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十篇-pa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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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篇1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4-0267-02

近年来,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重大疫情、人为破坏、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频发,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灾害,造成很大的损失,同时,对国家和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带来了较大的考验和挑战。因此,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改革应对突发事件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突发事件应对方式,提高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是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

一、突发事件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突发事件的概念

突发事件通常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突然发生,危及公众生命财产、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乃至影响到国家利益和全球稳定,需要政府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处理的公共事件[1]。突发事件这一概念,在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解释是欧洲人权法院做出的,即“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者危险局势,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成威胁”[2]。在国内,关于“突发事件”比较权威的解释是2007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特征

1.发生的瞬间性和不可预测性。所谓“突发事件”最主要的特征是集中在“突发”二字上,从发生时间来看,突发事件具有瞬间性。突发事件从发展速度来说,进程极快,从预兆、萌芽、发生、发展、高潮到最后结束,周期非常短暂,有时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爆发的,而且事件的蔓延程度难以预料,具有不可预测性。如地震、海啸等。

2.后果的严重性和威胁性。一般来讲,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才被称作是突发事件。比如一个国家或地区突然发生自然灾害,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一定数量的财产损坏,对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突发事件有可能对社会的正常运转构成威胁,这种威胁既可能是局部的破坏,也可能是根本性的毁坏。或者给人类造成巨大损失,或者给国家造成巨大灾难,或者给社会组织带来崩溃的威胁,必须采取特殊的对抗措施才能恢复秩序[3]。

3.处理的紧迫性和时机性。突发事件由于是突然发生的,人们对其的到来完全没有准备,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后果肯定是非常严重的。但是,突发事件是事物内在矛盾由量变到质变的爆发式飞跃过程,是通过一定的时空契机诱发的,而这个契机又是偶然的。也就是说,某个事件的产生总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是一个酝酿的过程,有其必然性。因此,应对突发事件要把握好时机,提前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种应急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处置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财物的损失,最大程度降低其破坏的严重性。

4.处理过程的复杂性和艰难性。现实中处理突发事件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涉及到方方面面,是很复杂的一项工程。例如,一个城市发生了自然灾害,政府要启动应急预案,由于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来自不同部门,在沟通、协调、职责及文化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这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首先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能否在第一时间调度相关部门紧急出发赶赴现场。事实上,处理突发事件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既要快速反应,又要及时处理。而大多数灾害事件的影响因素、演变过程和后果估计都十分困难,如火灾、爆炸时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伴随着建筑倒塌、交通堵塞等情况,将增大环境的复杂程度。有毒有害物质不仅浓度高,数量大,扩散可能持续数小时,甚至几天,被污染的对象包括空气、水域、地面、植物、食物等,而且污染的形态、程度不一,增加了处置的艰难性。

二、对突发事件实行应急管理的必要性

目前,世界上发生的突发事件越来越复杂,除了传统的自然灾害、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灾难之外,还有恐怖主义、环境污染、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公共设施瘫痪、全球性传染病蔓延等危机事件层出不穷,威胁着人类生命安全和社会的正常秩序。从某种程度上说,突发事件造成的公共危机已超越军事危机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重大因素。社会危机的破坏性不仅体现在财产损失、生命伤亡或社会秩序的动荡,也破坏了政府的合法性,以至于影响着政府公共管理的水平能力,甚至直接影响公众对国家和政府的信任度和支持度。因此,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应急管理”、“危机管理”在国外尤其在发达国家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国内是在2003年爆发“sars”之后才意识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性。近10年来,国家开始建立和启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加强相关机构组建和制度建设,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由事件发生后的被动应对转向从事前预防到事中控制到事后提高水平的全面危机管理的过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逐渐成为政府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领域。具体来说,为应对突发事件进行一系列有计划、有组织的管理控制过程,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针对突发事件采取预防、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应急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预警紧急事件,应急救援,控制灾害发生与扩大;减少损失和迅速恢复正常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由于应对突发事件需要政府采取与常态管理不同的紧急措施和程序,超出了常态管理的范畴,所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又是一种特殊的政府管理形态,即非常态管理。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政府因其责任、地位和能力之所在,需要发挥其主导作用,不仅要组织动员各种力量和资源共同应对危机,而且要统一指挥、协调、处置各项应急事务,依此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的发生可能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应对突发事件首先要制定科学的应急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方法,把突发事件带来的各种损失及其破坏程度降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和社会秩序正常运行。这是政府进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首要任务。其中,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制度。2013年,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国家颁布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共9章34条。该法规定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订的工作方案。适用于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4]。作为地方政府,应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和要求,修改和完善本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如2012年8月,镇江市出台《镇江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办法(试行)》,对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提出了总的要求和处置方法。地方政府制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应符合科学性、及时性、规范性的原则和要求,要制订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有针对性地启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办法。

(二)借鉴国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经验

20世纪末期,全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危害性明显增加,对国际社会产生了严重影响,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国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发展态势是:由单项应急向综合应急管理转变;由单纯应急向危机全过程管理转变;由应急处置向加强预防转变。同时,政府、企业、社团组织和个人在危机全过程管理中都有明确的责任。发达国家的经验:一是最高层政府机构作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决策核心。西方国家都把应急管理作为政府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内容,均由行政首长担任最高指挥官和最终决策者,以及一个高层政府机构作为应急管理的决策核心。如美国危机管理体制是以总统为核心,以国家安全委员会为决策中枢,国会负责监督的综合性、动态组织体系。二是建立统一指挥、协同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发达国家应急管理的关键是在一个核心枢纽机构的指挥协调下,各机构和部门纵向能对接,横向能联动。注重地方应急管理系统与中央应急管理系统的对接以及本地、本部门应急管理系统与其他部门应急管理系统的联动。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各级政府要建立政府应急办和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及联席会议制度,从横向、纵向行政管理系统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框架和制度,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顺利发展保驾护航。

(三)改革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现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都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国家和地方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水平的有效发挥。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十分必要,需要国家自上而下的变革,又要地方紧密配合。一方面,国家要从体制方面进行自上而下的变革,理顺关系,畅通信息;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就是说,要在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下,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社会动员机制、社会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等,在全社会形成“预警―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系统机制和整体联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四)创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式

创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式的关键在于将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职责应对活动统一赋予综合应急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中,从而真正实现突发事件预防、应对和恢复的综合性、全方位的应急管理[5]。一是对突发事件进行早期发现和预警,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避免突发事件的扩大化。二是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尽快启动应急预案并付诸于实施,以最快的速度、从最大的范围集中所需的各种资源,保证有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小各种损失[6]。三是强化综合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责,确保其应急协调的权威性。目前,结合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把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作为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部分,理顺各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责。以强化综合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责,确保其应急协调的权威性,规范其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7]。四是建立综合重大事件情报信息和应急指挥平台,有效实施应急管理。建立集情报收集、传输和分析为一体的应急管理情报体系,将现有的分散于地震、民防、气象、防汛、疾控中心、应急联动中心等突发事件应急情报信息整合成统一的情报信息,并转变成有效的应急指挥、决策情报信息,以减少专业管理环节,为政府及时有效实施综合应急管理提供基础和保障,提高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参考文献:

[1] 李明强,岳晓.透视混沌理论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的建设[j].湖北社会科学,2003,(1).

[2] 李岳德,张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立法的若干问题[eb/ol].中国民商法律网.

[3] 韩大元,莫于川.应急法制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42.

[4] 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101号文件,2013年10月25日.

[5]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我国应急管理行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和完善思路[j].中国发展研究,2008,(3).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篇2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各种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许多应急管理制度。改革开放特别是近些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一、突发事件处置存在的问题

一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不够明确,统一、协调、灵敏的应对体制尚未形成。

二是,一些行政机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够强,危机意识不够高,依法可以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不够充分、有力。

三是,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突发事件未能得到有效预防,有的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未能及时得到控制。

四是,社会广泛参与应对工作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公众的自救与互救能力不够强、危机意识有待提高。

二、突发事件处置的基本思路

一是,重在预防,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从制度上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突发事件的演变一般都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从本质上看是可控的,只要措施得力、应对有方,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是完全可能的。因此,突发事件处置要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作为处置的重要目的和出发点。

二是,既授予政府充分的应急权力,又对其权力行使进行规范。突发事件往往严重威胁、危害社会的整体利益。为了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需要赋予政府必要的处置权力,坚持效率优先,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协调指挥各种社会力量。

三是,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和保护相统一。突发事件往往具有社会危害性,政府固然负有统一领导、组织处置突发事件应对的主要职责,同时社会公众也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应对突发事件中,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不仅需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还需要其履行特定义务。因此,突发事件应对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和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等方面服从指挥、提供协助、给予配合、必要时采取先行处置措施的法定义务。

四是,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实行统一的领导体制,整合各种力量,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效率的根本举措。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建立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三、突发事件处置的制度措施

建立健全有效的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制度,是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

第一,建立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制度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并严格予以执行;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危险源、危险区域;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第二,教育训练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器材;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第三,经费、物资、科研保障制度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物资、资金、pa视讯的技术支持和捐赠;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国家鼓励、扶持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培养应急管理人才,鼓励、扶持教学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第四,监测和预警制度

突发事件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是及时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前提。国务院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地区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并与上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监测网点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预警机制不够健全,是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后处置不及时、人员财产损失比较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及时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并及时上报;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定时向社会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及时向社会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应当责令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及时向社会有关避免或者减轻损害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五、应急处置与救援制度

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各方面力量,依法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避免其发展为特别严重的事件,努力减轻和消除其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害。

一是,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员救助、事态控制、公共设施和公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措施。

三是,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隔离当事人、封锁有关场所和道路、控制有关区域和设施、加强对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等措施;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时,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

四是,发生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突发事件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篇3

关键词 高校 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

0 前言

在社会转型期,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加大,频率加快,涉及领域也在扩大。2004年,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事件; 2005年,武汉市高校共发生12起大学生自杀事件,其中有10人死亡;2006年,郑州大学因毕业证引发的大规模学生骚乱;2007年,新疆司法警官学校的群体性斗殴事件;2008年,上海商学院发生火灾,造成四名女生不知所措,匆忙之下跳楼身亡。这些案例都充分表明了高校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因而,建立一个合理高效的高校预警机制刻不容缓,各高校必须极力加强自身的应急处理能力。高校应急处理能力的加强以及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一项关系重大、形势紧迫的任务。

1 相关概念界定

1.1 高校突发事件

从公共管理角度来讲,突发事件主要特指政府在公共管理领域所遇到的紧急情况,主要指突然发生的且造成严重后果和危害的重大事件。毋庸质疑,高校突发事件就是指那些发生在高校内或者与高校有联系的一系列的可能产生重大危害的事件。最常见的有校园安全突发性事网络及信息安全事件、考试泄密及违规事件等。

1.2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是指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应对此种突发状况的行为过程,同时,它也包括预测和预防在内的一系列行为。通过应急管理的预防措施,我们可以很有效的避免重大突发事件产生的巨大危害及影响,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程度,控制灾害的继续蔓延,确保把损失降到最少。应对突发性事件需要不同主体的参与,无可厚非,政府是最重要的主体。在应对这些突发时间时,政府往往会采取一些超常态的管理措施,这种管理方式往往被称为非常态管理,是一种特殊的管理形态。

2 我国高校突发事件应对问题的剖析

当前我国高校应对突发事件的机制比较薄弱,应急管理水平相较其他国家来说还比较落后,其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1)高校领导人缺乏相应的应急管理理念。长期和平稳定的环境让人们过得很安逸,使得很多人都会缺乏防范危机的意识,从而引发上述事件的出现。近年来,高校突发性事件频频出现,由此看出,高校领导对于突发性事件管理方面的理念还比较滞后,危机意识薄弱,全程管理的理念没有普及,应急管理只当做次要内容来处理,并未引起高度重视,只把危机发生的干预处理当做重要内容。有些高校就突发性事件出台相关的措施,却没有进行有效的修改、完善和实施。

(2)缺乏危机意识教育和突发事件管理流程。随着我国高校扩招政策的推广,高校在校学生人数迅速增长,而相应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却没有能有效地补充,因而不可避免的加重了学校管理人员的工作难度,同时也会造成一系列管理疏忽和漏洞。同时,高校师生严重缺乏灾害教育以及安全教育,导致他们在灾害或者突发性事件来临的时候不知所措,引起一阵阵的群体恐慌。目前,国内许多高校的灾害教育机制不够系统,不够完善,而且还都未建立标准的应急程序,使得对于突发事件的相关状况不为高校师生所熟知。我国高校在实际模拟演练方面极度缺乏,因而造成我国高校应急处理的极度落后。

(3)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处理综合性突发事件能力低下。我国各高校严重缺乏对各突发性事件的综合应急处理,突发性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设立不到位,学校的层次之间信息交流不畅通,突发性事件的感应能力差,危机状态下整体合作效率差,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容易错失良机,并且,危机过后并没有有效的吸取经验教训;临时协调小组并未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危机处理过程困难重重。此外,高校没有常设性的突发事件综合协调与决策机构和专门的职能机构,在危机状态下各级人员间的整合能力与应急能力受到限制。

3 完善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的思考

3.1 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指导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高校的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应该在上级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以确保我校应急的有序进行。就我校而言,成立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和省教育工委、教育厅的领导下,争对本校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形成及时的反应机制。以确保突发事件突然发生时,能够及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使得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协调及衔接,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突发事件发生后,高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件的统一领导,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各部门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认真负责,确保部门安全稳定。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预防是杜绝突发事件发生的最好方法,我们要坚持预防为本,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情况,坚持对症下药的进行预防,以免出现失控,导致突发事件的爆发。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广泛收集各方面的信息,进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争取把突发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一旦突发事件爆发,各级领导应该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指挥和调控。同时,各方面主体也应该进行协调合作,以尽快解决灾害。从而形成一个系统性、协调性的应急处理系统。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和矛盾,对于此类问题,我们要严格区分,以便能够使得一系列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从而依法处置,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保障也是进行应急处理的一个有效的措施。我们应该从法律上、制度上、物质上等各方面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包括经费、人员部署等各个有可能影响应急工作的情况。

3.2 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

3.2.1 建立健全的预警机制

预警机制主要是争对预警对象以及预警范围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看其是否符合正常指标,从而获取预警信息,决定其是否要进发出危机警报的进行危机预报的最先环节。在这一环节中,我们要根据所获得的信息,进行信息评估,分析危害的程度。这些对危机的决定至关重要,甚至起到关键性作用。

首先,制定和完善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是解决或者避免问题发生最好的方法,因而预警机制的建设最为重要。各高校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来制定出自己的预警机制。制订出一份全面的应急预案要充分考虑到突发性事件发生的背景、思想、人员、信息以及如何应对的措施等等。同时在进行应急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本校的实际情况、预案的科学性、出台后的操作性以及实践性等,以便师生能够在危机发生时做到不慌张,能够有序的按照既定的方案进行解决应对。

其次,加强制定保障措施。我们可以看到现在高校里面几乎都设有心理咨询处、保卫处、校医院等日常性的办事机构。这些机构的设置对于高校突发性事件的预防是至关重要的。各高校应该高度重视其重要性。因此,为了保证这些组织能够良好的运行,必须对该机构的人员组成进行严格的审核,最好建成有专家力量的应急管理专家库,以便日常和紧急咨询。同时,在专业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到这些机构的有效运行。由于这些机构是日常性的,因此,必须要保持有专人值班,以便何时何地都能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做到把危险降到最低。例如:保卫处要加强巡逻、校医院做好各项医疗防卫治理措施、心理咨询处保证能对来进行心理咨询的学生做到有人咨询等。通过各机构的相互合作,那么高校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就会相对转移或降低,从而增强校园的安全。

3.2.2 建立健全的应急控制机制

当校园突发事件发生时,高校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预案的相关内容及要求进行应急处理工作。在应急过程中,我们要注意的是,必须要以人为本,确保人的安全,竭尽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危机处理的过程如下:

首先,及时救援。一旦突发事件爆发,各级领导必须及时赶到事发场所进行指挥协调,保证场所的稳定,稳定高效师生的情绪,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紧张和慌乱。同时,他们也要及时了解具体情况,然后调动各种资源进行救援工作,以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有效的协调各种资源。一是协调好人员。除了与校内的人员进行协调外,也包括对校外线管人员的沟通、协调与合作,与此同时做好与学生家长的协调;二是协调好应急物资。应急物资对应急工作具有重大的影响,及时的应急物资可以影响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以确保应及时能够具有有效的物资供给。

再次,真实的信息公布。当今信息传播高度发达,高校突发事件极易传播,成为国内外关注得焦点。高校容易成为舆论的目标,出现与事实不符的言论,对于危机处理造成障碍,从而影响学校形象。因此,突发事件发生后,高校必须要授权宣传部门在第一时间高效、迅速、准确地在学校新闻以及网络上本校关于应急的一些措施及规定,以此来消除师生们的重大恐慌以及不知所措。当危机结束后,也要针对该事件进行总结以及对师生们进行心灵安慰,避免对其产生心理上的阴影,并及时杜绝各种对此事件的不良传言。

3.2.3 建立健全的应急恢复机制

恢复机制包括有形和无形两个方面,即所谓的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例如:建筑物的维修、受损资产的重置、事发现场的整顿、安全设施的管理、道路桥梁的修葺等等都属于有型的恢复。而无形的恢复则一般包括事后的心理恢复,主要争对灾害中受到惊吓、恐慌或留下严重阴影的人员,通过心理专家或心理医生进行心理治疗,以使他们恢复原貌,恢复到健康、良好的心态。

3.2.4 建立健全的应急反馈机制

突发事件过后,高校应根据此次事件的具体情况,尽心事件情况分析和原因分析,从而为以后预警机制提供宝贵的经验,完善和修复应急预案。当然,也要对该次事件中失职的人员进行调查和惩处,同时,也对该次事件中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嘉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篇4

跨入21世纪以来,民航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运输总周转量自2005年起已跃居世界第二位,跨入世界民航大国之列。据统计,2013年上半年我国民航运输飞机总量已达到2035架,航线约为1177条,2015年我国民航客运量达到43564.7万人次,再次证明中国的民航业是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的。但是随着民航旅客量和运输量的不断扩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概率也大大增加,民航业突发事件的难以预测性有可能造成极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给人们带来的精神打击和恐惧心理远远超出其他突发事件。机场安检部门是处置民航突发事件,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主体,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机场安检突发事件概述

(一)机场安检突发事件

机场安检工作是维护和保障机场内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机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环节。机场安检是广大旅客登机的必经程序,是保障民航飞机飞行安全的首要步骤。

突发事件就是人们尚未认识到的在某种必然因素支配下瞬间产生的、给人们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损失且需要立即处理的破坏性事件。我国关于突发事件的定义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规定为“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事件从其含义来理解包括事件发生、发展的速度很快,出乎意料和事件难以应付,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付的双层含义。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可以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从突发事件的发展速度来说,事件从预兆、萌芽、发生、发展、高潮,到最后结束,周期非常短暂,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爆发出来而且事件的蔓延速度快,令人难以预料。机场安检突发事件的发生很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包括:事件的发生不确定、事件发生的时间不确定、事件发生的状况不确定、事件的后果及其严重程度不确定。机场安检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发现危险化学品、无证人员、精神病人强行冲关,发现隐匿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及遇安检现场停电、设备故障等方面的问题。机场安检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及时和安全的处理措施,否则,当机场突发事件因处理不当而导致失去控制,就会对社会对整个城市造成重要的影响。

(二)安检现场突发事件处置的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机场安检是广大旅客登机的必经程序,是保障民航飞机飞行安全的首要步骤。维护旅客的根本利益,保护旅客的生命财产和安全,是机场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主旨。机场安检工作是本着以乘客为本的原则,进行的有助行安全的措施。

2.重在预防原则。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危害,是安检的重

要职责。机场应加强安检的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网络建设,增强防范意识,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安检日常管理之中,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到最低,使预防成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

3.快速反应、分级处置原则。机场安检工作是在机场各级领导的关注下,

各级机场人员的重视下所进行的登机前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乘客登机过程中,占时间最长的环节。在安检工作中,不仅有安检人员对安检工作进行详细的检查,同时还有监护人员对机场的各个部位进行监护,确保在发现问题时及时解决,各级领导应充分发挥领导职能,快速、及时的进行处置。

4.安全原则。安全是机场工作永恒的主题。为保证旅客自身安全和民用航空器在空中的飞行安全,为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进入机场隔离区前需将刀具等具有危害性质的生活用品提前办理托运手续,以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二、机场安检处置突发事件时存在的问题

很多国家包括我国都十分重视安检突发事件的处置,比如美国的反应设计,意大利的部级应急管理体系等,都是希望能科学、快速的做出反应与决策。我国机场安检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着决策能力不足,机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不够强,应急管理组织体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一)对机场安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认识不足

机场安检工作的有序进行不仅是保障飞行安全,也是对其他地区或国家安全的保障。据统计在我国机场安检突发事件中,发生的管制刀具类出现的机率最大,比例可达到突发事件发生中的百分之九十,同时,易燃易爆类危险物品和警械弹药类危险物品发生的机率也占百分之五十左右。当发生以上突发事件时,需要安检员有足够的经验来应对,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就要高度重视可能发生的和潜在的威胁,从思想意识上重视突发事件的危害性。

(二)机场安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保障机制不健全

保障机制是机场应急管理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保障机制不健全,将会影响突发事件处置的进程和效果。保障机制的建立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和破坏程度,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低的成本终止危险状态,使航班在排除障碍后正常飞行,这需要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能达到最佳救援效果。所以机场应高度重视保障机制的建立与健全,机场安检突发事件有很多种形式,只有健全的应急管理保障机制才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合理的方法控制其影响。

(三)机场安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不完善

我国的机场安检突发事件的应急体系可以说是初具雏形,还应不断完善。机场安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是针对机场安检突发事件而建立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是一套集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于一体的应急体系和工作机制。近年来,各种社会矛盾激化,不少人将机场作为其申诉或发泄社会不满的平台,之前发生在北京机场的自杀式引爆事件就是对机场安检工作的挑战。突发事件常常是在无征兆的情况下产生的,机场是人口密集地,突发事件得不到有效的应对管理,就会在短时间内快速传播,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国内有些机场虽然已经建立了应急管理体制,但没有针对性,应急信息平台没有及时更新与再建设,后期没有根据机场的具体情况做针对性的完善。

三、机场安检突发事件的应对管理措施

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如果没有高效的应对管理能力,将会造成无法挽回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且会在政治上、经济上,特别是人民群众的心理上形成极其不良的影响。因此,提高机场安检突发事件的应对管理能力,建立机场安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对促进航空安全体系建设和民航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一)提高机场安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危机意识

提高机场安检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危机意识,是进行应急管理的有效措施。现在机场安检面对的一个非常现实又非常紧迫的重大问题就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在现实工作中一部分工作人员对应急管理和机场安检的突发事件的危害性认识并不到位,没有充分的认识到即使是很小的突发事件也会给旅客带来恐慌从而引起巨大的影响。机场安检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如果对突发事件的危害性认识不充分,将会导致危险危害物品直接由破坏分子携带进入正在飞行的飞机中,对飞行安全和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提高工作人员对突发事件应对管理的认识,将更有利于机场安检突发事件管理机制的运行。提高机场安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危机意识,不仅是对机场安检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也是对广大乘客和人民的安全保障。机场安检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在安检工作中切不能因为工作上的疏忽,产生不可弥补的后果。不断提高安检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意识,定期做宣传教育培训,时刻宣传安全无小事,从根源上加强安检员的思想认识。

(二)健全机场安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保障机制

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制是保障突发事件解决的最重要的制度保障。为了保证登机人员的安定、飞行航班的稳定,必须加大对机场安检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力度。预防、管理、消解机场安检突发事件,是机场安检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面对安检工作中出现的危险物品,危险人员强行登机等突发事件,不仅需要机场安检人员的快速反应,还要有科学的应急管理保障体制作为支撑,要建立起当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我们的安检、公安特警、武警、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的科学的保障体系,实现无空隙对接流程,这样才能快速、科学的解决问题。

(三)完善机场安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航空业蓬勃发展但受天气等原因的影响,航班出现大面积的晚点、延误现象屡见不鲜。完善机场安检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体系有助于提供完善的应急管理应对方法和应对措施。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逐层分清各部门各人员的直接工作内容和职责,使得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找到相关的负责人,更好的应对机场安检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应对机场安检突发事件要建立起“反应迅速、组织科学、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需要综合考虑包括事件的影响力、对人员照成的伤害等多方面的因素。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精干实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统一培训,熟练演习,在突发事件发生产生重大的影响范围时提高乘客参与和自救能力,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尽量消除重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四)建立机场安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机场管理机构应该按照国家、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同时负责机场救援共组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根据本机场实际情况,遵守科学、实用、权威的原则,把救援的所有环节细化。应急预案应明确回答在机场安检突发事件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结束之后,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由谁做、做什么、何时做、怎么做、有多少资源可以调用以及采取怎样的应对策略等。应急预案应该把营救受害人、控制危险源、消除危害作为重点,同时做好善后工作。

(五)建立应急管理演练制度

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合理、科学、实用,需要通过演习来检验。在演练过程中,不仅可以提高安检员的应急能力,同时可以发现问题,找出不足和缺点,以便对预案及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总结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篇5

在经济全球化、社会复杂化和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的时代背景下,突发性公共事件已由非常态化的偶发转变为常态化的频发,成为社会管理中不可回避的重大挑战。突发性公共事件具有极大的破坏力,给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以及人的心理等造成严重的危害。据联合国有关机构测算,美国“9·11”事件使2797人丧生,直接损失3000亿美元,间接损失达5000亿美元,使当年世界经济增长率减少1个百分点。据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今年“5·12”汶川地震使四川、重庆和甘肃等地工业企业的直接损失约为670亿元,全国的财产损失可能高达7500亿元,相当于2007年gdp的3%。

为了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美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其在应对突发性事件方面的经验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目前,我国正面临汶川地震的灾后重建时期,如何借鉴美国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做法,研究我国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以及财税对策,对我国的地震灾区的重建工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界定

美国学者罗森塔尔(urielrosenthal)认为,突发性公共事件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根据2006年1月8日国务院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性公共事件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公共性、危害性、多样性等特征。

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可以将突发性公共事件划分如下五类:(1)政治性事件:一般涉及到政体、国体以及政府合法性面临严重挑战、威胁和瓦解,国家受到威胁和伤害。(2)宏观经济性事件:主要是因为国外经济环境和制度的变化对国内经济造成严重的影响,从而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3)社会性事件:主要源于人们不同信仰、价值和态度之间的冲突,以及人们对于现行社会行为规则和体制的认同性危机,以及各种心理等。(4)生产性事件:主要源于技术性、防护性因素、质量、管理因素及偶然性因素,是发生频率最高的危机性事件。(5)自然性事件:是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生产能力急剧倒退的自然状况的突变,是近十年来频繁发生的事件。

二、美国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的借鉴

一个国家如何建立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是与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政治体制和面临突发事件的范围和频度等因素相关联的。因此,不可能有统一的应急处理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机制,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毕竟有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可以把握和普遍适用的规则可以遵循。

当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时,美国一般采取法制、体制、机制三管齐下的办法,用制度来“应急”。美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主要是由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fema)、联邦应急计划(frp)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组成的总体。

(一)设立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fema)。

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fema)原来是联邦独立机构,其任务是对灾害应急处理并进行灾害的防治计划、恢复和减轻工作。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的总部设于华盛顿特区,与其经常保持工作关系的机构有27个联邦政府机构、美国红十字会、州与地方政府应急事务管理机构。2003年3月,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成为新成立的国土安全部的一部分。

(二)编制美国联邦应急计划(frp)。

联邦应急计划于1992年4月由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公布。联邦应急计划是美国联邦各部门和机构签署的一项协议。其目的在于动员联邦资源、协调联邦行动和提供联邦支持,以增强州和地方政府、私人和自愿组织在灾害应急方面的努力。联邦应急计划的范围适用于所有联邦机构。联邦应急计划规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政策和程序、运行的定义、联邦与州的协调机制以及联邦的能力和责任。联邦应急计划还阐述了应急反应的一系列活动。

(三)颁布相关法律。

美国在突发性公共事件方面的法律包括灾害应急处理、紧急状态和反恐三个方面,如:《灾害救助和紧急援助法》、《国家地震灾害减轻法》、《全国紧急状态法》、《移民与归化法》、《反对国际恐怖主义法》、《法律实施通讯援助法》、《有效反恐法》、《化学品安全信息、场所安全和燃料管理救济法》、《国土安全法》和《美国法典》中的相关条款等,已形成了一套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法律体系。

三、完善我国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及财税政策建议

借鉴美国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结合我国目前灾后重建的实际情况,本人对完善我国的突发性事件及其财税对策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我国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的建议。

1.设立各级政府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专门机构,由涉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部门参加,通过立法赋予其特别权力,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组织体系。

2.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计划,由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通过立法加以确定;将防治突发公共事件的经费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明确有关部门在防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责任,并加强主管部门的协调能力。

3.修改宪法,确立紧急状态及其宣告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制定全国紧急状态法,明确国家实行紧急状态的条件、程序及紧急状态时权力的行使等。

4.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法、减灾基本法,并按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生物恐怖威胁、环境灾害、自然灾害、国土安全、供水安全、电站安全等方面,分别制定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单项法律或行政法规,或将有关法律规范体现在相关立法中。

5.通过立法来完善由应急处理主体、紧急行政措施、应急处理法律后果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构成的应急处理机制。

(二)完善我国突发性公共事件财税对策的建议。

1.完善预备费管理。首先应提高预备费比率,增加应对突发事件的专项基金,财政部门应根据近些年的实际情况,将预备费提取比率设置为2%~5%;其次对预备费应实行基金式管理,把当年没有用的预备费结转到下年度使用。这样,在不发生突发事件的年份里预备费可以得到有效积累,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可以有较为充裕的资金来源;再次,拓宽预备费基金的来源,各级政府财政的预备费除按本级支出额的一定比率设置外,对每年的预算超收收入和财政盈余,建议按一定比例增加预备费基金,从而增强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资金实力。

2.建立应急预算。财税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制度,使应急预算制度化,在危机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应急机制,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设立专用账户,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保证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对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给予工作补助,以便在人员保障方面有相应的资金与之对应。

3.强化财政监督。要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合理制定、认真审核相关开支标准。对挤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和浪费救灾资金物资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出,严肃惩处。同时,应该看到,灾后重建不是一般的重复建设,应该有一定的超前意识,本着对未来负责的态度,财税部门要严格进行资金使用的追踪问责,强化责任制,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切实保证救灾重建的资金效益。应建立快捷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纪检、监察、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抗震救灾各项资金物资按规定筹集、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4.完善税收政策体系。建立一套在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的特殊时期便于有效执行的税收政策体系,同时丰富应对突发性公共危机的税收优惠的处理方式,可以通过税率、纳税期限、征收管理、减免税、退税、成本核算、税项扣除、亏损弥补、投资抵免等多种手段实现,并对采用防灾救灾的技术、产品和工艺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鼓励企业研发与生产防灾、救灾产品。如汶川地震发生后,灾区工业企业厂房、设备受损严重,部分地区甚至全部被毁,购置固定资产是恢复生产、抗灾自救的第一步,如果能取消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的重复课征,将会对受灾地区的生产恢复起到显着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借灾后重建的契机将增值税转型工作一并推进入灾区,一方面进行重建,另一方面推进税制改革。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篇6

一、充分论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在完善和修订预案过程中,紧紧围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充分借周边兄弟镇的成功做法,注意吸取以往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经验教训,加强调研,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不断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我镇先后制定了《桂圩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桂圩镇防灾减灾避灾应急预案》、《桂圩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桂圩镇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桂圩镇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应急预案。要求各村(居)委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办法,并切实开展预案演练、评估工作。

二、分级负责,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为了确保有效控制和依法、及时、有序、妥善地处置好辖区内的突发公共事件,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我镇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分别制定了一系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为了使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成立了桂圩镇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分别任正副组长,各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加强对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机制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我镇针对各个时期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组织了有关领导、干部和应急专业人员开展了相应的应急教育培训工作和预案演练,同时按照这些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做好有关人员、物资准备工作,为这些应急预案在一旦发生相关突发公共事件时得到迅速起动实施做好充分准备。这一系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构成了我镇应急管理预案体系,为我社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依法、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提供了保障。同时,我镇认真做好重要节日、重大事件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国庆60周年大庆期间,严格执行值守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安排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同志值守,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有效地确保了辖区在重要节日、重大事件的社会稳定。

三、强化监督,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一)加强对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了村级各部门特别是村级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共青团和民兵等队伍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做好人力资源的统筹规划,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配全应急保障物资和装备,确保应急物资随时调用,便于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所需。

(二)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本工作总结来源于)努力加强对各村应急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各村、企业、学校、河堤、水库等重要部位的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切实提高应急管理队伍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快速反应和协同应对能力,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三)坚持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值守应急和信息汇总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登记、交接班制度。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接收、采集和报送工作,通过良好值班制度的执行以及及时上报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来保障特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加强宣传,学习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相关法规及管理规章制度

我镇着力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相关法规及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依法开展应急管理的水平,不断增强趋利避害、化险为夷、转危为安的能力,牢牢掌握应对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镇主要领导带头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并认真组织好镇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二是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夯实管理基础,努力实现“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最终目标。三是要切实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要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四是要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提高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和培训体系建设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篇7

应急管理自查报告范文(一)搞好机关应急管理,做好常态应急值班工作是当前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反应妥善处置的先决条件,在政府应急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2019年,区审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成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在工作推进、人员安排、制度落实和应急反应等方面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为构建全区上下联动、紧密配合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审计预案管理体系。

区审计局长期坚持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建设,全局对成立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及时调整,对全局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进行细化分工,做到了“有领导管事、有人员办事”,对工作责任的落实,局党组不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并建立健全了旨在保证工作落实到位的制度和规章,确保全局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按照全局应急总体预案的要求,区审计局落实了全局应急值班室的设立和人员的安排,局应急值班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负责应急值班工作的兼职干部2名,对外公布了应急值守的电话,配备了专门的应急值班电脑和办公设备,保证了应急值班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局按照应急工作值班的要求,制定了值班室各项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全局坚持重大节假日按时报送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认真做好机关大楼首问接待岗值班工作和领导干部节假日值班工作,全局近年来未出现值班脱岗、离岗现象,值班工作按要求、高质量落实到位。

二、加强教育宣传,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区审计局始终将应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干部理论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教育纳入局机关干部全年学习计划。全年审计局安排干部积极参加区应急办、区委党校组织的应急知识培训3次,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3次,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居安思危、预警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知识水平。

按照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区审计局在常态审计工作开展中,注重将应急工作理念和财务安全理论通过实际工作进行宣传与运用。一年来,区审计局在各项审计工作中对《会计法》、《审计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并通过项目回访、收集建议等方式,与被审计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三、建立排查机制,构建快速反应平台。

全局坚持应急管理工作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在常态审计工作中注重隐患排查工作,建立了定期隐患排查工作体系,确保全年不少于4次的排查工作。同时,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项目风险评估,各审计小组在项目开始前,均在审前调查阶段对项目风险进行预估,对可能造成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先期进行处理,基本保证了项目审计工作“零”风险运行,基本杜绝了隐患因素的恶化和扩展。

按照全区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和我局应急预案的具体规定,区审计全面落实了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和人员、物质保障,随时可以调动有效的应急资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基本形成了一套即符合审计工作特点,又保证应急处置目标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了“快速、高效、稳妥”的突发公共事件反应平台。

四、加强信息管理,落实交办、督办工作。

我局近年来坚持从全区稳定大局出发,积极做好涉及审计的信访维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协调和处置,全局近4年来实现了“零上访”“零突发公共事件”的目标,为全区的维稳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我局坚持常态化信访、应急工作,预先制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制度和流程,为有效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按照应急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的工作要求,全年审计局按时报送应急管理工作月报表,无漏报、迟报、瞒报情况发生;二是按时报送重大节日值班安排,落实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工作,确保了应急职守工作到岗到位、值班记录准确完整;三是全局制定了《成华区审计局重要信息报送流程》等制度,确保突发情况、紧急事件第一时间上报,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留出了时间;四是认真做好区长公开电话、公开信箱交办、督办工作的落实,按照公开电话(信箱)工作的要求,按时办结、及时回复,切实兑现审计承诺,实现了全年无投诉的目标。

五、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根据审计工作的职能特点,我局目前突发公共事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干部常态化应急管理值守思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敏锐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值班工作需加强培训,提高干部应急值守水平。

为此,我局从审计自身工作特点入手,拟从如下方面加强全局应急值班工作:

(一)加强培训教育,充分认识当前应急管理形式

开展以应急管理教育为核心的培训,从审计自身工作的风险和易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环节入手,搞好审计风险环节控制和干部应急管理教育,提升全局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对当前应急工作总体情况的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必要性和及时性,以学习教育带动全局应急管理工作氛围的提升,达到教育干部、促进工作、提高认识的目的。

(二)加强值班监督,落实工作责任

将应急值守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将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位值班干部身上,切实加强对常态化应急值守的检查和监督,对值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整改。同时,切实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准确度,加快应急文书规范模式的制定,保持应急文书公文的规范性、一致性和准确性,并从制度层面明确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报送暨人员责任的具体规定,坚持监督检查,将突发公共事件发现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开始阶段,将损失降到最低,将影响减至最小。

应急管理自查报告范文(二)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应急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完善应急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科学修编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应对突发事件队伍教育和培训,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组织保障到位有力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狠抓落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成立了内江市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符民隆任组长,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吴景理,副局长姬文,局纪检组长王丽等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区)旅游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应急办主任由吴景理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分别负责现场救援、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置工作。各县(区)旅游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事故的情况汇报和施救等工作。

做到了组织、机构、人员的落实。局领导在突发事件中都能亲赴一线,判断形势,研究方案,确定决策,靠前指挥,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科学编制预案,狠抓落实

为确保我局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我市旅游行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积极有效应对旅游行业突发性事件,根据市政府和省旅游局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我局制定了《内江市旅游系统应对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内江市涉外突发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并根据可能会出现的突发群体性安全事件,制定了相应的处置应对措施,切实维护我市外事、旅游市场环境的安全、稳定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建立健全突发应急事件应对制度

一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及局领导接待日制。要求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声请坐、一杯茶水、一份满意”。并严格按照“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工作要求,实行开门接访、带案下访解决化解疑难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和预警制度。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预警信息,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对全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形势及时进行通报,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预防预警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萌芽状态。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预测预警能力的有效提高,为及时制订实施相关防范措施提供了准确依据。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我局在认真抓好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一是对全系统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内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精神,重点进行了《信访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和各项业务知识的培训。二是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信访培训班,领导带头,全员参加。通过经常性学习培训,接待和处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实际运用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扎实开展应急演练,针对常发突发公共事件,先后组织开展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积累了应急处置经验,提高了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了应急队伍综合素质。在处理违法案件和旅游、外事、侨务矛盾纠纷中,严格按法律程序操作,该答复的及时答复,该查处的及时查处,有效避免了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

五、加强应急值班,畅通信息渠道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性旅游安全事件发生,我局建立了领导带班的应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登记、交接班制度。同时,为确保信息畅通,我局向社会公布了应急值班电话号码和应急邮箱地址,并定时定期核对干部职工的电话号码,一旦遇到紧急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

六、认真排查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全市旅游系统围绕“安全促生产、安全出效益”的要求,紧紧抓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主线,坚持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以强化市场检查为主线,加强了旅游市场联合监管,着力解决旅游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章问题。先后与安监、消防、卫生、质监、交通等部门合作,采取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全市旅游行业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及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大了旅游安全管理力度,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确保了全市旅游安全工作取得了实效。

今年共组织、联合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联合检查70余人次、车辆40多台次,主要涉及旅游星级饭店12家、旅行社及分社23家、在元旦、清明、“五一”等小长假和春节、“十一”黄金周等重大节庆期间,对全市涉旅单位安全生产进行了重点抽查。坚持“谁开发、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对旅游交通、星级饭店消防安全设施、景区(点)游乐设施等场地和部位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截止目前,全市旅游系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促进了全市旅游系统各企业的正常生产。

七、加强宣传工作,夯实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群众基础

外事、侨务、旅游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是外事侨务旅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好突发事件化解就要想方设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使群众对矛盾纠纷问题有正确认识,从而避免群众因对法律、政策的误解而上访,重复访,有效降低上访的“成本”。为此,今年我局从多渠道加大了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各方面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二是及时编印外事、侨务、旅游法律法规政策汇编数百册发放到各阶层人士手中,供学习留存;三是开通局域网站,公开查询外事、侨务、旅游相关法规政策、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等。通过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外事、侨务、旅游法律法规政策意识。

20xx年我局应急管理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各项措施的落实,使我局的应急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应急管理自查报告范文(三)我镇的应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下,按照“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求发展”的思路,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机构网络和预案体系,做好统筹规划,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建立高效快捷运转机制。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了水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全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决定和部署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救援等工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应对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镇党政办,负责镇应急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我镇还成立了地质灾害、重大动物疫情、地震、森林火灾、粮食、卫生、信访、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专项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各类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各村明确专人为应急管理协管信息员。

2.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镇应急办深入组织开展应急体系建设调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水南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各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和应急程序,完善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水南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南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防洪抗旱工作预案及重点工程防洪抢险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既符合客观实际,又具操作性的专项应急预案,各村也制定了村级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加强值守,整合资源,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隐患的排查,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强化应急值守机制,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初步形成了以镇党政办值班电话为主线,各村和镇直各有关单位值班单位为依托的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应急资源保障建设,根据“整合资源、统一调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储备防汛抗旱、防火等应急专用物资。

4.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好隐患排查。社会矛盾纠纷是引发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主要内因,为了切实防控公共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我镇针对重点工程土地征用拆迁、地质灾害治理、企业生产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指派镇村干部深入群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建立了风险隐患台帐,制作了风险隐患分布图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图,建立健全了各类矛盾隐患排查监控机制,及时落实解决整改及处置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问题好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5.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通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条幅。广播等载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做到应急常识进村组、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社会共同正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良好局面。注重加强对中小学生应急知识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应急防灾影像资料、专家授课、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应急知识和自我救助的理解与运用,通过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

6.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一是抓好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防化营等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加强公安机关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应急队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立足于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各类专业救援力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三是抓好共青团等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青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区域特点、部门职责、行业特点,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招募、培训等鼓掌哦。

7.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我镇有计划地聘请了专业人员,先后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重大动物疫情、道路安全,学校师生防震演练等各类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提高了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处置能力。按照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战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在演练中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预案。全镇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地组织开展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防火防灾应急疏散演练、抗洪救援演练、突发交通事故应急演练等各类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了预案,有效地提高了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战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及村级应急预案有待进一步完善。

2.应急经费和后勤保障不足。

3.应急队伍建设好农村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全镇应急预案体系

进一步抓好全镇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实施工作。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政务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和宣传,组织力量抓好预案的组织实施,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

2.进一步加强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全镇应急管理的各类工作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骨干队伍、专业队伍(防化营)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健全救灾物资的储备制度。对一些重点部位、重点工作项目,建立完善预防和应急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抗风险能力。

3、进一步推进预测预警系统、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完善我镇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体系,对于一些可以预测的突发公共事件,逐步建立完善预测预警的工作体系。加快应急信息平台建设,以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为基础,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加强硬件系统与软件系统的同步建设,实现业务系统与技术体系的高度融合,提高信息平台的整体效益。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篇8

一、指导思想

食品药品应急体系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以《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有效预防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群体性突发事件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做好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食品药品安全与供给保障为目标,以提升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坚持“系统性、层次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方针,突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等重点,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在“十二五”期间相应建立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系统、问题分析检测系统、救助系统及物资保障系统,构建“功能全面、反应快速、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的同时,建立健县、乡、村三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明确事故的防范与应急处置责任制,确保无论在什么地方发生了安全事故,都能够在第一时间采取迅速、果断、有效的措施,将事故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2.以抓好应急预案的整合、应急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强化集中培训、加大基础设施与应急装备建设5个方面入手,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相互衔接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工作体系和科学应对机制,有序、有力、有效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与供给。

3.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总结近年来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应急预案并积极推进企业、学校、行政村、社区应急预案建设和管理,重点督促、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从抓健全机构、配强队伍入手,明确领导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真正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

5.经常性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和预案演练。强化队伍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强化预警预防意识,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组织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干部开展岗位培训,根据预案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和岗位规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全方位参与,检验并完善联动机制,精心组织,不走过场,注重实效,真正达到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

6.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预警系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分析检验评估系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处理系统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宏观把握和提前预警,有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件,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的目标。

7.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重点是建立完善农村和社区食品药品监督网络运行机制,通过制度规范、落实报酬等手段,强化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知识宣传、市场巡查、隐患问题排查、安全信息反馈等功能作用,有效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主要任务及重点建设项目

(一)整合修订应急体系,发挥联动协调效应

1.进一步建立完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按照“系统性、层次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针对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各类突发事件形成的原因、演变的过程、以及可利用各类人力、物力资源等多方面因素,修订完善切合实际的有效预案。同时针对时间、行业发展状况、安全形势和经济社会环境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使制订的预案具有时效性,使预案随时能够经得起突发事件的检验,达到关键时刻能够用得上,起作用的要求。

2.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对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应急行动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等进行整合衔接,建立食品药品应急物资保障供应体系,使之成为一个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的有机整体。

(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增强应急处置与保障的科学性

1.建立健全指挥体系。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和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牵头成立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负责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规则;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2.建立分级负责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响应,乡(镇)政府对应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由事发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突发公共事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工作,并分级启动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应的工作责任和指挥权限。

3.建立多方协作工作机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主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及时互通信息,通报情况,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协调联动,有序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形成从纵向到横向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与供给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健全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

1.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以事发地乡镇党委和政府为主、食品药品监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

2.建立监测预警工作制度。预防与处置并重,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制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改进监测手段,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

3.建立应急工作科学决策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由各方面专业技术专家为主组成县食品药品应急专家组,为全县食品药品应急工作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参与应急处置。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构建准确、及时、快速的信息沟通平台,严格规范信息收集报送、分析研判、报告等工作程序与要求,加强分析评价,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整体协调推进,正确引导舆论和公众行为。

4.建立应急保障工作制度。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制定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经常性地做好有关应急工作准备,规范急救药品应急调配等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所需设施、设备、物质、经费。建立调查总结评估制度。及时客观公正地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四)强化宣教培训,着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1.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强化应急处置系统理论的培训,对食品药品应急体系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监测和预警、应急响应及程序、后期处置等内容进行详细地解读,切实解决对应急处置工作重视不够,对应急处置的认识和系统方法掌握比较肤浅、零乱的具体问题。

2.强化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知识及应急常识宣传。编制图文并茂的应急知识宣传册,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应急管理“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增强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综合素质,形成全社会防范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预测预警,着力强化突发事件风险防范工作

1.加大预测预警力度。坚持关口前移、注重预防,加快构建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综合预警体系,提高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建立健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形成辐射从县到村的全面监测网络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会同卫生部门制定监测计划,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常态监测。

2.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性评价。建立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性评价制度,密切结合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会同卫生部门制定科学的安全评价方案,争取专项经费支持,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安全性评价,科学研判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有效发现安全隐患,集中力量广泛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3.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功能作用,强化信息搜集报告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先兆信息,做到早报告、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值守和信息报送机制。成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做到快速、真实、准确,规范报送要素和渠道。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与行业组织和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自律监督及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将食品药品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工作重点,建立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从组织领导上保障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有力推进。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篇9

关键词:校园突发治安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标准体系

目前阶段高校制定应急处理标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我国在2006年1月8日正式并实施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这促使了各个高校纷纷开始进行应急机制的建设和健全,从而提升自身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紧急处理能力,将高校内部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有效地预防并及时地解决,从而使得校园内师生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让高校能够心无旁骛地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高校应该树立平安校园的管理思想,编制和完善适合本校状况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以此作为处理的标准。但是从目前的阶段来看,很多高校在指定了应急预案制度之后就弃之不顾,只有在发生紧急事件的时候才想起要套用其中的工作流程,高校对应急预案的内容动态管理能力非常差,很多原预案内容并没有随着治安事件发生性质的变化或者变动而改善,这导致很多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时候预案制度早就已经陈旧和过时,操作性已经大大降低,所以仅仅依靠应急预案来进行应急处理标准体系的构建是远远不足以应对社会的复杂动态形势的,应急预案的实施应该仅仅是应急处置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具备教育、引导、规范和操作的功能,应急预案的内容应该侧重于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而且这些操作流程仅仅靠书面表述是难以达到应用的效果的,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升,如果缺乏健全的应急管理机制和体制、日常高校突发治安安全事件的演练,那么在真正地安全事件发生的时候,高校安保人员大多会手忙脚乱、手足无措,从而导致最佳的处置时机被延误,造成严重的、惨痛的社会效果。

举例来说,某高校校门口出现一个手持60厘米长、4厘米宽的尖刀的歹徒,其先是踢翻校门口停放的禁止机动车停放的标牌,然后挥舞着尖刀冲向校园主干道,安保人员一面追赶歹徒,一面用对讲机呼叫队友进行增援,在距离校门口300米的地方4名安保人员堵住了歹徒,但是由于安保人员没有携带任何安保设备,只能赤手空拳应对歹徒,被堵住的歹徒开始疯狂地向安保人员砍杀,其中三名安保人员先后中刀倒地,此时一名学生抓住机会将歹徒踢倒在地,随后接到报案的民警赶到现场制服了歹徒,但是手上的安保人员中两名因为伤势过重,不幸殉职。这样的突发事件带来的后果是非常惨痛的。

现在高校内部人员流动大、开放性高、治安形势日益复杂,高校的治安管理维护和校园安全工作应该以很强的针对性,当前很多高校的校园安全和治安维护工作只要依靠的是校园内的保安,大多数的保安接受的安全培训较少,对于相应的器械操作也不熟练,在应对紧急突发事件上的应对能力还非常差。我国从2010年起开始实施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全国各个高校在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练,借此提升全校师生的安全管理意识,使得他们在遇到火灾的时候能够提升自身的自救能力,并让校园内火灾事件的发生概率大大降低,由此也可以窥知相关的安全演练对于提升校园内部的紧急事件处理能力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二、高校治安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对策建议

首先,应该构筑高校治安突发事件的体系框架。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具有社会性和普遍性特点,国外不少的专家已经意识到这方面领域研究的重要性。在针对应急处置阶段进行分析的时候,我们发现理论界认同度最高的模型主要有四个:芬克的四阶段生命周期模型、美国联邦安全管理委员会的4r模型、危机管理专家米特洛夫提出的五阶段模型以及三阶段模型。笔者认为三阶段模型对于我国高校来说非常适用,它将突发事件的管理划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在顺序和逻辑上都比较清晰,能够将应急处理的全过程囊括其中,在处理的手段上具有很大的弹性,也符合中国人在处理事件上的习惯和习俗。该模型保持了标准体系在级别维度和性质维度上的完整性,而对标准体系框架的研究应该主要集中在校园突发治安安全事件的应急内容维度的研究上。所以我们应该结合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特点来对校园事件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合理的控制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内容维度为主线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框架体系。

其次,要建设健全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和建设专门的组织机构。现阶段我国社会已经进入到生态危机和社会危机频发的阶段,常设的校园突发事件处理机构的构建是十分必要的。应急处置应该秉承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在管理内容上应该实施全员参与、各有分工的管理体系,在责任追究制度之下进行健全的应急处理体制的构建。每个高校应该专门设置一个部门来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各个院长和主管应该对应急事件的处理承担不可推卸的职责。

再次,注重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责任共担。在处置紧急预案的工作中,应急预案的演练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检验应急能力和提升应急能力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高校安全教学和维护稳定的重要举措。学校各个院系和部门应该从提升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角度来认识治安安全事件应急演练的重要性。只有经常性的应急演练才能够让全校的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提升,在现实的管理中因为频繁演练而取得成功的案例是非常多的,平时多演练,事发时候承受的损失才能降低。全校的全体师生都应该参与到演练之中来,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为学校的安定和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要完善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各分院也应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门机构,并赋予其特别权力,负责监管本分院安全状况;校园突发治安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计划应通过相应规章制度加以确定,将危机经费纳入学校发展计划,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加强主管部门的协调能力。

参考文献:

[1]姜传胜,邓云峰,贾海江,王晶晶.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的理论思辨与实践探索[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2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篇10

1.1编制目的

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减轻、避免和消除事件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经济、生活正常秩序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方针,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应急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群专结合、以专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理发生在我省境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事件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在省政府及省应急委的领导下,成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管理工作。

3.2工作机构

省卫生厅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省级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预案规定,负责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应急委、卫生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3现场指挥机构

受派出机构委托,成立现场处突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现场救援工作。

3.4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根据需要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评估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参与应急处理工作。

3.5专业技术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科研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预案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和落实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4监测、预警和报告

4.1监测

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卫生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医院哨点监测网络、出入境检验检疫检测网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举报电话等监测网络按照法定职责承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任务。

4.2预警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4.3报告

各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其余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应向所在地的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应在2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4.4义务报病员制度

为消除信息盲区,扩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层信息来源渠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城镇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小组中聘用义务报病员,建立义务报病员制度。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按照分层评估、分级响应、区域协作、专业救援、分类处置、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工作以县为基础、以州市为重点、以省为支撑。应急处理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实行就地预防、就地隔离、就地治疗。

5.2事件评估

在监测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事发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成专家评估组到事件现场进行现场评估;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逐级启动专家评估机制。

5.3预警决定

涉及全省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预警建议,报省应急委批准后。涉及局部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事件发生地州(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提出预警建议,报请省应急委批准后。

5.4启动应急预案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省级应急预案,根据需要请求启动部级预案,由省级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组织应急处理。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州(市)级应急预案,由州(市)级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组织应急处理。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由县(市、区)级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组织应急处理。

5.5调集应急资源

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或预警地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调集本行政区域的应急资源储备,保障应急需求。

5.6集结应急救援队伍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省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预案要求,迅速形成应急救援具体工作方案,集结与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较大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援队伍集结,原则上由州(市)级或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政府行政部门负责。

5.7启动区域协作机制

应急处理中,充分考虑不同救援组织的地理、交通、资源优势,打破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按距离优先、时间优先、资源优先原则,调用应急资源和应急力量,以最大限度缩短事件现场获得应急支援的时间。

5.8组织现场应急处理

场应急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遵循边调查、边处置、边的现场处置原则,实施现场救治、调查、控制措施并举。现场应急管理中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应急救援的安全性。现场应急管理工作由现场指挥所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5.9现场封锁或撤离

在发生甲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各级人民政府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必要时实行交通卫生检疫。在发生其他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及群众安全时,应及时组织群众从高危地区撤离。

5.10妥善救治事件受害者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受害者的救治和救济;财政部门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其它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各级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害者的救治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不得拘收。

5.11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应急救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有外籍或港澳台人员遇险时,救援人员应立即报告事发地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报告同级政府、上级政府外事部门(或港澳台办)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重要人士、知名人士的基本情况应同时向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或港澳台办)和省卫生厅报告。

5.12事件终止与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及时终止应急反应,及时应急终止信息,并撤销现场指挥机构。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在完成现场应急处理任务后,经现场处突指挥机构和派出的政府机构批准,应及时撤离事件现场。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群体不明原因性疾病、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事故等易污染事件的应急队伍从高危现场撤离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或留验观察;对设备进行去污消毒处理。

5.13信息通报与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地区的同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需向相关国际组织、周边国家和地区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时,由省外办和省卫生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及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由省卫生厅或经省卫生厅授权的机构,其它单位、部门及个人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疫情信息。

5.14应急处理工作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终止后,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5.15善后处理

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理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5.16社会救助与保险

全省要以各级红十字会为基础,建立义务助残救助体系,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残、受害人员提供人道主义服务。逐渐建立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机制,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害者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帮助事件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应急处理保障措施

6.1信息保障

由省卫生厅牵头建设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公共卫生信息网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由省应急委办公室协调建立省级信息交换机制和共享机制。

6.2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培训和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组建、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由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原则,统一管理、指挥、调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援骨干培训。各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内部应急队伍和骨干的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要组织1~2次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实战演练。

6.3应急体系建设

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建成符合省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并分别建立若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基地。

6.4集中留验观察场所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民航、铁路、公路客运站和全省边境口岸均应在相对封闭、易于管理的区域预先建立能满足一定数量传染性疾病接触者或可疑病人暂时集中留验观察需要的隔离观察场所。

6.5血液和血液制品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负责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全省各血液中心、基层血库应建立血液应急储备基数制度和稀有血型资源共享制度,保证各型血液的最低储备。昆明血液中心负责牵头建立全省稀有血型资源共享资料库。

6.6应急医疗卫生物资储备

省卫生厅负责制定省级应急医疗卫生物资储备计划;省发改委负责组织、落实物资储备;省财政厅保障物资储备经费。省卫生厅定期对储备物资目录和清单进行更新修订。我省应急物资储备实行实物储备、委托储备、生产能力储备、信息储备相结合的形式,实行一线分级储备、区域重点储备和省级保障储备相结合的分级储备制度。

6.7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保障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经费。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实行分级管理、专项使用、滚动结存。应急处理经费实行属地化管理和预算结算制度。各级监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的使用监管和效用评估。

6.8应急处理技术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保障要依从大卫生的观念,集中全社会的相关资源,按社会协作的形式组织。各级政府应投入专项资金和争取各种项目经费,有计划地重点改善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技术水平,改进技术装备,培训专业人员,提高业务能力。

6.9通讯保障和交通保障

公安和交通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和依法征用,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公安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电信公司应无条件保障应急处理通讯服务。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处理机构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

6.10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和咨询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册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关部门应设立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开电话号码,安排专人值守,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