7日)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下学期3月—4月进行。

7、这次改革对综合素质评价有什么新的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我省此次改革方案中,一是明确科学确定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二是完善评价手段和方法。学校要为每一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材料形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学生提供依据。三是科学合理使用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招生学校应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前向社会公布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办法,确保使用程序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我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8、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是什么?

高中学校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中考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中考成绩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计分科目等级和各计分科目原始分总分呈现。各计分科目及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个科目各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科目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50分。生物、地理2门科目卷面分各100分,2017级初中学生(即2019年考试)各按卷面分30%计入录取总分,2018级各按卷面分40%计入录取总分,从2019级起各按卷面分50%计入录取总分。

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作为门槛,其中“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a等或b等级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若在录取时,根据录取学校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总分相同无法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以及本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办法,自主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在自主招生中,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9、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如何制定?

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和学校的办学条件合理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城区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引导初中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到2020年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达到50%以上。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措施。

10、这次改革对考试招生加分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的?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上来。从2017年起,我省取消了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从2018年起取消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进一步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公示制度。

11、取消有关加分项目后,如何继续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

此次改革我省首次提出,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探索建立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制度。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以自主招生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以及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8%以内(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总比例不超过6%)。自主招生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不得重复组织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12、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恶性争抢生源等行为是怎么规定的?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采取承诺、未经政策允许的签订协议等非正常手段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规范中考成绩,坚决刹住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严禁任何学校公布、提供学生中考成绩。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中考成绩、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13、这次中考改革是从什么时候、哪一个年级开始?

本《实施意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义务教育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14、这次中考改革对往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发生跨省异动等考生有什么规定?

《实施意见》也考虑到这一群体,明确提出:一是往届初中毕业生及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进入本省义务教育学校九年级就读的,或本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回本省报考的,可申请参加当年度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总成绩。二是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省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经转入学校审核认定后,存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从我省转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15、请最后概括介绍我省中考改革方案与现行中考方案的主要变化。

由于我省从2015年起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开始实施中考改革实验,因此我省现行的中考方案基本符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的总体要求,为了顺应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我省本次中考改革方案与现行方案相比,做了适当调整,主要体现在四方面变化:

变化之一,升学计分科目增加了生物和地理两科(总科目由8科增加至10科)。2017级初一学生参加中考时,生物和地理两科分别以30分(即总分的30%)计入中考录取总分。到2019级,两科计入中考录取总分的分值提高至50分。

将生物、地理两科学业考试成绩计入中考录取总分的目的:一是生物、地理两科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学科,即将的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生物、地理两科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考试科目(即6选3科目),是供学生选择的高考录取计分科目,中考时两科计入中考录取总分有利于初高中课程学习以及中考与高考的有效衔接;二是通过考试引导学生重视生物和地理两科的学习,夯实初中学生各学科的共同基础。

变化之二,探索和规范自主招生。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以自主招生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以及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8%以内(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总比例不超过6%)。

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自主招生,其目的是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给不同潜质学生升学提供更多的途径和机会。

变化之三,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从2017年中考起我们取消了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在此基础上,从2018年起取消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加分项目。进一步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其目的是为学生创造更加公平的升学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