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十篇-pa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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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规划设计方案

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篇1

1.1.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专业分类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9月了《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173—2014(以下简称设计标准),要求全省2015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必须满足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设计标准在执行国家新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的基础上,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了江苏省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特点及适宜性技术,按满足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设计评价目标编制。设计标准主要有八章,分别是建筑策划、场地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及景观环境设计等专业。各专业的设计指标要求对应了评价标准的各项分类控制项和评分项的指标要求。对应评价标准分类指标中的控制项条款,设计标准采用了强制性类似条文,评分项则以一星级的获取分数值为底限。

1.2.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的时段性

设计标准在项目立项和绿色目标定位的前期阶段,首先提出了“绿色建筑策划及设计文件要求”,将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编制分为以下时段。

1.2.1.绿色建筑策划。绿色建筑策划包括绿色建筑的总体目标和分项指标、编制绿色建筑策划书。策划书主要内容有前期调研,项目定位分析,绿色设计概念方案与实施策略分析以及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等。项目立项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设绿色设计专篇,通过绿色建筑策划论证项目选址、功能定位、绿色目标的合理性,并对当地区域的控规和详规提出反馈意见。

1.2.2.项目的方案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报批应根据招标文件编写绿色设计专篇,对绿色建筑策划中提出的绿色建筑目标进行方案技术论证。方案论证一般以规划建筑专业为主体,结构、园林景观、室内装修、暖、智能化设计和经济都应有分析论证。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在方案比选中优化绿色设计指标。

1.2.3.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规划主管行政部门对方案报批的审查意见进行设计,各专业在深化论证的基础上落实绿色指标中的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区域规划和城市设计中的土地空间利用,绿色交通规划,绿色能源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固体废弃物利用规划等各项规划目标。

1.2.4.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是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蓝图的全面表达,也是完成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系统编制。各专业通过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而实现绿色建筑评价目标。对绿色建筑评价中的控制项和评分项条款,设计专业按各专业属性有分工和协作完成文件的编制。除各专业蓝图外,在设计说明中应有绿色设计专篇,该专篇应由建筑专业综合协调,分各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景观园林、电气智能化等)进行说明。在专篇中还需说明各专业对绿色施工与项目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1.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中有关设计评价有5类指标。分别是节地与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和室内环境质量。在每类指标中设有控制项和评分项。如“节地与室外环境”中有4方面共15条。结合前面设计标准的章节编排可以看出,评价标准的指标是以“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四节一环保分类的,对每一类指标的设计达标都需要多专业的技术组合才能实现,如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是要求建筑、结构、水、电、暖、景观园林、室内装修都必须执行的技术指标。节材也无法作为一个独立的设计专业在设计标准中列出。从时段性来讲,绿色设计评价虽然要求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开始,但分类指标的技术要求却从项目的绿色策划就开始了,这一时段性在“节地与室外环境”的评价中表现突出,且具有不可逆反性,或者说如果从项目策划时没有确立绿色目标违反了绿色评价标准中的控制项条款,则该项目将不满足绿色评价标准,不会评价为绿色建筑设计。

2.“节地与室外环境”设计评价的时段性和专业内容

2.1.控制项设计评价的时段性和专业内容

2.1.1评价标准4.1.1条“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建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依照《城乡规划法》绿色建筑策划阶段应根据城市、乡镇的控制性详规核实项目选址的合法合理性。《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的修改送审稿,从立法的高度保证绿色建筑的全面推行和发展。其中第十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绿色建筑、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交通等专项规划……。应当将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很显然“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保证项目在绿色策划阶段落实设计评价的控制性指标。在项目绿色策划调研中应有基本农田保护,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化

2.1.2.评价标准4.1.2条场地安全要求:“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该控制项要求项目策划、选址中应委托环境保护部门及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现场勘测,完成地块的安全评价和灾害防治报告,编制项目环境评估报告,在建筑方案设计中根据确定的建筑功能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1.3.控制项4.1.3条“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该条是对绿色建筑自身污染排放的要求,建筑方案完成后确定了建筑规模和功能,环境评价报告应对排污治理提出标准限值以及防治处理技术措施,设计中的对应专业应在后阶段的文件编制中完成技术设计,以满足该条款的要求。

2.1.4.控制项4.1.4条是建筑设计日照标准要求,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列为强制性条文。建筑设计咨询单位都有成熟的民用建筑日照标准模拟计算机计算软件。在建筑规划布局和方案设计中日照模拟演算可以优化建筑布局并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建筑日照标准是规划许可审批的控制性条件,也是从建筑方案设计开始设计文件编制的控制性技术指标。

2.2.评分项设计评价的时段性和专业内容

2.2.1.“土地利用”方面评价标准从建筑容积率、人均居住用地指标、绿地率设计及地下空间设计三方面给出不同达标的得分值,对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施工图文件设计来讲,这些指标在建筑方案设计中就已经确定了。而且一般公建和居住建筑的容积率、绿地率是作为规划设计要点列入土地出让条件的,地下空间的开发也会列入规划要点,但也有建筑方案设计的技术合理性要求。土地利用方面的经济技术指标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中应该有表达,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是对规划设计方案阶段的核实和再确认。

2.2.2.“室外环境”方面评价标准制定光、声、风、热四个物理环境质量指标,4.2.4条要求建筑护结构装饰采用玻璃幕墙时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本条在建筑专业、景观环境专业、电气照明专业的方案设计中得以落实,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选材的技术指标。为鼓励建筑不用玻璃幕墙和夜间照明,本条规定非幕墙建筑和不设室外照明(论证合理)可直接得分。4.2.5条“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本条在项目前期策划环境评估时对项目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在建筑设计方案完成后对项目环境噪声进行预测,且应在项目环境评价报告中完成。文件中应对环境噪声的控制指标通过选材和技术措施来实现。4.2.6条的风环境控制是在建筑规划布局和方案设计中得以实现的,在建筑方案比选论证时,应进行风环境模拟计算,调整建筑规划布置和建筑空间设计,从而优化室内外环境和建筑自然通风条件。建筑风环境优化设计应在建筑规划和方案设计中完成,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表达,这也是绿色建筑中建筑气候设计、建筑节能设计的被动式技术之一。评价标准4.2.7条“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提出室外活动场地遮阴面积10%、20%,道路路面及建筑屋面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的指标要求,本条由建筑专业和景观环境专业在方案设计中完成,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表达。

2.2.3.“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共有4条指标,其中场地公共交通设计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应该在城市区域详细规划中完成。在土地出让和规划设计要点中应有条文说明。场地人行通道无障碍设计及停车场设计由建筑专业、景观环境专业在施工图设计中给以图文表达。公共服务建筑,包括居住建筑的公共服务配套建筑在空间利用资源共享设计等方面应由建筑专业在方案设计阶段完成,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表达。

2.2.4.“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方面,地形地貌现状利用设计,雨水基础设计及专项规划设计,绿地及透水地面设计,地表及屋面雨水径流规划,植物配置及覆层绿化,居住建筑绿地乔木配置及公共建筑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等指标,需要建筑规划专业、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景观环境专业进行协作设计,当有室外地下工程时,结构及室外综合管线应有提资文件。“场地设计和场地生态”在项目绿色策划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在绿色专篇中有文字说明和图纸表达。《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在景观环境设计一章中提出了设计指标。场地雨水专项规划和场地径流设计宜由建筑规划、园林设计专业提资,由给排水专业落实量化技术指标。

3.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3.1.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专业设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2008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2003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各专业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中增加了建筑节能的内容,“规定”中没有单独列出景观园林设计和室内装修设计。在“总平面”中提到了绿化和景观环境的控制性要求,室内装修的内容在“建筑”专业中描述。“规定”在设计时段中没有编入“项目策划”的内容,设计文件编制是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展开的。目前的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部门的专业设置和“规定”的专业编写是一致的,即设置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和电气五个专业。经济概算作为专项审查,景观园林、室内装修一般由园林管理和消防管理审查。2001年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后,江苏省各地市施工图审查部门增加了“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

3.2.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专业需求

从本文前面对设计标准和评价标准的时段性和专业属性分析可以知道,绿色建筑设计评价中“节地与室外环境”的控制性指标是在项目策划及方案设计阶段就应确定的。在评分项中“土地利用”,“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也是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方案设计中确定的技术指标,所以这些指标的审查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之前由规划审批部门组织审查。为此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审查要点》弥补了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某些技术指标在时段上的滞后的问题。另外,在专业设置上,除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五个常规专业外,要逐步纳入景观园林、室内装修、智能化系统等专业设置,这样将和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的时段性和专业内容相一致,也便于实现评价标准分类指标的专业分工和技术指标的系统集成。江苏省在颁布《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同时,组织编制了《江苏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江苏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参考样式》三个技术文件,为建筑师和工程师在绿色建筑设计中提供了指导和方便。

4.结论和建议

4.1.绿色城市示范区专项规划是发展绿色建筑的保障措施

从上文“节地与室外环境”的设计评价分析中可以得知,虽然设计评价是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但有部分的技术指标在项目的策划阶段就基本确定了,还有部分指标是在建筑方案设计过程中落实的,这些指标是要在规划审查阶段把关绿色建筑工程是否满足评价标准的技术指标要求,许多指标的不合理性是很难逆转的,如场地安全、绿色交通、能源综合利用、日照标准及建筑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等。如果忽视了项目策划和方案设计阶段的绿色技术指标审查就会造成项目的合理性缺憾,而大的设计变动亦会造成人力和材料的浪费及时间耽误,这些都不是绿色建筑设计目标的初衷。江苏省住建厅组织编写了《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审查要点》完善了施工图前期绿色建筑技术指标的审查。但前期绿色指标的专业性很强,还需要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参与配合。江苏省近几年开展了“绿色城市示范区”工程,在《绿色城市示范区实施方案》中设有专项规划,包括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绿色交通发展规划,土地空间利用发展规划,能源综合利用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划等。当这些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绿色项目的前期策划指标就有了技术保证,把专项规划的绿色指标列入土地出让条件中,有利于规划部门审查落实项目策划和项目方案设计的绿色技术指标。所以开展绿色城市示范区专项规划是深入发展绿色建筑的保障性措施。

4.2.完善专业编制是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的系统化要求

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篇2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县城(含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和建制镇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长沙县县城及建制镇规划控制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与城市用地红线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长沙县县城(经开区)绿地系统规划》由县、区规划部门和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居住区园林绿化、单位园林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园林绿化应当符合《长沙县城市各类用地规划绿地率指标》(见附件)的标准。

其他集镇以及不在城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工矿企业的园林绿化参照《长沙县城市各类用地规划绿地率指标》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县、区规划和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数据库,实施绿地数据的动态管理。

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七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用地图则、提出的不同类型的用地界限、规定的绿地率控制指标、绿化用地界限的具体坐标,是城市绿线的划定依据。下列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

(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流、源泊、水塘、山体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

1、捞刀河及松雅河、浏阳河两岸堤脚起各50米。

2、高速公路两侧各30米,省道、县道两侧各15米。

(三)城市规划区内的原生林植被、园林文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

(四)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八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公园设计规范》、《长沙县县城(经开区)绿地系统规划》、《长沙县城市各类用地规划绿地率指标》等标准进行建设。

第九条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生态绿地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评审后,报县、区主管领导审批,由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施工。

第十条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报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倾倒垃圾、排放污水、葬坟、用水以及其他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近期内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或拆除。

第十一条所有新建项目、需改变或影响园林绿化景观的改建和扩建项目,在向县、区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同时,应向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送该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方案,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参与整体设施方案评审,对符合园林绿化要求、达到规划绿地率指标的方案加盖“长沙县城市园林绿化审批专用章”后,规划管理部门方可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园林绿化建设指标的,或需要长期占用绿地、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需报经县城园林绿化委员会研究决定,由县、区规划和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单位必须在同类区域内完成所缺(减)面积的异地绿地建设任务,或按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的规定缴纳异地绿化建设费,由财政监督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二条县城和建制镇规划控制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方案,报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经批准的园林绿化设计方案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时,要按照园林绿化总面积不减少、设计方案更合理、植物配植更科学的原则进行,且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的园林绿化要按照划定的绿线和审定的园林绿化方案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第十五条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参与组织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进行专项验收,确认绿线范围和建设质量合格的加盖“长沙县城市园林绿化合格专用章”后,规划部门方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第十六条县、区规划和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管理人员定期对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管理状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倾倒垃圾、排放污水、葬坟、用火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红旗水库、白鹭湖、石燕湖、乌川水库以及浏阳河、捞刀河非城区段两岸的绿化保护带参照本办法执行。

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篇3

关键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引言

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管理工作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施工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其无论在施工技术方面还是在施工项目管理方面都具有着战略指导和战术管理的双重意义。园林绿化是一项相对简易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方面更不能出现纰漏,需要切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编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方案,使得设计得到最完美的呈现。随着我国在工程项目方面的整治力度加大,在招标投标方面,双方都把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其工作的重点之一,这就表明目前在工程项目方面关于施工组织设计的意识已经深入到各投标单位,也能表明工程管理中仍有不少投标单位为应付中标,不切合工程实际来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严重现象发生。

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2.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违规问题

我国有关条例中明确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存入施工档案,并接受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有些施工单位却以此投机取巧,在工程完工验收前再临时性的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的监理工程师更是违背职业道德和规定进行签字,这严重违反了施工规定。施工组织设计的应付行为,监理工程师的不负责行为,使得施工组织设计达不到原本指导施工的目的,进而以此施工建设的园林绿化工程更是难以达标。

2.2不切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有的施工单位虽然依照管理规定在施工前进行了施工组织的设计,然而设计内容不符合施工实际,按照固定的模板来抄袭施工组织设计的工艺流程,只是简单的作了编制,没有科学地、合理地来根据现实的施工情况进行编制,没有考虑出现意外情况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施工过程中防范风险的措施。这样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建设一无所用,在出现问题时更是起不到查漏补缺的作用。

2.3不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其不规范现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编制依据不规范。编制依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着体现不明显、依据文件过期、将经验作为依据等问题。第二,编制内容纰漏多。存在着没有完整的规划施工方案和操作工艺;在特殊的施工过程和关键的施工作业时的描述含糊不清;编制内容逻辑条理混乱等。第三,文件的引用没有按照规范方式。如擅自修改文件名;条款号与引用文件不对照等。第四,不进行正规的审核、批准流程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3园林绿化工程中施工组织设计分析

3.1编制原则

在编制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注意的编制原则有:第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一定要及时,要切合实际准确的进行设计,确保其实施过程中的操作性。第二,综合考察施工单位的综合能力以及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要做到既科学合理,又安全经济。第三,时刻注意工程质量、保证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同时也结合工程所需,视情况节约工程投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不仅要精良的策划设计方案,明确设计特点,遵守设计指标,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器械、规划设计平面、严格把控质量、规划施工成本和做好技术经济指标,更要严格规范施工管理,科学部署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可以说,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就在于有明确的设计特点、条理明晰的技术指标、科学的施工方案、合理的计划和管理目标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把控等。

3.2编制应重点考虑的主要内容

3.2.1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中心环节是施工的整体部署和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案。在进行该环节的编制时,必学要按照编制原则来对科学地部署施工流程和所需的配备,严谨地规划主要项目的设计方案。3.2.2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进度计划即施工工期计划主要用来负责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设计施工工期,组织施工顺序等。这部分计划内容必须要求科学严谨,对工程的整体规划有着重要的作用。3.2.3施工总平面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图环节与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平面图相同,主要用来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空间和投资的关系问题。该环节需要在编制时综合考虑施工临时占地的面积、工程周边环境的保护以及在消防、电耗、交通运输等方面,依照国家政策进行准确科学的规划。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经济性。整体而言,园林绿化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的关键点在于技术、时间和空间这三大要点。其余的组织设计内容在技术、时间和空间的组织设计完成的基础上围绕着这三大要点展开。

4施工组织设计优化

4.1施工方案的优化

一个完整的园林绿化工程包含了土方工程、种植工程、给水和排水系统、供电工程、假山工程、园路工程、水景工程等多项工程内容的建设,这就要求在施工方案的选择上应当以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为编制核心。综合考虑施工效率、施工成本、施工技术等来做出经济合理且可行性较高的施工方案。同时借鉴国内外园林绿化工程中的经验、结合目前先进的技术对所选的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同时,考虑到植物同样具有生命,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环境品种,制定出相应的种植和养护方案,以此提高植物的成活率。

4.2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的优化

施工组织机构需明确工程分几个工程组完成,以及各工程组的所属关系及负责人,真正做到事事有人负责、人人有事负责。人员安排要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按时间顺序安排,要选派专业化的职工队伍,对施工人员的组织结构进行系统安排。

5结语

组织施工不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内容,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工程项目方面的管理愈加规范,以及市场经济的确立,施工组织设计无论从工程建设角度还是经济管理方面都是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无论是项目的发包人还是承包人,都应当重视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其规范性、科学性,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付尚波.浅议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j]绿色科技,2013(6).

[2]徐建林.园林施工组织与管理[m].北京: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

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篇4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城市建成区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绿化活动以及各类绿地(包括规划绿地)、树木、绿化设施(包括绿地的装饰护栏、园林小品、绿化植物、名称标牌、公园导游牌及其他绿化宣传牌等)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

第三条*市园林文物管理局是*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检查各城区的绿化工作,并直接负责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市管行道树的绿化管护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实施细则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绿化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所属街道及辖区内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休的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各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督促、检查辖范围内的单位、住宅小区、居民区宅院的绿化和管护工作。

*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市园林文物管理局。

各区绿化委员会在市绿化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领导本区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各区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第*市规划管理局和*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应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城市绿地建设应合理布局,做到市区绿化与郊区绿化相结合,普遍绿化与重点提高相结合,逐步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

第五条凡年满11周岁的城市居民,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依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其他绿化义务。各单位都应将年的人数据实统计,报所在区绿仳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分配当年具体任务的依据。

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在确定各单位义务植树具体任务指标时,可按单位划定责任地段,承担整地、育苗、运输、栽植和养护任务,也可按相应劳动时,分配承担绿化造林工作的某一单项和几个单项的任务,或按规定实行以资代劳办法。

第六条年满18周岁的成年公民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由所在单位进行教育,并责成其限期补栽或给予经济处罚。

没有完成当年义务植树的单位,应按市绿化委员会和财政部门制订的标准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该项费用,行政事业单位在经费包干结余或预算外收入中列支;企业单位的支出,应进行纳税调整,在税后列支。

第七条义务植树绿化费专项用于为补偿单位或个人未完成义务植树所雇用的植树人员的工资、苗木、肥料、药械、工具以及绿化宣传、奖励等费用的支出。

第八条城市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地规划、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须有*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参加审核。*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应及时将审核意见通知有关区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新区开工和旧城改造的建设工程项目,其绿化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住宅区的绿地面积应不低城叫用地面积的30%。其中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划分别达到组团不低于人均0.5平方米,小区(含组团)不低于人均1平方米,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低于人均1.5平方米。

(二)旧城区成片改造(包括组团、小区、居住区)的绿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应不低于25%,其中公共绿地应不低于前款相应指标的50%。

(三)零星插建单幢住宅,除幢间道路用地外,其余土地应用于绿化。

(四)工业企业、仓储等的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0%,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15%。

(五)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永久性港口、码头、集装箱集散地、车站、停车场、大型煤场和专业性市场等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0%,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15%.

(六)旧城区十道两则新建影剧院、饭店、商业大楼、大会堂等大型单体建筑,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三地面积的15%。

(七)学校、疗养院、医院、部队、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建筑,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5%,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30%。

(八)化工、印染、造纸、制革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厂区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25%。厂区与生活居住区之间设立一定宽度的防护林带。

(九)城市道路绿化,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应不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0%,次干道绿化面积不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15%,在旧城区范围的可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十)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应高于城区同类项目绿地比率的15%,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地带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地比率应高于地区同类项目绿地比率的5%。

(十一)各类公园绿化用地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道路、铁路、河流、湖泊规划绿化带两侧征用、划拨建设用地时,应同时按规划要求征用、拆迁、划拨一定面积的绿化带用地,无偿交给*市园林文物管理局统一组织安排。此类城市总体规划绿化带用地不计入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指标。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确困用地紧张,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第九条规定的指标的,经*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同意*市规划管理局批准用地规划后,应按不足的绿化用地面积,向*市园林文物管理局缴纳绿地易地补偿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绿地易地补偿费的标准由*市园林文物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局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绿化建设费用应列入该项建设总投资。建设项目的绿化配套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配套绿化工程须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建设单位需发稿设计方案时,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配套绿化工程的完成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绿化用地范围内的应拆临时设施和构筑物,负责将场地内的残留物清理干净并平整场地,按建设项目的绿化规划按时完成绿化。

未按时完成配套绿化建设的,市或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由市或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代为组织绿化,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按实际发生的绿化费用的1至2倍向责任单位征收绿化延误费,征收的绿延误费统一用于城市绿化建设。

第十四条城市绿化及涉及绿化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按下列规定审批:

(一)全市性、区域性公园的设施方案,经*市园林文物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审批。

(二)新建、改建居住小区,组团级住宅以及其他重要城市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报*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审批。

(三)园林绿地内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经*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审核后,由*市规划管理局审批。

有碍园林绿地景观的建设项目的划定勘设红线时,须征得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因特殊原因确需占(借)用城市绿地(包括规划绿地,下同),砍伐、迁移树木的,建设单位应按项目批准文件、规划用地许可文件及规划设计方案,经*市园林文物管理局核准,发放准予占(借)用绿地或砍伐、迁移树木通知单,土地管理部门凭上述文件准予占(借)绿发通知单,核发用地许可文件。*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应在收到申请火日起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市园林文物管理局认为批准占(借)用绿地的范围或规划设计方案不妥,应在10日内向*市规划管理局提出修改建议。*市园林文物管理局与*市规划管理局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由*市园林文物管理局请示市人民政府决定。

因临时或杂项建筑工程需占(借)用绿地或迁移、砍伐树木时,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占(借)用本单位内的一般绿地、居住区绿地,一次一处50平方米以下的,由区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市园林文稿物管理局备案。

(二)迁移树木(除古树、名木),胸径在19cm以下的,一次一处20株以内的,砍伐树木(除古树、名木),胸径在19cm以下,一次一处10株以内的,由区城建行下主管部门审批,报*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备案。

区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审批之日起7日内报*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备案。未报*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备案的审批项目或上报备案的审批项目中有违背《绿化条例》及本细则规定的事项,*市园林文物管理局有权指令纠正或直接予以撤销。

第十六条当发生水灾、火灾、风灾等突发性灾害天气时,为抢险救灾或处理事故急需迁移或砍伐树木的,可先行处理,但应在3天内向*市园林文稿物管理局补办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因建设项目无法避让并按规定权限批准占用现有绿地的,应按绿地等级向*市园林文稿物管理局缴纳绿地易地补偿费和绿化补偿费,由*市园林文物管理局统一安排绿化,或者由占用单位以占用同等级别绿地2倍的土地进行绿化,费用由占用单位承担,并应先补后占;占用尚未实施的规划绿地有,由规划部门相应调整绿化规划。绿化补偿费的构成要素为所占绿地的绿化植物价、绿化设施价,绿化迁移费、1年的绿化养护费等。

经批准占用本单位绿地,占用后本单位绿地指标达不到本实施细则规定比例的,应在本单位内与以被占用等面积的土地进行绿化。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经批准砍伐建设用地上的树木,应按*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制定的标准补偿给树木所有人。

凡经批准同意迁移的树木由建设单位际担迁移树木的人工费、运输费、材料费、1年的绿化养护费,并按不同季节向树木养护单位缴纳40%-60%的树木损失补偿费。

第十九条需临时借用现有绿地的,按本实施细则定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后,按规定标准缴纳绿化补偿费。临时借用期以2年为限。确需继续临时借用绿地的,应提前一个月办下延长临时借用绿地的审批手续。延长借用绿地手续最长不超过6个月。超过限期的,加倍征收绿化补偿费。借用期满后,借用单位应负责恢复绿化。

第二十条市政建设经批准占用现有绿地的,按下列情况进行补偿:

(一)经核准砍伐树木的,市政工程竣工后可恢复绿化的,应根据不同季节由市政建设单位负责恢复绿化,并相应缴纳砍伐树木的人工费、运输费;砍伐树木后不能进行绿化的,应按*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制定的补偿标准的70%-80%进行补偿,并支付相应的人工费、运输费。

(二)经核准迁移树木的,市政建设单位应按绿化植物价值的20%-60%进行补偿,并支付迁移的人工费、运输费和1年的养护费。

(三)就近安排相应面积的土地用于绿化。如就近安排绿地确有困难,应按同等级地缴纳绿地易地补偿费。

第二十一条城市现有树木应严加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为树冠垂直投曩以外5米;胸径在50cm以上的大树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m;胸径在30cm以上的中等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m。在树木的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不得堆放土、石等杂物,不准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和取土控石。

树木因枯萎死亡需要砍伐的,须经*市园林文物管理局批准。

第二十二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直接建设和管理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名胜区的绿化和养护,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居住区绿化养护费在新村管理统筹旨中列支。

第二十三条违反《绿化条例》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侵占城市绿地,建造临时性或永久性建筑设施,或作其他非绿化用途的凤及擅自迁移、砍伐树木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侵占绿地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或摘自迁移胸径在10cm以下、2株以内的树木,情节较轻,能主动采取弥补措施,立即恢复绿地的,责令其具结悔过,并处以被占绿地造价(按绿地补偿费的构成要素,下同)或树木价2至4倍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者处以3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罚款。

(二)侵占绿地面积在5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或砍伐一般树木2株以内,损失较重的,责令其退还绿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绿地造价或树木价4倍至6倍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者处以500元以上7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侵占绿地在10平方米以上15平方米以下,或砍伐一般树木5侏以内,或迁移一般树木10株以内,损失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退还绿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绿地造价或树木价6至8倍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者处以7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侵占绿地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或迁移一般树木10株以上,或砍伐一般树木5株以上的,责令其退还绿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绿地造价或树木价8至10倍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者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侵占绿地不能恢复的,除按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有关规定处理外,并收取2倍的绿地易地补偿费。

(六)其他毁坏树木及绿化设施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损失费2至5倍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埏处以10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罚款。

(七)毁坏古树名木的,责令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者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砍伐或者毁坏古树名木致的,处以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者年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破坏绿地、树木,或毁坏林木绿化设施,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绿化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一至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四至九项行为之一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一)损坏草坪、花坛和绿篱的;

(二)钉栓刻划树木,攀折花木的;

(三)在绿地内乱扔废弃物的;

(四)在绿地内割草、挖沙、取石取土的;

(五)在绿地内放牧、捕猎、开垦种菜的;

(六)围圈树木或就树建房的;

(七)在绿地或道路两侧绿篱内设置营业摊点的;

(八)在草坪、绿篱和花坛内堆物、堆料的;

(九)在绿地内倾倒废渣、废土的。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所列处罚,在城区的,由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执行,其中处罚后允许其补办占用绿地手续和罚款在3元以上的,须报经*市园林文稿物管理局批准;在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由*市园林文物管理局执行。

*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必要时,可以直接进行处罚。

罚款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按照本办法收取的绿化费、绿地易地费、绿化延误费等,列入城市绿化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俞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是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执行。

第二十八条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模范执行本办法,并接受群众的监督。绿化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持有关证件或佩带标志,从严管理,秉公执法。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信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篇5

绿化工作计划

一、抓好党建和内部管理,推动绿化事业新发展

一是继续抓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绿化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为推动绿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抓好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与业务培训工作,实施人才战略工程,营造干事创业的好环境。三是加强计划财务管理工作。继续巩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成果,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杜绝财务违规现象的发生,为绿化管理等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加强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要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实现优质服务、主动服务和多元型服务。要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抓好文书、档案、信息宣传及各项管理规章建设。

一是合理完善特区内公共绿地、生产绿地的规划。组织实施特区内公共绿地、生产绿地的规划、建设工作;参与新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绿地景观设计和公共绿地改造更新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等;对全市主次干道绿化带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对城市生态部分植被进行定性和定量的科学分析和规划,形成环城绿地和区域绿地系统规划设计理念,指导实际工作,工作计划《绿化工作计划》。二是进一步落实特区内外城市管理一体化的工作思路,逐步将特区内的管理模式、执行的建设和管理相关标准推向全市。一是加强对城市园林法规建设方面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根据城市绿化的相关内容构建出符合自身发展的园林法规体系,尽快制订出台《深圳市绿化条例》。二是尽快统一市政绿化工程质量和标准,在原有绿化施工、管养规范的基础上,制定约束绿化工程标准的指导意见,并对特殊景观树木在规格等方面做一定限制。

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以法律和政策为执法依据,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法律文书、执法程序、强制措施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和备案制度。四是加强绿化执法工作,组织绿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四、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工作,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是继续大力推进市花簕杜鹃的种植。在***绿地、边坡、铁路沿线、公路沿线、阳台、部分有花槽的桥梁种植或摆放簕杜鹃。同时,为实现四季开花的景观效果,要引进一些易开花、花期长、花色鲜艳的簕杜鹃品种进行推广种植。二是做好2011年春季植树工作。及早做好春季植树规划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完成春季植树任务。同时发动社会各界、企业、团体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绿化美化工作,积极捐种、认种城市绿化树木。全市植树500万株。三是做好绿地改造工作,进一步优化全市主次干道绿地植物群落。特区内主要做好深南大道、沙河西路、龙珠大道、北环大道、梅林关口、南头关口、皇岗口岸等绿地的改造工作,监督指导特区外加快107国道、宝安大道和深惠公路等特区外主要干道道路绿化改造进程;积极推进广深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绿地等绿地恢复和改造步伐。四是消灭建成区主干道黄土***露现象。对主干道绿化进行梳理和整治,特别是对城市道路、公路红线至建筑物之间影响观瞻的部分、“三不管”地段、黄土***露地段进行整治,提高道路绿化整体水平。每年完成黄土***露绿化整治100万平方米。五是完成2011年度重点路段摆(种)花投标工作,主要安排于小平画像、市府一办、深圳会堂等地共摆花约280万盆。六是完成2011年大运会鲜花布置纲要的编制任务。七是做好2011年度特区内古树名木的日常维护管理,包括定期巡查、防除白蚁、修剪、防风加固、复壮等,并建立古树名木的电子档案,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篇6

关键词:绿色建筑;设计;存在问题

1 绿色建筑设计的概念和特征

1.1 绿色建筑设计的概念

绿色建筑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利用环境因素在规划设计时降低环境因素的影响,最大限度保证人们生活空间的健康、舒适、降耗,在建筑拆除时,把对环境危害降到最低点。同时绿色建筑又是一种以消耗最小的能源资源与环境损失换取最好的人居环境的建筑。在建筑的交付使用期内,可以通过降低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减少各种废物的产生,实现与自然共生的建筑。

1.2 绿色建筑设计的特征

第一,节能降耗特征。这是绿色建筑最重要的特征,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最大限度地利用天然能源或可再生资源,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降低对自然有污染的传统火力发电的应用,防止污染。第二,绿色环保特征。工程施工从开始设计时,就要考虑使用无污染、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在竣工后和使用后的拆除,要本着保护周围环境的原则,在本质上真正做好环保。第三,舒适安全特征。绿色环保设计所强调的理念是以人为本,注重建筑内部设计的安全性,遵循设计特征和科学合理的秩序,充分体现绿色建筑设计的环保性和人性化。

2 绿色建筑设计的基本原则

(1)共生性原则。在绿色建筑设计中,本着相互间相互共存的原则,绿色建筑在生态建筑中占有重要位置,是调整生态系统平衡与其他生物间的关系,达到相互依存,共同发展。(2)反馈性原则。在企业进行绿色建筑施工时,要做好市场调查研究,把社会和人们对绿色建筑需求信息及时反馈,通过向社会作好传承和倡导,使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绿色建筑,喜欢绿色建筑,也让绿色建筑走进人们的生活之中,占领广阔的市场。(3)整体性原则。在绿色建筑设计中,必须把握生态系统的和谐统一原则,在细节上要符合绿色建筑的整体要求,生态系统是一个整体,相互依赖互相共存。(4)可持续性原则

人类的发展离不开生物平衡关系,只有与自然和谐共处,相互促进,才是绿色建筑设计应该遵循的规律。本着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满足人类与生物共同利益的情况下,为自然资源长足发展提供需要和保障。

3 绿色建筑设计的常见方法

3.1 绿色建筑设计的前期策划

第一,绿色建筑设计前,设计师要全面认真的进行思考,把绿色建筑的节能和环保的特性,进行初步设计;第二,定稿后,要做好调查研究,认真采纳用户的反馈意见,分析对绿色建筑施工设计所提要求,呈现出人性化设计;第三,做论证,通过对绿色建筑设计方案整体优化,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服从政策,解决阶段性出现的各类问题。

3.2 绿色建筑方案设计中的重点方面

(1)自然资源。合理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对其进行开发,借助大自然的各方面进行考虑。(2)成本计算。在进行建筑设计时,要考虑建筑长期的成本,不单只考虑工程本身的费用成本。(3)回收利用。通过考虑和满足人们的要求,关注人们的舒适度,以及运用适当的生态策略技术。(4)方案不同。不同阶段要有不同的设计方案,并结合方案的最佳优点,用最好的方式方法,力求在设计方案时,突出特点完善设计。(5)给群众设计,活动场所。考虑群众生活生产的各方面需要。

3.3 多工种协同工作的绿色建筑设计方法

随着时代不断向前发展,计算机被广泛应用,同时应用于绿色建筑中。计算机的应用使传统的建筑设计方法退出时展的舞台,改变原来建筑设计师先提方案,再由木工或其他系统的工程师提出设计的方法,各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与专业人员沟通,计算机广泛应用打破了各设计专业间存在的隔阂,各专业间的信息,都利用电计算机集成,及时调整方案,增大绿色建筑设计方案的可行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设计方案而造成的材料和人工的浪费,减少因采用绿色方案人造成的绿色建筑投资的增加值。

4 绿色建筑设计的设计要点

4.1 因地制宜

绿色建筑设计是一项复杂的建筑工程。所以,必须选择良好的、适合的条件,因地制宜,结合当地情况,气候、地貌、地形,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被动式集热和制冷,从而减少因采光、通风、供暖、空调所致的能耗和污染。在不同地区绿色建筑设计有不同的效能。

4.2 尊重基地环境

在进行建筑规划设计时,力求与周围各项环境保持统一和谐,创造人类安全健康的使用空间,高效使用能源和环保材料,提高绿色建筑最大应用性,是建筑达到经济、实用、便利、安全的最基本保障,建筑设计同时又是人文、地理、生态学科的复杂工程,具有自身特性,所涉及领域和学科繁多。

4.3 重视整体设计

绿色建筑注重的是在整体设计中是否存在问题,因为设计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本身的预算、性能和成本付出。在设计时要与经济、文化、气候、环境有机地结合,做到综合分析,整体规划,合理设计。要根据当地实地情况,结合需要进行设计,避免因盲目随众而出现问题。

4.4 应用减轻环境负荷的建筑节能新技术

建造新的或改造旧建筑时,一定要与当地文化环境地域性质结合起来。在保障居民原有生活方式的基础上,更新或提升现有生活居住环境,使街道社区与建筑设计很好地融合起来,本着继承和保护原来地域景观,改造新的城市景观的原则,采用地方传统建筑工艺,对历史建筑、传统街区景观妥善保护,使绿色建筑真正发挥最大作用。

4.5 创造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建筑设计师要在做好室外环境的整体规划基础上,还要兼顾室内环境的,合理规划,要想保证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就需要使用对人体无害环保的建筑材料,阻碍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辐射、电波和气体的产生,避免不良空气的出现,优化各类环境使室内环境合格达标。

4.6 使建筑融入历史与地域的人文环境

提到绿色建筑就与节能环保对接,在设计中,使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建筑节能技术和材料是最合理的选择。第一,根据日照情况选择照明系统,在设计师结合日照强度,有针对性地使用局域控调、换气、换水系统;第二,注意能源的循环使用,合理利用蓄热系统、排热回收,做好二次能源的利用:第三,使用耐久性强的建筑材料时,要考虑对于建筑更新、保养、修缮的合理设计;第四,给竖井,层高,机房设备等设计需留有发展余地。

5 结束语

绿色建筑是一项长远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是建筑工程发展到今天的一项飞跃。与今后人们生活生产密不可分,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特点。集人文、地理等多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主流建筑。绿色建筑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采用绿化与美化、历史与自然、低能与降耗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展示人文与建筑、科技与环境的和谐统一,具有智能控制、绿色材料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综合讲解、合理规划、排废减量无害、环境舒适健康、居住功能灵活的几大特点。

参考文献

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篇7

【关键词】咸宁 园林与景观 建筑设计 问题 对策

咸宁市位于鄂东南,气候温和,降水量丰富。市区内有淦河穿越,还有傍水休闲的潜山、教育重地青龙山、十六潭山公园等,是闻名遐迩的“桂花之乡”“楠竹之乡”。市内温泉遍布,“香城泉都”因此而得名。近年来,咸宁市着力打造生态旅游城市,加大园林绿化投入,在市区建设上规划绿地面积高,并对一些原有景点进行升级改造,出现了不少亮点。

一、咸宁园林与景观建筑设计考察现状

基于此,笔者先是到咸宁市园林局和市规划局查阅了部分资料,并咨询了有关专家,然后进行了实地考察,主要有沁香园、淦河、潜山、十六潭公园等经升级改造的景点,还有新建的水上喷泉、竹博物馆、桂花博物馆、规划展览馆等,以及一系列工业园区绿化、街道和道路绿化等,对咸宁的园林景观建筑设计有了以下直观的体会。

(一)绿化设计以人为本,注重民生

根据现场考察,在园林规划方面,市区里面充分利用群山环抱、山城相依的地理特点,将山体园林化改造为景观园林公园,具有代表性的公园包括青龙山公园、十六潭公园等。并且充分利用街头绿地,先后建成了望泉园、石景园等多处街头游园对市民休闲健身提供了便利条件。市民的休闲、健身和娱乐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在街道绿化方面,在经道路绿化升级后,增加了很多冠大浓荫的速生乡土树种,绿荫地快速形成且分布较广。在主干道如咸宁大道、桂乡大道等,种植有双排或多排树木,形成了道路绿化和休闲相结合的绿化带,便于市民行走、散步。这些绿化工程不但提升了城市形象,而且让市民深切感受到了环境改善后的舒适,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以人为本”。而这种考虑民生的方案值得称道。

(二)绿化建设突出地方特色

在咸宁的园林绿化建设中可以看到,其充分利用了地形特色,种植具有本地特色的植物,彰显了本地区的园林绿化的特点,在生态景区的打造中与全国其他地方相比,找到了求同存异之处,彰显了个性,提升了魅力。

1.广泛种植桂花树。咸宁桂花资源丰富,是中国桂花之乡。咸宁市在桂花树的种植方面也是不遗余力。目前,咸宁的园林绿化建设中可以充分突出一个鲜明的主题,即“桂花”文化。咸宁市区多条主干道上栽种了大量不同种类、品性、规格的桂花,建设了桂花主题公园――沁香园,将月桂雕塑设置在人口集散度高的火车站广场,在潜山国家森林公园修建了国内首家桂花博物馆。咸宁市以丰富的桂树资源为依托,通过规划、设计、建设、科研和种植,营造桂树氛围,弘扬桂花文化,打造独具特色的“中国香城”。

2.因地制宜,种植咸宁本地其他植物和植被,打造园林城市特色的景观。咸宁根据植被好坏将城区山体分为生态林地、山体公园和城市建设用地。山体公园除种植桂花和竹类外,还栽植樟树、枫香等乔木,并配以薛荔、石血等植被,营造具有郊野气息的城市景观;城市建设用地也注重景观设计,合理处理其和山体、绿地的搭配和过渡。

二、国内其他地域园林与景观建筑设计现状研究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环境日益恶化。越来越频繁、严重的雾霾已经强烈地刺激着公众的神经,人们开始更加注重生存环境。近年来,国内城市越来越重视园林景观规划和建设,通过打造具有生机和活力的园林景观来改善城市环境,展现城市形象。在园林规划方面以城市生态建设为终极目标,以旅游景点建设为手段,根据各地的地理条件、自然风貌、气候和历史文化背景,打造了富有特色的环境。笔者通过考察和总结,认为国内园林与景观建设有以下特点:

(一)普遍重视园林规划设计,但实际执行存在不到位之处。目前的城市园林规划蓝图宏伟,以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画面感很强,看起来绿化面积占比大,景观之间无缝衔接,显得舒适宜居。在这种规划引导下,各个城市涌现了一批园林景观,如武汉金银湖湿地公园、东湖生态景区、木兰天池等。这些景观生态环保给市民休闲娱乐提供了好去处,是市民之福。但我们也同样看到了景观建设存在的问题,这些景观之间的衔接较差,甚至没有关联,各自独立。因为这些景观的建设和整个城市的景观建设脱节,景观之间的城市建筑密集,高楼林立。从整个城市来看,绿地总面积占比不低,可给人的感觉还是绿地太少,其原因是建筑和景观之间没有合理布局,建筑和景观各自独立集中,这就是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更新了园林景观规划理念,回归到重视本地特色。园林景观建设结合城市实际,根据城市规划需求,在城市文化底蕴、历史背景、景观现状和地理风貌的基础上进行探讨,有了创新和科学管理,增加了城市园林和绿地,创造了一批优秀的具有地域特色、个性突出的园林景观作品。

(三)园林景观建设工艺水平不断提升。随着科技的进步,现在的园林景观设计除了采用常规的工艺,还应用了很多如led灯、音乐喷泉等设施,如武汉高铁站的设计大规模采用仿生的钢筋骨架,在传统的构景手段上进行创新,为园林造景和景观建设增添了现代气息。

(四)园林景观建筑雷同现象严重。由于城市化进程节奏过快,各地在规划设计时对人文景观、建筑形式和环境缺乏认识,在景观设计时对建筑与植物的搭配、布局缺乏思考,只是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方面生搬硬套,缺乏独创性,导致了很多雷同景观的产生。

三、咸宁园林与建筑景观设计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

随着咸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用地不断侵蚀绿地,新城区又面临重新造景。如何完善生态旅游城市,笔者就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咸宁园林景观建筑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整体规划方案不够明确,专项方案不够具体,导致执行难。整体规划方案应从全局出发,明确主题,清晰主线;第二,建筑规划方案没有考虑地理地貌和风俗人情的实际,理论和现实脱节。新建城区应避免大面积破坏植被,旧城区改造也应以人为本,不要片面追求现代化建筑;第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规划为城市建设让路而导致变更太多,规划执行不到位。规划方案应当统筹城市建设和园林规划,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拆建;第四,设计人才相对匮乏,缺少创新方案。从目前的园林建设来看,有一些特色方案,但总体来说还是缺少令人印象深刻的景点或建筑。第五,缺乏立体绿化以及多层次绿化。

(二)加强园林景观设计的对策

1.坚持打造生态城市的目标不动摇

充分考虑咸宁的地理条件、气候特点和风土人情,对土地资源、植被资源进行评估和保护,在生态的基础上造城,而不是造城之后再来造景。应从生态平衡的角度,前瞻性地进行几十年上百年的规划设计,以生态保护、改造城市生态环境为途径,实现城市功能性和生态性的统一,通过几代人的努力实现“天人合一”。

2.重视整体规划设计

明确咸宁整个城市、园林建设系统规划目的,从理念设计、用地情况和园林建设入手,创造和谐、适应自然的环境。

3.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咸宁的目标是打造生态旅游城市,首先要树立满足市民、游客需求的人本意识。不管建筑如何进行设计、处理,都应从细节上为人们的起居、工作和休闲服务,改善小气候环境,增加舒适感,才能得到市民和游客的认可。

4.立体化、多层次绿化

目前在各区域如商业中心、公园、住宅区和街道铺设了很多草坪空间,只种植少量高大乔木点缀,零星地搭配一些灌木。通过这种方式可快速地扩大了绿地面积,但却没有充分做到以人为本。咸宁靠近武汉,夏天极为炎热,应种植更多高大的达地乔木,增加绿荫面积,同时在建筑屋顶栽种花草灌木,增加草坪,这样既能绿化环境,又能增加宜居空间。

5.加强设计师团队建设

咸宁应考虑引进高水平设计人才,择机举办园林设计论坛、设计方案比赛等活动,吸收高水平的设计方案。

四、咸宁城市建筑景观发展展望

由于园林景观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大规模的修建景观园林难度巨大。咸宁的园林景观设计应探索新的途径,考虑以点带面,在现有历史文化景点和生态景观上进行改建和改造,打造一些具有规模性、示范性、代表性的景区,吸引各地游客旅游拉动经济,同时经济的增长又能激发园林景观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了一定的良性循环。

(注:本文为湖北科技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ky13025)

参考文献:

[1]金新琼.浅谈城市园林设计存在的问题及设计原则[j].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2010(10).

[2]刘飞.浅谈园林景观建筑设计方法与技巧[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2).

[3]赵益君.生态园林概念对现代建筑设计的启示[j].美术大观,2010(12).

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篇8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空间的不断扩张,城市的门户地区随之不断外移,城市原先的门户逐渐成为城市的中心区域。相应的,原本主要承担对外交通职能的道路必须承担起日益增加的市内交通功能,肩负着城市对外交通和内部交通的双重使命。其结果是既无法较好的服务于对外交通,又无法保证市内交通的通畅,并且对城市景观环境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通过道路改造及城市设计的手法,实现对外交通道路向城市主要道路的转变?本文将以连接西安、咸阳两市的世纪大道为例,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2、对外交通性道路向城市道路转变涉及的主要内容

在城市对外交通性道路向城市生活及景观道路转变的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职能定位的转变

城市对外交通性道路主要指以城市为基点,与城市外部空间(其它城市、乡村)进行联系的交通运输形式,多以公路出现,其职能也主要是对外交通为主。

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主干道又分为生活性主干道、交通性主干道等,同时又可兼有景观性道路的功能。重要的城市道路也可能同时具有交通、生活、景观多种功能,或者成为城市重要的发展轴线。明确城市道路的等级、职能是道路改造的首要问题。

(2)绿化景观改造

城市对外交通性道路由于多处于城乡结合部,大部分缺少有规划的绿化景观,以乡村景观或郊区景观为主,或仅在入口及门户空间规划具有标志性的门户空间绿化景观。

城市道路绿化景观应从美学的观点出发,在满通功能的同时,充分考虑道路空间的美观以及与周围景观的协调性,为了让使用者(驾驶员、乘客以及行人)感觉安全、舒适、和谐所进行的设计。它涉及到城市规划、环境设计、建筑设计、道路美学、园林学、环境心理学等学科的知识,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殷立文,李铁军,米江。浅谈道路景观设计,黑龙江交通科技,1999(4):16 17]。结合对外通道路现状绿化,同时与周围景观协调,并突出改造道路的特点,是道路改造需要考虑的第二问题。

(3)道路交通规划与对外交通的疏解

对外通道路多以公路形式出现,与城市道路断面形式的设计也有所不同,如何在现状道路断面的基础上,结合城市与区域道路交通体系规划,将城市公交系统、慢行系统等规划引入其中也是道路改造需要考虑的又一问题。并且考虑对过境交通的屏蔽和疏导,使区域内生成的集散车流能便捷的与的干道系统尤其是快速路系统衔接,避免过境交通对城市生活的影响。

(4)沿街建筑整治与改造

对现状保留建筑及近期改造建筑提出具体整治措施,分段实施,统一沿街立面。整治措施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围墙遮挡、绿化遮挡和广告牌遮挡,第二类为清洗粉刷立面、统一门头牌匾等。并结合周边土地利用规划,提出新建建筑在建筑风貌,高度、色彩等方面的实施建议。

(5)城市标识与城市家具

城市标识作为一种视觉识别艺术,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所有的人,城市标识系统设计是城市公共环境设施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实用与美观的高度统一,又是探寻民族文脉的点睛之笔。人们在感知城市标识系统所表达的形象的导引信息时,还可以充分感受其周边的环境品味,了解地方文化特色和文化习惯。 城市家具也是对应城市公共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并与城市发展的历史密切相关。城市是一个大的容器也是一个大的舞台,人类借助各种舒适和富有艺术性质的“道具”——“城市家具”,导演了丰富多彩的生活。

因此,城市标识和城市家具也是在对外交通性道路向城市道路转变过程中,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内容。

(6)城市夜景照明

对外通道路大部分缺少统一的照明规划,甚至没有照明。而城市夜景照明已经成为城市景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城市的照明水平体现了这个城市的文化品位和经济实力。城市夜景照明也面临着如何将城市景观和城市功能照明相结合,如何将绿色节能的理念融入其中,如何体现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等问题。在对外交通性道路向城市道路转变的过程中,城市夜景照明也是规划设计的一个重要而不可缺少的环节。

3、案例分析

3.1项目背景

随着《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获批,西安(咸阳)大都市将成为部级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及关中地区的中心城市。以此为契机,省政府提出了建设“西咸新区”的目标。作为西咸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沣东新区的发展建设也正在快速推进。

沣东新区所在地,是原西安、咸阳两市城乡结合部,世纪大道是沣东新区内唯一一条已建成的东西向主干道,西接咸阳,东连西安西三环, 全长约13.5公里。世纪大道区域的开发建设也是沣东新区率先启动与形象展示的区域。

曾经的世纪大道作为连接西安与咸阳的重要交通干线,为两市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历史性贡献,如今,在西咸新区建设的大背景下,她正经历着从城市边缘地带向城市中心区的过渡和演变。如果说西咸新区唱响了城市建设的新乐章,那么世纪大道作为新区的门户,正是这乐章的绚烂前奏。

3.2、职能解析

世纪大道的职能根据沣东新区建设做出相应调整,逐步弱化其交通职能,提升其城市道路职能,由原来的交通性为主的对外交通道路向生活、景观性为主的城市道路方向转变,使其成为展示西咸一体化成就,展示沣东新区新风貌的平台。规划在分析沣东新区规划基础上,将未来城市道路的多重功能融入其中:

(1)城市交通空间——拥有机动车、行人、自行车、公交车等多种出行方式,各自独立、便捷换乘的空间

(2)城市艺术展示空间——展现城市活力、反映城市特色的艺术文化空间

(3)城市公共活动空间 ——拥有公众参与场所、休闲活动的空间

(4)城市绿色廊道空间 ——拥有树木、绿地,低炭、低能耗的生态空间

(5)城市生活功能空间 ——城市交通与周边土地使用相得益彰的空间

3.3注重可实施性与示范性的改造方案

3.3.1道路交通概念规划

(1)对外交通

现状西安至咸阳的交通连接主要由世纪大道来承担。随着昆明路延伸段及秦汉大道的实施通车,预计未来昆明路与秦汉大道将分担世纪大道70%以上的交通量,远期世纪大道入口空间应特别强调对过境交通的屏蔽和疏导,使区域内生成的集散车流能便捷的与的干道系统衔接,促进世纪大道由对外交通性向生活性转变,提升城市景观。

(2)公交系统规划

实现沣东新区一条线串联几个点,带动一大片的城市tod发展模式。倡导并实践绿色、生态、环保的城市新区发展新思路。

规划在区内形成半环加两纵的快速公交主干线。快速公交可为全区发展以及区内各片区发展的系统性、连续性、关联性、互补性提供交通保证。

规划常规公交线路覆盖区内各主要区域。规划体现直达性,同时通过枢纽站与brt相连来实现长途出行。

通过设计慢行优先的道路系统鼓励核心区内的自行车交通。并通过与常规公交以及快速公交的换乘保证运输效率。

(3)慢行系统规划

自行车作为公认的绿色健康环保的出行方式,符合沣东新区,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是新区风貌的一个代表物。规划中央自行车专用道是在国内道路设计方面的一个创新。建设成本低,见效快。世纪大道的建设将在新区起到示范作用,未来的新区建设应形成独立的自行车系统,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

3.3.2详细方案构思

世纪大道全长13.5公里,根据现状道路的断面形式与绿化植被的不同,将现状分为a、b、c三段。

根据现状三段道路断面形式以及绿化植被的不同,本次规划提出两种设计方案,分别为大改造方案与小改造方案。

本着改变西安市道路特色不鲜明、地标性不强的现状,以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规划方案一的大改造方案在道路中央布置了包含自行车道的宽阔中央分隔带,两侧设置快速公交车道,宏伟大气,最大程度彰显了沣东新区低碳生活的理念,通过对路面的整合增加了人行道的宽度,沿街设计街边线性公园,为市民提供了休闲的场所。

6米宽的自行车专用道通过绿化带与机动车道相分隔,形成安全、独立的自行车专用空间。在满足双向通行的同时,将身着装备的骑山地车的人、滑板运动爱好者引入其中,体现年轻的活力的气息。兼顾交通、娱乐、健身多种功能。15米的三机动车道满足现状通行量。

绿化景观以树冠浓密,四季分明的栾树与榉树为主要行道树,结合红叶李,小叶女贞等灌木,形成层次分明,四季变化多端的绿化景观效果。

从汉砖纹理提取出人行道透水砖的纹样,体现传统元素与现代文化的交融。花岗岩结合卵石铺地作为漫步道主要材质。

在保证专向转向车道前提下十字路口实行四相位信号灯配时控制,中央自行车道可通过在等待区域之间的转移,依照信号指示,在一个信号周期内无冲突实现各方向的通过,并实现与常规自行车道在两侧的道路的衔接。

规划方案二的小改造方案最大优点是改动量小,以最小的投入引入快速公交,可实施性更强。同时坚持对自行车优先、自行车道优化的设计原则。自行车道与人行道共面设计,与机动车道通过绿化完全隔离。中央设置快速公交车道。

现状绿化茂盛却没有达到很好的景观效果,原因是缺乏层次感和色彩不够丰富。小改造方案绿化景观近期整治措施通过对适合西安种植的乔灌木种类分析,选择适合普通栽植,成本较低,色彩效果显著的如樱花、红瑞木。针对现状植被种植情况,采用见缝插花的种植模式。力求实现一盏灯将建筑点亮,一棵树将景观提升的效果。

快速公交停车进站方式的详细规划设计。通过对开门方式、能否超车、中间是否设自行车道进行多方案比较。结合沣东新区规划,人口容量估算,公交运行量估算等因素,为以后快速公交专项设计提供依据。

3.3.3标识及公共家具设计

标识及公共家具主色来源于沣东新区logo图形中“山”与“水”的基本色,山青水蓝正是沣东新区高品质环境的外在表现。

快速公交车站的设计源于沣东新区logo水波纹图形,以防腐木质与钢化玻璃为主要材质,结合藤类植物的点缀,给人以贴近自然的原生态感觉。

常规公交候车亭顶面采用太阳能板,使太阳能转化为dc电源,用以供应道路两侧路灯照明,实现全段照明分段供应。改变了独立太阳能路灯不美观,太阳能利用率低的现状。

规划设计透景围墙、半透景围墙和实体围墙三种标准围墙。满足沣东新区不同路段的不同遮挡需求。

3.3.4夜景照明设计

以“推进绿色照明,保护全球环境”为设计理念,街道照明整体风格以朴素、大方为主,突显百年大街的稳重,局部通过灯具的新颖设计,又不失现代、时尚的气息。

人行道照明采用行道灯结合镶嵌于地面铺装的led光源共同照明的方式,通过led灯低能耗的特点体现绿色照明的理念。

3.3.5沿街立面整治

对现状保留建筑及近期改造建筑提出具体整治措施,分段实施。整治措施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围墙遮挡、绿化遮挡和广告牌遮挡,第二类为清洗粉刷立面、统一门头牌匾等。

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篇9

部队营区绿化请示一湛江市公路管理局:

省道s376线锦和至徐城路段(k7 709~k48 709)约41公里路面大修工程,在省、市公路局的大力支持下已于20xx年底全面完成,并已通过验收投入使用。目前该路段路面平整,线型美观,标志齐全,对当地经济发展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今年六月份,省局领导带领“省检”检查组现场检查该路段时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要按照《国省干线gbm工程实施标准》完善公路两侧的绿化,营造一个更绿、更美的公路交通环境。对此,我分局安排技术人员现场调查及规划,共需补种乔木16402棵(株距棵/5米),大红花8201棵(株距棵/10米),黄金叶8201棵(株距棵/10米),预算资金约330万元。由于我分局切块包干不足,为此恳请市局给予拨款解决。

妥否,请批复。

二xx年九月十三日

部队营区绿化请示二省政府:

高速公路(铁路)是我省对外的重要窗口,其沿线两侧造林绿化是展示海峡西岸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目前,我省虽然森林覆盖率高居全国第一,但不少地方特别是沿海地区高速公路两侧护路林建设滞后,一重山低效残次林分还较多,与我省的高森林覆盖率极不相称。为此,去年底以来我们积极启动实施这项工程。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制定试点方案。我厅组织省林业规划设计院和有关市县技术人员,在福清、长乐等13个试点县(市)认真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将20xx年建设任务(计划一重山造林绿化面积5万亩)下达到各有关试点县(市)。目前各地正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开展造林作业设计。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建设投入。经与省财政厅协商,每年拟从省级财政林业专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高速公路沿线两侧一重山造林的补助,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都要落实一定资金用于景观绿化工程。

三是完善规划方案,抓紧全面启动。最近,我们正认真按照卢书记、黄省长批示和张副省长福清调研讲话精神,进一步修订规划和方案,计划分期分批推进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

第一步,考虑到时间比较紧迫,为不误造林季节,目前我们林业部门先启动一期工程建设,重点是沈海高速、福银高速福建段以及在建福厦高速铁路沿线一重山绿化,主要对高速公路两侧一重山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抛荒农地、坡耕地等进行造林绿化。

第二步,春节过后,我们还将按照省领导批示精神,主动会同交通、高速、公路、铁路、国土、建设、农业、环保等有关部门,研究具体规划和方案,将全省已建高速公路两侧一重山和路两旁20-30米的景观绿化带纳进来,统一规划,部门分工负责,并拟在长乐市召开现场会,全面启动这项工作,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切实把全省高速路(铁路)绿起来、美起来。

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协调难度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协力推进。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我厅特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请求成立省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议由张昌平常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政府刘明副秘书长、省交通厅谢兰捷厅长、省林业厅黄建兴厅长任副总指挥,省发改、财政、交通、高速、铁路、公路、国土、建设、农业、环保、林业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相关市、县(区)都相应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由政府领导挂帅,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二)请求省政府组织制订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规划。春节后,如果指挥部核准成立,建议指挥部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规划的制订方案,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制订后,以省政府文件下发各地实施,将建设任务下达各地,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并明确有关政策,确保建设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

(三)请求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做好沿海防护林和高速公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的通知。当前已进入春季造林的关键季节,为了不误林时地启动和实施这两项工作,我厅起草了《关于做好沿海防护林体系和高速公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的通知》代拟稿(详见附件),请求省政府办公厅以明传电报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在抓好高速公路沿线一重山景观绿化的同时,抓紧启动高速公路两侧20-30米绿化带造林工作,沿海各地还要加快推进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加长、加宽、加厚工作,完善绿色屏障。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沿海防护林体系和高速公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的通知(代拟稿)

二xx年二月八日

部队营区绿化请示三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你局关于世博大道需优化行道树品种及增加中隔带等要求,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世博大道等世博园区道路进行了排摸,结合行道树死亡率较高情况,兼顾道路交通功能及休闲游览的需要,编制了世博大道等道路绿化改造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改造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增设世博大道行道树及绿地的排水工程。

(二)调换世博大道行道树品种,即原来种植的银杏调换为悬铃木。

(三)中央隔离带增设一条绿化隔离带。

(四)上南路、周家渡路、洪山路等园区道路更换及补植行道树。

二、改造方案的难点及处理方式

(一)原有银杏去处问题:改造工程需迁移银杏约800株,如果迁移至租用地块过渡再利用,费用巨大,且多次搬迁不利于树木成活。计划将世博大道的银杏搬迁至前滩区域,建设一处规模较大的银杏林,我局将与陆家嘴集团公司进一步协商时间节点的衔接等具体问题,也欢迎你局在本市区域内调剂。

(二)悬铃木苗源问题:鉴于世博大道的重要性,拟采用较大规格且树形完整的悬铃木。目前苗木市场悬铃木苗源紧张,综合考虑节约投资和整体景观效果,建议两侧悬铃木行道树从新区航城路、施湾路、施新路等道路调剂,这些道路搬迁后种植其它品种行道树。

三、经费测算

项目总投资约5082万元,其中建安费4210万元,前期费410万元,不可预计费462万元。

四、其它

(一)关于不可预见费

因世博大道地下管线情况复杂,相关单位未提供相关竣工资料,排水管线工程需要人工开挖后视情况而定,工程工作量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建议该项目按基本建设项目惯例列支10%不可预见费。

(二)关于行政许可

1、关于行道树迁移行政许可问题

世博大道需搬迁大规格银杏及在新区施湾地区调剂的行道树搬迁量大,建议你局支持办理行政许可。

2、关于招标流程等

为保证银杏等落叶树搬迁及悬铃木种植的成活率,计划在明年3月实施该项目,因资金量大,建设程序复杂,望你局支持简化招标等审批流程,确保项目按期实施。

(三)关于市局资金支持

该项目是为解决世博遗留问题,考虑到投入资金巨大,浦东财政压力较大,建议你局给予大力支持。

(四)关于项目工期时间:我局根据你局批复要求推进。

妥否,特此请示。

附件:世博大道等道路绿化改造工程方案及概算

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篇10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第三条市建设委员会是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市绿化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各区人民政府,规划、国土、林业、水利、环保、房地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规划、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密切合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各类绿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地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地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第五条城市绿线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已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本市绿化的现状、风景名胜、自然地貌等予以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下列区域依法划定城市绿线:

(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流、湖泊、水塘、湿地、山体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

(三)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等。

第七条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举报投诉城市绿线管理违法行为的权利。

第八条城市绿线内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得违法审批建设项目。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绿化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或拆除。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用地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规划部门在审批绿线内用地选址时,应征求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城市规划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审查。

第十一条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要按照划定的绿线和绿化设计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不得擅自变更绿化设计,减少绿化面积。

第十二条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面积,因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按所缺面积在指定的地点异地补绿。

第十三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临时建设活动,应依法严格控制。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第十七条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林业管理法律法规的,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外的防护绿地、绿化隔离带的绿线划定、监督和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