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外教管理制度十篇-pa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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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外教管理制度

小学外教管理制度篇1

关键词:农村小学;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3)14-174-01

学校的管理直接影响到教学的进度和质量。

教学管理是为了实现教学目标,按照教学规律和特点,对教学过程的全面理性化管理的过程。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对教学管理的理性化呢?笔者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围绕当前农村小学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如何卓有成效地提高农村小学管理理性化水平进行了探讨。

一、理性化管理对农村小学的重要性

农村小学的理性化管理,就是为了达到国家和社会的预定目标,按照一定的科学原理和方法,采取有效手段,对各种因素实行最佳结合的全过程,以收到最大功效。可以实行理性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办校效益,促进农村小学教育水平的全面提高。管理者通过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管理体制,将有利于扩大和拓宽农村小学自身的生存发展空间,提升农村小学教育水平。

二、当前农村小学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农村小学的发展既是令人鼓舞的机遇,也是严峻的挑战。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一些管理理念、管理模式仍对农村小学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

1、少数农村小学校长素质偏低,管理观念滞后

一是一些校长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和任职资格。二是市场经济意识不强,自主办校意识不强,没有将市场理念引入办校机制。不注重农村小学与社区、家长的沟通。片面强调专业教师的作用,忽视社区和家长在早期教育中的作用。

2、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现行农村小学管理仍以奖惩性评价为主。农村小学教师的每项工作都有严格的考检标准,评价制度过细、过于量化、过于机械,评价标准缺乏可操作性,评价方法、手段不健全,而且经常与晋升、奖金等奖惩性措施挂钩。这种自上而下的评价制度,给农村小学教师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影响了农村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3、管理体制、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僵化、落后的管理制度严重地束缚了教职工积极性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人事制度上,校长无权决定教职工的聘任和任免;在工资分配制度上,仍然存在“大锅饭”现象,不能把工作成绩与报酬相结合,难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三、加强农村小学理性化管理的主要对策

1、加强学习,更新思想观念,不断提升农村小学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农村小学理性化管理的主要对策之一

针对这个问题,农村学校的管理者必须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其次要将市场理念引入办校机制。在管理中,对工作能力强、水平高、创新意识浓的教师,除了让她们担当全校示范班的工作任务外,还让她们承担一些示范观摩活动,并提出科研任务的要求,让其挑重担。再有要建立完善的科学绩效评价制度。一是要建立物质型的激励机制。物质条件是人生存所不可缺少的,特别是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当今,人们更把物质的获得看作自身价值体现的标准之一。因此,适当的物质奖励必不可少,要制订教师考核工作细则,特别是对那些成绩显著,贡献大的教师更应加大奖励力度。根据教师的工作情况,确立公平合理的奖金分配方案,建立完善激励制度,奖勤罚懒。同时,还必须设立了各项成果奖,如,设立级骨干教师奖,积极调动教师们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必须建立精神激励机制。精神动力可以使人们满足心理上的需要,有了精神支柱,才能增进教师的事业心、责任感。精神动力最关键的是教师对事业的热爱与执着追求,为此,必须注重抓好青年教师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她们学习师德风范,聆听名师事迹报告,举办演讲比赛,谈人生、谈理想。同时,组织教师学习当前国际及国内政治教育形势的报告,明确儿童教育的重要性,以爱国热情作为精神支柱。

2、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最大潜能

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管理模式。农村小学的所有教师个体都具有管理他人、被管理和自我管理一种状态。科学用人是农村小学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任务。其次,必须推行动态管理。农村小学管理者在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必要的规章制度约束规范的基础上,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把具体的教育过程决策权下放给教师,与教师共同商议教学进展,参与制定教育计划和设计教学活动,共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适时为教师提供恰当的指引、支持和服务。

3、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处理好内外部关系

小学外教管理制度篇2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制定方案,统筹推进。印发《县关于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活动方案》,县教育局成立治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治理全县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亲自调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营造氛围,加强教育。召开全县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治理专项部署会、推进会和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动员会、推进会等,营造有偿家教治理工作浓厚氛围,各校通过组织教职工集体学习、集体宣誓等方式,积极引导广大在职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三是专项治理,强化考核。每年组织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治理行动,全体教职工开展自查自纠、签署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修订完善《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每学年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考核,把有偿家教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向社会公布有偿家教治理工作联系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踪督查。近两年来,未发生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四是弘扬激励,建立机制。通过宣传树立师德典型和示范引导,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杜绝有偿家教。贯彻《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做新时代好教师的实施办法》,制定实施《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落实有偿家教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偿家教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严格审批年检制度。针对全县培训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申报提交材料审核通过的民办培训机构,经验收评估合格,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目前,全县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18所,其中,城区17所,镇1所。二是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机制。制定《县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考核细则》,每年对发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年检,确定等次,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通报全县,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校外培训黑白名单制度。将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培训内容、师资力量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截止目前,全县公开白名单18所,黑名单2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建立完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小学外教管理制度篇3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 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 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 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 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中小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十六条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中小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决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条 收入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四条 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中小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中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在上述支出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教育教学功能细化支出分类。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当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 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三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四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五条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过基金规模。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九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学校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提取修购基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其他中小学校,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奖助学基金,即接受社会捐赠和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四十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二条 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四十五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教育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中小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五十条 在建工程应当进行单独核算,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

第五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中小学校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五十二条 对外投资是指中小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中小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小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外投资。

第五十三条 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十四条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是指中小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十五条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第九章负债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五十八条 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批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或者长期借款。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中小学校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等。

应缴款项包括中小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代管款项管理,分项核算,按时结清。

第五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六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

第十章财务清算

第六十一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六十二条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分立的中小学校,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中小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四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五条中小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六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中小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财务分析指标、绩效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七条中小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财务分析,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中小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收入支出状况、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公用支出以及资产负债率等。

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可以根据学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二章财务监督

第六十八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

(四)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

(六)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十九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七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七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 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中小学校,以及独立核算的中小学校校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第七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小学外教管理制度篇4

【关键词】小学;安全管理;隐患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各级各类小学校越来越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但小学生意外伤害问题仍然层出不穷,这也给我国小学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需要引起小学的高度重视,特别是要对小学安全管理现状进行深入的分析,找出常见隐患,进而更加有的放矢的加以改进。这就需要各级各类小学校要对安全管理给予更加高度的重视,积极探索符合小学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确保小学安全管理不出现任何漏洞,保护小学生不受到伤害。

一、小学安全管理中常见隐患分析

一是存在交通管理隐患。从当前小学安全管理的整体情况来看,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交通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隐患,尽管从总体上来看,各级各类学校越来越重视校车的安全管理,但仍然有一些学校不注重交通管理,出现了一些交通安全事故。比如,个别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小学校由于校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主要是个别小学校由于受利益驱使,缺乏对校车的安全管理,而且也有一部分驾驶员缺乏安全意识,甚至个别小学校车存在严重的超载问题,这已经成为小学安全管理中最为突出的隐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存在建筑管理隐患。尽管国家对小学校园建筑设计做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对构建、面积等比较明确,但是目前一些小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隐患,出现了一些不应该有的安全事故。比如由于一些小学校对自身的建筑设施缺乏安全管理意识,很多建筑和设施已经陈旧,但却不能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这就使得小学校的地一建筑设施极易出现问题,对小学生造成意外伤害。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小学由于不注重建筑设施方面的维护和安全防护,30%以上的意外事故都是由于这种原因造成的,因而加强幼教机构建筑设施的规范化、科学化、防护化措施至关重要。

三是存在活动管理隐患。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于小学校经常会组织一些集体活动,既包括校内也包括校外,由于小学生自身的生理和心理所决定,小学生到校外开展活动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如果不加强管理就极易出现安全事故。尽管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各级各类小学校都高度重视活动方面的安全管理,但仍然有个别小学校在开展安全管理过程中,不注意对小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导致一些小学生由于存在好奇心理,极易导致小学生出现安全事故,必须对此隐患加以重视。

二、解决小学安全管理中常见隐患的对策

一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具有根本性作用,要想更好的解决小学安全管理中的常见隐患,首先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小学安全管理制度,将小学安全管理关进制度的“笼子”。这就需要各级各类学校首先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模式,特别是要在做好防范、控制与处理三个方面狠下功夫,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建立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章,同时还要着力提高执行力,将责任落实到位,将任务分解细化,使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在日常管理方面,小学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给予高度重视,特别是要在保证小学生有足够的户外活动基础上,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这就需要小学校在开展安全管理方面,要对建筑和设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因建筑和设施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小学校还要大力加强日常安全方面的督促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进行整改;还要加大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力度,特别是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提高力度,建立安全管理奖励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小学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小学校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小学生树立“安全观”,将安全纳入到校园文化体系当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到学校教育体系当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将寓教于乐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模式,让小学生在学习、生活、娱乐过程中体会到什么是安全、什么是危险以及遇到危险的时候如何处理等等;大力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使广大教职员工树立牢固的安全树立,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小学安全管理中常见的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尽管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各级各类小学校都高度重视安全管理,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确保小学生安全至关重要,因而必须在完善完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以及强化小学安全教育等方面狠下功夫,使小学安全管理步入科学化轨道。

参考文献:

[1] 田宝军.河北省小学安全教育实施状况的调查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4(39)

小学外教管理制度篇5

在过去图书管理的基础上,优化现有图书管理的方法,提高其管理效率,充分发挥图书资源的作用,促进小学图书管理的发展。

一、现阶段小学图书管理的现状

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小学图书室中的图书资源不断扩大,对小学的图书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图书资源贫乏的小学图书室没有专业的图书管理人员,难以发挥图书资源的作用。如今,大多数小学都有自己专门的图书室或图书馆,大量的图书资源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科学化的管理。然而,一些学校由于对图书管理的认识不足,以及专业管理人才的匮乏和资金的短缺,不能对整个学校的图书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其管理效率低下,不能发挥图书资源的真正作用。

二、提高小学图书管理效率的意义

小学图书管理是针对学校的图书资源,在具体的教学以及科研活动中,合理分配图书,必要时采购一定量的图书,来支撑整个教育教学工作。另外,图书管理也包括向学生及教师提供借阅的服务,使学校的图书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提高小学图书管理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提高小学图书管理效率能促进教学活动的开展,为具体的课堂教学提供及时的图书服务,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其次,能激发学生阅读学习以及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图书管理中的宣传与相关阅读活动的开展,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高效、高质量的图书管理能为学生及教师提供优质的服务,激发教师科研与学生阅读的兴趣。另外,提高小学图书管理效率能使大量的图书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促进整个小学教育的发展。

三、提高小学图书管理效率的方法和途径

小学图书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目前小学图书管理的现状,结合图书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在现有的管理基础上,提高小学图书管理效率对整个小学教育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这样的背景下,笔者提出以下提高图书管理效率的方法。

1.建立完善的图书分类系统

网络时代催生了快捷、便利的信息系统管理模式,小学图书资源在素质教育的环境下也越来越多,大量的图书如果仅仅靠人工分类,会严重影响整个图书管理的效率。因此,建立完善的图书分类系统,运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将大量的图书资源录入专业的图书分类系统进行管理,能大大减少图书检索的时间,提高图书管理效率。

①完善图书管理制度

过去图书资源匮乏的情况下建立的图书管理制度,在现阶段图书资源丰富的大环境下,已经不能更好约束图书管理的各项工作。因此,完善图书管理的制度,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明确图书管理在整个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重要性,按照一定的图书管理特点以及不同学校的发展情况,在原有的管理制度上,优化图书管理的制度,使其能更好地监督图书管理工作,促进小学图书管理的发展。

②引进专业的图书管理人才,提高图书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过去参与图书管理的人员一般是学校从事具体教学工作的教师,他们没有专业的图书管理知识,缺乏一定的管理技巧,加之教师本身有繁重的教学任务,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管理工作中,因此,提高小学图书管理效率要引进专业的图书管理人才,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管理知识的培训,使其掌握与时俱进的图书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效率。另外,对一些原有的管理人员要进行再深造,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地参与图书管理工作。

③积极开展丰富的图书阅读活动

图书管理工作不仅包含内部管理,也包含与外界的有效交流,为师生提供图书的借阅服务。因此,图书管理效率的提升也应该包括对外界交流管理的优化。

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图书阅读活动,吸引更多的教师和学生参与活动,激发其阅读兴趣,使图书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④组织学生参与图书管理

在小学图书管理中,有效发挥学生的作用,能提高图书管理效率。小学生希望能帮助教师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果教师适当地布置一些任务给他们,有利于学生各方面能力的提高,促进学生的发展。因此,在小学图书管理中,可以在不影响学生学习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参与到图书管理工作中,提高其图书管理的效率。

结语

小学外教管理制度篇6

近年来,“校本管理”这一管理制度已经逐渐渗透到我国的各个阶段教育教学机构当中,中小学对这一教学管理理念的认可也有了深入的发展。而且,在教育教学工作不断进行改革的过程中,“校本管理”也成为强调教育管理,凸显学校本文的重要理念。因此,如何有效地对这一管理理念进行落实并且实行到中小学管理体制当中,就成为当前教学制度改革的重点。

一、中小学管理理念革新的现实基础

1.学校管理理念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一般来说,学校的管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政府的干预和宏观管理,而另一方面则是学校内部进行的自我管理。因此,学校管理理念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也就推动了中小学学校自身管理理念的革新,为校本管理这一全新管理模式的引入提供了更多的现实基础。校本管理实际上就是将从前的政府集权管理,转变为权利的下放,逐渐的实现了分权管理,避免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下,中小学校都成为政府的忠实拥护者这一现象的出现。

2.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变化

学校管理理念的变化不仅仅体现在外部,更体现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变化。1985年《关于教育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逐渐实现校长负责制。长期以来的课程标准改革以及地方课程发展,都无一例外的体现出校长权责的重要性,为校本管理理念的落实提供了更多的制度保障。

3.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的发展和变化

伴随着社会开放水平的不断提升,教育教学制度的不断进步,在我国的许多中小学校当中,涌现出许多的民办学校。这些民办学校不仅拥有更为健全的硬件设施,更拥有更多优秀的师资力量。大多数民办中小学可以独立的聘请校长、教师等,以确保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不同需求。换言之,民办中小学更能够实现和满足社会对于学生教育教学的要求,有效的实现对学生整体发展的满足和体现。另外,一些“民办公助”院校的成功办学更是为我国的办学体制改革带来了成功的经验,同时也为中小学管理理念的革新提供了土壤和条件。

4.社会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

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更是为中小学的开办和管理带来了新鲜的血液。许多的家长以及企业乃至社区都想要参与到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当中来。学校的管理也离不开这些社会成员的参与,只有全面的落实参与,增强参与性,才能够更好的体现出中小学管理理念的创新与发展。

二、提升中小学管理理念革新的策略和方法

1.加强对于校本管理的研究和发展

校本管理主要是来自于西方发达国家,在西方已经有了近三十年的发展史,而我国也是近些年才逐渐借鉴和接受的。所以无论从对于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熟悉度还是人们的接受程度都相对有限。只有不断的让学者对此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理论研究并且和现实的教育教学制度相结合,才能够有效的将这一全新的教学管理理念应用到我国中小学管理当中。

2.开展教育体制改革的试验

由于社会整体环境的变化,经济政治制度也与从前相比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因此,要想更好的发展我国的中小学教学和管理,进行必要的教育体制改革已经势在必行,而开展教育体制改革的试验也成为必要的做法。虽然说校本管理是进行权力的下放,可是为了避免因为学校自主管理造成的教学制度混乱,就必须进行试点。只有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进行实行和落实,才能够逐渐的在全社会的范围内进行发展和应用。

3.利用法律保障中小学管理制度的革新和发展

在校本管理落实的最初阶段,利用法律制度进行自我的保护是中小学应该选择的一种方式。进行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涉及的内容并不是一个方面,所牵扯的人也并不是某一类。这就要求广大中小学必须要实现必要的制度保障,确保家长、社区、社会、企业以及学校都应该明确自身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另外做为新疆,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时候,更应该有一定的政策照顾。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做为保障,确保新疆地区的教育和管理可以更好的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

4.增强必要的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4.1增强决策意识

自中小学办学以来,许多的校长对于自身的定位都不够准确,很多时候校长给人们的印象就是学校的最高管理者以及上级政策的执行者。实际上某种程度上来看,校长应该具有很强的决策意识,而不应该墨守成规。这就要求中小学校长需要将上级的指示与学校自身的办学状况进行结合,对于一些事物的决策校长应该自身决定,增强决策意识有利于办学的开展。

4.2增强开发意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在学校的资源开发中,人力资源一直都是非常重要的资源。管理者应该对于教师的特长、禀赋以及专能进行培养和挖掘,更好的进行师资力量的配置,这对于教学的开展和管理具有很大的帮助。

4.3增强目标意识,力求教学管理精致化

学校在进行办学和管理的过程当中,应该明确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成效;应该将一流的办学质量,一流的师资配备以及一流的学生培养做为教学的重点和管理的难点。力求将教学做到最好,将管理做到最为精致。

4.4增强教学的中心意识

学校的中心意识实际上就是教书育人,而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一些学校的管理者逐渐偏离了轨道,不明确教学的中心意识是育人,而是不断的进行营利的宣传和公关的打造,这就非常不利于教学的开展,对于中小学的管理理念革新也没有帮助。

5.注重地区发展特色,依据实际开展教学

新疆地区本身就属于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因此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时候,更应该注重对于这一地区语言教学的特点,将双语教学融入到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无论是班主任的管理还是任课教师的授课,都应该体现出这一特点。同时也应该注重这一地区文化发展的相对缓慢,依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小学外教管理制度篇7

【关键词】小学教育 科学化 人文化 素质管理

引文:对学校来讲保障其正常运行的基础就是良好的校园管理,因此,学校的领导者和建设者要对学校的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并以此来对校园师生的行为进行科学的规范。校园管理者要想使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就需要加强和完善学校的行为规范和文化制度建设,以便使学校的正常运行实现,从而促进学校的长远发展。

1小学校园科学化、人文化管理研究

小学校园实行科学化、人文化管理就是希望,校园在实际管理中更加科学,为小学生营造一个人文环境氛围。小学校园在进行科学化建设中,一定要制定严谨合理的教学方案,这样才能让教师在实际的教育真正感觉到学生的重要性,对于教学方案能够进行科学性设计,提升校园在实际管理中的水平。人文化管理观念在形成时,小学校园教师在实际教育中应该尊重小学生个性的不同,这样才能对于小学生精神世界的建设进行科学化引领,在教学中认识到学生的主体性,让小学生对于教师的教育更加充满兴趣,感受到教师教育魅力。

2小学校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素质教育落实不够。随着我国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教育部门对小学校园管理的要求也在逐渐增多,为了满足我国社会发展的未来需要,小学校园中的素质教育逐渐受到我国社会各界的重视,但在现实发展中我国很多小学素质教育落实不够的情况却极为普遍。小学素质教育落实不够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我国当下过于重视应试教育,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小学教师往往强调学生自身学习成绩,忽视了其本身综合能力的提高,长此以往小学管理将与素质教育的理念愈行愈远,这点值得我国小学重视。

2.2安全管理存在问题。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近年来社会大众的戾气有一丝加重的现象,这点反映在校园中就造成了很多的校园暴力与校园恶性事件的发生,对我国小学校园建设来说造成了较为不利的影响。想要对小学校园进行科学化、人文化、规范化的管理,就必须抓好小学校园的安全管理问题。现阶段我国一些小学校园中学生与学生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甚至校长与学生之间常常发生一些矛盾甚至犯罪行为,这点在小学校园的相关管理工作的建设中必须受到格外关注。

2.3文化建设任重道远。在小学校园管理的建设中,相关文化的建设关系着小学生自身的发展,值得我们对其进行注意,文化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发展的原动力。在我国现阶段的小学文化环境建设中,相关小学校园重视程度不够、过于重视课程教学的现象屡有发生,这种现状下对于我国小学校园中的文化氛围塑造极为不利。此外,一些小学认为校园文化建设没什么用的情况理念存在较为普遍,这对于教学改革中要求的通过小学校园建设确保学生的全面发展这一目标的实现极为不利。

3小学校园科学化、人文化管理途径

3.1提升小学教师教育水平,完善教师团队。教师是小学生最长接触的校园管理人员,教师教育水平如果提升,那么小学生在教师的教育下就能获得更加宽广的知识面,让学生在问题解决时更加轻松。小学教师教育水平的提升不单单表现在知识的教育方面,还表现在教师对于小学生素质教育方面。现阶段,小学教师的素质教育还停留在传统教育内容中,传统的素质教育仅仅对教师对于学生师德教育尤为关注,这样让教师无法提升自身素质教育水平。小学校园在进行科学化、人文化、规范化管理中,一定要让教师对于校园管理规章制度更加了解,在实际校园生活中能够付诸于行动中,为小学生做出良好的榜样形象。

3.2完善小学校园文化环境。小学校园科学化、人文化管理中,不仅仅是教师团队应该提升自身教育水平,校园管理人员应该积极为学生营造优良的校园学习环境。小学校园文化环境建设需要在校园的人文环境及外部环境两方面建设。小学校园在人文环境建设中,应该让教师在实际教育中拥有更加高水平的教育质量,完善教师教育环境,为教师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小学生也能够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学习,教师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更容易有教学欲望。小学校园外部环境建设中,校园管理人员应该关注小学生的身心建设,让校园环境与小学生身心发展相吻合,这样才能够让小学生在对于学习充满兴趣,让教学与小学生心理变化同步,尽最大可能为小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3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作为促进学校进步的法宝,创新教学管理制度将直接关系着教师的教学热情和教学效果。因此,建立适合本区域的创新素质教育,破除陈旧的管理模式成为了摆在很多小学学校管理者面前重要问题。在学校规章制度的创新中,要融入激励机制提高教师教育工作的饱满热情,最终使学校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3.4深化教育改革。深化教育改革要深入付诸学校素质教育有序发展的实践。教改的成功与否关系学校是否具备生命力和发展前景。深化教育改革就是要实现在实际工作中学理论、转观念。如学校管理人员在当前新课改的背景下要走出传统的教学,引入新课程的教学理念,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注重运用科学的人才观和发展观,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

3.5建立小学校园的安全预警机制。一般来说在小学校园周边的人口密度较大,加上我国国际形势的日渐复杂,社会中的人心动荡,这些原因之下小学生的安全就很容易出现问题,加上小学生本身人小体弱,安全意识薄弱等因素,为了避免突发的人为或意外伤害出现,在小学校园管理中建立完善的安全预警机制就显得很有必要,并能够有效的防治小学生的严重安全事故的发生。

4结束语

小学校园科学化、人文化管理是小学全面发展的主要途径,是我国教育质量保证的关键性建设,能够让小学生在教育中更加规范,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保证小学校园全面发展。只有将小学教育管理进行科学化和人文化武装,才能注重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全面发展,才能统筹兼顾,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才能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为学校的高效、稳健、快速发展搭建更广阔的平台。

参考文献:

小学外教管理制度篇8

【关键词】校长职级制;教育体制;改革;山东省中小学

近期,全国范围开始进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职级制改革对新型教育体制的影响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校长职级制打破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坚冰,建立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校长管理体制能够去除行政化管理办校的弊端,以实现让真正懂教育的教育专家、教育家按教育规律来管理学校的最终目标。同时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能够赋予校长办学用人权、事权、财权,初步建立起以“体现现代学校制度特点、扩大学校办学自、促进校长专业化建设”为指向的中小学校长职级管理机制。1

一、校长职级制改革在山东地区的开展情况

1.山东省最早于2012年在昌邑市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全面完成校长职级认定。昌邑市教育机关积极组织校长绩效考核,认真落实校长绩效工资,扎实推行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并且取得了不错的业绩。2013年青岛市实行校长职级制促进教育家办学,按照“简政放权,加强监督”的思路进行管理。2015年校长职级制在烟台、威海、菏泽进行试点工作,2016年潍坊、日照、莱芜等市也陆续实行了校长职级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山东省将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抓住改革重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校关系,实现自主办学;建立校长职级制,选好用好校长,实现教育家办学;建立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党建制度,加强党的领导,保障办学方向。2

2.山东省校长职级制改革无疑是对旧制度的一种冲击,这种改革从本质上改变了山东省原有的校长人事管理的制度,符合当代教育思想潮流,在一定程度上是教育体制的解放。于师生,可达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之意;于校长,可达到刺激教学积极性打造更强大教学团队之意;于教育,可达到推动教育崛起,创建更加符合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教学体制之意。其前景必将一片光明!

二、校长职级制改革在全国的开展情况及分析

1.改革开放后,我国最早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是上海市。20世纪90年代中期,上海市在静安、卢湾等区进行试点,并在静安、卢湾两区进行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2000年上半年在黄浦、杨浦、闸北、徐汇、嘉定等区扩大试点,并完成了静安、卢湾区与扩大试点区县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认定的并轨工作。截至2001年8月底,虹口、闵行等12个区(县)完成了上海市中小学一级和特级校长申报和认定工作,这标志着上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已全部到位。3与此同时,高密市也开始了改革,而后潍坊市吸取以及上海高密的改革经验也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相比较而言,潍坊使改革更具创新意义,其不仅在中小学、职业学院全面开展改革行动,而且开创了具有潍坊特色的校长职级制改革,将校长职级制进行延伸,拓展出了院长职级制并取得卓越成效。

2016年3月,深圳市为深化公办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制定了《深圳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在深圳市各大院校实施为期5年的校长职级制改革,大力推行职级制制度,在方方面面落实到实处。深圳实施的校长职级制改革总体原则是“分级聘用、统一评级”,即在不改变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的前提下,校长由任免机关选拔产生后纳入职级管理,由独立的职级评定委员会对深圳市区中小学校长进行职级评定。在制度设计上,既着眼于制度重构也兼顾于现有中小学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4

2.职级制从初生之时的羸弱、改革步伐缓慢、谨慎摸索前行,到现在大刀阔斧地实施、以星火燎原之势席卷全国,足以见其生命力的顽强。校长职级制是对旧制度的一种改革,是一种符合当代教育思想的制度,这种制度摒弃了陈旧的校长人事管理制度,采用更为有效的制度推行,增进了校长团体的积极性,是一种划时代的制度改革。因为这种创新的制度符合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思想,一经推行,便席卷全国,取得良好的效应。在各个省、市之间,开展符合自己的校长职级制,有力地推进了各地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其发展过程中,校长职级制不断得到拓展,内涵不断加深,并且延伸出了各个方面,对于其他体制改革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三、对校长选任制度在国外开展情况的分析

1.校长许可三级制度5:典型代表地区是美国(弗罗里达州)。在联邦制民主共和国的背景下,联邦政府一般不直接管理教育,各州分治。在校长选任制度上采取聘任制,采取对校长开设“领导教育与管理”课程的措施,通过考试取得一级资格。一级是担任实习校长和副校长的必须资格;二级是担任正校长的必须资格;三级是对在校长职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者的荣誉称号。这样保证学校在自身管理上的自主性和主体性,使学校对教学活动切实负责,从而提高教学质量,但局限性在于未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评级体系。

2.基础教育校长制改革6:典型代表地区是日本。20世纪90年代起,日本教育管理体制封闭僵化,学校辅决策机构存在缺陷,校长决策权难以真正实施。此外,校长任期短,无法形成特色管理,学校封闭,在校长选任制度上采用年功序列选任机制。在此背景下,日本梳理政府与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能。扩大校长自主办学权(如课程管理权、财务预算权、意见提出权)改革校长任职标准。由政府主导强制、直接管理转变为辅助建议型领导,助力“学校生力计划”,有利于学校教育特色形成。

3.校长专业考核计划制度7:典型代表地区是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的教育管理制度在高度集权和高度分权间不断寻找均衡点,中小学教育权限在各州有效贯彻,需要一个全国通用的政策支持。为了改变这一弊端,澳大利亚在校长任职时制定主政计划,主管教育局长对校长在行政领导能力、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三年考核周期结束后将对校长任职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评价。专业考核计划有利于掌握各州教育发展情况,有利于督促校长实现既定目标,提高教育水平,但局限性在该计划由联邦政府强势推行,遭受社会各界争议,改革没有解决校长职位本身责任重大,负荷超长的问题。

4.世界各地不同的校长管理制度改革对我国校长职级制改革有很多启示。校长管理制度改革是一个历史过程,但是改革不是一帆风顺的,需要在反复实践的基础上寻找最适合我国的改革方式,恰当的校长管理制度既可以规范和约束校长行为,又可以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对于校长角色的转变应在全社会达成共识,为改革打下社会基础;采取校长培训计划来适应职级制改革对校长提出的新要求,通过跨区域交流学习等方式提高校长综合能力;做好校长评价工作,拟定合理的中小学校长评级标准,从任职经历、学术水平、领导能力、道德修养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级规范;保证校长工作条件,健全制度,校长管理制度的选择应与校长选任制度相协调配合;校长职级制作为教育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应立足于我国国情与经济基础相适应,与其他上层建筑相匹配。

四、对校长职级制模式的分析

1.校长职级制的实施使得校长的薪金与职级直接挂钩。职级制工资70%的薪金按月发放,30%通过考核发放,这是校长职级制改革的亮点。通过考核判定校长的级别,从而发放不同等级的薪金,有利于不同级别校长之间的交流与竞争,促进校长治学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2.在校长考核评价制度方面,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例如:针对农村、偏远地区学校,评审制度将依据职级评审难度系数和权重比例科学的制定。此外,本次改革更加注重校长任职期间的工作成果,确保职级制改革能够更加人性化、科学化地评判考核校长。

3.校长职级制改革鼓励和引导优秀校长于教育薄弱地区任职。针对威海地区的特点,特设立特级校长。由于名额等原因没有评选上特级校长的优秀校长,在自愿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期间,第一个聘期内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达到2次以上且聘期期满考核达到合格等次以上者可直接认定为特级校长。8此模式有利于将优秀的校长引入教育力量欠发达的偏远地区,有利于不同地区的教育均衡发展。

4.校长的培养培训制度也有了突破性的改革。将校长的培训与教师的培训分离,针对不同级别的校长进行不同的培训,实现校长的“因材施教”。这将有效促进校长的专业化发展,与此同时,校长的培养培训情况将作为校长日后各项评审的重要依据。

5.校长以及教师的管理体制在全很多地区也发生了变化。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校长和教师的调度、交流、配置等工作。在正实行职级制改革的山东荣成地区,校长以及教师的管理体制一直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此次的职级制改革事实上是对此做法的沿袭。

6.总结校长职级制改革不难发现:此次改革将教育事业置于阳光之下,进一步贯彻中央精神的同时也提高了教育教学事业的专业化水平,使得有才能的人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将校长划分为四级九等,不同级别校长之间相互竞争相互学习,激励优秀校长到薄弱地区传播优秀的思想、专业的办学方法,促进不同地区均衡发展,从而达到了教育教学的真正目的。从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模式分析,推行职级制改革会使教育事业更好的发展。

五、对校长职级制的前景预测

1.首先,校长职级制将会带来教育局面的大变革。它打破了原来校长职位的行政化,校长在老师和学生面前更多的是教育工作者的身份,拉近了校长和老师、学生之间的关系,使教育更加融洽地进行。其次,校长职级制改革赋予了校长更大的办学自,有利于校长将更多更好的教育理念加以实践,推进教育的现代化。当校长拥有更多的自时,校长的思想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放,创造出更好的教育理念。此外,在我们最初的设想中,职级制改革中的薪金改革和职位晋升可能会使优秀的校长更多集中在一流学校。校长这个称号带来的责任感是他们真正的前进动力,薪金方面的外在条件影响较小,起主要影响作用的还是责任感与上进心。

2.从校长职级制的本质来看,其本意是依照一定的评价标准把校长分为不同的级别,在校长办学自逐渐扩大的同时也对校长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使校长走专业化的道路。9对于校长本身来说,校长职级制能够使校长认识到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并且清楚自己在全市校长中的位置,确定自身发展方向,也有利于激发校长向更高级别努力发展的动力。对于校长管理工作来说,校长职级制能够使校长自主办学权力增大,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管理体系与制度,推动教育的进程。毫无疑问,从这些方面来看,实施校长职级制是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校长职级制的起点是正确的,改革势在必行。

从校长职级制改革在各地的发展情况来看,目前,校长职级制已受到广泛的认可。职级制一经推行,便席卷全国,取得良好的效应。各个地区实行了不同特色的校长职级制,在方方面面落到实处。山东潍坊等地区将其延伸,拓展出了院长职级制并取得卓越成效。校长职级制不仅解放了校长,还解放了教育,让教育更具创造力,并且其自身内涵也在不断加深,对于其他体制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可以预见,校长职级制将成为今后我国中小学校长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从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模式分析,改革过程中采取了很多的制约措施来保证校长职级制的顺利实行。例如,校长的薪金将会和职级相挂钩,此措施有利于不同级别校长之间的交流与竞争,促进校长治学向更加专业化方向发展。另外职级制改革鼓励和引导优秀校长于薄弱地区学校任职,这样的模式有利于将有专业知识的校长和偏远地区结合,利于不同地区的教育均衡发展。还有等等一系列措施,不仅贯彻了中央精神,还提高了教育教学事业的专业化,使得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所以,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校长职级制的改革与推动。

从目前面临的社会现状来看,在推行校长职级制的过程中,仍旧面临着众多的问题与阻碍。首先,健全完备的管理制度尚未形成,例如行政制度、保障制度,奖惩制度等尚处于缺失状态,影响了校长人事管理工作的效果。其次是目前人们对校长职级制的认知还不够深入,使校长定位模糊,忽视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根本目的与本质,这些因素同样也会影响校长职级制的实施。

六、校长职级制发展的问题与建议

1.虽然去行政化被认为是本次改革中最明显最突出的特色之一,但是去行政化也就意味着教育工作者将很难进入行政系统(如教育局),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他们的积极性,也不利于教育工作者在更为重要的岗位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此外由于职级制改革引入了校长职级评价机制,业绩将成为一项至关重要的评价标准。我们不禁担心:应试教育是否会抬头?校长是否会更注重个人绩效薪金?教师和学生的负担是否会更加沉重?只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校排名而忽视了学生的全面发展的问题是否会再次出现?

2.相p机构可以在职级制改革的基础上实现教育岗位与行政岗位之间的有效连接。在保证校长自的情况下,更多除校长之外的基层优秀人才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加快校长职级评定和聘任、薪酬兑现等工作,发挥专家治校优势,提高办学水平,完善监督评价机制,进行多角度、全方面的评价。要多方兼顾,在注重教学成绩的同时,也要关注学生的全面素质发展和学校的文化建设情况。比如可以引入多因素比例测评考察机制,从而使校长职级制更加适应素质教育的大趋势。

最后,我们相信一项改革的发展不会一蹴而就,改革需要接受时代的检验,只有经过不断完善,改革才能达到惠及群众的最终目的。

作者简介:

沙林斌(1982.1-),男,汉族,江苏南通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担任《大学生心理健康》、《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任课教师。

王建波(1970.1-),男,汉族,山东威海人,中学高级教师,大学本科,中学校长,主要从事中小学学校管理。

王晓寒(1996.12-),女,汉族,山东威海人,本科在校学生。

石子豪(1997.5-),男,汉族,山东威海人,本科在校学生。

参考文献:

[1]齐鲁晚报 山东将综分步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改革中小学校去行政化

[2]我省对全面推开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作出部署

[3][亮点之三:实施校长职级制

[4]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

[5]中美中小学校长管理模式的比较研究

[6]学术杂志网 日本基础教育校长制革新刍议

[7]澳大利亚中小学校长管理和校长培训考察报告(一)

小学外教管理制度篇9

近年来,我区学校布局调整速度加快,农村完小拆并工作基本结束。随着各项扶持倾斜政策的到位,全区完小办学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教师队伍得到了一定的加强,但由于历史、地域、规模、生源等原因,社会对完小的认识尚欠重视,完小的教育装备还显不足,完小的办学水平需待提高。为在“十一五“期间,使全区完小办学水平与中心学校同步发展,促进区域教育向更均衡、更公平、更优质的层面迈进,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1.学校建设标准化。全区完小均达到省标准化学校ⅲ类以上水平,各室及辅助用房都能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现代教育装备相同于中心学校,学生活动场地设施基本完备。

2.学校管理规范化。中心学校对完小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加强,完小自身的制度建设和常规管理进一步完善,课程计划自觉执行,“减负提质”深入推进,工作开展日趋精细,形成良好的自身运行和发展机制,呈现不少完小改革和发展的经验。

3.教师队伍专业化。专职教师比例有较大提高,骨干教师及小学科教师实现全片共享。全体教师工作安心,潜心育人,教学认真,学习、培训、研讨意识普遍增强,校本研修扎实开展,营造平等的完小教师专业发展平台。

4.办学水平优质化。积极接纳符合条件的外来工子女入学,班均规模达到36人/班以上,全体学生的日常品行、学业成绩和个性特长受到充分重视,校园充满文化气息,学校特色雏型初现。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1.加大投入扶持力度,改善完小办学条件。继续实施完小经费补助倾斜政策,凡经审核的教育装备配置均予以60%的补助;加快现有学校陈旧用房和场地设施的改造进度,积极争取街道、乡镇的支持力度,着力创设优良的教学环境;重视“数字校园”、“书香校园”建设,全面推进“校校通”、“班班通”工程,努力实现新增图书至生均20册。

2.提高教师配备标准,创新教师使用模式。加强完小教师队伍建设,既要适当增加专任教师数量,又要科学合理地使用好每位教师。从20*学年起,完小教师班师比配备标准从1:1.5提高到1:1.7,各中心学校在调配教师时应优先考虑完小。同时,各中心学校应从本校的实际出发,创新教师的使用管理,采用骨干教师、音体美计等专任教师中心学校管理、全片共享的办法,特别是小学科专任教师应推行相对集中教学时间到完小跑片兼课。完小的校长、教务主任原则上均应担任全额课时量。

3.履行中心学校职能,优化完小管理指导。各中心学校应优先满足完小的办学需求,对完小的经费预算必须适当倾斜,确保完小教师的各类待遇不低于中心学校的教师。要精心指导完小科学制订办学三年发展规划,具体落实年度发展目标,并配合区督导室实施发展性评价。要加强对完小的教学管理,形成定期调研和检查完小教学工作制度,提供必要的教学学习资料和教学改革信息,创设完小教师平等的专业成长平台和外出学习机会,保证完小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4次参加中心学校的备课组或年级组活动、每年至少有2次在中心学校的备课组或年级组内开课,以及落实每学期有绝大多数学科的骨干教师到完小进行送教、听课或开展师徒结对活动。

4.加强完小自身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完小要自觉服从中心学校的管理,积极配合和落实中心学校的工作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充分调动每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要进一步强化完小工作的计划性、制度的全面性和教学的实效性,从最基本的教学常规入手,不断规范日常教学工作,改变教师的教学行为方式,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要有效启动完小的校本研修工作,创设教师多元发展评价机制,引领教师增强学习、培训和研究意识,建立完小以大学科为单位的教研组,做到每学期至少组织4次以上有质量的校本教研活动,促进研训工作常态化、专题化、制度化。

5.增强规划策划意识,营造校园文化环境。坚持素质教育办学理念,立足乡土校本实际,始终突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教育和兴趣爱好的培养,高度重视校园的绿化、净化和美化,切实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精心组织课内外活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快乐地成长。要注重整合校内外各类资源,增加学生的实践体验活动,开展对学生多元多项的评价激励,努力找准特色办学的突破口。

小学外教管理制度篇10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1.建立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教育系统第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探索建立符合教育科学发展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化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落实“以县为主”的责任,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解决好城镇“大班额”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以迎接“两基”国检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积极创建“双高普九”县区,提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巩固率。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巩固“普实”成果。加大扫盲工作力度,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年内完成了3.5万人的扫盲任务,确保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3%左右,其中青壮年妇女文肓率下降到4%以内。

3.继续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优化普通高中教育结构,适当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推进完全中学初、高中分离,公办高中剥离高考补习班,积极创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年内创建市级示范性高中2所。加强农村薄弱高中建设,引导普通高色发展,加大对民办普通高中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普通高中教育的整体水平。加强高考研究与指导,认真做好高考复习备考,提高应届生上线率。

4.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制定学前教育年度建设规划和规范办园行为指导意见,充分利用学校布局调整后闲置教育资源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积极开展学前三年教育先进县区创建活动。制定《市“十二五”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重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加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力度,全市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小学特教班随班就读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总数达到1230人,比上年增长3%以上,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2%以上。市特殊教育学校搬迁新建工程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

5.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探索启动“班班通”试点,加强对“三种模式”的管理应用考核,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的整合,继续组织师生开展课件制作、教师校本培训等工作。构建市、县(区)、学校教育教学信息网络管理平台,推进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和教育资源库的建设与应用,落实互联网安全防护措施。指导津陇教育信息化培训中心大力开展教师信息技术教育等各种培训,不断提高培训水平,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

二、以促招生和就业为抓手,切实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6.全面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研究制定职业教育“十二五”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规划,适时启动职业教育“十二五”市级重点项目遴选、立项和建设,努力争取国家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整合县域内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构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成教育体系。

7.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学生技能培养,坚持培养目标与职业能力相结合,提高学生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加强学生德育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勤劳吃苦精神、团队合作精神、艰苦创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建立适应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学管理新模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8.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深入研究职业学校人事、编制、经费改革,建立人才合理流动的竞争制度;定期选派优秀教师赴外学习,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式,积极参与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中职学校专业带头人培养和教学团队建设。抓好中职学校管理队伍建设。

9.继续抓好招生及就业工作。进一步强化统筹,靠实责任,稳定招生规模,完成全市2.2万名的中职招生任务。认真落实中职学校学生免费及助学政策,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多渠道、多形式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10.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以县级职教中心为核心,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农村学校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建立覆盖县、乡、村的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大力推进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和成人继续教育再就业培训工程,加强“三教统筹”,推进农科教结合。

三、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1.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加强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重视德育队伍建设,完善班主任管理、考核和奖励机制,办好家长学校,聘请校外法制副校长,建立校外德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勤工俭学工作的育人功能,抓好学农基地和“三园式”学校及校园文化建设,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的校园环境。

12.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坚持把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成果,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加强管理者和教师培训,深入开展校本教研和校际交流合作活动,做好学生评价、学分认定、选课指导、课程建设及开设等工作,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不断发展。

13.深化综合评价与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市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发挥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中的导向引领作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中推行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科学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完善中考改革,加强和规范各类考试管理,维护考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14.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加大对监控学校教育质量的跟踪督查指导,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督促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发挥其对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以高中会考为抓手,狠抓课堂教学和过程管理,全面提高高考竞争力,力争今年高考上线人数有新的突破。

15.加强体艺卫和国防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开足开齐体音美和国防教育课程,积极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认真做好全国中小学生体质检测调研和体育、艺术等级评定,组织好参加全省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进一步抓好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人制度,加强学校食堂、宿舍、厕所等公共场所的整治工作。

16.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开展推普周活动及示范校创建工作,完成公务员、窗口行业、教师的普通话培训工作,年内力争实现秦安、武山、清水三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

四、抢抓机遇,不断加强教育项目建设

17.科学谋划,进一步提高教育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科学论证、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积极实施《关中--经济区规划》,加强和关中五市教育系统的交流合作,加快签约合作项目的实施,推动全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18.积极争取教育项目。抓住国家确定建设“关中--经济区”和扩大内需的大好时机,拓宽项目争取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的争取国家政策性投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民间投资项目及捐赠项目,切实做好项目的论证储存、争取和管理实施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各类中小学建设项目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专项审计,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19.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校安工程,建设平安学校。根据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要求,确保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20万平方米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造、学校灾后重建和美德工程卫生间建设等年度工作任务。全面推行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严格教育项目监管程序,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书育人能力

20.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意见》,落实《市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卡》制度,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年度考核,加大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推荐表彰师德先进集体和个人,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21.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继续争取教育部“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省上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名额,切实抓好教师招聘,补充教师队伍。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促进教师队伍健康稳定发展。推进教师队伍建设“238”工程,加强省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选拔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提高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

22.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培训质量。继续开展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计划的落实工作,大力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争取培训项目,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年内完成市级培训中小学教师2000名,校(园)长120名。重视和加强对教研员、班主任队伍的培养培训,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

23.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各类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依法提高教师待遇。继续推进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工作,建设高素质的校长队伍。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

六、切实保障与改善教育民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24.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进一步理顺教育财务管理体制,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和预算编制指导,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经费管理、免费教科书的审定发放工作,保证教育公用经费的及时足额拨付。

25.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加强对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行为的治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积极创建省级规范收费示范县。年内开展两次教育收费大检查,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

26.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资助工作。加大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鼓励社会捐资助学,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教育资助体系。

27.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促各县区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毕业生就业指导、信息提供与推荐服务力度。加强就业教育,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七、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努力构建和谐教育

28.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健全教育执法责任制和联动机制,加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审批和管理,推进政务、校务公开。

29.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完善市、县两级督导评估体系和工作方案,开展对清水县政府教育工作第二轮督导评估,对县区政府教育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校长管理、示范校建设和教育质量等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建立督导结果通报制度。

30.进一步深化教育科研工作。出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研机构建设,提高教育科研水平》的文件,完善市县校三级教育科研网络,推进县区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加大对教育科研的投入,健全各种保障机制,强化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和应用,组织开展“校本教研示范校”创建活动,增强教育科研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1.维护全市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完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体制机制,加强应急组织、队伍、平台和能力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严格实行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提升学校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水平,为广大师生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32.全面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法规,认真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改进和加强招生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学籍管理,综合治理高考移民行为,确保高考和研究生、成人、自学考试等各类部级教育考试的安全和公正公平。

33.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加大对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国债项目建设经费、灾后校舍维修重建资金、中央新增教育投资项目等教育专项资金落实与管理效益的审计力度,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34.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争取外教项目,选派我市外语教师到国外参加培训学习,大力引进国外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教育交流水平,扩大教育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